谥苤倌钡纳窳Σ倏刂虑锌颂宀⒉槐惹谢朴蜕嗌佟3林氐慕H杏眉斓乃俣日度肴颂澹谛夭空饫锝返姆送街苯涌吵闪肆蕉巍;ㄎ频慕H猩暇土坏窝济挥辛粝隆:嵴丁⑹彼姥矍罢庑┛闪耐练擞貌涣硕嗌倭ζ苤倌币裁话阉堑弊鍪鞘裁础谒难劾铮獠槐扔蜗防锏膎pc怪物好到哪里去,搞不好还不如npc,因为没有经验值可以拿。。。。。。
因此他们的求饶毫无用处,反正周仲谋也听不懂,不过他也懒得去追那些跑得快的。所以到了最后除了倒在地上的九具尸体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及时地跑掉了——估计吓破胆的他们以后会有一长段日子不敢在公路上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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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果然不出所料是穷鬼。 小说,”周仲谋想着这个问题,手里的大剑现在被他当成了一根棍子,挑开那帮倒霉的死鬼尸体上的衣服,当然最后的收获就只有几个铜币以及一些破旧的农具与几把老旧而保养不善的单手剑。至于难得的皮甲?早就被周仲谋的大剑连同人体一起砍成了几块。虽然周仲谋的马不是战马,但是看来胆量却是不小——这匹马并没有在这种单方面的屠杀中受惊,而是踱到了一边去啃树皮去了reads;。
牵回了自己的马之后,周仲谋也不去管地面上的尸体——反正如今这个世界植被茂盛而人烟远不如六百年前稠密,自然有着大把的动物会来解决路面上的尸体。。。。。。他自顾自地沿着道路继续前进,路上倒也看见了远处的田野跟散落的农庄,“看来八成那些土匪就是从这里出来做生意的。”那些农庄看上去就是穷鬼之家,破破烂烂的也难怪里面的主人要靠拦路打劫来改善生活。
随着周仲谋越来越靠近应该是人烟比较多的地方,路边的森林与荒野也变得越来越稀疏越来越少,而那些小农庄跟庄园也越来越多——从原本两三天才能看见一些变成了一天能看见好几个。而这个环境好像也越来越脏。。。。。。周仲谋不止一次看见所谓的农夫的屋子是跟兽栏连在一起的,“难怪那帮农夫比起他们的牲畜干净不了多少。。。。。。”他这一天看见了这段日子以来唯一能称得上是城市的地方。
一路上来往的旅客并不多,而且互相之间都有着深厚的戒心。而到了这个城市附近的时候,来往的旅客方才轻松了不少。而且就好像海里浮现的鱼群那样。突然之间就人多了起来。前方的城市有着石头的城墙。高度也差不多有着六米,而从城门这里看过去,里面的房子也清一色都是用石头修筑的。这个城市的面积可比周仲谋第一个看见的那个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小城大太多了——就周仲谋的估计,差不多有着五到六平方公里的城区面积。而在城外同样有着连绵的房屋,有石头的也有木头的,甚至还有用泥巴跟茅草造的“窟”。周仲谋随便估算了一下,这个城市的居民少说也有个五六万。
不过这个城市内外倒是肮脏不堪,真正的典型地球中世纪那种欧洲城市。过去的辉煌——罗马时代的辉煌早已经在愚昧中消失。就跟地球上同时代的欧洲城市一样——六百年前的炼金魔导文明时代也已经成为了传说,那个时代每座城镇都必然有着的下水道在这个城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是一座泛着恶臭的城市。。。。。。起码在小巷子里是如此。
