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腹诽之余,陈越心里也不禁有丝丝的感动。正是有了如此迂腐之人,华夏民族才继往不绝、传承不断,哪怕是膻腥盘踞了中原,前有淮右布衣亮剑滁州、后有孙大炮屡败屡战,每一次都驱逐了鞑虏、恢复了华夏。
不说别人,就说自己吧,在另一个时空中,若真是民族到了危亡之际,虽然自己只是一个小小警察,也必然毅然的扛起钢枪奔赴战场!
突然间,陈越理解了父亲的选择。父亲是一个军人,一个纯粹的军人,一个只知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军人,可这样的人却是这世间最为可爱的人。虽然陈越不赞成父亲的愚忠行为,可也不得不敬佩他的为人。
陈越知道,这样的人都非常的固执,一旦做出选择,将再非言语所能动摇。自己在这个世界就这样一个亲人,既然劝说不了他就和他一起面对吧!
下定了决心之后,陈越的心平定了下来。既然劝说不了父亲,那就唯有尽自己的努力使父子俩在这乱世中生存下来。
好在现在有了一笔不小的银子,也就有了辗转腾挪的资本。接下来的日子里,要尽快的提升父子俩的实力,好拥有生存下来的资本。要尽快提升父亲的职位,京营总旗,手下二三十个军户,这个职位太低,至少要提升到千户的职位,然手再养上百十个家丁才行!
然后就是赚钱,手里的这点银子只是些死钱,根本经不住花。而以后随着父亲军职的提升,更需要大笔的银子来养军。可能有的同学会说,养军不是朝廷的事吗?不不不,朝廷虽然会拨发军饷不假,可是那点银子经过上下盘剥之后,到了士兵的手里已经所剩无几,连吃饱肚子都不能。所以明末的军队是非常的贫穷,绝大部分人穿的比叫花子好不了多少。连肚子都吃不饱的军队能上战场打仗吗?自然是不能的,所以朝廷的军队才屡战屡败。而为了能打仗,更重要的是为了能在战场上保住自己的性命,将领们便自己花银子训练家丁,当然这银子还是从普通军户身上克扣而来的。
所以一个将领实力的大小,不在于他手下的军队有多少,而在于他养了多少家丁。拿宁远总兵吴三桂来说,其手下的兵力达四万之多,可是其中真正的家丁也才一千余人。可是就靠着这一千余家丁,吴三桂现在实力已经隐隐然位列众军之首,其镇守的宁远成为了辽西最后的屏障。
所以既然父亲矢志为朝廷尽忠,要想生存下来,要想建功立业,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家丁队伍。这一切都要有大量的钱财支持才行。而以自家这些年的贫困来看,父亲陈江河并无赚钱的本事,这一切都要着落在自己头上。
这一刻,陈越觉得压力山大!
第十二章 喜气洋洋陈江河()
天还未明,陈越习惯性的听到父亲起床后叮叮咣咣的声音,下意识的拉被子蒙住头,继续酣睡。紧跟着脑袋一凉,被子已经被父亲一把掀起。
“快起来了,跟我练功去!”陈江河在陈越耳边大吼着。
“往日里怎么没叫我起这么早,也没练功。”陈越嘟囔着,抹黑穿着衣服。
“往日你还是个傻子呢,怎么?要不要我再给你脑袋上来一下!”陈江河不耐烦的吼道,陈越只能选择闭上了嘴巴。
父子二人来到院中,陈江河先让陈越练了一会儿拳脚,然后把墙角两只堆满了灰尘的石锁提了过来,让陈越举着石锁扎起了马步。
每只石锁重四十余斤,以陈越的力气双手提起毫无问题,就是双手平举也能举个一刻钟。可是,陈江河要求他扎起马步举石锁,这种难度无疑大了许多。陈越举了半刻钟的时间,就觉得双臂发抖,双腿直打哆嗦。
“扎好了!”一条棍子抽了过来,抽打在陈越的大腿上,陈越一个激灵,连忙扎好马步。一刻钟过去了,当陈越终于能放下石锁时,就觉得手臂发麻,两条大腿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
“给老子练练枪法,看看还能记得多少?”一条白蜡杆扔了过来,陈越连忙伸手抄起,舞动了起来,只见得白光闪闪,院中变幻出条条枪影。陈越凝神静气,把记忆中的枪法尽数施展。
“马马虎虎,看来还没有忘光。”陈江河点点头,随手指点了几下,陈越依言改正,出枪果然顺畅了许多。
“杨家梨花枪,共有三十六式,变幻莫测,神妙无穷,实乃天下第一等枪术。不过咱们并非江湖人士,习练枪法为的是上阵杀敌,战场上讲究阵列而战,一些花哨的招式就用不上。所以咱们练枪其实就三点,快,准,狠!
