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为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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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为天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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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表面上,任行还是笑着点了点头,毕竟马上就轮到他们上场了,怎能在这时灭自己的威风。

    在进入了短暂的三分钟广告之后,舞台现场也重新布置了一番,提前为万花筒乐队准备的乐器设备都已经搬了上来。

    “下面有请本届好歌曲唯一一支冲进决赛的乐队,万花筒乐队登场!掌声欢迎!”

    得到主持人的号令,早已经准备好的任行、陈百达、武青、王猛、杨兴,从后台出场。

    长廊很长,在临近出口的一个拐弯处有些黑暗,直到拐了弯,任行险些被舞台上溅射出来的灯光刺了眼。

    灯光照在了出口,打在了正在行走的任行等人身上,在出口上方是无数的观众,他们大多数都是年轻人,且男性居多,这些都是因为追梦赤子心而为之疯狂的粉丝们,他们在疯狂的喊叫。

    “任行!任行!”

    “万花筒!任行!”

    他们没有喊乐队队长陈百达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直到任行的加入,才认识了这个乐队,所以在他们心里,这个乐队的灵魂就是任行,就是他带来的那首追梦赤子心才有了灵魂。

    忽然,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任行”,然后把其中一句歌词大声吼了出来:“继续跑!”

    所有人都愣住了,声音暂停了一秒,然后所有人仿佛受到了召唤,齐声唱了出来:“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任行怔住了,他没有想到,这现场的五千人观众里,有这么多人是为了他而来,他有些感动。

    这时,主持人已经在台上等不及了,很显然没有人会料到万花筒乐队登个场都会有突发情况,这可是明星登场才有的情景。

    主持人笑呵呵了拿起麦克风开了个玩笑:“看来万花筒乐队的人气非常之高啊,你们可要表现好一些不要让粉丝失望,不过你们的粉丝可不只是那里有,还有全场的人呢,我觉得你们还是来舞台中央对他们公平一些。”

    闻言,任行也不再耽搁,只是握了握拳冲看台上的人们打了个招呼,果真小跑着上了舞台,说跑就跑,绝不含糊,这情景让主持人看了也是哭笑不得,他可是听到了现场观众刚刚唱的是什么。

    任行?你可真是任性,全国都在看的比赛,你这弄的跟开个人演唱会似得。

    主持人又程序的介绍一番之后,退下了舞台。

    现在的舞台,是属于万花筒的。

    当万花筒乐队的所有成员,跟乐器相碰撞的时候,现场的观众,都猜想着,这个乐队究竟会带来怎样的表现?

    柯绮唱的歌虽好听,但实在太令人情绪压抑,悲伤负面情绪接踵而至。

    方才跟任行他们在登场时互动的粉丝们,此刻一个个都有些激动,拳头下意识的捏紧。

    他们都期待,期待着万花筒的这首歌,点燃全场,就像他们在任行微博下的留言。

    “追梦吧!让他们见识一下赤子的力量。”

    任行的歌写出了他们的心声,唱出了他们情感,所以他们几乎下意识的,把任行当成了另一个自己,一个和他们都很像,一个可以能自己所不能的自己。

    骤然,弦音颤动。

    任行一人,吉他独奏。

    前奏响起,有些快,甚至有些乱。

    粉丝们愣住了,鼓手、键盘、贝斯为何都没动?

    原本又期待又有些害怕他们像上一首那样**开场的观众,也愣住了,怎么送走了一个柯绮,来了个任行?光听这前奏,都觉得有些民谣风的伤感。

    不是说,这个乐队现场超燃的?

    为什么现在听起来完全不像那么回事!?

    老板!退票!

    :谢谢约定初成李小柒柒柒的打赏!抱拳。。。

第三十七章 总决赛(0。6)() 
评委席上,评委们都在认真聆听,唯有周燕听到这前奏,眉毛不自主的挑了一下。

    镜头一直给在任行身上,后台的选手们,也都聚精会神的在看着屏幕,有人对于他们乐队的风格是一脸轻蔑,也有人抱着学习的眼光来看。

    直到他们发现,这首歌的前奏居然是吉他独奏,都不免讶然。

    柯绮也在后台,她仍然是一身碎花裙,优雅地站立在人群最后,微微伸了一下白嫩的脖子,看着屏幕上,那个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央,在聚光灯下十分安静的男子。

    她犹如一泓清水的眸子轻轻眨了一下,对于万花筒乐队选的歌曲她并不知道,他们也没有公开排练过,此时听到这前奏,呢喃道:“这次不是摇滚了么?”

