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是一头臭气熏天拿着大木棍穿着乱七八糟的兽皮的巨怪——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他看这玩意跟以前玩游戏里所谓的巨怪或者食人魔一个样子,因此干脆地就叫这玩意巨怪。这头巨怪的再生能力也很强,周仲谋跟这家伙战斗了好几次,一开始是周仲谋不敌这头巨怪,多次利用环境跟高过一筹的智力成功跑路,后来他习惯了这头巨怪的战斗套路,多次重伤了这头巨怪,但是每次这头巨怪在跑掉之后再度出现的时候伤口都愈合了。最后是遇见了这头巨怪的半年后,周仲谋终于砍下了这头巨怪的脑袋杀死了它——现在的周仲谋就拔下了刚刚杀掉的巨大蜘蛛的毒牙,回到了自己居住的地方将毒牙镶在墙壁上——同样挂在墙壁上的还有好几种生物的头颅,同时还有不少不同的生物骨头跟皮毛被做成了标本放在这个厅里,也因此缺少防腐剂的标本将这个大厅弄得颇有一股不良气息。
三年的时光为了避免自己的大脑退化,周仲谋不得不自己跟自己说话,弄得现在他跟漫威里面的死侍一样变成了个碎嘴的贱人,同时也出现了精神分裂症的早期症状。这段时间,他也曾经试着解析废墟中寻找到的这个世界的文字语言,但是他作为地球人大学生主要学习的是理科,对于分析文字真的不在行——弄到现在也顶多只能大约辨认一部分东西的名词而已。这个城镇叫啥名字他完全不晓得,但是废墟中的日用品倒是也找到了不少,除了盐跟一小部分调味料以外——这些调味料之中有一部分他找到了野生的原本,而盐也在吃完之前被他找到了岩盐,虽然味道不咋样,但是起码得到咸味。周仲谋将甬道里获得的衣物放好——他不想一直穿一套衣服弄得破破烂烂,而且他也在某幢房子的隐秘地窖里找到了还能使用的布,他不太认识面料,但是看这个比较粗糙的样子只能认为这是麻布。
这三年里,他对于自己身体的认识也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十二章 新的征途()
这具身体,周仲谋眼前的这具身体蕴含了太多的秘密,虽然他可以肯定这是他穿越之前的*,但是神秘的穿越过程肯定改变了它十二岁的周仲谋记得自己的身高是一郭比特人,而且十五岁的时候应该是一又七分之一个郭比特人那么高,但是现在他穿越了之后的十五岁身躯已经高达一又七分之二个郭比特人了而且在力量、耐力、协调性跟动态视力上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更加异常的是那钢铁般的肠胃与免疫力——这三年来周仲谋还没有拉过一次肚子,生过一次病,对于一个有时候吃半生不熟的食物,而且接触许多不明生物的地球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奇迹了。
至于武学智慧这一点,周仲谋可以肯定地说自己穿越前绝不是武学天才——他也曾出于男儿好斗的心理在初中时候去学过空手道,很明白自己虽然比一般的呆瓜能打,但是绝对不是什么智慧高深的天才高手,肯定做不到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而且还能自发地觉悟在何种状况下使用最合适的招数这种直觉
“那这也是穿越的附赠品了。话说,不晓得还有啥金手指?不过光这样的话,在这个世界当一个成功的菜刀脚男好像也能混——只是这个世界连骷髅跟幽灵都有,那么法爷搞不好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周仲谋嘀咕着,再度投入到了自发的磨练战斗技巧的练习中去——顺便说一句,自从这家伙开始变成了一个贱人之后,日常的打扮就成了斯巴达三百基佬的模样,浑身上下就一条裤头,“这样省布料”
