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是很命苦的。
经过强盗事件,哈大全等人的威望更胜。在难民中稳住了统领的地位,难民们主动把食物贡献出来,供给哈大全等人以换取对他们的保护。
哈大全也欣然的接受。
就在此时,一队逃难的明军从后面赶了上来。
这队明军一共十二个人,大部分有伤在身。都是谢很年轻的士兵,全部都是辽东本地人,应该是被临时抓的壮丁。其中年岁最大的,看上去也只有2o岁。
年纪最大的也就是这群娃子兵的头领。
哈大全拦住那人问道:“你们从那逃过来的,辽阳那边怎么样。”
那人气喘吁吁的说:“败了。辽阳失守,袁应泰袁大人自缢殉国了。”
哈大全惊呼道:“这么快。”
第6章 难民生活。掌包大哥。
难民生活 第6章 难民生活。掌包大哥。
逃兵讲述了辽阳失陷的大概经过。
哈大全总结说:“袁应泰,sB一个。”
退守辽阳的袁应泰没有吸取在沈阳的失败教训,竟然带着守军再次出城迎战,结果又是一败涂地。
天启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后金军攻城甚急,袁应泰督军大战,又败。袁应泰在楼上知事已不行,于是用佩剑自缢身亡,后金军遂克辽阳,一个勇敢的人死了。
袁应泰死活该,他虽然勇敢,却缺少军事才能,不能认清自己的能力。
他妄自尊大,竟然出城跟努尔哈赤对拼,死了也活该。他死了,所以他是一个民族英雄。但严格的讲,他是有罪的,因为他死了,还拉了十几万辽东明军和无数的百姓陪葬。
哈大全骂袁应泰sB,也是情有可原的。
就连那个逃兵都同意哈大全的评论。
“我叫哈大全,兄弟如何称呼。”
“在下王八一。”
“跟我们一起走吧,这些百姓也需要保护。大家都是辽东相亲,在为难时应该互相扶持。”
“好。”王八一从此跟在了哈大全身边,从此不离不弃,甚至不惜背上天下的骂名。
流民队伍再次壮大,已经有一百多人了。众人一起推举刘二狗为掌包大哥,哈大全为二掌包的,带领大家一起逃难。
刘二狗得了一个外号叫:头顶天。
哈大全得了一个外号叫:假秀才。
名号听上去,有点像土匪头子。
王八一等人不是唯一的逃兵,很快就有大批的逃兵出现。
跑在最前面的南方人。自从萨尔浒大败之后,明朝从全国征调兵马。在辽东军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士兵。
其中最能跑的就是南方人。
南方地区生活优秀,普通百姓都十分富足。南人当兵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就算不当兵也不会饿死,所以南人都不愿意拼命。
战斗顺利的时候,南人会勇敢的进行战斗。如果战斗陷入僵局,南人就会第一时间逃跑。
在南人后面是大批的军官。包裹赵率教、祖大寿、满桂、吴襄等明军大将都在逃跑。
逃跑中的明军,没有携带足够的粮草。溃兵在饿急眼的时候,就会想到抢劫。虽然哈大全等人有意避开,却也难逃被“强制征收”的命运。
为了躲避溃兵,哈大全等人在树林里扎营,就地砍伐木材搭建窝棚。在黑子的帮助下,人们捕获了几只梅花鹿和狍子,暂时解决了食物的问题。原本打算躲过溃兵潮在走,可还是被人现了。
一个都司领着三十多个大兵来到林地内的营地。这个都司是个大胖子,肥嘟嘟的脸,一看就叫人恶心。
都司趾高气扬的宣布。“我奉上峰的命令征调军饷,你们马上准备二十石粮食和二百两军费。拒不缴纳者以通敌轮齿。”
这位都司大人显然是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惯了。
刘二狗站出来怒道:“去你娘的,把吃的给你们,难道要我们这些人都饿死吗?”
