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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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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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刚亮,双方开始交火。我们按照行动计划打了几分钟,这些可恶狡猾的人十分慌乱,摸不清我们的情况。最后,他们开始狂呼乱喊起来,我们可以听见“黑水壶”的喊叫与命令声。这些歹徒们钻进山洞或藏在岩石后边,或钻到能藏身的地方,并起劲地还击着。我们只要看见有头饰露出就开枪,也朝其他印第安人开枪。许多妇女如同印第安男子一样敏捷灵巧。我们前来的目的就是消灭所有这一帮家伙。

  此时,天已大亮,我们拼命大声呼喊着,径直朝他们冲去,那些棚屋还在坚持抵抗着,里边有大量的印第安人。当我们穿过一条峡谷时,一个身材高大的红种人,从后边一个帐篷跳到我面前,在我还未能抽回刺刀去追杀他时,一个印第安女人抱住我的两腿,把我撩倒,营地到处是厮杀的人,每个人都似乎扯坡了嗓子喊叫着。此时,我仰倒在地上,枪也滑掉了。我刚刚欠起身子,那个印第安女人猛地拽住我的头发,此刻,那个大个子印第安人把我的枪当棒子用,并抓住我的脖子。他完全可以用刺刀把我刺死,但他没有用刺刀,或者。没有想到用它,我被打晕过去。我的感觉是我已经完了,此刻,即就是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我也无法动弹,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却一直尖叫着,满把手紧紧地拽着我的头发。

  我听见我们一些男子们在我近处喊着,印第安女人受惊跑了,其申一个伙伴把印第安女人杀了,但并没有把他们三人一组的人全赶跑。另一个印第安人一只脚踩在我的胸部,一只手向上攥住我头顶部的头发。他的动作十分老练,麻利地切剥着,并像恶魔似的按着我的头。我的眼睛半睁着,可以看见他双里腿上的珠子与其它装饰物。突然,我感到一阵极其恐怖的剧痛,他在沿我的头割我的皮肉,接着,我好似觉得我的整个头被切掉。我有生以来还从未这样疼能过,怎么不是呢?这是名副其实地活生生的构取你的脑髓呢!两三天来,我什么也不知道,接着,我开始发现自己长了一个人类从未有过的最剧烈疼痛的脑袋。要是这些士兵们也把这个毒蛇杀死的话,他就不会把我的头皮带走了。也许它掉在雪地上了。没多久,我被运送到拉腊米堡,经过各种医护,我的这个部位还是没有长出头发。

  最惊人的被揭头皮的人要算威廉·汤普森先生,他在内布拉斯加中部的一条铁路上的手摇四轮车上遇到麻烦。1867年8月6日,他同其余五个人从李子弯兵站出发,去修复被破坏的电话线。遭到“火鸡腿”营地部分夏安人的伏击。汤普森拔腿奔跑,一粒子弹击穿了他的一只胳膊。他继续狂跑,但被一名印第安人追住并用战棒打倒在地。他这个印第安人马刀刺伤他的脖子,“迅速用手指把我的头发缠捻住,开始用刀锯拉、砍我的头皮”。

  同桑德伯特逊不一样,桑德伯特逊头皮被揭时,头脑一直是清醒的,但没有说及他的头皮撕扯下来时的声音——极不寻常的声音,据幸存者描述,是如同泛水泡那样间隔的扑扑声。

  好了,头皮被撕下之后,这个印第安人跳上他的矮种马,哒哒地跑走开。无论他把这个珍贵的奖品丢下,还是有意扔下,但有理由证明他是蓄意把它扔在一边的。“森林中的约翰·斯坦兹”是一名夏安人,他说,他的人民对白人的头皮充满了轻蔑与厌恶。他们要揭白人的头皮,但不是去炫耀这可鄙的头皮,而只是把它扔进灌木丛。

  还应当考虑另一种解释,李福吉说,有好几次,他注意到这些剥头皮者也十分反常,显得很紧张,他两次看见一名斗士由于呕吐而终止剥切。揭汤普森头皮的这个夏安人可能也有类似的感觉,他不想要这样的纪念品。