出枪只有迅疾,才能在敌人武器之前刺入敌人身体;只有出枪够准,才能刺中敌人要害,使其失去反击能力;战场之上敌人多半会身穿盔甲,像满鞑多披重甲,只有够狠,才能刺破重甲的防御!
以后你这些套路就不要练了,每日里只对着靶子出枪一千次即可!”
一千次啊!陈越就觉得眼前一黑,那可要练到什么时候!
“怕什么怕?老子会陪着你一起练!”陈江河的话更是让陈越眼前发黑,有他的监督,想偷懒都不行。
院墙上用石炭画了两个圈圈当作靶子,父子二人一人拿着一条没有枪头的白蜡杆,对着圈圈一次次的发起了冲击……
“咚咚咚”沉闷的声音接连响起,惊的隔壁军户杜渊的妻子从梦中惊醒。
“当家的,醒醒,听听是什么声音。”杜妻推着酣睡的丈夫。
杜渊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侧耳听了一下,“还能是什么声音,‘啪啪啪’呗,怎么昨夜没有喂饱你啊,又想要?”杜渊说着来了兴致,伸手向妻子肥硕的臀部摸去。
“死鬼,也不动动你那猪脑子,隔壁就陈家父子两个光棍,和谁‘啪啪啪’啊!”杜妻没好气的一巴掌打开了丈夫的咸猪手。
“也是啊!不过不管他们,咱们先‘啪啪啪’再说。”杜渊翻起身来,把妻子肥硕的身子压住,色迷迷的说道。
……
“马哥你早啊,我带阿越去吃早餐呢。阿越,这是你马大爷,快打招呼!”练过功后,陈江河没有再亲自做饭,而是决定带儿子去吃早餐。一路上满面春风的和人打着招呼,脸上的喜色仿佛溢出来一样。
“大陈啊,什么事这么高兴啊?”老马头停下了脚步,问道。
“哈哈,喜事啊马哥,我儿子阿越的病好了!”陈江河一把拉住老马头的手掌上下摇晃着。
“病好了好啊,什么?你是说傻子,不,阿越他?”老马头震惊的问道。
“是啊,阿越他的脑袋好了,变成和以前一样了。来啊,阿越,快和马大爷打招呼。”陈江河喜气洋洋的说着。
于是,陈越只能苦笑着走上前来,脸上堆满了笑和老马头招呼,好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
“真好,真好!”老马头看着眉目清楚举止正常的陈越,嘴里赞叹道,“我就说嘛,阿越肯定正常了,前天我还见这孩子去街上卖木马呢。我说江河啊,这可是个大喜事啊,你得摆一桌庆祝庆祝。”
“摆摆摆,肯定摆,到时第一个邀请马哥您参加。”陈江河点头赞同道。
“江河哥,阿越真的好了!”杜渊从院门伸出头,冲着陈江河大声嚷嚷道。他是陈江河手下的军户,又是陈家的邻居,平日里关系处的不错,也没少帮陈家的忙,有很多次陈越饥肠辘辘的时候,杜妻都会给他拿上一个半个的饼子。
“当然好了,刚才我还和阿越一起练枪呢。”陈江河眉开眼笑道。
“真是太好了。我就说嘛,阿越只是得了离魂症,早晚有一天他的魂魄会找回来的。”杜渊高兴的搓着双手,巴巴的在一边说着,他平日里最爱吹嘘八卦,这下算是有了新的话题。
陈越无奈的跟在陈江河的后面,看着他满面春风的和人打着招呼,同时把儿子好了的事情宣告出去,再接受着别人的祝贺。从家里到张婶包子铺,短短的不到一里的距离,他们俩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江河,阿越,阿越他真的好了!”来到包子铺,还未等陈江河开口,张婶欣喜的迎了过来。
“哈哈,阿娟你都知道了啊!好了,阿越好了!”陈江河高兴的合不拢嘴。张婶闺名娟儿,只有相熟的人才会知道。
“昨天我就觉得阿越和以前不一样了,没想到真的好了。”张婶由衷的高兴道,伸手拉着陈越让他坐到桌子旁,连声的吩咐女儿张秀儿端上包子来。陈越能够恢复正常,恐怕张婶是除陈江河以外最高兴的人了。