周仲谋皱着眉头骑着马进了城,作为一个有马的男人,他在这个地方可以称得上是中产阶级,斗篷遮住了他的脸,门口的卫兵根本看不见他那嘲讽的脸,只顾着点头哈腰地接过几枚远远超过所需的银币然后就放周仲谋进了城。主干道上用石板铺就的道路,来来往往的人倒也不少,这个年代的异界人就连衣服都是一副中世纪欧洲的样子,不过看上去过去的魔导炼金文明年代好像也不是全无痕迹残留——起码在大部分的饮食以及部分生活习惯上面。比起欧洲中世纪来说要发达多了reads;。眼尖的周仲谋也发现这个城市里是有着所谓的清洁工存在的——跟中世纪欧洲的农田不一样,周仲谋在路上不止一次地见过这里的农家沤肥池。而且他也看见了城里的清洁工收集着粪便运送出城,看起来是准备卖给本地农夫的样子。因此这个城市里虽然臭,但是应该比起历史上欧洲的粪堆城市巴黎什么的应该还是好多了。
这里的面包房只要你肯花钱,不含泥沙而且发酵良好的黑面包还是能够买到的,就连白面包也不是没有,而且甜菜糖比起同时期的欧洲来说要发达得多——起码在供应上面没啥问题,应该说这也是过去时代的遗产。周仲谋买了一堆黑面包,放在一个袋子里挂在马身上,然后他买了一些用香料腌好并且用松木熏制的猪肉,同样挂在了马身上。他在城市里让马儿随意地在街上走动,双眼打量着左右的店铺。
店铺不多,但是种类相当齐全,当然这里的武器店还是很多,在冷兵器的制作上,这里比起同时期的欧洲也要更为发达——路边的武器店跟铁匠铺里很多大剑、战斧以及锁子甲什么的就这样挂着任人挑选,甚至周仲谋在一堆弓箭之中还看见了从大到小种类相当齐全的十字弩——这东西在欧洲同时期可是禁制民间私藏的玩意。。。。。。而板甲也不是没有,就周仲谋所见这个世界的板甲普及度比起地球要高很多,“看来遗产在武器方面应该是残留最多的——或许这也是因为战乱不断而且野外有那么多的猛兽横行的缘故?”周仲谋在想着这个问题,不过他倒是不准备买板甲,但是他准备挑选一副比较透气而且舒适的手甲,同时可能的话买一套皮或者布制的马甲,披在自己的马身上以提高一点马的生存能力——虽然不是战马而且只能算是驽马,但是这匹马倒是卖相不错,算是高头大马。“说起来也不知道雷米雷特岛上的那群半人马怎么了?说起来这帮三米高的家伙光靠着自己的马身体应该就是眼下最强壮的马匹了——还是没有之一的那种。”半人马那堪比最重型的冷血马的体型,在这个年代确实惊人。“就是不知道它们能不能适应大陆上的生活。。。。。。”不过周仲谋的感觉里,觉得成年或者半成年的半人马应该能在大陆上生活,虽然魔力浓度差不多已经算是空白,但是这样大小的半人马应该不需要魔力也能正常生存才是。
任凭自己的思想信马由缰,周仲谋很随意地左右看着。“这里的武器锻造技术还不错么,不过好像我没看见花纹锻造技术?哎这个。。。。。。”他跳下了马,大步走到路边一家武器店里,看着墙上的单手剑。“夹钢。。。。。真是精巧的手艺。夹钢剑。”而这个店里也有着他需要的东西——用厚帆布缝制的覆盖在马颈部以及前胸的马甲。而与此同时,周仲谋也注意到了门外的介绍所——上面的贝尔字应该是佣兵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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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就业()
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大陆上国家林立,互相之间为了各种理由战斗不休。 ○所以出卖自己的生命以获得生存的佣兵一如千年前那样在世间游荡,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喜欢用佣兵——比起正规军来说他们比较省钱,而且也省事。各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正规军团,但是边境的冲突或者长期的战争之中总是会有兵力不足或者不值得出动正规军团的情况,那么就是佣兵们出头的时间了。有些有名的佣兵团也会在长期效力于某个国家之后获得收编,成功地上岸成为国家的军团,那么大家都有个饱饭有个前途。而就算是当流浪的佣兵团,那么起码比起农夫来说他们还有着“自由”。
