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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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情-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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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拥有了幸福的家庭,他们的心里就会充满爱。

近几个月来,他的心情一直不好,那是因为两件事困扰着他,摆在眼前的是儿子的婚事,确切地说,他并不想干预儿女们的婚事,倒是儿子的行为叫他无法放心。他的老伴更是放心不下,于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给儿子张罗对象,谁知,对象没有成功,却使他在村里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李玉良,他的儿子,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他只好把目光移向别处,因为他已经不知道怎样和儿子进行心灵沟通了。

更加陌生的儿子,而他作为父亲的尊严也正在一天天消失。他的爱正如一件没有光泽,皱巴巴的老古董。要知道,在尘土飞扬的日子里,明亮的玻璃窗上面就会有一层尘土,但是,这层尘土是能够擦掉的。

李胜天看着舔自己手的小牛犊,然后转回头说道:“本来,孩子们的事情我不想多加干涉,可是……”

“梅梅的婚事不是成了吗?”周爱莲说。

“说实话,我也不赞成包办孩子们的婚事,”张宝花说,“只不过,孩子们的那些想法……”

“孩子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李胜天很平静地说。

“孩子们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就跟父母不是一条心了。“张宝花故意停顿了片刻,而且叹了一口气,这才继续说道,“我们做父母的也甭指望听到他们的心里话!”

周爱莲说:“他们有啥话不能跟父母说?”

“有时候,真想和孩子们唠唠心里话,”说到这里,张宝花提高了嗓门,“可他们偏偏啥话都不对你说!”

“他们成不了家,做父母的能不操心吗?”周爱莲叹了一口气,说,“如今的孩子们就是不让大人们省心。”

“现在社会的风气变了,人们的眼里除了金钱啥都没有了。伟杰说,如果由着他们性子胡来的话,这个世界就乱了。”张宝花很认真地说。

“我就怕玉良惹出乱了。如果说成一门亲事,我也就用不着整天价提心吊胆了。”周爱莲说。

李胜天看了看宝花,又看了看老伴,低声嘟哝着一句她们没有听到的话,这才牵着黄牛向大门口走去。

当然,他和儿子说话的语气,委婉、和蔼、谦卑,就好像他跟村民们交谈似的。过去,他用几枚硬币来交换儿子的笑脸,如今,儿子长大了,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对于儿子的事情他只能不闻不问。装聋作哑。

按理来说,儿子既非好吃懒做之辈,又非招灾惹祸之徒,但是,他不能不看到——儿子那可怕的高傲,可怕的盛气凌人,特别是可怕的控制人的手段。他的父爱在儿子那咄咄逼人的目光里如同滑稽的小丑一般。他更加不了解儿子了,因为他总是与他背道而驰,他认为,村里人对他的尊重,是由于他耐心而又细致地听取他们的建议。在儿子面前,谁也休想有一句不满意的话,连他也不例外。

现如今,他只能耐心而又细致地思索儿子的话语——金钱对人们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而且照亮了我们的生活之路。简直就是光灿灿的北斗星。

和儿子相比,他就像一个被金钱吓破了胆的人。

此时此刻,他把黄牛拴在院墙外的木桩上面。他站在那儿,暖融融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真是舒服极了。一丝风儿也没有,他不喜欢冬天里的风,因为它如同一把冷气森森的利剑,老是提醒他千万不要忘记那个寒冷的冬天里血肉模糊的场面。

李胜天的家在村子的最北端。东面(大门口的侧面),光秃秃的硬砂岩,片麻岩坡道。红崖河最陡处。每年洪水爆发季节,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搅得人们彻夜不宁。为此,家里人没少抱怨他。南面,大门口正对着宽广的砂砾路面,一百多米长,直到村北的小石桥。过了桥,便是光滑鹅卵石铺成的街面。小河两岸是柳树,其中夹杂了十几棵高大伟岸的杨树。北面,怪石嶙峋的山脊。西面则是高耸入云的峰巅,绿油油的庄稼呈阶梯状分布着。

站在院墙外的空地上可以看到红岩村的各个角落。在月光如水的夜里,他一家四口人喜欢坐在大门外的杏树下面,谈论村里的一些事情。

他看着四周荒凉的原野,河两岸光秃秃的柳树、杨树。他觉得这些树木像他一样,在暖融融的阳光下面舒展着全身的细胞。与村里的新房子相比,那些旧房子显得寒伧多了。之后,他转回头看了看黄牛,以及不安分的小牛犊,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次他竟然没有笑出来,于是,他只好摇了摇头,并返回家里去了。而当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耳边传来张宝花的声音:

“……东民常到敏英家不假,可我还是能够做得了他的主!”

“胜天就是不让我说,虽说伟辰因为救胜天而被掉下来的石头砸死了。”周爱莲说,“村里出了钱,俺们家把仅有的钱拿了出来。谁曾想到,晚饭后,敏慧竟把我们的钱甩了回来,并对着我们一家人恶狠狠地说道——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求得心里的安宁。他婶子,你说……”

李胜天没等老伴把话说完,便大声吼道:“别说了,我都说过多少回了!”

