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红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包包得好好的东西,三两下解开,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溢了出来,赫然是一包可爱的麻辣腌制酱肉。她笑嘻嘻的说:“本来想带回学校吃的,没想到火车上的伙食这么糟糕,只好提前消灭它喽。”把腌制酱肉摆上桌面,“三位兵哥哥,吃吧,我请客!”
三位兵哥哥对视一眼,三只大手同时伸了出去。于是,三分钟不到,那包麻辣腌制酱肉就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两片还留在油纸里,仿佛两名栗栗发抖的残兵败卒。
陈静和苏红再次瞪大了眼睛————这样的效率也太吓人一点了吧!
苏红小脸扭了扭,带着割肉般的痛苦再次拿出一包酱牛肉,哭丧着脸说:“你们慢点吃,再这样下去,一个小时不到,我这一包零嘴就要让你们吃清光了!”
一个小时不到就吃清光了?
包括萧剑扬在内,三个士兵都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我们还在新兵营的时候就能在五分钟内干掉包括辣椒酱在内的任何能吃的慰问品,让那个可怜的新兵看着空空如也的袋子欲哭无泪了好不好!他们没有任何要收敛一下的意思,继续风卷残云,这次更快,也就两分钟吧,这包酱牛肉就空了。曹小强笑呵呵的说:“好吃,真好吃!苏红,还有没有吃的?再拿一点出来呗。”
苏红气急败坏的说:“没了,没了!就算有我也不拿出来了,你们三个大胃王,谁请你们吃饭准得破产!”
陈静一脸吃惊的看着萧剑扬,问:“难道你们在部队从来就没有吃过饱饭吗?”
萧剑扬:“……”
这个问题还真有点雷人,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曹小强用力一推,将险些脱臼的下巴推回原位,挤出一线笑容,说:“我们在部队当然吃得饱穿得暖了,开玩笑,要是我们吃不饱,谁来保家卫国呀?”
伏兵连声说:“对对对,我们在部队吃得饱穿得暖。”
陈静指着空空如也的油纸包和饭盒,很是不解:“那为什么你们见了食物就不要命的往胃里塞?”
萧剑扬总算是反应过来了:“这个啊,这是我们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在部队里经常会碰到突发情况,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准备,吃饭什么的得争分夺秒,争取在五分钟内吃饱。”
曹小强连声说:“对对对,这是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想改都改不掉了。”
陈静恍然:“原来是这样!可是……”她蹙起了眉头,“可是这样吃法很伤胃的啊,部队有必要逼得你们狼吞虎咽吗?训练再紧张,吃一顿饭的时间还是有的吧?为什么就不能让你们细嚼慢咽呢,这样对身体岂不是更有好处?”
苏红气鼓鼓的说:“就是!知道的人说你们是当兵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是饿鬼!你们啊,简直就是给解放军脸上抹黑!”
我靠,吃相难看了一点而已,居然上升到解放军的颜面的程度了?萧剑扬真心觉得自己成了解放军的罪人,损害了军队的荣誉,而曹小强和伏兵心有戚戚焉。苏红和陈静得理不饶人,摆开架势给他们科普起了细嚼慢咽、少食多餐等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基本的餐桌礼仪,可惜,这三个家伙概没听进去。他们处在同一片天空下,却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这些在大学里接受着良好的教训,顶着耀眼的光环,享受着周围羡慕的目光的女大学生永远也无法想象一个人为了给身体补充一点蛋白质不得不把蚯蚓扔进锅里,为了给身体补充一点维生素,连山羊都不屑去碰的苔藓也照吃不误是什么样子的,她们更无法想象一个人一天到晚都绷得紧紧的,随时可能遭到教官的偷袭,根本就没有放松的时候的那种让人窒息的紧张,在她们看来,这些士兵的吃相有点难看,举止跟学校里的教授、学者们相比简直称得上是粗鄙,仅此而已。
女大学生,特种部队的军人,一片天空,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然而,命运却硬生生的将两个不同的世界的人硬生生的拉到了一起,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能留给时间去证明。
(本章完)
第38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在欢声笑语中,列车继续往前开,像一条风驰电掣的巨龙,将一座座大城市抛在了身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越来越熟悉,聊的话题也就越来越多。曹小强和苏红聊得最欢,没办法,谁让这个二货家里有钱,见识比大家广呢?逛的地方多了,吃的玩的多了,什么话题不是信手拈来?想难住他?没门!而苏红是上海人,上海是国际化城市,对外交往十分频繁,她的视野自然也比普通人开阔得多,得,两个凑一块了,聊上海的美食,聊上海那挤死人不偿命的地铁,聊上海的发展,天南地北的侃着,聊得高兴了一个捶着桌子哈哈大笑一个捂着肚子直哎哟,真是服了这两位了。伏兵也不赖,什么话题都插得进几句话,而且还是一针见血的,跟他相比,萧剑扬就逊色多了,他是在湘西山区长大的,那里的环境比较闭塞,视野自然没有曹小强那么广,很多东西他根本就听不懂,只能沉默。正好,陈静也不是一个话很多的人,苏红和曹小强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打开杂志静静的看,只要话题别引到她的身上,她就不去插嘴。
趁她专心看杂志的时候,萧剑扬偷偷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她漂亮。他很想跟她说几句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陈静身上那种典雅端庄的气质令他自惭形秽,这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公主,跟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敢贸然接近,生怕冒犯了她……就这么远远的看着吧,这样就很好……
火车过了武汉,萧剑扬下车了。尽管他很希望这段旅程不要有尽头,可是他还是不得不下火车,因为他要在武汉转车到长沙了。他提起行李,向两个战友还有这两个女孩子道别,然后慢慢走下了火车。心里有些不舍,仿佛有一根细细的线绑住了他的心,他每往前走一步,那根线就往后面扯一扯,扯得他的心微微作疼。
他知道这根线握在谁的手里,但是他没有回头,大步流星的走下了站台。
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苏红戳了戳陈静,小声问:“为什么一路上都不跟他说句话呀?”
