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 作者:丁一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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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 作者:丁一鹤-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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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喻晓离开四川后,这个县的县长觉得喻晓的讲话水平跟“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有点差距,专门托朋友打听喻晓的情况,朋友的回话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人。这位县长尽管知道自己受骗,但却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给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们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同为委员的某公司法人王女士在这次活动中同喻晓相识。2003年9月,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与浙江某县合作,举办了一场经济发展论坛活动。在这次论坛邀请的4位专家中,规格最高的依然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只不过这次喻晓从“北大博士”变成了“留美博士”,外加一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头衔。当然,喻晓这次还带了一个令人深信不疑的道具:他自己印制的印有“中办调研局”的信笺。
  同样在浙江,喻晓还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身份参加了某著名城市组织的“名牌战略论坛”。喻晓在论坛期间还有过一次讲演,获得一些劳务费用。
  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也不可能存在抬头为“中办调研局”的信笺。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未成立过“地区经济研究中心”或类似机构。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并不反对媒体报道,这种大张旗鼓的公开假身份实在是反其道而用之,尽管很多会议不但有被人识破身份的风险,而且除了吃喝得不到别的好处,况且喻晓根本看不上那点可怜的“劳务费用”或者“讲课费”,喻晓的胃口很大,他看重的是参加这些论坛能够获得一些“人脉”,一些媒体的报道只是区域性的和网络上的,不会引起官方高层的关注。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骗钱,才是喻晓假冒“中办调研局局长”和骗取“联合国专家”身份的真正目的。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按照喻晓诈骗数额的大小,要先从浙江的甲集团说起。
  浙江甲集团是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之一,是一家有40多年发展历史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是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目前拥有1家A股上市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全资工厂,总资产25亿元。毫无疑问,这是一块肥肉。
  2003年底,喻晓在与浙江甲集团高层认识的某报记者的陪同下来到甲集团。那位记者介绍喻晓是“中办调研局局长”,来考察企业情况。喻晓交给集团领导的都是内容为“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名片,而且用着抬头是“中办调研局”的稿纸。这让集团领导十分相信喻晓,因为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当然,喻晓明白,如果自己不是以中办局长、北大教授的身份出现,甲集团当然不会理睬他。
  在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向甲集团董事长表示,甲集团很有发展,他愿意邀请一些国内顶尖专家为甲集团的发展出谋划策。中办的局长主动帮助企业的发展,令甲集团高层领导深受感动。当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这次论坛的收获是喻晓为甲集团出了一本论坛资料汇编。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经过一番“调研”之后,肯定了企业的成果。因为喻晓请来的专家在国内有一定的名气,集团领导相信了喻晓的能力和诚意。所以,当喻晓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时,尽管董事长认为费用过高,但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又请来专家帮助企业,就爽快同意了喻晓提出的价格。甲集团同喻晓注册的北京博研宇晓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博研宇晓中心)签订了合同,120万元分几次汇入博研宇晓中心的账户。
  上次的调研课题还没有完成,2005年1月,喻晓再次提出,要为甲集团完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需要人民币200万元。尽管费用出奇地高,但是考虑喻晓的身份,董事长还是勉强同意了。
