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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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朝那些事儿-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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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手后,又分兵占领昆明的各个城门,成功控制全城。
  眼见大势已去、江山易主,沐天波在几名“贴身保镖”的护卫下,携带官印、世袭铁券等物品拼死逃出。
  在得到龙在田的保护下,沐天波暂时跑到杨畏知镇守的楚雄安顿下来。
  但他的母亲陈氏、夫人焦氏却在这次动乱中,悬梁自尽。
  并且,他老沐家二百多年来积累下来的巨额财产,瞬间被沙定洲这个土匪抢劫一空。
  实施抢劫犯罪后,妄图进一步杀人灭口的沙定洲,又派兵跑到楚雄缉拿沐天波,但被仍效忠沐氏的杨畏知一顿暴打,狼狈而返。
  吃了亏的沙定洲,在被迫停止攻打楚雄的同时,一方面发兵西进,扩大势力范围;一方面假借云南巡抚吴兆元、在籍大学士王锡衮的名义,给远在福建的隆武帝上了一道“沐天波无故造反、沙定洲成功平叛”的伪折,妄图得到南明中央政府的追认,成为云南新的统治者。
  但隆武帝在局势不明的情况下,力主慎重,他下给云南的批复旨令是:一、扫除沐天波;二、沐天泽继爵。
  眼见自己辛苦搬梯子,却帮别人摘桃子的沙定洲,由满怀希望变为满肚失望。
  心中无限懊恼的他,转而产生了一个更大胆的设想,在云南自立为王,脱离大明中央政府。
  他这样做,自认为是有一定资本的,因为放眼望去,除楚雄外,云南的锦绣江山,已全部归入他的名下。
  为打击沙定洲的搞“滇独”不法行为,龙在田这才身负重任,来到大西军中,以自已的特殊身份,劝说这支特殊的军队,即刻入滇、为国平叛、为民造福。
  龙在田在做完形势报告后,又向孙可望等人,着重指出进兵云南的好处及可行性。
  好处之一就是云南地大物博,那里充足的粮食、丰富的铜矿、广布的盐池,不但足以养活大西十多万的将士及家属,而且还可为财政,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
  好处之二就是云南人口众多、兵源不愁,尤其是少数民族籍的士兵,更是骁勇善战、忠于职守,是个出好男儿、好兵源的好地方。
  可行性就是目前云南人民,对沙定洲的“伪政权”并不认可,如果有人带头振臂一呼,必然能得到云南境内各民族的一致响应。
  在他摆事实,讲道理的鼓动下,大西军上下通过正式决议——挥师南下,直取云南。
  入滇前,为减少进军阻力,在龙在田的建议下,孙可望派出谍战人员潜入云南,利用黔国公的威望,散布虚假情报说,入滇的大西军,是沐天波妻子焦氏的家族武装,专门为屈死的焦氏报仇来了。请云南各界人士,各个地方,届时请自行归顺,切勿为万恶的沙定洲尽忠守节。
  这一招,果然十分有效,因为沙定洲在云南的统治,仅是一层浮在水面上的油花,云南各地方的人民,对其是“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反”,现见“焦氏大军”浩荡而来,所经的各县,都纷纷打开大门,热烈欢迎“亲人”入城。
  1647年3月25日,大西军占领平彝,打通了进入云南的前哨。28日,攻克交水,29日,进军曲靖,歼灭沙定洲守军五百名。
  为迷惑沙定洲,以最小的代价轻取昆明,大西军转而向沙定洲的原籍阿迷州方向移动,并在路上斩获其一千多人。
  见老巢有失,顾头不顾腚的沙定洲,立即放弃昆明,全军西返。
  在完成牵敌西下后,大西军忽然回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兵不血刃地进入昆明。
  鉴于大西军的“真面目”,己被云南人民识破,大西军暂时停止进攻,转入地方政权建设和群众安抚工作。
  由一军领导人跃升为一省领导人的孙可望,在政权建设中,采取了“稳老纳新”的政策,在将部分大西军队干部“军转民”,从事地方建设的同时,也大量留用了原明朝的各级官员,使政权变动引起的震荡降到最低点。
  在做群众安抚工作时,孙可望等大西人,已敏感地认识到一个不可辩驳的现实,云南人民,对大明这个老政权的认同程度,要远比大西这个新政权要高得多。
  而且,各届民众中都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也就是从这一时刻起,重归明廷,一致抗清的政冶理念,已不知不觉在大西军上下滋生萌发。
  在政治工作告一段落后,统一云南的军事工作,再次提上孙可望的行动日程。
  他亲率军队,向杨畏知、沐天波据守的楚雄地区挺进。
  在禄丰县狮子口,大西军一举打败杨畏知率领的明军,并活捉其本人。
  因为这位官居金沧兵备道的杨畏知,不但是孙可望的陕西老乡,又是云南官绅界的杰出代表,因此马上被孙可望列为“重点统战对象”。
  在交谈中,杨畏知提出他的合作条件是:一、孙可望领导的现政权,取消大西国号;二、不妄杀人;三、不焚庐舍、不淫妇女。
  后两个条件,让孙可望顿时感到“自惭形秽”,他再一次体会到四川大屠杀带来的恶劣影响。
  他耐心地向这位老乡保证,大西军自进入贵州后,就早已改变了其一贯“烧杀抢淫”的恶劣传统,这一点,请杨老乡务必一百个放心。
  至于大西国号,可暂用“兴朝”代替,如果以后,与南明合作成功,即作变更。现在,本朝可用干支纪年。
  见孙可望迈出“改邪归正”的关键一步,杨畏知思考片刻,欣然归降。
  归降不久,他就自告奋勇作为联络人,代表孙可望,以“共扶明室,恢复江山”为条件,与沐天波举行合作谈判。
  己经家破人亡、兵少将寡的沐天波,现在主要的想法,就是先借助孙可望报仇雪耻,因此对于这个“既好看又好用”的条件,自然无任何异议。
  为表实意,他还主动派出自己的儿子,去孙可望那里作为“质押物”。
  由于沐天波这一特殊人物的加盟,孙可望统一全滇的道路,一下子变得顺风顺水起来。
  到1647年10月,除沙定洲和禄氏(禄万亿、禄万兆)两土司外,云南的其他地区,都逐个参加了“兴朝”混合政权。
  在随后攻打禄氏土司的战斗中,定北将军艾能奇不幸中毒箭身亡!