三年里这里附近十几平方公里的地方倒是被这家伙摸透了——更远的地方的话,就没法及时回来睡觉了,身为一个现代人,能够在房子里睡觉的话是绝对不会在野外睡觉的,周仲谋从来就不是驴这废弃的镇子这些年来在外围倒是没有很多怪物——跟地球类似的动物倒是不少,但是那种地球奇幻小说里的怪物真的不多。也就是在镇子外面三公里的小山岩洞里,有着一窝被周仲谋用地球奇幻小说里的同类怪物命名为地精的怪物。
这帮家伙身高不超过八十公分,臭气熏天但是有着一定的智慧,能使用工具懂得穿衣服,坑坑洼洼的皮肤完全就是绿色,丑陋的脸上一个仿佛胡萝卜一样的鼻子跟两个尖耳朵,锋利的牙齿长在大嘴里,这帮家伙什么都吃,植物、动物乃至于腐烂的有机质都吃。一开始周仲谋还很奇怪这帮小不点怎么宁可呆在明显是矿洞的洞里也不来在它们看来跟天堂差不多的废墟小镇,不过地球人的脑子就是聪明,很快周仲谋就得出了这帮地精是由于无法抵抗镇子上原先游荡着的骷髅跟幽灵的关系,所以才远离这个镇子而不敢过来的缘故。
地精的战斗力跟战斗勇气非常差,它们的勇气跟数量呈正比,而组织度跟数量呈反比——结果就是地精数量多了单体战斗力上升,但是乌合之众的集体战斗力就是渣,一加一减之后地精越多,战力越渣,毕竟单体地精再强,也就是那个鸟样了。“可惜,你们缺了一个地精心灵剑圣”这是周仲谋在杀光了一整窝地精之后笑嘻嘻地说出的话。杀光这窝地精很容易,但是在此之前一段时间周仲谋可是没有什么勇气直接杀进去的——地精起码有二百多个,一开始不明白这帮垃圾底细的时候还真的不敢硬上。直到宰了大概二十来个地精之后发现了这帮渣的底细,接下来周仲谋全幅披挂之后直接杀了进去——他很幸运地在废墟里找到了一件破旧的皮甲,现在就是放无双的时候了。
地精们不会炼铁——当然这一点周仲谋也是一样,他找不到适合炼铁的焦炭于是这帮地精手里拿着的仅仅只是它们受害者的大骨头,还有一些木头做的长矛之类的东西,因此作为热身运动与杀戮游戏的杂兵,地精们完美地完成了它们被制造出来所赋予的任务。杀地精花不了多少时间跟精力,但是要从矿洞里把这帮废物找出来还比较费力。
杀光地精没有任何战利品——在当时周仲谋是这么觉得,直到他在三个月之后的某次心血来潮又去了一次然后发现了一堆生铁为止。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这些品质相当不错的海绵铁就这样堆在地精窝的一边,看上去就好象是一颗颗黑黄色的石头。
但是很可惜,周仲谋找不到合适的焦炭,于是乎花了大力气弄回来的海绵铁就这样堆在房子的一角。不过三年来在野外生存上,周仲谋的收获那是大大地——他作为开山怪,第一次系统地尝试了关于巨怪肉与地精肉的食用方式
如果周仲谋不是受了贝爷保佑,那么估计他是吃不下那些恐怖的肉的但是现实是他吃下去了!“巨怪的肉比较粗,不过很有嚼头,问题就是骚味大了点只能用来烤——可是巨怪的肉一烤就会老而且飞快地变成还不错的燃料,于是这个火候就要控制了。实在是应该抓几个小巨怪从小阉了养才是。地精的肉太少,而且处理过程比较恶心,味道的话同样有着口味太重的原因。因此花时间来料理地精肉不太值得——不过也可能是我还没有找到正确烹调地精的方法。”周仲谋将这些字用中文记载在他从废墟中找到的还能用的笔记本上——这笔记本很大,封皮是用皮革做的,里面的纸也是用不知什么的材料做的,总之就是不会泡烂也非常不容易燃烧。这本笔记本上被周仲谋在封二上写下了生物图鉴的汉字,而内里的内容则是比较详细的生物描述记录以及食用心得,配的图是儿童涂鸦一样的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懂——估计“唉,这也是没办法的,我也不想学祝枝山画小鸡啄米图的”