  喻晓先后十余次到甲集团,每次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喻晓带来的均是货真价实的专家、教授,每次来都会给甲集团高层讲课,而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也都交给了喻晓。前前后后,喻晓骗取浙江甲集团人民币376万元,这数额都是专家们所不知道的。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人民币59万元的手段,也如出一辙。
  广东乙度假村是集温泉度假、休闲、养生和娱乐为一体的四星级度假村,也是一家AAAA级绿色酒店。正是乙度假村打出的“绿色酒店”的旗号,让“联合国专家”喻晓嗅到了“商机”。
  身为“联合国专家”和“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负责人,喻晓在考察时发现乙度假村“很有特色”,于是他对乙度假村的总经理夸下海口,准备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国务院,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发展。因为当时喻晓还带来几位国内知名的专家,总经理很快相信了喻晓,并爽快地与喻晓签订了“调研”协议。
  喻晓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乙度假村签订了协议,并索要人民币20万元作为调研经费。按照协议,喻晓应当为企业召开推介会,但是签约后喻晓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03年11月,在乙度假村的一再催促下,喻晓才帮助乙度假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对企业没有任何实际帮助的效果,只是流于形式。喻晓曾经许诺有多位国家领导人参加,但实际上没有在任的领导人出席,只是一些退休干部和学者。后来乙度假村见到喻晓提交的调研材料都是一些专家书写的,喻晓拼凑一下应付一下了事,对乙度假村并没有什么帮助。本来喻晓还提出请专家为乙度假村撰写一部书,但喻晓组织的人给度假村写的提纲让度假村高层很不满意,所以也没有让喻晓再出书。至于喻晓写的调研报告是否上交国家领导人,度假村的领导们当然更不清楚了。
  这一次,乙度假村先后支付给喻晓人民币13万元和46万元。而喻晓所花费用只是在人民大会堂组织研讨会时支付给一家广告公司人民币10万元。这10万元除了用于布置会场、支付到会记者、专家的费用之外,广告公司只得到了3000元的利润。
  喻晓的骗术之高,还在于他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打包票,就连修铁路这样的事情他都敢答应“找国家发改委立项”。
  内蒙古丙集团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以铁路运输、煤制油为产业延伸的大型企业,也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这家企业的董事长曾联合几家煤炭企业,准备修建一条专用铁路用于煤炭运输,但一直没有通过审批。2004年9月,丙集团邀请一些专家参加庆典活动,当董事长得知坐在主席台上的喻晓是“中办调研局长”时,希望喻晓能够帮助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喻晓当即答应下来,信誓旦旦地表示马上帮助集团写一份调研报告“向国家发改委说明情况,帮助丙集团修建铁路立项”。在喻晓的要求下,丙集团董事长让下属写了一份调研报告的底稿交给喻晓。喻晓在这份报告上面做了一些简单修改,经董事长审查后交由喻晓带回了北京。不久之后,喻晓给丙集团发来8页传真,前面7页是写给国家领导人的信件,后面1页要求丙集团支付专家论证会议费20万元,汇入到博研宇晓中心账户。丙集团当即给喻晓汇了人民币20万元。之后丙集团有关人员就修建铁路事宜和喻晓多次联系,喻晓称已经上报到国家发改委,让丙集团等待消息。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后也没有任何结果,因为喻晓压根儿就没交给发改委任何报告。
  除了向企业骗取钱财之外,更为可笑的是,喻晓在骗钱的同时,还不忘为他的弟弟骗取了四川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的官衔。
  四川丁集团是一家总资产12亿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这家公司因为确立了“维护绿色环境,倡导绿色消费”的经营理念而被喻晓纳入诈骗的视野。2003年4月,喻晓跟随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到四川时,以“中办调研局长”的身份来到集团参观并询问了发展情况。2003年6月,回到北京的喻晓给丁集团董事长打电话称,他找了许多专家,准备为丁集团在北京召开讨论集团发展的研讨会。董事长考虑到喻晓的身份和建议可能会对集团很有帮助,就同意了喻晓的提议。之后,喻晓传真了一份印有“中办调研局”字样的信纸,提出需要人民币10万元的费用,董事长表示同意支付。很快,10万元打到了博研宇晓中心的账户上。当然,这个会至今也没有开。
  但是,拿到钱的喻晓却很快再次来到了四川。2003年10月,喻晓带着一些专家来到集团进行讲课和考察,喻晓还表示将调研报告上呈中央领导,其间的费用当然全部由其集团支付。如果喻晓不是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和“能够向中央领导反映集团情况”的允诺,丁集团绝不会和喻晓往来,因为丁集团的主产业是国家扶贫项目,不缺有识之士。但是,他们更架不住喻晓的忽悠功夫,2003年底,喻晓给董事长打电话称,给集团介绍一位营销高手到集团工作。后来,董事长得知喻晓推荐的“营销高手”竟然是喻晓的弟弟喻修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董事长发现喻修敏工作能力平平,没有什么业绩,但碍于喻晓的身份,只好按照喻晓的意思聘用喻修敏为丁集团副总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丁集团在得知喻晓是骗子之后,将喻修敏辞退。