  在成功消灭禄氏土司后,李定国率军,发动对沙定洲最后的一战。
  经过二个月的征战,沙定洲最后的堡垒佴革龙被攻破,他和比他大十几岁的妻子万氏,双双被押回昆明后处斩。
  云南,在经过又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乱后,再一次恢复了和平与秩序。
  站在这块硝烟散尽的土地上,孙可望虽涌过一丝“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豪气,但更多的,却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沉重。
  他异常清楚,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如何在这块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播下希望的种子!


第二十八章 统一抗清
  三年生聚
  临事而惧,对于事业的发展来说,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因为惧怕,所以做事会多一份谨慎,少一份浮躁。
  因为惧怕,所以做事会多一份周全,少一份片面。
  因为惧怕失去云南这个最后的家园,所以从入滇的那一天起,大西军上下,都抱着小心翼翼的态度,力争使自己,能得到云南各界的承认和拥护。
  先从政治方面说起吧!
  为争取云南官绅、土司、普通群众的支持,孙可望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共扶明室、恢复江山”的政治承诺。
  为此,他主动取消了大西国号,在没有与南明永历朝廷取得联系前,建国不建统,纪年不纪号。
  在内部官职上,孙可望等四兄弟曾一度称王,但在杨畏知的提醒下,全部“知错就改”地改称“将军”,向外界摆出了一副“虚位以侍”的高姿态。
  “务虚”工作进行完毕后,“务实”工作即告开始。
  占领全滇后,孙可望除黔国公沐天波的旧印仍可照旧使用外,将云南府州县官员的旧印,一概收缴,并随之对各级官员,开展重新“考察录用”。
  贪污问题,是明朝中后期官场的通病。
  几乎每个大西人,都对官场的贪污腐败,有过刻骨铭心的记忆!因此,创建“廉洁型政府”,便成为他们首要完成的奋斗目标。
  所以,这次考察录用官员的标准,主要就是贪廉二字。
  孙可望专门成立了“反贪委员会”,弓匠出身、现任新政府工部尚书的王应龙被任命为“委员长”,代表自已巡抚各地。
  巡抚中,王应龙“委员长”是发现廉洁者升迁,贪污者砍头。砍头后,还将贪污者的脑袋,制作成标本,在云南各地进行“巡回展出”。
  姚安知府谢仪的脑袋,就“非常有幸”地成为这样一个“反腐标本”。
  为使新政权,得到更多云南百姓的认可和拥护,孙可望在苦苦思索后,终于从大明缔造者朱元璋那里,找到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允许百姓“上书言事”。
  百姓“上书言事”,有两种操作途径,识文断字的,可以用“写信”的方式;不会读书写字的,可以跑到衙门口击鼓言事,口头向衙门的官长汇报自己的想法。衙门的官长在得到“口头汇报”后,不得隐瞒、不得截留,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整地整理成详细的“书面材料”,直接上报给孙可望本人。
  “上书言事”的内容,主要是对新政权的“建言献策”,如内容可行,即可成为新政权的行政依据。如内容不可行或妄诞不经,甚至出现偏激的“反革命言论”,也不追究上书者的法律责任。
  此项政策,使普通百姓用民主而非暴力的手段,来“参政议政”,成为可能,并最终推动了其他政策的创建和实行。
  下一步推出的经济改革,是新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
  而在经济改革中,土地问题,又是核心中的核心。
  在我国历代的农民起义中,对待土地问题,一般只有一种方法,先暴力杀死或赶跑地主,让“有主土地”变为“无主土地”,尔后使“无主土地”,自然地回到农民手中。
  大西朝在四川的土地政策,采用的,就是这种“简单易行”的办法。
  但这种办法,却是经济成本低,而政治成本高。
  因为这种办法,对地主来说,集体武力反抗是除被杀和逃跑之外的必然选择;对农民来说,“无主土地”在刹那时便会成为“弱肉强食”的目标,这些土地,不是被公平地重新分配,而是强者多得,弱者少得或不得。
  两边都不讨好,就是这种土地政策的结果。
  多少农民起义,就在这种结果中,最终功亏一篑。
  从四川失败的土地政策中,吸取经验教训后,新政府开创性地推出了一项足以影响后世的土地政策。
  这一土地政策,就是在承认地主土地所有权和地租合法性的基础上,将地租一律限定在土地粮食总产量的10%。
  而在当时的中国大地上,地租的比例,一般为土地粮食总产量的50%。
  这一政策推出后,农民率先拥护。
  地主少收了租,虽也心中怏怏不乐,但因为毕竟能多少有点收入,所以拿生命为代价,来反抗新政府土地政策的,少之又少。
  整个云南社会,就在这种温和的土地政策中,波澜不惊,达到了相对地和谐。
  这一限定土地地租的先进措施,就是后来的清政府,也没做到。以至后来,清朝土地兼并加剧,地租负担加重,农民起义再次爆发。
  但后来这一政策,在抗日战争期间,却被共产党政权活学活用,演变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抗战土地政策。
  昨天走过的历史,就是今天最好的老师,此话诚然!
