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三十,不仅石榴,还有吴淑芳和雷有良也来一起过这个年。
对于江家来说,这个年算是这些年来最圆满的一个年,一家人生活安定,人人都有工作三个孩子还都是大学生,现在每个孩子也都找到了自己中意的人。
所以于秋红想把这顿饭做得丰盛一些,她早把鸡鸭鱼肉都准备好了,计划的菜品多,仅仅捡洗切都要弄好长时间。
石榴主动了帮忙,于秋红和江鸿雁当然也是求之不得的。
江鸿雁和雷有良订婚以后,心情大好,之前的那段婚姻给她带来的阴影也消散了不少,因为心情好,人变的随和宽容多了,对石榴也不像之前一样充满了挑剔和莫名的敌意。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最看好的吴丹眉也有了新的恋人,吴丹眉和她弟弟是绝对不可能了,人家两个当事人都已经各有所爱,她再纠结下去不仅豪无意义,而且太可笑了。
所以江鸿雁也算是走出了自己误闯的这个死胡同。
石榴脱下了她的大衣,换上她从自己家带来的罩衫式的碎红花厨房专用衣服。
她就开始忙碌起来。
江鸿翔也过来帮忙。
于秋红笑着道:“今天太阳从西方升起来了,鸿翔也会帮忙做这些家务活了呀?”
石榴奇怪的看了江鸿翔一眼,他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吗?和她在一起生活的这些年,他可是什么都做的。
江鸿翔解释道:“妈,这些年,我什么都会干的,只是我回城以后,待在家里的机会也少,再说了,家里有你和姐,我就是想做也插不上手呀!”
这是事实,他就没有在家里正经待过几天,之前下班回来饭就好了,他吃了饭就开始看书,后来考上大学,就跑到南县和石榴一起经营小店,又一起上学,放假也和石榴形影不离,他就没有在家里待过几天。
“你这个臭小子,你在家里不干活,还赖我和你姐把事情都做了,没给你机会了,这是什么道理?你倒是做呀!我就可以休息一下。”
“妈,我现在不是在做吗?你们的中午饭还没有吃的吧!你们今天的午饭我就包了,我炒两个菜给你们吃。”
江鸿翔说着,就撸起袖子把炒锅拎到炉子上开始操作。
看江鸿翔炒菜的动作很熟练,于秋红都看呆了,她早听说儿子到了南县以后,洗衣做饭这些事情都不是问题,但是听说和亲眼所见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石榴之前听许多结了婚的女同事说,有些婆婆见不得儿子被儿媳妇调教得什么家务活都能干。婆婆们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被媳妇伺候得舒舒服服,在家里就是一个什么都不干的大爷。
石榴正忐忑不安,怕于秋红怪罪她奴役她的儿子为她服务,但是于秋红却笑眯眯的道:“石榴,不错,鸿翔和你在一起,什么都能干。你调教得不错。”
“伯母,不是我调教的,是鸿翔他自己学的,那些年他虽然住在我们家,但是开始的时候,干活吃饭都是他自己做。不会的,他就问我爹。”
于秋红叹息说:“他之前什么都不会干,现在什么都拿得起,多亏你爹,不管是干农活还是生活自理能力,都是他教的,他就是鸿翔的再生父母啊!可惜你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250。撞衫()
撞衫
于秋红随即反应过来,“你看我这这大过年的,就不提这些事情了。”
石榴松了一口气,于秋红的反应还算正常。没有觉得儿子被调教成为未来老婆服务的对象而心里不平衡。反而因为儿子的能干而欣慰。
江鸿翔很快就做好了三个菜,于秋红母女俩吃足够了。江湖山因为有事在外面办公,所以中午不回来吃饭。
江鸿翔做了一个鱼香肉丝,一个素炒青菜,一个荠菜汤。
很普通的几个菜,吃起来却味道好极了。于秋红母女俩食欲大开。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江鸿翔道:“这算什么,石榴做的更好吃。”
于秋红道:“是吗?石榴,那今天晚上的菜就交给你掌勺了。”
“伯母,不行,是鸿翔吹大了,到时候我把这顿饭弄砸了可不好收拾。”
于秋红道:“石榴,你就不要谦虚了,开小吃店的人,这水平不会差。”
