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蛊”,本来是以民间礼俗迷信做为观念基础而施行的加害于人的一种巫术形式。“蛊”的本义,大约是以毒虫让人食用,使人陷于病害。《说文?虫部》写道:“蛊,腹中虫也。《春秋传》曰:皿虫为蛊,晦淫之所生也。”
所谓巫蛊,就是人们用桐木削制成仇人的形象,在上面刻上冤家的姓名,有的插刺铁针,然后再放到地下或者放在房子里,日夜诅咒。据他们说,这样诅咒下去,就可以让对方遭殃,自己得福。有学者称此为“偶像伤害术”。
史书中讲,这种巫蛊术,在汉代也传进了皇宫,并且十分盛行。
我们都知道汉武帝“金屋藏娇”的故事。岂不知,这是个悲剧。更重要的,这个悲剧里面,就有我们要讲到的巫蛊。
话说汉武帝娶陈阿娇为妻后,因为陈阿娇久婚不育,导致汉武帝转而宠幸卫子夫。
心里很不平衡的阿娇,在无奈、无知、怨恨、焦虑的情况下,找了一个女巫,这个女巫叫楚服,他们一起昼夜诅咒卫子夫等这些受汉武帝宠幸的人。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情很快就暴露出去。汉武帝就重用了他手下的酷吏张汤去审查这个案子,张汤审查这个案子牵扯到三百多个人,最后这个女巫楚服被杀,陈阿娇被废长门宫。
多年以后,丞相公孙贺的儿子公孙敬声和卫子夫皇后与汉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私通,而且还立祠命巫人在里面作法,咒诅宫廷。汉武帝大怒,最后公孙贺父子死狱中,满门抄斩。阳石公主、诸邑公主,卫青之子长平侯卫伉相继被牵连入内,被杀。汉武帝诏遣宗正刘长乐、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卫子夫选择了自杀。汉武帝认为,任安是老官吏,见出现战乱之事,想坐观成败,看谁取胜就归附谁,对朝廷怀有二心,因此将任安与田仁一同腰斩,汉武帝因马通擒获如侯,封其为重合侯;长安男子景建跟随马通,擒获石德,封其为德侯;商丘成奋力战斗,擒获张光,封其为秺侯。太子的众门客,因曾经出入宫门,所以一律处死;凡是跟随太子发兵谋反的,一律按谋反罪灭族;各级官吏和兵卒凡非出于本心,而被太子胁迫的,一律放逐到敦煌郡。
《红楼梦》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中,说赵姨娘买通马道婆“暗里算计”凤姐和宝玉,就使用了这种巫术。马道婆抓了银子,收了欠契,“又向裤腰里掏了半晌,掏出十个纸铰的青面白发的鬼来,并两个纸人,递与赵姨娘,又悄悄地教他道:‘把他两个的年庚八字写在这两个纸人身上,一并五个鬼都掖在他们各人的床上就完了。我只在家里做法,自有效验。’”马道婆做法果然有效验,“只见宝玉大叫一声:‘我要死!’将身一纵,离地跳有三四尺高,口内乱嚷乱叫,说起胡话来了”。随后,“宝玉益发拿刀弄杖,寻死觅活的,闹得天翻地覆”,“登时园内乱麻一般。正没个主见,只见凤姐手持一把明晃晃钢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后来,“他叔嫂二人愈发糊涂,不省人事,睡在床上,浑身火炭一般,口内无般不说。”
邓启耀《中国巫蛊考察》曾经写到这种巫术形式在近世民俗中的表现:“用纸人、草人、木偶、泥俑、铜像乃至玉人作被施术者的替身,刻写其姓名或生辰八字,或取得被施术者身上的一点毛发、指甲乃至衣物,做法诅咒后或埋入土中,或以针钉相刺,据说,被施术者就会产生同样的反应:刺偶像的哪个部位,真人的哪个部位就会受到感应性伤害。为了折磨仇家,施术者往往在偶像上遍钉铁钉并厌以魔鬼偶像,最后才以巨钉钉心,弄死对方。”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巫蛊”曾经是妇女相互仇视时发泄私愤的通常方式之一。
当然,大清王朝时期,宫内发生“巫蛊”事件,也是有的,只不过,不是在雍正皇帝在位时期,而是在雍正皇帝的父亲康熙皇帝在位时期而已:那一次,皇三子胤祉在皇长子胤眩奈菽冢⑾至朔咸迂返i的偶像。其结果,是废长子胤眩还亓私眨返i被重新确立为皇太子。
至于其他害人的方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们单以皇帝为例:皇帝吃饭用什么餐具,是经常有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用银筷子,有时候用象牙筷子等。皇帝用餐之前一般是太监先试吃——当然,妃子是没有这个待遇的。妃子、特别是重要的妃子,只是单有饭房而已,并没有每顿饭都由太监先试吃的规矩。
第十二章 宫中流行什么病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二十三、二十四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初春之际,宫中时疫发作,宫女太监不断染病,人人自危。……温实初为助甄嬛巩固地位,苦寻治疗时疫的良方。
这里,就有个问题:造成那个时代“人人自危”的“宫中时疫”到底是什么病呢?