  除了虚构的“中共中央调研局局长”和骗来的“联合国专家”身份之外,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他人信任,还有一些必要的道具。这些道具除了喻晓印制的假名片、假信笺和刻制的假公章之外,还有一些货真价实的道具,那就是随从喻晓到企业调研的专家们。可悲的是,直到喻晓被捕之后,这些包括喻晓的恩师在内的专家们,才知道自己也被喻晓忽悠了。
  山东戊煤矿是一家特大型现代化煤矿。2002年上半年,戊煤矿要建立学习创新型企业,得到这个消息的喻晓立即带着几位专家来到煤矿“考察”。喻晓自称是北京大学教授,在中办调研局工作。喻晓的这些身份正是戊煤矿求之不得的,为了达到创建学创型企业的目标,戊煤矿和喻晓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时间约为一个月。第一阶段以喻晓为主组成专家组;第二阶段为矿井创建学创型企业进行策划;第三阶段为企业总结经验,出一本关于戊煤矿创建学创型企业的书。为此,喻晓要求支付人民币30万元。煤矿认为费用太高,经商谈确定为20万元。戊煤矿先期支付给了喻晓人民币10万元,待出书后,再支付另外10万元。
  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喻晓所说专家组成员也没有为企业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策划,更不用说出书了。虽然喻晓带着专家先后到戊煤矿三四次,每次也都讲讲课,但距离企业的要求差距很大。当时,戊煤矿得知喻晓在中办调研局工作,对煤矿在集团和省里提高知名度以及创建先进矿井都有很大帮助,并且喻晓也找来几位有名的专家,所以才与喻晓签订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调研费,否则他们不会相信喻晓。
  喻晓被捕后,警方和检察机关找到了几位随从喻晓参加调研的专家,当专家们得知喻晓竟然诈骗了475万元时,那些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们一个个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们根本想不到喻晓会从企业拿到那么多钱。
  知名专家梁先生称,他1987年与喻晓结识,喻晓好多会议都请其参加。2000年之后和喻晓去过多家企业,为企业经济战略发展进行调研、授课,都是喻晓出面联系的。一同去企业的的专家进行调研谈不上报酬,只有劳务费。每次都是喻晓给他们支付费用,每次大约一二千元,只有去浙江甲集团那次喻晓给了5000元。因为每次都是喻晓一个人和企业联系,企业把钱给喻晓,所以这些专家其实并不了解喻晓的真正底细和拿到多少钱。
  每次组织到企业调研,接待费用和差旅费用全部都是由企业出钱,但是喻晓总跟专家们讲,支出的费用很大,以至于为企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会,与会的专家们根本拿不到报酬,有时只能拿到一二百元的交通费。
  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企业的信任,除了虚构自己的身份之外,还邀请了一些真正的政府官员一起前往,而那些政府官员开始并没有怀疑喻晓的身份会有问题。直到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属某单位一位官员受邀请到四川某市考察,为了撑面子,他对当地称可以邀请“中办喻晓局长”一同前往,当地市委对此很重视,专门对喻晓的身份进行了核实。但核实的结果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人。此时,那位官员对喻晓的身份开始怀疑,他向喻晓核实此事时,感觉到喻晓很慌乱,没有作出正面回答。最后,喻晓找了借口没敢去四川考察。
  其实,最为寒心和可悲的应该是喻晓在北京大学读博士时的导师闫先生。喻晓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学校开除,闫先生是了如指掌的,他对喻晓的人品也应该是最了解的。但当喻晓走出监狱后,突然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邀请他去企业调研时,闫先生应该警觉,至少应该清楚喻晓刚出狱,怎么会突然成为政府高官呢。但是,闫先生不但跟随着昔日让他蒙羞的学生去了企业,而且没有得到比其他专家更多的报酬,也只是混个三千两千,混个吃吃喝喝而已。
  更为可悲的是,喻晓利用专家“拉大旗,做虎皮”,就像是“穴头儿”带着专家们到企业“走穴”,骗取企业的调研费用。但喻晓的真正目的专家们并不清楚,而且这些专家们“非常愿意参加企业调研”,除了“感觉喻晓在其中很神秘”外,并没有怀疑喻晓竟然是在诈骗。在这些专家学者中,也曾经有人怀疑过喻晓的身份,但是他们没办法核实真伪,甚至懒得去核实。专家们的理由极其可笑:因为喻晓组织他们进行企业调研,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最真实的经营数据,为学术研究提供帮助,也就没对喻晓的身份追究”。喻晓也就是利用这一点,利用专家们的名气,向企业骗取调研费。
  喻晓向多家企业骗取了475万元,但每到一个企业只给专家们每人一二千元。而且专家们也发现“喻晓本人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较差,没有能力为企业调研”,但是,那些调研工作自然是由专家来完成,然后喻晓将专家的调研结果拼凑一份调研报告给企业。
  就这样,专家们每次都是按照喻晓的通知,到机场聚齐后奔赴企业。每个专家根据自己负责的部分写出调研报告,交给喻晓整稿。而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专家,在喻晓那里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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