江鸿翔不以为然的道:“别紧张,就是咱们一家人吃饭,没什么外人,发挥出你往常的正常水平来就可以了。再说了,我打下手,给你坐镇。”
于秋红也道:“对,就咱们一家人吃一顿团圆饭而已。”
江鸿翔找出纸和笔,例出了一个菜单,清蒸鲈鱼、黄焖鸡、红烧鳝鱼、扣肉
四个人一起动手,把所有的菜洗好,切好,万事俱备,只等着下锅了。
江鸿翔道:“妈,姐,现在你们可以休息了,我和石榴掌勺,很快就好。”
于秋红和江鸿雁以为今天可够她们忙的,但是石榴和江鸿翔一起来动手帮忙,而且由他们俩掌勺,这身体和心里的重担都一下子就减轻了。
特别是江鸿雁,知道没自己什么事了,就心安理得的出去找雷有良,陪他去选购礼物去了。
江鸿雁和雷有良提着大包小包的年货来到的时候,石榴和江鸿翔的大部分菜都已经做好,只有最后的扣肉和鲈鱼还没有出锅。
看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连一直很挑剔的江鸿雁都不得不在心里赞叹。
雷有良道:“今天也请了大众食堂的师傅了吗?这菜看着就好吃。”
于秋红得意的道:“大众食堂的师傅也没有这样的水平,这是我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一起做的。”
江鸿翔也自豪的道:“大部分是石榴做的,我只是打个下手。”
石榴也谦虚的玩笑说:“哪里,你才是主角,我只是陪衬。”
江鸿翔顺杆调侃道:“你是花,我是绿叶。”
于秋红道:“石榴当然是花,你只能是绿叶。”
大家都笑了起来。
雷有良早听说了未来小舅子和他女朋友的事情,今天是第一次见到石榴,因为他是通过江鸿雁了解的石榴,所以在他的印象中,石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只不过是运气好,遇到了江鸿翔,父女俩给过江鸿翔恩惠,江家为了抱恩不得不放弃了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吴丹眉,而选择让江鸿翔和石榴在一起。
但是眼前的石榴,却大大的超出了他的想象。颠覆了他对她的认知。
这样花容月貌的姑娘,气质还不是一般的好,或站或坐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而且江鸿翔看她的眼神,是满满的深情,这哪是仅仅为了报恩而和她在一起?这样的姑娘,虽然出身低微,但是配得上任何家世的人。
雷有良也被下放到农村几年,能够明白江鸿翔在被众人排挤和打击的时候有这样的一个姑娘伸出援手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而且从他们俩之间的对话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的喜欢对方,套用一句古话就是举案齐眉。
不久,江鸿飞也带着吴丹眉来了。
菜已经全部做好,石榴洗了脸,解下围裙,套上自己的米色毛呢大衣。
抬头一看,见吴淑芳在打量着自己,原来,吴淑芳穿着一件和她的衣服同款的小圆领毛呢大衣,只是吴淑芳的是大红色,她的是米色,颜色给人的直接视觉效果掩盖了其他的细节。
还好,石榴有先见之明,没有买红色的,否则这一刻就太尴尬了。
石榴还没来得及庆幸,就诡异的发现江鸿雁也穿着一件和吴淑芳一模一样的小圆领大红色的毛呢大衣。
也难怪,那个时候大一点的商场也就那么一两个,好衣服也就那么几件。
江鸿雁看看石榴的衣服,再看看吴淑芳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中午饭的时候,她就看见石榴穿着一件和她的衣服同款的进来,她没有太在意,因为她们俩的衣服虽然是同款,但是颜色不一样。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吴淑芳也穿一件这样的衣服,这件衣服是她这么多年来买的最称心如意的一件衣服,保暖性好,面料优质,款式新颖大方。穿起来非常的高端上档次。而且这件衣服价格不菲,算是雷有良第一次买给她的礼物。