陈越微笑着坐下来,看着风韵犹存的张婶和有些苍老却雄姿豪迈的父亲陈江河,突然觉得他们是那样的般配,而和他们在一起坐在包子铺里竟然有了家一般的感觉,就连张秀儿都不那么可恶了。
张秀儿脸色不自然的端着包子过来,低声和陈江河打着招呼,复杂的眼神看了陈越一眼,转身忙活去了。
“秀儿越来越漂亮了。”陈江河的夸赞声传来,让张秀儿的心更加的复杂了。
张秀儿知道陈江河和母亲一直在商量着,想让自己嫁给陈越,以前自己还可以以不愿嫁给一个傻子为借口抵死不从,可现在既然陈越变成了正常人,自己还有什么借口推托?虽然陈越变的正常了,虽然陈越长得挺拔俊逸样子没得说,可是在张秀儿心里并非良配。张秀儿并不甘心嫁给个武夫,以后子子孙孙都当军户,她要嫁就嫁个读书人,以后说不定也能当个官太太,子孙后代也都是官宦子弟!
第十三章 人市()
和张婶儿说了会儿话,吃了几个包子之后,陈江河便离开了包子铺,他要去铁匠铺辞工。既然儿子已经好了,又弄到了一大笔银子,那就没必要再像往日那么操劳了。况且与其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寻些其他营生,反正现在本钱有的是。
“你好好在家呆着,不要和吴良那些人瞎混。。。。。。”习惯性的吩咐着陈越,然后想起儿子已经正常了,陈江河自失的一笑,便抬脚离开了。
和忙碌的张婶儿打了招呼,故意趾高气扬的从张秀儿身边走过,陈越也离开了包子铺。看着陈越吊儿郎当的背影,张秀儿暗地里呸了一口,满脸微笑的招呼刚进门的吕秀才了。
出了包子铺,陈越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决定来个大采购!现在家里空荡荡的,连个吃饭的桌子都没有,这如何能行!
怀里的银票面额太大,陈越决定先去钱庄兑换些小额的以及一些散碎银两。在宣武门大街上就有一家汇通钱庄,倒是不用走太远。陈越手里的银票都是汇通钱庄开的银票,不记名见票即兑,钱庄的人不管银票原来的主人是谁,他们只认银票不认人,这倒让陈越松了一口气。他真怕像后世的抢劫犯一样,抢了银行的钱却没法花。
钱庄的掌柜和伙计态度很友好,丝毫没有因陈越衣服破烂而露出异样颜色,这让陈越一下子对他们大生好感来。
把一张百两银票兑换为十两五两和一两的,又换了一些散碎银两,陈越便出了这家汇通钱庄。回首看看装潢高档的钱庄,再看看身上的破衣烂衫,陈越决定第一步就是先购买几套崭新的衣衫。
不远处就有一家成衣铺,陈越迈步进去,给自己购买了两套崭新的衣服,里面贴身穿的白布内衫、孺裤,外面罩着的直缀长袍,颜色选了天青色,然后是牛皮做的薄底快靴,穿戴后之后站在巨大的铜镜前,陈越简直快要认不出自己。
自己选了两套崭新的衣衫,陈越自然不能忘了父亲陈江河。不过陈江河乃是军中总旗,自然不能穿自己这种长袍直缀服饰。陈越便为他选了两套内衣孺裤,以及对襟罩甲(不过罩甲上并没有甲叶,这种是军士乃至百姓都喜欢穿的军便服),长腰军靴。京师的军兵数万,兵部每三年才会下发一套军服,一套军服穿三年会穿成什么模样可想而知。对于贫困的士兵来说,他们根本没有钱置办衣服只能凑合,可是对于各级军官来说,他们自然不愿穿的破破烂烂的丢人,于是便自己花钱购置军服。所以大多数成衣店里便备有军服,做的就是京营军官们的生意。
穿上崭新的衣服,原来的那套破衣烂衫自然随意的丢弃了,把剩下的那套衣服以及父亲的两套罩甲吩咐伙计包装起来,留下地址让伙计一会儿给送到家里,陈越便起身离开了成衣铺。四套衣服才花了二两银子,实在是便宜!