    任行很安静,心只随着音符进行节奏的律动,手上跃起一个又一个美妙的音符。

    直到前奏接近尾声。

    舞台周边的灯光暗了,没有射灯到处乱晃。

    任行陶醉在了音乐中,他那男中音的嗓子压低了,唱起了第一句:“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在他唱起的一瞬间,王猛打着鼓点,跟上了节奏。

    键盘杨兴跟上旋律。

    贝斯低音响起。

    也就在他开口的这一刻,舞台灯光只打在了任行一个人身上,若不仔细看,观众们几乎难以发现他身后的其他人。

    只听那个年轻男子,唱的有些伤感,“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灯光又多了一竖,鼓手被照亮,他们看到了一个胖胖的男孩,他有一张憨实阳光的笑脸,可观众们却突然心里升起了一种感觉,像他这么胖的体型,一定要平白忍受许多异样眼光,这笑脸,也许就是遮掩心底的孤独和叹息吧。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随着一句句歌词唱出来,灯光也一束束依次照亮了贝斯和键盘。

    观众们也都有了一些伤感的情绪。

    孤独、叹息、同行却又消失的身影。

    有些人甚至想到,这年轻人作的词太过浮夸,有些病态,这么年轻动不动就孤独和叹息。

    也有听过追梦赤子心的观众感到失望,上次那么燃,这次无脑悲伤,有些没劲。

    直到又一束突兀的灯光,照射出一个隐身黑暗中的人来,现场所有人才记起来,主唱其实并不是任行。

    陈百达的情感已经压抑到了极点,闭上的双目,眼皮在微微颤抖着,这首歌之前他练过听过,可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有感触。

    他问过任行,这首歌的创作是出于怎样的感情,任行告诉他,只要触碰了你内心的柔软,就自有你的感情。

    之前他不懂,现在他懂了,因为这首歌触碰到了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为什么,人这一生要不断的分别?

    母亲早就过世,父亲也相继要离开。

    而我,也将离开我的好朋友。

    他不希望这样!他不想!

    终于,他所有的情感在这一个节奏点,全都发泄了出来,他用那辨识度极高的嗓音,放声唱了出来。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鼓点、和弦、低音、美妙的节奏,激发起人内心情感的嗓音。

    一切宛若天成。

    观众震惊了!

    他们原本还想退票来着,本以为这只是一首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歌,年轻人究竟能有多少的情感经历?

    可是当任行的低音部分演唱完毕,再同陈百达合唱时,这歌却让人振聋发聩。

    他们知道了,原来年轻人内心也柔软,他们并不是一群只是无脑燃的热血青年。

    他们知道感动,心底也纯真。

    不然为什么会有那句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任行的粉丝们,则从一开始听到任行突如其来的低音,忽然怔住。

    到此刻,前半段演奏完毕,那一声声呐喊,直击心灵,把他们心门打开。

    “为什么会有风,沙子都吹到我眼睛里了。”

    “切,别装了,我也哭了好吗?”

    “对不起,我想起我谈了七年的女朋友,实在忍不住了。”

    “我想起我父母了”

    “不哭,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呢。”

    “恩,要坚强。”

    在一段间奏演奏完毕,情感都已经升至顶点。

    任行看到,他的粉丝那边已经有不少人站起来在挥舞着双手。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知道。”

    “曾与我同行的身影,如今在哪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在意。”

    “是等太阳升起,还是意外先来临。”

    一如之前的稳定,任行的中音唱低音一点问题也没有,一句句词唱出来,比故事更吸引人。

    任行知道,这大概是因为吉他的特效缘故,音色渲染加上技能静心。

    观众们已经对这听起来有些悲伤的调调不排斥了,因为他们知道,压抑的情感一定会爆发的。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

    “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喔夜空中最亮的星,请照亮我前行”

    灯光下,帅气的主唱扶着麦克的手放下了,胖胖的鼓手敲完了最后一下鼓点,朋克青年贝斯手拉长最后一个尾音,瘦小的键盘手举起手,像是庆祝。

    任行最后在吉他上爬了一个和弦,重复了一句这首歌里出现最多的一句:“夜空中最亮的星”

    鞠躬,抱着吉他后退了两步。

    此时,全场灯光一瞬间都亮了起来,舞台像是经历了一个昼夜。

    完美!

    “哗哗哗!”

    观众在鼓掌,掌声比柯绮表演完毕时热烈太多,并且掌声持续响了差不多10秒。

    因为他们感动了,心底的柔软被触碰到,也许每个人听到这首歌时想到的不是同一种人,不是同一种感情,可他们都被感动到,这就说明这首歌成功的引起了共鸣。

    任行的粉丝都是些热血青年,都是因为追梦赤子心而跟随的,赤子心下的他们,比一般人要感性的多,早已感动的不成样子。

    主持人从后台上连忙跑上舞台来,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后台的选手们,发现他们至今还是一脸的震惊叹服。

    其实主持人也一样,他几乎敢肯定,冠军已经非万花筒乐队莫属了。

    这种宛如老手的表演,根本不像是一个新乐队,特别是那吉他手,台风简直不要太稳,听说灯光设计都是他亲自跟灯光师说的。

    赞!