三年的时光里,他到了最后也终于用木炭加上鼓风机跟热室修复了一个铁匠铺里的窑子,将那些海绵铁打造成了一些相当粗陋的武器。防具就靠他的手艺肯定不行,就是武器他也只是打了几把片刀,而且还是歪歪扭扭的。
这个废墟有一条大路,沿着大路通往什么地方,周仲谋不知道。但是他一直以来都想着等自己有自保之力之后,一定要沿着道路走出去看看——一个人的生活哪怕自己跟自己说话,而且把自己变成精神分裂的贱人也是很难过下去的于是在杀掉了巨怪之后的第六个月,周仲谋终于做好了一切准备,把自己打造的兵器跟废墟里收集的还能用的武器跟一些日常使用的锅碗瓢盆以及衣物、调料、干肉等东西丢在了一辆好不容易修复的双轮板车上,这家伙拉着板车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
第十三章 跑路吧少年()
拉板车这个活儿真心枯燥,好在这个镇子的大路上多年以来被压出的车辙还在,几十年的光阴还来不及磨灭这些车辙。轮子在车辙里滚动还算省力,但是很快周仲谋就在胡思乱想是不是能从哪里抓点拉车的壮丁来。
“半人马?牛头人?巨怪?这些都是拉车的壮丁啊!体力那是杠杠的,脑子也足够聪明到能在短期内被威胁到能够拉车的程度,可惜到现在我只能打过一只巨怪按照那些奇幻书跟游戏里的,牛头人或许还有一只只的,但是半人马无一例外都是一群群啊。”就在周仲谋胡思乱想的当口,异变就这样发生了。
拉着板车的周仲谋身上可没有穿皮甲,上身赤膊的他也就是在双肩垫了一块布,然后两根皮绳套在肩膀上好像背书包那样在拖车,看上去那是真的一点威胁也没有,也就是一副苦力的模样——因此一群打劫的就这样跳了出来。
那是一群矮小的有着好像狗跟蜥蜴混杂的脑袋的双足直立生物,比起地精来说它们看上去好像比较能打,最起码身上露出的鳞甲要比地精那满是疙瘩烂疮的皮肤要给力得多,而且手里挥舞的小片刀也最起码都是金属的——虽然很明显都生锈了,但是还是比挥舞木棒骨头的地精们要强。
“这是。狗头人?应该是狗头人吧?毕竟游戏里的蜥蜴人应该更加高大才是,应该不是这种才一米高的小东西。”周仲谋倒是不慌张,他很快地脱掉了皮绳,活动着手脚拔出了单手剑,然后将车上的一面圆盾套在了左臂上。那群狗头人用奇怪的语调叫了一阵,周仲谋表示完全听不懂,于是他用直截了当地回答方式——直接一个虎跳进了那群狗头人,剑光一闪划了一个弧面,血祭了三头狗头人作为回答
这个十五岁的周仲谋的力量与敏捷远过他还在地球时候的程度,砍翻这十多个穷困潦倒的狗头人强盗团真的不是什么难事——话说周仲谋现在还有空想这是要多么失败的盗贼团才会在这条明显荒废了很久的道路上拦路抢劫啊“难怪它们一个个都是这种卢瑟的样子。”
既然是失败的拦路打劫团,那么这帮狗头人的士气自然是非常低落的,一看这单独上路的肥羊居然是个硬点子,那还不赶快一哄而散啊。就在周仲谋砍翻了第五头狗头人的时候,这帮家伙发一声喊之后就四下里逃跑了。周仲谋也懒的去追,他挑选了一头看上去最可口的狗头人尸体,稍微地处理了一下,剥掉了皮之后剁成了几大块,准备到时候烤着吃吃看能不能吃。“车里放的都是野猪跟野鹿之类的肉干,还有一些野菜干,吃多了也会腻。今天就换一个口味尝尝。”