就佣兵来说,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单兵战斗力比起一般国家士兵要强点,不过大部分的新入行佣兵活不过三年。。。。。。而现在周仲谋看起来时隔上千年之后又要成为佣兵了。成为一个佣兵其实很简单,自己备有武器,然后随便报个名字,接下来就能够自由组合成为一个佣兵了——单人佣兵极罕见,多数都是互相组合成几十个人的团队——不过想要成为稍微有点保障的中型佣兵团的成员,那也是要进行入队考核的。
这个城市叫啥周仲谋到了现在才想起来打听,好在这个叫勃艮第的城市也不算难记,周仲谋主要在酒吧里喝了一大杯酒之后就灌了一耳朵的情报——虽然这些变种的贝尔肯语言颇有点难懂,不管怎么说周仲谋也算是老古董,他所会的贝尔肯语在这个年头算是古代语言。很多单词都已经不用了。不过语法还好没有什么太大变化。所以说他还是努力地听懂了不少。除了知道这个城市叫做勃艮第之外,还知道了这个城市算是白鹰王国森林省的省会,算是方圆两百多公里之内最大也是最繁华的城市。至于这森林省多大有多少城市——这个似乎是所谓的军事情报,一般买醉的平民百姓还真的一无所知——这帮家伙从生到死也就是活动在方圆几十公里之内,对于几百公里之外的地方根本毫无概念。
不过旁边的商人给了周仲谋答案,在他请了那个商人喝了几杯然后结结巴巴地胡扯了一通之后,商人告诉他森林省算是白鹰王国之中相当大的省,也是某某——这里周仲谋没听清。某某公爵的封地,而且在白鹰王国之中算是颇为富裕的省——较大的城市有十几个,都是上万人口的。不过这个省跟灰熊王国接壤,上百年以来一直都在边境有着战争,似乎都是围绕着几个堡垒的所有权发生反复的拉锯战。听到这里,周仲谋也算是了解了为何这里会有佣兵集会所这种东西的,原来很多佣兵团就在这个省会征召新丁,然后通过游走于上层之间以获得雇佣。
当佣兵的人在森林省内不算多——不管怎么说这个省算是比较富裕的,一般农夫起码能混个半饱,所以卖命当佣兵就不是什么好选择了。而至于远途而来这里报名当佣兵?这个年代的人可没有那么生猛。长途旅行是一件要人命的事情。而且如果想当的话在本地就能当——再不济也能当一个佣兵的副业,土匪。不过话是这么说。周仲谋看来来往往于集会所的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也有个十几号人,他一口喝光酒,直接就牵着马走了过去。
自带马匹的佣兵不多,所以这也是个巨大的筹码。而当周仲谋抽出自己的武器的时候,很多围观的佣兵都吸了口冷气:“花纹钢的双手大剑。。。。。。。”这样的感叹声在这群也算是老手的家伙中响起,而看着周仲谋抽剑的动作,很多老手就明白眼前的这个穿着半身锁子甲披着斗篷的男人绝对不好惹。周仲谋现在的样子是身高一米八五的男人,在外面那群营养不良的农夫跟小市民面前算是高大的壮汉,但是在那些营养良好的贵族或者从小食用足够肉类的佣兵世家中的家伙之中,也就算得上是高大男人而已。现在这个一米八五的男人很轻松很随意地将全长一米四五的双手大剑单手给挽了个花,这种控制的腕力已经能让佣兵中的老手知道这个男子的力气与技巧都是非常出色的。
不过测试还是需要的,这决定了这些佣兵团愿意出多少雇佣费。不过跟小说里不一样,不会有一个什么大剑师之类的来对打测试,而是搬出了几根原木,让周仲谋用自己的大剑将它们砍开。“也对,战场上就是要看刚正面。什么奇技淫巧都是渣渣”周仲谋笑了一笑,双手握住剑柄,跨前一步。一步踏下的同时,扭腰带动手臂,力量从大地上起来,一路沿着腿与腰到达手臂,大剑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面,然后前方并排的三根原木同时被切开——这可没有什么纹丝不动的特效,上半截的原木直接就滑落了下来。切口十分平滑,周仲谋收剑之后自己看了看切面,感叹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如此之**。。。。。”不过这个是用汉语说的,其他人听不懂。