  汤普森及他的同伙人并没有像甘锡那样傻,他们并没有孤单一人到那个危险地带去探险,只不过是该他们倒霉罢了。要是他们再推迟一小时出发去修复那些电话线的话,他们便会安全返回李子湾。那时,这些追捕他们的苏人正从一次远足中返回帕尼人的村子,他们突然发现了这辆手摇四轮车开过来,便决定摧毁它。他们把几根圆木堆在火车轨上,爬在一边,车子开过来时,他们跳出来呼喊着,开枪射击。那些白人握紧手轮,不断加速往前开。

  此事发生在“森林中约翰·斯坦兹”出生前17年,但他听说了事件的全过程。他说,在他们击毁了这辆手摇四轮车之后,一个名叫“睡兔”的人向其他人建议,如果把这辆手推车卡在火车轨道上的话,大概会摧毁一辆火车!“睡兔”说:“那么,我们就可以看见火车中的东西了。”

  一列火车在天快黑时开过来,这些夏安人开始呼喊,并开枪射击。如同那辆四轮手推车那样,火车喷吐着烟气,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拚命加快速度,直至引擎飞出轨道,一个人立刻从火车后边跑过来,他一边举着信号灯一边喊叫着。那时,夏安人不懂英语,其中一个叫“狼牙”的记住了一个白人喊的一句话,便自称他是第一个能学说白人语言的夏安人,他认为这句话可能是“印第安人”。数年之后,他给“森林中的约翰·斯坦兹”重述这个词时,使得斯坦兹放声大笑涸为,它不是“狼牙”所认为的那个意义。

  这样,在把那列火车上的白人杀死之后,他们打开一节车厢,发现里边装的短柄小斧。他们继续劈开其它车厢查看里边的东西,把他们所要的一切绑在矮种马上返回宿营地。“狼牙”得到一把短柄斧,并从一只盒子里取走一些闪亮的金属制作的东西。虽然他们知道它们是有价值的东西,但又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也无人告知怎样使用它们,只好把它们扔掉。

  第二天早晨,他们又返回到这辆火车上,几个男孩子得到了成堆取乐的东西。他们把一块印花布绑在一只矮种马的尾巴上,并用一把辫式短柄皮鞭抽打它,这只小矮种马回过头来查看被打的原因,自然看见了绑在尾巴上的印花布,从而惊吓地跑开,这匹花布就在马尾后面呈波浪式弹跳着展开。

  这是夏安人讲述的故事。

  白人讲述的虽与这些有出入,但大体差不多。他们在那天晚上确实摧毁了一列火车,或把火车推出轨道,要么就是在铁轨上设置了障碍。司机与司炉被他们杀掉,司闸员与列车员从尾车箱跳出逃走。火车中装载着威士忌、烟草、面粉、马鞍,以及大量边疆妇女穿的漂亮衣物。印第安人喝的醉醺醺的,穿上天鹅绒与印花布衣服、里上丝绸,围着篝火摇摇晃晃了整整一个晚上。大约黎明时分,他们把车厢点着,把司机与司炉工的尸体扔进火焰中。从手推四轮车被撞毁之后,汤普森叫直一动不动地躺着,此刻,他认为是逃跑的好机会,便沿着火车轨道爬着,终于跌跌撞撞地爬到了枕头岛兵站。另一列火车把他送到奥马哈。究竟汤普森在他的头皮被揭之后,被迫在枕头岛兵站苦熬着等了多久,不太清楚,但必定是等了一阵子,因为牺牲的司机与司炉工的尸体也陪他一同去了奥马哈。

  火车抵达奥马哈时,记者斯坦利正好在那里,他至少作了仿佛是亲临其境的报道,听起很逼真。他说,人们蜂拥着朝行李车奔去,他们已听说了被烧毁的尸体,人人都想去看看。残留的尸骨盛放在一只近似12×30英寸的箱子里,为使公众受益,一个盒子被打开,“周围塞着棉花,中间躺着一根约为2英尺长烧成焦炭状的躯体,如同一根烧黑了的圆木……”

  被吓得毛骨悚然的观看者,很快又获知,在这列美利坚合众国太平洋的列车上,还有一件使人吓得魂不附体的样品一四分之三活着的汤普森先生。他的头皮在一个水桶里漂浮着。斯坦利写道,人们从各个地方聚拢过来,“争相观瞧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赤裸裸的血淋淋骇人听闻的人间奇迹”。汤普森已经十分衰竭,这不足为怪,胳膊被子弹穿了一个洞,脖颈被刀子砍伤,头顶皮被揭掉,这是怎样的一个悲惨场景啊!