  新政府的土地政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卫所土地的“承包制”改革。
  以前曾说过,朱元璋老同志在解决土地问题及养兵方式时,曾推出一个“二合一”的方法——卫所制。
  在云南这个边疆身份,卫所那是尤其的多,繁星点点、分布广泛。
  但和内地一样,卫所发展到后期,完全蜕化为“军官地主”剥削“士兵农民”的隐蔽场所,当年的积极作用变为现在的消极作用。
  新政府对卫所的改革,简单明了——“承包”。
  具体的做法是:
  一、新政府改卫所为营庄,每营庄设管营一人,由原大西军队中的偏裨管理。
  二、管营将营庄的土地,承包给原来卫所士兵耕种,耕种的士兵,需交纳土地粮食总产量的50%,作为“承包费用”。
  虽然对卫所士兵的剥削,相对比较重,但比起原来含混不清的无偿占有,还是有所降低。所以,士兵种粮的积极性,有所提高。
  土地政策之外,新政府的经济改革中,还有对金融和盐课的改革。
  金融方面,主要就是用新政府统一铸造的“兴朝铜钱”,代替原来民间私造的贝币。
  说来也怪,云南虽然盛产铜,还曾为明朝制造了大量的铜钱,但这些铜钱却大量输往内地使用去了。在云南大量流通的,反而是五花八门的贝币。
  贝币的发行,不掌握在国家手里,自然也就谈不上对经济的调控和掌握。
  因此,对币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为保证新币铜钱的使用,新政府出台了严厉的法令,规定今后凡在云南境内使用贝币者,一律处之断足或割鼻之刑。
  在国家暴力机器的维持下,铜钱得以顺利发行并进入流通领域,云南终于告别了贝币时代,由此活跃了当地的经济,并加强了其与内地的联系。
  对盐课的改革,是从井盐生产的“国有化”开始的。
  云南盛产井盐,这是当时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但由于井盐的生产,由形形色色的地方豪强霸占着,结果,国家的财政,并末从中沾光获利。
  新政府派总兵史文为盐税司,用军队直接进驻盐池,把井盐的生产,直接控制在“国家”的手里。
  但对井盐的销售,却向民间开放,规定商人只要向新政府交纳相关费用,即可拿着“收费凭证”,到国家控制的盐场支盐,进行销售。
  此举,当年即为新政府的财政,增收了白银十万多两,从而也减轻了其对田赋的单一依靠。在军事方面,新政权在收取全滇之后,分东中西三路向川黔进发。
  东路军占领贵州的镇远,中路军攻克雪山关,西路军打到四川的大渡河。
  然后,这三路军,把凡是能进入云南的通道,一一卡住,以此向外界摆出一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姿态。
  大门关起来后,把士兵由“兽”恢复成“人”的工作,也随之展开。
  从四川大屠杀中走出来的士兵,残忍、嗜血、暴戾,成了这个集体共同的特征,杀战俘、杀平民、杀家属,在士兵中屡见不鲜。
  要把这些变态的行为,从军中彻底根除,就得先让这些士兵,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在人的改造还原上,新政权是这样做的。
  除留一部分士兵在昆明驻守外,其它的各营士兵,都到各州县或各卫所,分营驻扎。
  这样做,有解决地方冶安和军粮运输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士兵们,能与地方群众融为一体,逐渐习惯正常人的生活。
  要让这些士兵恢复“人性”,对其生活的关心,是实在不能成为缺项的工程。
  入滇的大西士兵,大部分是拖家带口来的,因此,新政府在解决士兵供应,体现温暖关怀的同时,也把对其家属的生活保障,纳入新政府必须落实的实事之一。
  新政府的军队供应条例这样规定: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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