天花(Smallpox),又名痘疮,是世界上传染性最强的疾病之一,是由天花病毒引起的一烈性传染病,也是到目前为止,在世界范围被人类消灭的第一个传染病。
天花病毒繁殖快,能在空气中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假设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有3000人感染天花病毒,12天内病毒就会扩散到美国各地,殃及数以百万人。
天花临床表现主要为严重毒血症状(寒战、高热、乏力、头痛、四肢及腰背部酸痛,体温急剧升高时可出现惊厥、昏迷),皮肤成批依次出现斑疹、丘疹、疱疹、脓疱,最后结痂、脱痂,遗留痘疤。天花来势凶猛,发展迅速,对未免疫人群感染后15~20天内致死率高达30%。
保存下来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有类似天花的痘痕。欧洲天花流行甚为猖獗,在日耳曼军队入侵法国时,兵士感染天花,统率者竟下令采取杀死一切患者的残忍手段。以防止其传染,结果天花照样流行,无济于事。若干世纪以来,天花的广泛流行使人们惊恐战栗,谈“虎”色变。英国史学家纪考莱把天花称为“死神的忠实帮凶”。他写道:“鼠疫或者其他疫病的死亡率固然很高,但是它的发生却是有限的。在人们的记忆中,它们在我们这里只不过发生了一两次。然而天花却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我们中间,长期的恐怖使无病的人们苦恼不堪,即使有某些病人幸免于死,但在他们的脸上却永远留下了丑陋的痘痕。病愈的人们不仅是落得满脸痘痕,还有很多人甚至失去听觉,双目失明,或者染上了结核病。”
早在晋代时,著名药学家道家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已有记载,他说:“比岁有病时行,仍发疮头面及身,须臾周匝,状如火疮,皆戴白浆,随决随生”,“剧者多死”。同时他对“天花”的起源进行了追溯。指出:此病起自东汉光武帝年间。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天花”病的记载。书中还说:“永徽四年,此疮从西流东,遍及海中”。这是世界最早关于“天花”流行的记载。
我国不仅早就注意天花的治疗,而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据清代医学家朱纯嘏在《痘疹定论》中记载,宋真宗(998~1022)或仁宗(1023~1063)时期,四川峨眉山有一医者能种痘,被人誉为神医,后来被聘到开封府,为宰相王旦之子王素种痘获得成功。后来王素活了六十七岁,这个传说或有讹误,但也不能排除宋代有产生人痘接种萌芽的可能性,到了明代,随着对传染性疾病的认识加深和治疗痘疹经验的丰富,便正式发明了人痘接种术。
清代医家俞茂鲲在《痘科金镜赋集解》中说得很明确:“种痘法起于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宁国府太平县,姓氏失考,得之异人丹徒之家,由此蔓延天下,至今种花者,宁国人居多。”乾隆时期,医家张琰在《种痘新书》中也说:“余祖承聂久吾先生之教,种痘箕裘,已经数代。”又说:“种痘者八九千人,其莫救者二三十耳。”这些记载说明,自十六世纪以来,我国已逐步推广人痘接种术,而且世代相传,师承相授。
清初医家张璐在《医通》中综述了痘浆、旱苗、痘衣等多种预防接种方法。其具体方法是:用棉花醮取痘疮浆液塞入接种儿童鼻孔中,或将痘痂研细,用银管吹入儿鼻内;或将患痘儿的内衣脱下,着于健康儿身上,使之感染。总之,通过如上方法使之产生抗体来预防天花。
由上可知,我国至迟在十六世纪下半叶已发明人痘接种术,到十七世纪已普遍推广。1682年,康熙曾下令各地种痘。据康熙的《庭训格言》写道:“训曰:国初人多畏出痘,至朕得种痘方,诸子女及尔等子女,皆以种痘得无恙。今边外四十九旗及喀尔喀诸藩,俱命种痘;凡所种皆得善愈。尝记初种时,年老人尚以为怪,朕坚意为之,遂全此千万人之生者,岂偶然耶?”可见当时种痘术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人痘接种法的发明,很快引起外国注意,俞正燮《癸巳存稿》载:“康熙时(1688),俄罗斯遣人至中国学痘医”。这是最早派留学生来中国学习种人痘的国家。种痘法后经俄国又传至土耳其和北欧。公元1717年,英国驻土耳其公使蒙塔古夫人在君士坦丁堡学得种痘法,三年后又为自己6岁的女儿在英国种了人痘。随后欧洲各国和印度也试行接种人痘。十八世纪初,突尼斯也推行此法。公元1744年杭州人李仁山去日本九州长崎,把种痘法传授给折隆元,乾隆十七年(1752)《医宗金鉴》传到日本,种痘法在日本就广为流传了。其后此法又传到朝鲜。十八世纪中叶,我国所发明的人痘接种术已传遍欧亚各国。公元1796年,英国人贞纳(E。Jenner)受我国人痘接种法的启示,试种牛痘成功,这才逐渐取代了人痘接种法。
我国发明人痘接种,这是对人工特异性免疫法一项重大贡献。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伏尔泰曾在《哲学通讯》中写载:“我听说一百多年来,中国人一直就有这种习惯,这是被认为全世界最聪明最讲礼貌的一个民族的伟大先例和榜样。”由此可见我国发明的人痘接种术(特异性人工免疫法)在当时世界影响之大。
自1977年以后,世界上没有发生过天花。
多铎、董鄂妃、福临、载淳,以上四位都是因天花而亡的人,而唯一得过天花却活了下来的历史名人就只有清圣祖康熙——爱新觉罗?玄烨。
话说到这里,您知道,那个时候的天花,有多么可怕了吧?至于其他种类的传染病,当时还没有那么可怕。
第十三章 官员的品级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二十五、二十六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甄嬛的父亲最终由大理寺少卿被贬为都察院御史,位降几级。
这里,就有个问题:从大理寺少卿到都察院御史,到底是降了几级呢?