都司指着刘二狗说:“大胆刁民,你想造反吗?来人把他拿下。”
刘二狗拔出刀。“我看你敢。”跟在他身后的哈大全等人也纷纷拔出武器。
都司的脑门上冒起了青筋。他以前耀武扬威惯了,在他心里老百姓就是应该被他欺负的,现在有人敢抵抗,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都司歇斯底里的大吼:“把这个逆贼拿下。”
刘二狗大喊:“狗官不给我们留活路,我们跟他们拼了。”
人们下定了反抗的决心,如果粮食被抢走,大家都得饿死。与其被饿死,不如跟眼前这群官兵拼了。
都司的手下犹豫起来,他们本以为是一次简单的敲诈,没想到这群难民敢反抗。“都司怒道:“好啊。你们这是想造反,上,杀光这群刁民。”
哈大全上前一步用刀指着对方说:“死胖子,你们就是一群逃兵,有什么资格代表朝廷。识趣的赶紧滚,不然休怪爷爷们不客气。”
“小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都司指着哈大全说:“上,先砍死这小子,所有敢反抗的都以勾结鞑子论处。”
这当官的就会给别人扣大帽子。
哈大全举刀大喊:“兄弟们,狗官不给我们留活路,大家跟他们拼了。他们就是一群逃兵,杀了他们官府也不会追究。杀啊。”
双方人马碰撞在一起,小树林内一片的混乱。
王八一和赵士拔刀冲了上去,跟着是十几个精壮的汉子。
很多流民加入了战斗,他们要保住自己的口粮,在这片冰天雪地里,没有粮食就是死路一条。
与其饿死,不如和这群官军拼了。
但官军的战斗力,显然要高出流民很多。
哈大全当混混的时候学过些散打,动起手来很灵活,算是流氓里比较能打的了。见多了死人,哈大全对砍人没有心理压力。不过哈大全砍人很有分寸,大多是只砍伤不砍死。因为接受现代伦理道德教育的关系,哈大全对杀人一事,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突然,一个被哈大全砍到的官军,死死的抱住了哈大全的腿。眼见另一个官军一刀刺过来,他根本没有躲避的空间。
“兄弟,小心。”旁边的刘二狗飞身拦在哈大全身前,官军的刀刺进了他的胸膛。
“大哥。”所有人都惊呼起来。
在旁看着的王张氏冲入战团,在一个官军手里抢过刀,迅的杀到哈大全和刘二狗身边。
王张氏如女战神般挥无着手中刀,砍倒了刺中刘二狗的官兵。这时哈大全也踢开了抱住他的官兵,两人一起把刘二狗拉出战团。
随即王张氏又杀了进去,把官兵中最能打的几个都砍倒在地。
战斗的形势转向难免一边,官军不断被人砍倒。那个都司想逃,没走出几步便被王八一赶上砍死了。
来营地的三十多个官兵全被砍死。
这时刘二狗已经奄奄一息,他了这哈大全的手说:“兄弟,我要不行了。”
哈大全眼含着泪说:“别说傻话,刘哥,你不会死的。”
刘二狗紧握着哈大全的手说:“兄弟,哥我不想死。”
他圆睁的眼睛慢慢的失去了光彩,抓着哈大全的手也垂了下去。
他死了。
哈大全抱着刘二狗的尸体痛哭失声。在穿越到明朝后,是刘二狗几次救了他。两个人结伴而行,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已经结成了深厚的友谊。
这种友谊凌驾于任何感情之上。
现在他死了,哈大全心中无比的悲伤。
刘二狗被埋在小树林里,比起许多死在辽东人,他至少有一个坟墓。
在坟前哈大全对众人说:“刘大哥一声仁义。我希望你们能在心里永远记住他。”
众人无不落泪。
接着哈大全成了新任掌包大哥。
人们怀着悲伤的心情,再次踏上了进关的旅程。
第7章 难民生活。四十勇士。
难民生活 第7章 难民生活。四十勇士。
北国风光,万里雪疆。
很诗情画意的画面,看看可以,要真在这个画面里跋山涉水可就惨了。而且是很惨很惨非常的凄惨,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万一在这片雪白的天地中迷失了方向,只有二个结果一个是饿死,一个是冻死。后者占绝大部分。