“我一提这件事,他就冲着我发火!”

“干吗发火?胜天哥,那家人都是没有心肝的东西!”张宝花喝了一口水,又接着说,“那个敏,敏慧,说话实在难听!”

耸动的乳房。

模糊的头颅。

狰狞的目光。

老是和他在睡梦里不期而遇,正像平静的海面上陡然掀起了可怕的风暴。

他进了屋,坐在沙发山,对着张宝花慢慢地说道:“当时死得是我就好了。”

“一个响当当的村支书说这种话,叫人咋想哩!要我说,你对那一家人真的尽到心意了。只是那家人不知好歹。话说回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能怪你吗?胜天哥,你想开些,不必拿那个黄毛丫头的话当回事!”张宝花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水,并继续说道:“伟辰死了,村里少了一个窝囊废吗?”

“如果不是你……”李胜天自忖道。

“伟辰是个好人。”周爱莲说,“干起活来,真买力气,不知为了什么,秋月待他老是冷冰冰的。”

“反正我对那家人没有好感!”张宝花说。

绷胀胀的肌肉塌软了。

凄厉的哭喊声在冰天雪地里回响着。

眼光如凛冽的寒风。于是他说:“我死了就好了。”

“要是你死了,不出半年,我们家伟杰也会让村里的事情愁死!”

“好了,我再不提那些事情啦!”周爱莲说。

“咱们也不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你的为人,那是明摆着的,啥事都要为别人考虑,胜天哥,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你干吗老把它放在心上呢?”

“近些日子,俺家玉良老是往你家跑,他婶子,是不是……”周爱莲终于改变了话题,与此同时,她站起身来,给宝花倒了一杯红糖水。

“瞧我这记性,把正经事给忘啦!”张宝花拍了拍脑门子说。

“玉良这孩子就是不做地里的活,除了大手大脚的花钱,好像手里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周爱莲说到这里,回过头,看了看丈夫,接着对宝花说道:“他婶子,你说,玉良的亲事该咋办呢?”

“爱莲嫂子,这件事你们也不必着急,包在我身上好了!”张宝花胸有成竹地说。

周爱莲吞吞吐吐地说:“他婶子,要是我说错了话,你可别生气!玉良是不是对你们家秀荣……”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倒很乐意让秀荣做你们的儿媳妇。”张宝花非常高兴地说道。

“真的吗?”周爱莲急切地问。

李胜天抬起头,看了宝花一眼,说:“他啥事都不跟我们商量,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是啊!万一玉良……”周爱莲十分担心地说。

“只要你们没意见就行了。”张宝花放下手里的水杯,然后,她摆出一副像是完成了什么神圣的使命的样子,很认真地说,“我会让你们满意的。”

“秀荣倒是一个好姑娘!家里地里的活都能干。”周爱莲边说边看着自己的男人。

这时候,李胜天仿佛陷入了某种思绪之中。

★★★★★

太对了,能够习惯,就是欢乐。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习惯这种平静、朴实的乡村生活了,就像厌倦漂泊生活的水手,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对我来说,她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因为她那双慈爱的目光正在注视着我,我甚至觉得重新拥有幸福了。现在,我之所以喜欢这种宁静的乡村生活(虽说表哥的婚事破坏了家庭的和谐气氛,但是,我想到,这件是肯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是因为我正如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找到了温暖。也许在那些标新立异的城里人眼里,乡下人的生活的确太平淡了。即使有些轰轰烈烈的场景,也不免缺乏浪漫的情调。何况,更多的时候,单调的生活令人发疯。

既然缺乏旋律和色彩的生活跟囚徒的生活没啥两样,那么,老实把脚的乡下人就只能无息无声,但却怀着坚强的信心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看起来,人人都自己满足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像那些禅坐的和尚那样,动不动就放下经卷,心怀嫉妒地横来招是搬非。

大约是乡下人没有什么云心水心罢,并不指望到来生身列仙班。正因为这些太行人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

生活,生活,我在这儿找到了生活的真实。我一向认为,太行人的血液可不是臭水沟的死水,而是一泓清澈欢快的奔流,飞溅着亮闪闪的浪花。老实说,他们的血液肯定比城里人流得更快更急切。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踏踏实实地生活,而不是凭借着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感觉来炫耀自己。

是的,他们生下来便扎根于大地之中,如同悬崖上的青松,迎着风雨而牢牢地盘踞在岩石上面。

大约我的确意识到了,我的血液里也有着太行因子,正因为如此,我便很快地习惯了这种简朴而又自在的乡村生活。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不大的一块田地。

仿佛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我已经感觉到心中的欢乐朝着一个方向累积。也许是由于我内心的抗争正在慢慢地消除。当然,我并不希望我的心永远是各种痛苦和无可奈何的期望的避难所。