作为佣兵之中需要技巧与勇气的双手剑士,他们的雇佣费是最高的之一——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是击破对方战阵的锋刃,尤其是面对对方的长枪阵的时候。佣兵们不是国家军团,他们几乎养不起所谓的全身具装甲骑的骑士重骑兵,所以起到了重骑兵的突击作用的是双手剑士——这一点在国家军队中也有反应,双手剑士在国家军团里同样列名在枪兵与剑盾兵之上,与骑兵并列,仅次于重装骑士。而周仲谋这种技巧与力量兼备的双手剑士——还是带着自己的马的,自然获得了一个相当高的雇佣价格。“每个月五枚金币么。挺不错的啊。还有战时津贴,甚至还有军功折算奖励,这个世界的合同倒是蛮完善的。”周仲谋看着手里的合同,上面的条文很明显是他所习惯的“古”贝尔肯语法,看来在这个上面还保留了不少过去的事物。其实这也是坑人用的,绝大部分的佣兵不存在这种文化水准,他们能看懂自己的名字就最多了,而当给周仲谋合同文本的男人发现眼前的这个双手剑士能够看懂条文的时候,他立刻用合同有些小问题的借口给周仲谋换了一份合同。。。。。。
当然这也让周仲谋的身份更加神秘了一点,当他放下斗篷的时候,大家看见他的相貌跟在场的人有所不同,黑色的头发跟深褐色的眼睛与象牙色的皮肤在这个大陆这个地域相当罕见,而身上穿着锁子甲,手里拿着花纹钢的大剑,还有着自己的马这几点就让他的身份更加神秘——一般的佣兵可没有那么多钱。而他能看懂这些古老的文字条款,这就让这里的人对周仲谋的身份有了更大的误判,“起码也是某个地方的贵族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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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周仲谋这一次使用的假名,那个所谓的“斯雷德盖米尔”,完全就是古贝尔肯风格的名字,这种假名字一出现,当然也坐实了他可能是贵族后裔的事情。 『≤,虽然佣兵中破落贵族后裔确实有,但是相对比例还是不高的,所以有个这样的家伙也是蛮稀奇的。
五枚金币一个月算是佣兵之中的高薪人士了,在这个五枚金币就是一家普通市民半年的消费来说,周仲谋这个双手剑士真的算是高收入人群之一。不过小市民们倒也不会嫉妒——反正这是拿命来换的,有不少佣兵就连第一个月的收入都未必能活着拿到。愿意支付这笔高雇佣金来雇佣周仲谋的是一个叫做红狼团的佣兵组织,这个佣兵团大约有着一百五十个人的规模。周仲谋跟着负责招聘他的那个佣兵团的会计去了在城外的佣兵团驻地,一路上他也大致了解了下这支红狼团的组成。
作为拥有一百五十人的中型佣兵团,红狼团算是营运相当不错的,团长跟副团长与森林省的军方贵族上层关系不错——会计用一种神秘兮兮的语气说起团长据说是某贵族家的支系,说的倒是煞有介事。由于关系不错,所以经常能接到一些运送前线补给或者守卫补给仓库的轻送的富有油水的好活,在前线占据上风的时候也能捞到一些担任补充兵团或者辅助攻击方向的涨名气的委托,这样的收入都不错,甚至有时候还能捞到占领地负责维持治安的超级油水活,所以整个红狼团的收入真的很不错。这也是他们能够开出一个月五枚金币的高薪的缘故。至于具体的小队编成。团长自己带着的是精选的有着战马的骑兵队。大约是三十名骑兵;而副团长带着的是为数三十人的弓弩兵,而下面还有三个小队,分别由三位队长带着三十人的枪兵,而其中有一个小队是剑盾兵。整个佣兵团的战斗力量就是这一百五十名佣兵,当然还有大约六十人的后勤部队,这些家伙的收入比较低。战斗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