陈静说:“他都不跟我说话,我为什么要跟他说话?”
苏红直翻白眼:“得,他不说话你也不说,你不说话他更不说,就这样僵住得了!我很怀疑就算把你们两个关在一起,关上十年,你们的关系也不会有什么进展的!”
陈静白了她一眼:“他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非得拉上关系?莫名其妙!”
苏红再次翻起了白眼。
列车汽笛响了,一路轰鸣着出了站,朝着江苏呼啸而去。
萧剑扬带着一丝惆怅走上了开往长沙的列车,一路辗转,终于回到了湘西凤凰县。
沱江的水还是那样的清流,连绵起伏的山峦还是那样的苍翠。湛蓝的天空中,一只雄鹰展翅翱翔,九宵之上,尽是它雄壮的歌声,这片土地,还保持着湘西特有的宁静秀美,宁静中带着火热,秀美中透着狂野。这里流传着无数神秘的传说,山鬼、黑巫术、蛊婆、刀客、悍匪、竿兵……真假莫辨,令人着迷,令人毛骨耸然,令人热血沸腾。最让男孩子着迷的还是竿兵的传说。湘西实在太穷了,自古以来在外界眼里就是贫穷、野蛮的代名词,男子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老天爷是公平的,在让他们一贫如洗的同时,也往他们的血液里注入了其他地区的人所不具备的剽悍、顽强,野蛮的民风早早将他们打磨成了悍不畏死的战士,在明清两代,在民国,一代代凤凰县山民就挣口饭吃的念头走出大山,走上了战场,追随一面面战旗征战了中国的千山万水,以其凶悍顽强的作风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当中有些人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成为方圆百里的乡亲所羡慕、敬仰的对象,而有些人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带着一点微薄的钱财和一身伤痕落魄的回到老家,不过心情好的时候还是会掀起衣服让孩子们看看自己身上的伤痕,狠狠的吹嘘一通的,更多的人则倒在了战场上,再也回不来了,这就是竿军的命运。明知道衣锦还乡的只是少数,战死沙场的人远比能回家的多出十倍,可一代代的青年还是毅然走出山区,投身军旅,用自己的血肉去拼一个前程。可以说,他们就是中国的廓尔喀兵。
无湘不成军,无竿不成湘,这话真不是说说的。
萧剑扬没有在县城多作停留,径直取道往距离县城足有三十里远的老家走去。
公路还没有修通,自然也就不会有公共汽车了,进出山区基本上都是靠11路。不过,这个问题对于萧剑扬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就当是一次武装越野训练得了,他把行李往背上一背,系紧鞋带,沿着山路飞跑。零星骑着赶路的路人惊讶的看到,一名穿着迷彩服、剽锐不凡的青年背着沉重的背囊沿着山路一路飞奔,跑得居然比马还快……
一个小时后,萧剑扬回到了阔别两年的老家。宁静的村庄,破旧的房子,光着屁股跑来跑去的小屁孩,还有戴着漂亮的银质头饰背着背篓唱着山歌从山上下来的苗家女孩,一切都没有改变。村里那些看着他长大的老人都惊讶的看着他,笑着问他是从哪里来的,要找谁,居然没有一个认得出他了。这也不奇怪,长达两年的魔鬼式训练已经让他脱胎换骨,偶尔有空,照一照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人,他都觉得自己有点陌生了。
家门紧锁着,没人在家,一打听才知道,老爸早在半年前就和几个小伙子一起去了上海,说是去找工作。萧剑扬默然,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写过信了,心里充满了内疚。
“娃啊,你都当了两年兵了,玩够了,就回来吧,你爸一个人在家里,手又不方便,日子过得挺难的……你就回来照顾他吧!”邻居家一个老头把钥匙交给他,连声叹息,不胜嘘唏。随后,他又珍而重之的拿出一封信递给萧剑扬:“这是你爸上个月寄回来的信,上面有他的地址和电话,如果你想找他,就按照这上面的地址去找就成了。”
萧剑扬沉默,接过钥匙开门,走了进去。
窄小的房子里,几件简单的家具都积了薄薄一层灰尘,挂在墙上的那支56式半自动步枪不见了,只有那杆土枪还静静的挂在那里,黑沉沉的枪管上缠了许多蜘蛛网,但并不妨碍它的杀伤力,只要扣动板机,灼热的铁砂子就会从枪管中激射而出,将目标打成筛子。小时候他经常拿这支土枪上山打猎,收获还不错,就是猎物肉里的铁砂子清理起来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搞不好你一口下去,会被藏在肉里的铁砂子崩掉大牙。