天启元年(1621)三月十三日,努尔哈赤率重兵围沈阳。沈阳守军出城迎敌,步兵对骑兵结果可想而知,努尔哈赤一个冲锋就把沈阳守军杀得大败。随后城内蒙古奸细作乱,沈阳城一夜之间失守。
十九日,努尔哈赤率领后金军在攻取沈阳之后,接着进攻辽阳。
二十一日,辽阳失守,袁应泰自缢殉国。
三月辽东还覆盖在一片白雪皑皑之下。白天雪融化一点,道路十分的泥泞,白天走了一裤腿子的水,到了晚上泥潭又冻结起来。在野外走上几天,脚都能给冻掉,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明军大败,从沈阳和辽阳方向逃难出来的溃兵和百姓可惨了。一路上哭声震天,尸横遍野。说横尸百里一点不过分,以前当兵的大多带着家属,仗打败跑的时候也得把一家老小都带着。在逃难的溃兵和百姓中间,有一个衣衫破烂的干青年和一条黑色的大狗,这个青年人就是哈大全,他身边的狗叫黑子。
哈大全原本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混混,每天过着混吃等死的美好生活。没有前途,没有理想,甚至下一刻要干什么他都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社会的垃圾,一个无法利用的废弃物,走狗屎运赶潮流穿越了一把。
哈大全被一次突性地质地震所产生的地沟吞噬。当时他以为死定了,世界一片黑暗。可当哈大全醒来的时候,竟然附身在一个冻死的流民身上。是刘二狗把他拖到火塘旁,才捡回一条命。
刘二狗死了,哈大全依然很伤心。
现在他是一个团队的领,按照辽东人的说法,叫:掌包的。
哈大全只能抱怨自己倒霉,随便旷个课,怎么就掉地沟里了。
倒霉啊。
“黑子,牵连你了。”哈大全拍了拍黑子的头感叹的说。
黑子使劲的摇着尾巴卖力讨好,因为哈大全手里拿着半个馒头。哈大全跟着难民逃,他来到明朝一没钱二没亲戚,想弄点吃的不容易,唯一的办法就是抢。
哈大全本来就是混混,到那里都是混。混混这个职业历史太悠久了,从古自今有很多人从事这个行业,恐怕遥远的未来还会有人继续混下去。
混混最大的特点有二个,一是欺软怕硬,二是讲义气。
自从刘二狗死了之后,哈大全带着黑子,做起了掌包大哥。
哈大全掌权后不再随便收容难民,偶尔还会抢夺其他难民的财物。
不过,哈大全也算厚道,抢吃的从来不做绝,只拿一部分,不会全部拿走。而且哈大全抢完了还会负责任,他说:“我抢过的人,别人都不许抢,至少短时间内不能抢。”
哈大全说话算话,也忠实的旅行自己的诺言。敢来趁火打劫的放狗就咬,被哈大全收完“保护费”的人,在一段时间内是安全的。
当然了,按照“保护费”的数额保护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一般一个馒头一天,如果有肉就多保护两天。
一来二去,哈大全还混了个好名声。这年头收钱办事的就是好人,很多人收了钱也不办事。有了好名声,很快在他身边聚集了几百名难民,所用的时间不到一个月。逃难的流民心态上需要得到强者的保护,带着黑子的哈大全是个强者,所以人们自愿跟在哈大全身边。
许多流民很小心的尊称道:“老爷”。
就连身边的兄弟,也跟着改了称呼。
这个称呼好,有种回到万恶的旧社会当地主老财的感觉,很满足哈大全的虚荣心。很快哈大全觉得叫老爷显得太老了,就让大家叫他少爷。因为偶像剧里有钱的男主角,都被称为某某少爷。
流民们很听话,叫改称呼,马上就全改了。
哈大全再次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哈大全知道不能光靠自己带着条狗跟别人拼,作为看着《古惑仔》电影系列长大的新一代四有混混。哈大全认为单挑,是sB才会干的,群殴才是王道。哈大全挑了四十多个大汉组成战斗小队,这其中不少是找不到部队的溃兵。古时候的人实在,吃了几顿不饥不饱的饭,这些人便对哈大全死心塌地了。
哈大全把这些人分成四队,并任命了四个队长。