江鸿雁以为因为这件衣服,她应该是今天晚上最耀眼最漂亮的一个,谁知道吴淑芳竟然和她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吴淑芳比江鸿雁年轻,皮肤比江鸿雁好,穿上这件衣服,一下子就把江鸿雁给比下去了。
江鸿雁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吴淑芳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从小到大漂亮,也爱穿漂亮的衣服,所以对穿衣打扮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她最忌讳的就是别人和她穿一模一样的衣服,再好再漂亮的衣服,如果有人特别是身边人穿了,在她心目中就大打折扣。她绝对不会和别人穿一模一样的衣服。
江鸿飞这个对穿着粗线条的人却哈哈大笑,“鸿雁,淑芳,你们的衣服是约好了一起买的吗?还有石榴,你为什么不也买一件红色的,这样,你们今天就都穿一模一样的衣服了,三朵红花,多喜庆,多漂亮啊!”
吴淑芳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是她不傻,看见未来的小姑子明显不高兴,知道她也不喜欢和别人穿一样的衣服。
为了怕她误会自己是跟着她买的衣服。她解释道:“我买的时候,不知道鸿雁也买了一件这样的衣服。”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251。厨艺()
厨艺
吴淑芳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她知道江鸿雁买了一件这样的衣服,她是绝对不会买的。
于秋红却笑呵呵的道:“这也太巧了,好啊!这衣服好看,你们俩穿着这件衣服,更像姐妹了。石榴,你的衣服也和她们的同款,但是你为什么不和她们一样也买这个颜色呢?你这孩子,这里就数你年纪最小,却穿得那么素,你要是也买一件红色的就更好了。”
江鸿翔解释道:“她穿红色也好看,但是我觉得她穿这个颜色更适合,所以我建议她买这个颜色。”
买衣服的时候,明明是江鸿翔要她买红色的,不过如果让大家知道了她不选择红色的理由,没有人会高兴,所以江鸿翔这样的解释就是替她解围了。
确实,石榴穿这件米色的毛呢大衣,虽然没有红色乍看那么耀眼,但是淡雅大方,是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颜色。
而比较起来,红色却显得太过张扬,此时此刻,在吴淑芳和江鸿雁的眼里,更是觉得俗气。
人来齐了,准备开席。
江鸿雁却立刻回房间换了一件墨绿色的大衣。
于秋红忙着摆碗筷,嘀咕道:“你这孩子,那么好看的衣服,换了干嘛?”
江鸿雁没有说话,吴淑芳却如坐针毡,浑身的不自在。
她暗骂自己,怎么一点也沉不住气,刚才她见到江鸿雁的时候,因为太意外,太惊讶了,所以没有掩饰她的不愉快,会不会因为这个得罪了这个大姑子呢?
吴淑芳来之前,家里父母和哥哥都千叮咛万嘱咐的提醒她,让她到江家以后,要表现得端庄大方,特别是喜怒不形于色。
妈妈还特别提醒她,不要得罪这个大姑子,反正她早晚是要嫁人的,她就是再刁蛮,也不过忍受一年半载。
可是今天才进门,就因为一件衣服把江鸿雁给得罪了,吴淑芳忐忑不安,身上这件衣服更是令她浑身的不舒服。
开席了,江湖山道:“今年这个年,是咱们江家这么多年来最圆满的一个年,你们兄弟三个都找到了自己的好归宿,也算是了了我和你妈的一幢心事,但愿每天的今天,这家里都这么的齐整,大家平时再忙,一年到头,一家人能够坐在一起吃一个团圆饭,我们也心满意足了。”
江湖山的话发自肺腑,没有经历过离散,就不知道一家人能够团聚在一起的可贵之处。
于秋红笑着道:“再过几年,能够再添几个小的,就更圆满了。”
江湖山笑着道:“对对对,那样更好。”
于秋红热情的道:“咱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客气了,今天的菜做的好,大家放开了吃,不要拘束,不要客气。”
江鸿飞吃了一口红烧鳝鱼,“妈,我看今天这菜的味道不像是你做的吧!也不是鸿雁做的。”
“就你嘴叼,吃出来了?对,不是我做的,也不是鸿雁做的,你猜,是谁做的?”