    主持人一路小跑,终于站到舞台上,音控给他开了麦,“好,这真是一首令人感动的歌曲,这也真是一场令人震撼的表演。”

    “现场的观众已经有不少人感动到落泪了。”这句话说完,现场摄影立马把镜头给了过去。

    “现在,有请评委席的四位评委们,给出各自的点评及打分。”。。

第三十八章 总决赛(0。7)() 
“现在,有请评委席的四位评委们,给出各自的点评及打分。”

    主持人洪亮的声音,在舞台上响起,现场镜头给到了评委席。

    同时,所有人目光的焦点,都转移到了那四位乐坛前辈身上。

    评委席设在了离舞台最近的一个梯形看台,此时在聚光灯的照射下,那四位评委脸上的表情很清晰的被所有人揽入眼底。

    后台等候室里,所有人都刚刚从这首歌的余韵中回过神来。

    有人轻叹,“这首歌实在太棒了,不管是词或曲,都很棒。”

    “对啊,而且两位主唱的情感也收放自如,感染力真的太强,我透过屏幕观看都被打动。”

    此时,一众选手都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后的柯绮,为她担忧,同时也庆幸自己当初更早的时候没碰到这个乐队,否则排名可能会更低。

    万花筒乐队表演的如此成功,柯绮还有多大的胜算?

    在万花筒乐队没上台之前,他们有些人可打着包票说柯绮能夺冠的,因为她的歌有感染力。

    可看看现在的舞台现场,和那观众席,谁还敢在万花筒表演之后,再说柯绮的歌有感染力?

    柯绮在沉默,脸上毫无表情,脑海中还有任行的歌声在回荡,最终蹙眉轻抿了一下唇,摇了摇头,这样的歌曲她创作不出来。

    爱情她能写,不是因为经历,而是因为想象、听说,爱情本就虚幻,可是这样的歌就不同了,这首歌里的情感是可以抓住的,是真实的。

    见柯绮在摇头,面色甚至有些泛白,像是已经认输,便有人议论起来了。

    “哎,那家伙的创作能力太强了。”

    “真的,原以为他只会摇滚,这样他和柯绮都属于是小众类别,还能拼一拼。”

    “可是他这首歌太特别了,好像介乎于小众与大众之间。”

    所有人都在推崇,而张千是唯一一个脸上挂着不屑表情的人,他听到所有人都在夸任行,瞬间就不爽了,嚷嚷道:“你们就可劲吹吧,我没觉得多好多好,在我看来就是一堆,披着摇滚皮的流行音乐,还在舞台上装逼,真恶心死我了。”

    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甚至还朝着屏幕上的任行呸了一口。

    中性女虽然也讨厌任行,可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才情真的了得,她是个直性子,爱憎分明,她对于任行的才情是欣赏的,也看不惯别人的阴险和龌龊,此时看到张千作出这种举动,面色极为不悦,皱着眉道:“你恶不恶心?看不爽他你写好歌出来啊,当着我们面撒什么泼?还吐口水,真幼稚。”

    “就是啊,你要写出好歌来,今儿在上面摆威风的可就是你了,到时候可没人说你装逼,装逼那得有实力。”

    “嘿嘿,他有什么实力,你们不知道他们半决的时候一首歌录了一个小时?”

    “还有这种事?话说我们怎么不知道?”

    “嘿嘿嘿,之前他在微博上喷任行,说是节目组的黑幕临时给万花筒乐队换人,结果任行就把这个爆出来了。”

    “哈哈哈哈”

    众人一阵哄笑,看着张千的眼神都不对了。

    张千忍受着这些嘲讽的眼神,只感觉血气上涌,他咬紧牙关不让自己露出丑态,他心里快恨死任行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救活了陈百达的乐队,这个在处处和他作对他的家伙,简直就是老天对他的惩罚。

    比赛比赛被他羞辱,好不容易来的签约机会也被他搞破坏,他恨不得生吃了任行的肉,拆了他的骨头,然后看看他的脑袋里到底跟自己有什么不同!

    张千两眼盯着屏幕,怒火中烧。

    舞台上,第一位评委已经开始对万花筒乐队进行评价了。

    那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叫董同方,脸长得方方正正,脸上也总是不苟言笑,“作为一名资深的原创音乐人,首先我要先说一下这首曲子。”

    所有人聚精会神,包括任行也想听听,这个世界的音乐人会对前世这首饱受争议的歌作出什么评价,他把目光看向评委席。

    “说实话,我很难界定这首歌的音乐风格,听起来有点像英伦摇滚,可意境却像民谣,但整体更符合当下流行,不过这些元素都不是凝固的,我能感觉到那股轻灵的流动,就像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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