  当地一名外科医生R·C·穆尔代夫把他的头皮缝合在原处,但手术未能成功。他痊愈之后,一位摄影师为他拍照,那是一个坐在一把椅子里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一副不知所措、震惊的模样,穿着一件过分宽大的外衣,仿佛这场阅历使他皱缩枯萎了。他的头顶确实十分奇特,据说,通常,他戴一顶黑色室内便帽。他是一名英国人,后来,回到英国老家,把他的头皮也带走了。由于某种未说明的原因,他后来又把它送给穆尔医生,穆尔医生又把它送给了“奥马哈公立图书馆”。如1967年所陈列的那个样子,它被泡在装有酒精的一个玻璃瓶子里。斯坦利说,在“美利坚大平洋”列车抵达奥马哈时,泡在水桶里的这块头皮约为九英寸长,4英尺宽,“有点像只淹死的老鼠”。

  9×4英寸,是一个长方形,令人惊异。人们会认为他们的头皮是圆的,但许多头皮并不是这个形状,如同每个部落用以标识标志的识别箭支那样,每个部落也采用了不同剥取头皮的方式:菱形、三角形、正方形与卵形。雷安军士说,就他自己的记忆,在“发现一个被揭掉头皮的骑兵时,印第安侦察员立刻会判断出是哪个部落干的。

  卡斯特在《我的平原生活》一文中痛斥了这一“残暴野蛮”的行为,然而,他也对此行径倾注了罕见的关注。特别是他注意了这些头皮的处理与修饰。他所见的头皮大部分为三四英寸宽,它们被用一个有线网的铁环绷直。在加工处理时,“这些头皮上的肉干,依据剥收者的喜好,染上各种颜色。有时,还装上一些不同颜色的晶亮的珠子。另一些头皮处理,包括把头发染成美丽的黄色,或金黄色,或深红色”。他总结道,这是骇人听闻的比劫掠更野蛮的行径,人们油然对那些诱惑物的处理与装饰产生憎恶。

  同道奇上校,金·巴尼兹上尉,戈弗雷,杰拉德,尤尼萨姆·查利,米切·鲍耶,列兵科尔曼,凯利夫人,以及其余不甘愿在东部防护区生活,而愿意探险的人们那样,卡斯特的态度、思想与感情,不但与各种报道共鸣,更包含着他自己的亲身体会。他受雇于美国政府,他要去控制印第安人,必要时。还得同他们战斗。所以,他不但从那些城市的奇景奇观中观看了他们,也同他们在战场上交手。一般来说,他们是针锋相对的敌人,纵使算不上现役交战的仇敌,也应当算作敌人。然而,他也觉察出了一些同他们共呜的东西。他喜欢他们的勇气、胆量,他们狂热易怒的独立性;如同一块印渗的色斑一样,他的篇章中流露出他不该分享这杳无人迹的荒原式生活的懊悔之情。1858年做为一名西点军校的学员,他写了一篇惹人讨厌却有预见性与独创性的伤感随笔——《红种人》。他为一位红种人的安宁、富裕的家庭所面临破坏而恸哭,叙述了这个印第安人的“无所畏惧的容貌”和“男子气魄的躯体”,之后,又为这些被“狂怒的暴风雨”袭击而四处逃散的印第安人而遗憾。那熟悉的森林,那印第安人曾在它们的浓荫下舒展乏困身子的森林草地,已一去不复返了,他们已在伐木工人的斧头下荡然无存。“我们现已看到他们在濒于绝灭,站在他们的最后立足处,抓住带血的来复枪,在刽子手的颤栗中坚定地死去。他们很快会被说成是一个高尚的人种的,他们曾经存在于这个地球上,但现已被消灭掉”。