江鸿飞又尝了其他的几个菜,“是石榴做的!”
于秋红笑得合不拢嘴,夹了一块鲈鱼给江湖山,“是,是石榴做的,老江,你尝尝,这个蒸鲈鱼看起来不错。”
江湖山尝了尝,点头道:“不错,味道很好。”
于秋红又弄了其他的几种菜给他,“你尝尝,这鳝鱼也好吃,一点腥味都没有。还有这扣肉,又滑又嫩,入口滋味绵长。”
江湖山道:“真的不错,大家都动起来,鸿飞,夹给淑芳,鸿雁也是,给雷有良添菜,石榴,今天辛苦你了,快多吃一点。”
江鸿翔早把石榴最爱吃的鲈鱼弄一大块下来,细心的剔除了刺,才放到石榴碗里。
江湖山道:“鸿翔,石榴这么好的厨艺,你学到几成了?”
“学到八成了吧!爸,下次有机会,我做给你吃。”
这小子跟着石榴这些年,哄人开心的话张口就来。
江湖山哈哈笑着道:“好,我就说,石榴这么好的厨艺,你不跟着学学,也太亏太浪费了。有机会做给我吃啊!”
石榴道:“今天这些菜是我和鸿翔一起做的,所以也算是他做的吧!”
于秋红也道:“对对,是他们一起做的,咱们鸿翔可是很能干呢!那些年锻炼出来了,什么都能干。”
大家都在夸石榴,吴淑芳低头吃饭,厨艺她不在行,所以今天只能让石榴抢了风头了。
本来在石榴面前,吴淑芳还是有优越感的,论家世背景,她比石榴强多了,以后给自己的男人的借力也比石榴强了不知多少倍,她石榴一个孤儿,拿什么和她比,所以她料定了未来的公公婆婆一定会更喜欢她多一些。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石榴,就是会投机取巧,她不就是会做一手好菜吗?就因为这个,就让大家都把她夸上了天。
会不会做饭有什么大不了的?江鸿飞会赚钱,以后结婚了,请一个人来家里专门做饭就是。她可是生来就是做太太的命,不需要像石榴一样就是一个劳碌命。
再加上江鸿翔也是一个有眼色的,能说会道,不仅会哄石榴开心,父母也被他哄得眉开眼笑。在众人面前夸自己的女朋友,宠自己的女朋友自然而然,在他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都是要江鸿飞当众夸自己的女朋友,宠自己的女朋友,对他来说却是像蹬天一样的难。
都是兄弟,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呢?江鸿飞什么都好,就是在宠女朋友和哄家人开心这方面有所欠缺。如果他也能够像他弟弟一样能够哄女朋友开心,哄父母开心,还能够时时处处替女朋友着想,那就太完美了,可惜,江鸿飞在感情上就是一个粗线条的人。
为什么石榴这个乡下来的孤儿,时时处处都要比她运气好?买一件衣服也不会像她这样倒霉和江鸿雁的买了一模一样,找的男朋友也比她找的会关心体贴人。她的家世背景各方面的条件都比石榴好,却在江家人面前没有石榴受欢迎,反而落了她的下风,为什么?吴淑芳恨恨的想。手机用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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