这四十多人哈大全都认识,但选队长的标准就是看战斗力。打那些趁火打劫的,打劫那些拒绝交“保护费”的,打劫那些有钱的,打跑那些没钱的。几场战斗下来,谁能打,谁怕死,看得出来,敢打敢拼的自然就是队长。
有队长领头冲锋。
哈大全要做的就是站在前面喊:“兄弟们冲啊,前面有吃的。”然后跟在最后面确保安全,有人不服就放狗咬。
“黑子上。”被哈大全指到的人,基本都要倒霉。
于是,在穿越到明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哈大全就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他给这个队伍起了个很响亮的名字“红星”,后来改叫“哈家军”。
很土,很无聊,还是B版的名字。这大概是哈大全平时不念书,电影看太多的结果。
哈大全的四个队o长都是些很特殊的人。
王八一,现年2o岁,男性。王八一不是当兵的,明朝人对八一建军节没有认识。他之所以叫王八一很简单,因为他姓王是八月初一生的,家里没什么文化,就把出生日子当名字,给孩子起名叫八一。
当年朱元璋当农民的时候也有一个差不多的名字叫“朱重八”。
王八一加入队伍之前也是个逃兵。袁应泰在辽沈大败,不是逃兵也变成逃兵了。不想被后金人砍脑袋,或是被抓回去当奴隶就得逃。许多原本在辽东土生土长的百姓,就这样沦为了无家可归的流民。
王八一原本是一群逃兵的头目,在偶然的机遇下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
第二个队长是赵士,2o岁,男性。年轻力壮,原本的名字叫赵狗儿,哈大全嫌名字难听,就给他改名叫赵士。
赵士原本有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强盗。不过他干得很没前途,本事不大,胆子却不小,拎着一把刀就敢出来抢劫。遇到哈大全这样崇拜群殴理论的大哥,被揍也是应该的。哈大全没有单挑的习惯,当时哈大全心情好,没有杀了赵士,他也成了哈大全的小弟。当强盗是为了混口饭吃,只要有饭吃,跟谁混都一样。
第三个队长是个女同志。就是王张氏,35岁,长的很俊俏白净,但绝对不好惹。简直就是一头凶恶的母老虎,王张氏带着两个儿子王家宝和王家贝,带着崽子的母老虎就更不好惹了。所以没人敢惹王寡妇,这个女人为了孩子都敢拎着刀砍人,还级护犊子,貌似还练过武功,普通三四个大汉不是她的对手。
王张氏跟哈大全混就是因为孩子,因为吃饭的问题。哈大全用一张半烧饼,就把王张氏收买了。
不管哪个时代,单身母亲不容易。
跟着这样一个队伍,虽然吃不太饱,至少不会饿死,还能更好的保护孩子。王张氏就这么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王张氏要想让孩子吃饱吃好,就得拎着刀跟着哈大全砍人。
最后一个队长叫赵卫,现年15岁,男性。比哈大全的精神年龄还小,干瘦干瘦的没一个孩子样。当时大家都吃不饱瘦些也很正常,可赵卫实在瘦的标,足够让很多模特姐姐嫉妒死。他是哈大全在路边捡回来的,当时几天没吃东西的赵卫饿的昏倒在路边,马上就要饿死了。正好哈大全经过,突然良心现,想日行一善,叫人用水泡了半个馒头喂下去,从此赵卫就成了哈大全的死忠。
半个馒头,收买一个死忠的手下,绝对是个合适的买卖。这也是当时人实在,放在现代,你就是救一个人几十次,他也不会感激。
赵卫当队长的原因是箭法好,可以说百百中,整个队伍里没人不服。
这四人将会成为哈大全收下的大统领之一,在后世留下威名。
为了武装起四十个手下,哈大全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从袁三家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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