  然而,经过一段坎坷的阅历之后,他不再用他的笔触描述印第安人了,他甚至为替他们撰文的人的所为而气恼,他认为,库珀笔下的印第安人是对真正的印第安人的虚饰,他为此而遗憾:

  去掉那些美丽的罗曼蒂克的夸大与虚构的描述吧,我们曾经十分渴望用这种粉饰来遮盖真象。勿再沉迷诱人的篇章了,到我们被迫同他们交手的现场实地去看看吧!在他们土著人的村落,在他们出征的途中,当他们对我们的边疆移民和铁路沿线进行突然袭击时,他们也就丧失了那自称的“高尚的红种人”的称号。我们发现了他们的本质,至于他所有的意识,则如同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意识那样,从各种意义上来讲,就是一个词“野蛮”。也许在出世与传宗接代这方面,他不会比他的白人兄弟差一些,但是,做为一个人,他残忍凶恶的本质却远远超过了这块荒远土地上的任何野兽。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任何被迫同这个野蛮部落交往的人都不会否认的事实。

  这是绝对不可争辩的事实,他在领导一支文明人的军团,反抗野兽般的敌人,他的军队必须是有军纪的军团,坚强不屈。在这场战役中,要是他的军队想要幸存的话,纪律首先必须严明,这自然是确凿无疑的。五年前,当他的骑兵同文明的弗吉尼亚人战斗时。他曾经也是个强制实施严明纪律的将官。

  不管什么原因,他的铁石心肠,他的强制与不退让使得他和军官与士兵们疏远了。巴尼兹上尉从海斯堡给詹妮写信道:“这里的事情更令人非常不愉快,卡斯特将军十分不明智的管理,是在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到处树敌,在各方面引起人们的不快,我对他作为一名军官的能力完全丧失了信心。”

  六名士兵去海斯堡兵站换空气顺便买水果罐头,这没有违反军令,关键是他们忘了请假,离开45分钟。卡斯特象征性地揭了他们的头皮——每个人以鼻子到杭骨为界,一边的头发留着,另一边被剃光,然后,穿过兵营示众。巴尼兹在他日记中草记了这一引起每个公正的军官厌恶的羞辱性惩罚。

  此种惩戒,无疑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一些影响——很难设想,谁还会不经批准去随便外出买罐头——最终结果可能是值得争论的事了。巴尼兹在给他的妻子的信中说,自第七团组建以来,已经有1200个人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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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卡斯特于1867年6月1日离开海斯堡,带了由辎重车和350名骑兵组成的一支军队,“去收寻、尾随夏安人以及他们的一部分苏人同盟者,“辗转于烟山与普拉特河一带。”

  远征中,35名士兵逃跑了,包括一组13人。他们傲慢而大胆地离开营地,仿佛是在向阻止他们逃亡的举动挑战。一直在第七团服役的人会做出如此错事,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他派遣一支小分队前去追捕这些国空一切的人们,并命令把他们的活人或尸体带回来。这个团在一个月内已失去了50名士兵,这是够糟糕的了,士兵在仇恨白人的印第安人的心脏地区成群地离去,是罪恶昭著的行径与反叛。要是这些人能成功地逃脱,其余的人将会怎么办?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大量地背弃逃离,将会危及余下的人们的生命,一个被极度削弱了的部队将会成为夏安人的干饼肉,所以卡斯特采取了严厉的速决措施。

  13名逃兵中,七个逃跑了。六个被活抓回来,但三名因拒捕被击毙,其中,列兵查尔斯·约翰逊是在华莱堡被击毙的。据一些见证人说,在他跪着求告宽恕时,将军的武装队开枪把他击倒在地。这一件事最终会带来麻烦的,但暂时,卡斯特好像满意了,因为再没有雪鸟敢抖开翅膀。

  沿普兰特河出发后,卡斯特带领着自己的骑兵中队朝西南进发,顺着共和国南岔路进入科罗拉多,又转向西北,他们依旧在搜寻着捉摸不定的印第安人。接着,他们向南迁回来到堪萨斯西部“烟山”山侧的华莱士堡。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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