接下来的这个上午,就是采购,疯狂的采购。油盐酱醋,锅碗瓢盆,茶壶水杯,一切都要买。客厅里的八仙桌以及配套的椅子,隔断内外间的屏风,马桶痰盂,家里需要的日常物品买了个齐全,陈越这才住了手。
抬起头打量了所处的环境,这才惊讶的发现竟然越过了宣武门来到了北京外城。
所有采购的货物都吩咐了店家下午送家,这年代的商家都很实诚,不会出现收了钱不送货的事情。空着手的陈越决定在城中好好转转,好感受感受几百年前的古都胜景。
按理说,作为一国之都,北京城应该是天下间最为繁华的地方,可是自从出了宣武门来到外城,陈越根本没有感受到哪里有繁华的地方。低矮的建筑,街道上污水横流,行人倒是不少,却大都面带菜色满脸愁容,一道宣武门好像把北京隔断为两个世界,宣武门以北的内城穷人虽然不少,依着打扮倒是还能看得,而宣武门以南的外城,则好像都是穷人的世界,陈越一路行来,见到的多是破衣烂衫的百姓,少有衣着锦绣者。其实陈越不知道的是,内城里居住的多是皇亲国戚、勋贵人家、朝廷官员、士绅人家,商人大贾,以及京营官兵及家属。而外城则是居住的大都是普通百姓,特别是最近这些年来,辽东的满清连年入寇,屡屡破关洗劫,京畿之地已经被满清打的稀烂,数以十万计的百姓被当作牛马一样抓到了东北当奴隶,而为了逃避满清的抢劫屠戮,也有大量的百姓选择逃到了北京,寄希望这座大明的都城保住他们的身价性命。
新入城的百姓除了少数有钱者可以在内城购置宅院,其他人只能在外城讨生活,或者租赁居所,或者是干脆搭个棚屋躲避风雨。男人去码头去市场给人当苦力,女人给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艰难的度日。有过不下去者,便卖儿卖女,在外城便有数处人市,陈越恰巧走过了一个。
“这位少爷,需不需要侍女丫鬟,我这里有上好的货色,都是二八芳龄,貌美体柔。”一个露着龅牙满脸猥琐的男子在陈越耳边啰嗦着。
陈越抬头看去,就见到十几个破衣烂衫的少女哆哆嗦嗦的挤在那里,任凭别人挑拣。看着这些蓬头垢面的女孩,陈越心中恻然,他从没想到自己能亲眼看到这种贩卖人口的惨状。这些女孩大都是家破人亡才沦落到如此境地,若是命好些会被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侍女,或被卖到普通人家当作童养媳,若是命差的话只能沦落到青楼妓院了。
看着这些女孩陈越心中极不落忍,可是他也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即使能救了几个也救不了所有的人。
陈越长叹一声就要转身离去,却一下子又停下来脚步。既然选择了和父亲留在北京,就要尽快增强自家的实力。可是家中只有父子二人,连个家丁都没有。既然如此,何不买几个少年,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的家丁?自己把他们从苦难中救出,给他们饭吃衣服穿,再训练他们武艺,这种情况下培养的家丁应该是最忠诚的吧!
第十四章 少年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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