虽然我还不算一个善于游泳的人,但是我觉得自己可以攀住一块船板慢慢地爬到岸上。御风而行,倒是很惬意的。在我看来,太行的风湿自由的,它赤裸着古老的意志,我行我素。在自然界,大概只有它具有潇洒的风度,要么如一群天真无邪的顽童,蚕食朵多么美丽的彩云,要么似抱天恨地的画家,把浓浓的墨汁浇泼在白色的画布上,要么像柔情似水的少女,伸出纤纤的双手轻轻地拂弄着田野里所有的生命。

在这里,我不必乘坐公共汽车来加快生活的节奏,也不必利用“适应新环境的机器”去创造生活的色彩。只不过,我倒乐意适应这儿的环境,那是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一切比我自己更属于自己。

绿油油的庄稼终于抖落了最后一滴露珠。

老黄牛平坦的背脊上频频闪烁着落日的霞光。

晚饭后,那些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坐在河岸边石头上抽着可以消除疲劳的旱烟卷。

是啊!这里的一切,全都洋溢着赤裸裸的活力。

现在,我又可以挑起水桶到井边打水了。可是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对这个圆木做成的辘轳有些陌生了。尽管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很亲切,并深深地打动着我,也许是由于我的万端思绪纠缠在它的上面。生活本当如此,就像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似的。要知道,乡下人的生活就是要和泥土打交道,当然,他们并不关心地球围绕太阳,还是太阳围绕地球运转。

或者说,他们喜欢认为地球应该是静止不动的。

必要的话,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乡下人宁肯相信万里长城比珠穆朗玛峰更加高耸入云。不管怎么说,他们可不习惯为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让自己焦头烂额。

他们可以喜欢太阳带来光明,但却不必非要看到色彩斑斓的场面。也许在他们看来,空间和时间是永恒不变的,永远表现为他们所熟悉的样子。有些时候,他们固执的观念使他们相信屋檐下的影子。应该说,他们的生活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正像这辘轳的转动可以把井里的水打上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来到井边时的感觉。当时,我真的害怕极了,双腿突突抖个不停。因为在我看来,黑洞洞的井口正如魔鬼的血盆大口,随时会把我吞噬下去。特别是我看到我的身影真的在井底抖动的时候,我简直都站立不住了。

从那时起,我总是被一个接着一个恶梦纠缠着,虽然我希望有人把我从可怕的幻觉之中解救出来,但是我不想别人说我是个胆小鬼。后来,这种恐惧感消失了。

因为我的耳边总是回响着母亲的声音:

“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什么都不怕的。”

我太高兴了,因为我最终没有落入“海底张着呵欠的大口”之中。而且我站在井台上面也不再害怕了。我甚至觉得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身影映到井里的感觉了。

就这样,甘甜的井水沐浴着我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我能够像大人那样摇着辘轳把满满的一桶水从井里打了上来。我认为我长大了,于是,我心中充满了欢乐。不仅如此,而且我也像大人那样把嘴凑到桶边喝水,那凉丝丝的感觉,的确叫人痛快极了。

如今,我双手紧握着辘轳把儿,再一次体味着昔日美好的时光,仿佛所有那些愉快的事情都是昨天发生的。

转动,转动,真实的生活。

简直就是生命的主宰。

要是还有什么别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我知道,城里人需要水的时候,只要打开水龙头,水就会自个流出来。瞧!不费吹灰之力。然而,那哗哗的声响令人讨厌极了,至少我不能保持安静的心境。

一切都是乱糟糟的,正如生活中无边烦恼纷至沓来。现如今,我注视着另一个自己,只凭眼睛,不凭理智。我心灵上的污秽渐渐退去。说真的,我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因为它映照着我内心的宁静,而使我有几分飘逸的感觉。

“……此时宇宙处于轻子时代。”想到这里,我微微一笑,“我可不想先入伍底的玄想之中。”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程皓,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是吗?”

“除了学习,难道你没有别的爱好?比如说,打打球……”

我静静地看着她,反问道:“锻炼身体,是吗?”

“一个出色的年轻人应该具有强健的体魄!”她冲着我想笑了笑。

“仿佛在田野里闲步,悠然地欣赏着云影、鸟语、水色,怅惘地出神着。”我一边走一边望着校园外面的美景,我向她问道:“你真的要了解我吗?”

我慢慢地转动着它,看上去象是正在转动着我幸福的童年。

水桶碰到了水面。在我看来,水的浮力总是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阿基米德曾经惊喜地喊道——我找到了。接着,水桶翻倒了,并发出嘟咚咚的声音,水桶却还是悬浮在水中。

“沉甸甸”的感觉,真是微妙极了。

之后,随着辘轳的缓慢转动,满满的一桶水向上升起,就好像我的呼吸牵引着它渐渐上升,上升……

于是,我的眼睛闭上了。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那声音正如和声中的音符。渐渐地,我的心融化在一种和谐的爱之中。只因为我的眼睛闭上了。

我终于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一棵柳树。”

“你没有更好的理由解释吗?”高骞问。

我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反问道:“我解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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