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土,又曰理。大理寺少卿,官职名。大理寺,官署名,设少卿二人,文职,正四品。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为大理院。置正卿、少卿为主官,下有刑科、民科推丞各一人,推事二十五人,余有典簿厅都典簿、典簿、主簿及录事。附设总检察厅,有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以及主簿、录事、看守所所长等。仿西方司法独立,规定其职权为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与旧大理寺仅有审核权者不同。司法行政,则另设法部。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亦以司法部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设院长一人,民事与刑事各若士庭,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大理院审判不服高等裁判厅第二审判而上诉的案件及依法属于大理院特别权限的案件。总检察厅与大理院相配设置,独立行使取权。国民党政府改大理院为最高法院。检察部门亦附设于内,不独设。
御史是中国古代一种官名。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见《史记?滑稽列传》:“执法在傍,御史在后”。大夫置御史,见《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侍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邑宰置御史,见《战国策?韩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汉朝御史统归御史台领导,按职掌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之前,汉朝的刺史也是监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种。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西晋,御史名目很多,开后代专门职务御史的先河,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等。隋唐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与殿中、治书两侍御史并立。
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清初仿明制,于崇德元年(1636)五月设立都察院。皇太极下谕:“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有骄肆侵上,贪酷不法,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即所奏涉虚,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误国论。”顺治初年又规定:“凡朝廷政事得失,民生利弊,以时条上,百官有奸贪污绩,亦得据实纠弹。”可见,清代的都察院其职能与历朝的御史衙门差不多。都察院初设承政1人,左右参政各2人。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为左都御史,参政为左副都御史。三年规定左副都御史满、汉各2人。五年则定左都御史满、汉各1人。右都御史,为总督兼衔。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兼衔,都不设专员。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主管官员,《清史稿?职官志》说:“左都御史掌察核官常,参维纲纪。”清代都察院为从一品衙门,一般御史26人。
《清史稿?职官志》说:“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初制,满洲、汉军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四品,九年复为七品。雍正七年,改由编、检、郎员授者正五品。由主事、中、行、评、博授者正六品。乾隆十七年并定从五品。”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从文职正四品的大理寺少卿二人降至御史,到底降了几级,还得看是哪位皇帝在位:若是康熙六年,那就属于平级调动;若是顺治十六年或是康熙九年,那就是连降三级;若是雍正七年以后,就是只降一级而已。
本来无朝无代的架空小说《后宫甄嬛传》被嫁接到了雍正年间,但并没有说明上述这段故事到底发生在雍正七年之前还是之后,故而我们暂且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甄嬛的父亲从大理寺少卿到都察院御史,到底是降了几级。
第十四章 血滴子的秘密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二十七、二十八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皇雍正皇帝提到江慎、江诚两位太医收受宫女太监贿赂,毫无医德可言,甄嬛借机举荐温实初,并告知皇帝治疗时疫的方子乃二江窃取而来,皇帝起了杀意,派手下血滴子暗中除掉二江。
这里,就有个问题:血滴子到底是什么呢:机构、暗器、人?
血滴子是中国传说中始于清朝雍正时期的一种兵器。传说雍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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