因此在这一天的晚些时候,大路边的一处平地上燃起的火堆上就飘起了一股奇怪的气味最后的结局就是皱着眉头苦着脸的周仲谋拿起了一块带骨肉之间丢进了后面的林子里,然后顺便呸了几声用水壶里的水好好漱了漱口。这条路以前算是通往这个镇子的大路,在半途上是肯定有着合格的水源的。而吐了口水的周仲谋找到了这个水源——一块大石头下面涌出的泉水,在一个沙质的小池子里积蓄成了一处水潭。灌满了水壶的周仲谋回到了火堆边,就着火光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关于狗头人的资料——“这些小东西很脆弱,跟地精一样,它们的勇气来源于数量。狗头人的肉味道极差,虽然营养可能会很好,但是这不能弥补因为吃下这含有强烈异味的肉从而导致呕吐的营养损失因此建议不要食用狗头人的肉,尤其是鲜食。当然或许也会有不一样的烹调方式可以让我们安全地食用这些肉,但是我目前还没有想到。”
接下来的路程很无聊,这多年没人走的破路上除了那帮穷鬼一样的狗头人劫匪以外,其他的拦路抢劫的混蛋一个也没有。只是随着距离那个镇子越来越远,这气温倒是有了蛮明显的下降,周仲谋也不晓得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现在拉车的时候再也不是**上身的了。
这也为他带来了好处——最直观的好处就是现在他身上还挂着水壶,背着一面盾牌,挎着一柄单手剑,腰里缠着一条包着金币的腰带,盾牌与背脊之间的空隙里还背着一包干粮这家伙正在飞快地跑路,身后的大车已经无影无踪。
这一天,在路上行走的周仲谋终于欣喜地发现眼前的道路跟另外一条路交接了,但是丁字路口上跳出了一群该死的劫匪。花了大约五秒钟打量了一下劫匪的种族跟程度之后,周仲谋果断地将大车一翻,转身在车上抓了几把之后就跑。
面前的劫匪个子不小,站立的时候估计都超过了一米七,但是站立的姿势并不挺拔,反倒是有点弯腰驼背。这帮家伙的样貌有点像人,但是毛很多,绿色跟褐色的脸上有着一对尖尖的耳朵,面目狰狞,有着一个小胡萝卜一样的鼻子,这玩意差不多跟放大版的地精倒是很像。也因此周仲谋第一时间就得出了结论:“大地精!根据奇幻设定里,这帮家伙算是军事化种族,有着良好的纪律性跟组织度,算是比较难缠的敌人。”而那帮劫匪也果然很有组织,看见了周仲谋之后立马散开,正前方的四个大地精展开了一个倒梯形逼近,而左右的各三个大地精迅速地结成了阵势开始左右包抄,这帮家伙的行动更像是军队而不是乱哄哄乌合之众的土匪山贼。
于是周仲谋立刻就想到了逃跑,他没有跟大地精战斗过,不晓得它们有多能打,就算是一般情况下,周仲谋也只有信心跟一只大地精展开战斗,两个的话八成就要跪——何况现在有整整十只!那还不赶快跑路!于是他拉翻了大车,让车上的武器、食物跟他三年来在废墟里收集的钱币哗啦啦地洒了一地,自己飞快地沿着道路边的山坡往那条合并的新路的一头跑路了。
大地精果然是求财的劫匪,看见这一个人的猎物果断的逃跑之后,除了三个大地精依旧追在后面以外,其他的大地精围在了翻倒的车边,开始收集战利品。
也就在周仲谋遭遇大地精的同一时刻,他当初降临的草原上,有一个东西闪烁着光芒出现在了那里——不!不止一个,出现了好几个这样的东西,这样的看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在草原上闪烁
第十四章 杀人狂的诞生()
一个男人,一个背着盾牌的男人正在迎风狂奔,在他的身后大约一百米的地方则是有着三头大地精埋着头狂追,时不时地就用前面的男人完全听不懂的话语狂吼。
“都他奶奶地追出来起码一公里了!这帮混蛋都不会回去抢战利品的?该死!难道这帮混蛋有着良好的分配条例还是热爱食用人肉?这样下去估计不行,必须要想点法子了!”前面狂奔的周仲谋骂骂咧咧,结果就是迎面风灌了一嘴巴。
如果是一个老练的战士,那么这个时候他就应该在思考要如何设置一个陷阱——或者让自己成功脱身,或者分割三个大地精从而让他能够各个击破。但是这一切在菜鸟战士周仲谋这里全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