他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被子蚊帐叠成标准的豆腐块,一切跟他离开家里的时候一模一样,一点都没有变。他放好背囊,抖掉床上的灰尘,躺了下去,拿出那封信看了看寄信人地址,哦,是上海市浦东开发区一家电子厂,老爸居然在那里找到了工作,真不容易。他虽然没有出去找过工作,却也知道现在想在南方的大城市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竞争太激烈了,就算是有技术的工人,都得削尖脑壳往里挤才能挤进工厂的大门,何况一个断了一条手臂的中年汉子!也不知道他在上海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
他打开信,一行行往左歪的字跃入眼帘。萧凯华在信里首先写到,他在上海一个电子厂当了保安,每个月也有一百来块的工资————还真算是高薪了,靠着这份工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他说,他已经寄了几十块钱回到,就放在村长那里,萧剑扬如果想到上海去找他,就去向村长要汇单,把钱兑出来,车费就有着落了。尽管在战争中失去了右臂,只能靠一条左臂写字十分困难,但他还是在信里写了很多,都是些叮嘱,在火车站上应该怎么做,上火车的时候记得带一点饼干和方便面,还有水,别吃火车上的东西,太贵了;火车到站之后不能到小旅馆宿,因为那里又贵又乱,实在不行,就先在火车站里蹲着,等天亮了再走;碰上流氓混混也不要怕,找车站的巡警就行了,千万不要随意跟人家动手……一封信足足写了好几页,写得力透纸背,把所有的东西都给考虑到了。
也许,在那个独臂汉子眼里,儿子永远都是还没有长大的小孩,哪怕他已经在军队里打熬了两年,仍然是让他不省心的小孩。
可怜天下父母心。
看完这封信,萧剑扬打定了主意:明天就去上海,一分钟都不耽搁!
(本章完)
第39章 父与子()
经过一天一夜的狂飙,列车终于到站了。萧剑扬背上背囊,顺便帮一位老人提起行李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火车站。一些打扮入时的女孩子朝他投来怪异的目光,让他不由自主的觉得,自己是把衣服穿反了还是怎么了,为什么不管走到哪里,大家总是用这种目光看他?
走出了火车站,他把行李箱还给老人,老人不住的道谢:“小伙子,谢谢,谢谢啊!”他微笑:“不要客气,赶紧让你的家人过来接你吧。”然后大步走向电话亭,拨通了父亲留给他的电话号码:“爸,我现在到上海了,估计两个小时后就能到你那里去……对,两个小时就能到了,不用来接我,我自己能去。”
萧凯华的声音里带着笑意:“那我,我给你做小鸡炖蘑菇,你赶紧过来。”
萧剑扬说:“我会的。”挂了电话,问:“多少钱?”
电话亭老板说:“一块钱。”
萧剑扬咝地吸了一口凉气,这才说几句话啊,就要一块钱了,太黑了吧?不过,火车站附近的一切总是死贵死贵的,他也习惯了,拿出张两块钱的钞票递给老板,顺便买了瓶矿泉水,一口气喝掉半瓶,将剩下半瓶扔进背囊里,拿出地图来看了看,选定前往浦东的路线后,出发了。
车站门口,很多出租车司机正在等客。现在出租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儿,有钱人才享受得起的,因此出租车司机牛得不行,比如说在广州,可不是出租车司机拉客,是乘客讨好出租车司机————人家只收美金,不要人民币。上海的出租车司机则没有这么牛,谁叫上海的出租车多呢,竞争激烈啊,纷纷上来拉客,那些衣冠楚楚的乘客是他们争夺的焦点,至于萧剑扬……还真没有人过来招呼他上车————一看就不像个有钱的,招呼他纯属浪费口水。萧剑扬抬头看看天色,太阳快下山了,挺凉快的,适合长跑,如果没有迷路的话,两个小时内到达老爸所在的工厂,足够了。他紧了紧鞋带,沿着公路开始慢跑。
宽敞而平整的公路上,汽车汇成长龙,奔流不息,霓虹灯灯次第亮起,一条条步行街上,打扮入时的青年男女十指相扣,招摇过市,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大排档里热气蒸腾,一批批食客围坐在一起,啤酒当开水喝,麻辣烫吃得额头满是汗珠。一幢幢高楼大厦上,形形色色的广告牌灯光闪烁迷离,与各大酒店、俱乐部、饭店、会所的招牌相辉映,红红绿绿的汇成一片迷人的灯海,编织出一个光陆离奇的梦幻世界。萧剑扬只知道上海很繁华,可做梦都没有想到会这么繁华,一双眼睛都有点儿不够用了。
上海,纸醉金迷的东方魔都,中国眺望外界的窗户。那滚滚黄浦江流动的不是江水,而是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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