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馨在心中再次感叹了自己的英明,认下谢清华这位主君,无疑是她一生中做的最正确的事情。
与此同时,她又不由得为安城那些苦苦等待的有心人默哀了一会儿,无论是算计,还是利用,只要是沾染上自家主君,世上,就没有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不急着在安城见人,剩下的大把时间,自家主君要做什么,难不成是找一位俊美郎君,谈上一场风花雪月?
谢清华要是知道李馨所想,恐怕早就把自己这个无良属下扔到十万八千里远,这分明是她李馨最想干的事,竟然诬赖到她身上。
只可惜谢清华没有读心术,也没有心思随意窥探自家属下的心思,所以李馨幸运的逃过了一截。
李馨疑惑道,“那剩下的时间,主君您决定做什么?”
“做什么?”谢清华微微弯唇,轻轻笑道,“我要去,找人!”
“找人!”李馨微微皱眉,这天下,有哪位贤才,值得她李馨的主君亲自去找。
“阿兄以前在鹿鸣书院做先生,”谢清华微笑道,“他告诉我,安城城中,有一位在明燃以后消失的名将,值得我亲自去请的老将。”
“刘习风!”
李馨熟读兵书,更了解多年以来大晋的战争历史,提起明燃之战,她就笃定至极的说出了刘习风的名字。
“没错,刘习风,他是败军之将,但比起更多的长胜将军,他的价值毋庸置疑。”
“因为,他这一生,就败了那一场仗!”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给小天使们的日更(??>?<?)。??
92 觉醒的心()
谢清华的入城仪式极为隆重; 满城百姓倾城而出; 在鹿鸣书院先生们的带领下; 迎接自建康城远道而来的客人们; 更多的人; 仅仅只是想要一睹这位谢家继承人的绝世风采,方才如此不辞辛劳。
街边拈着裙角; 脚步轻盈的,正是安城美貌小娘子们,她们的怀里抱着一束束娇艳的花枝,怀里鲜花衬托着她们明媚的笑颜; 不知不觉之间,芬芳馥郁的鲜花香气就已经浸染了整座城池。
安城本就是一座充满书香气息的城池; 从来都弥漫着清清浅浅竹叶香气混合着微熏的袅袅茶香; 随意盛放却无人惊扰的孤丽野花,映衬着少年郎琅琅的读书声; 勾勒出来人对这座浪漫清雅的城市第一印象。
来来往往,背着书箱; 身着青衣的年轻学子们,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只若等闲,更为安城增添了几分别样的少年意气。
吴爵因着那日在书店里和叶铭哲商量好的事,有求于谢家继承人; 只能放下自己的清高脾气,也跟着同窗去了城门,见到这轰动热闹的景象。
吴爵只看见长长的车队自远处迤逦而来,在安城城门前缓缓停下,华盖垂下的玉石璎珞,在阳光下闪烁着炫目的华彩,来自北周的矫健骏马,在这护送谢家最为尊贵继承人的车队中,也只能作为拉车的脚力。
身着盔甲的骁勇士兵们举着长戟,身量挺直,神情严肃,将最中间刻画着一株洁白无暇明玉兰的马车层层环绕住,以护卫车队主人的安全。
如此盛大的场面,车队却静寂的落针可闻,令包括吴爵在内安城来迎接的人们,都情不自禁的安静了下来,敛容屏息,像是生怕打扰了什么一般。
比起那些只能混在人群中的同窗们,吴爵和叶铭哲作为鹿鸣书院即将结业的优秀学子,可是幸运多了,起码他们的同窗们只能够远观,而他们俩跟着鹿鸣书院的先生们,还能够靠近谢清华乘坐的车架。
只可惜这位谢家继承人太过矜持,从始至终,他们一群人没有一个见到她的正面,只在层层帘幕掩映之下,隐隐绰绰的,觉得自己好似看见一道清贵优雅的背影。
替代谢家继承人谢清华出面的,正是王雪儿,她身着红衣,策马而来,宛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绚丽至极,逼近了安城来人们的眼里心里。
你可以不喜欢王雪儿的美,但没有人可以否认她的美丽。
“主君有言,让雪儿我替她多谢鹿鸣书院诸位先生学子们的热情。”
王雪儿高居马上,抱拳行了一礼,微笑道,“只是我家主君昨夜赏月,不慎吹多了风,头晕目眩,无力下车,只得由我这不成器的属下,来替她分说一二。”
说完,王雪儿下马,又行了一礼,叹了口气,柔声道,“实在是对不起诸位冒着辛苦,特意来迎接我家主君一番情义了。”
她本就生得极美,绝丽雍容,王家倒塌,脱去了前世的阴霾,她就像她在天下美人会上画的焦骨牡丹,在火焰中重生,舒展着自己华美的花瓣。
此刻她低下身段,又哪里有人舍得责怪这样一位绝代佳人。
“哪里哪里?”为首的叶先生连忙虚扶起王雪儿,摸着自己的小胡子,打着官腔道,“还是谢宗女的身体要紧,我等哪里有什么辛苦的,不过是这么几步路,作为鹿鸣书院的人,我等为陆山长分忧,是应尽之义!”
王雪儿的眼睛闪了闪,明白自己遇到对手了,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来的缘由撇到了为陆山长分忧上,短短几句话,就从趋炎附势扭转成了尽心尽职,这可不是单纯的书院先生,能有的敏锐性。
还是鹿鸣书院的先生,都如眼前这位一般这样老奸巨猾?
“好了,雪儿,”随后追着王雪儿而来的陆晴勒停马匹,笑着拍了拍王雪儿的肩膀,“你还在客气什么,表妹的身子不好,难道不更应该早点到地方修养吗?”
“没错,”叶先生连连附和道,“还是以谢宗女的身体为重。”
他也一把年纪了,早就该颐养天年了,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和王雪儿这精猾似鬼的丫头打交道,万一让她坑了去,那可就白费了他一世英名,晚节不保。
你当然可以不在意,王雪儿在心中腹诽,反正你们都是你家人,可我家主君,跟鹿鸣书院,可不一定是一路人!
想到这里,王雪儿心里就气,主君压根就没在车上,一路上,所有主君的动作,都是她的丫鬟扮演的,这种事情,她又要和谁说去,只能压在心里,兢兢业业替谢清华掩饰。
唉,当初不过是借用了一下谢清华的名号,如今的她,相当于卖身来还这笔债,她还还得不亦乐乎,真是前世欠了谢清华的。
不过也罢,自己认得主君,跪着也要侍奉好,谁叫她王雪儿前世,还真是欠了谢清华的埋骨之恩呢!
“哎,阿爵。”跟在叶先生身后的叶铭哲可不知道王雪儿和叶先生之间的机锋。
他固然有几分政治敏感性,但比起一直和老狐狸打交道的王雪儿,乃至于人老成精的叶先生,还是太嫩了点!
叶铭哲低着头,小心翼翼的用肩膀碰了碰吴爵的肩膀,对着他嘀嘀咕咕道,“你说,这位谢家继承人不会是真病了吧!不然我们鹿鸣书院这么大的架势来迎接她,倘若她真的有心在我们书院学子身上做文章,又怎么可能摆出这么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来呢?”
叶铭哲连碰了两下,吴爵才从王雪儿绝艳的美貌中回过神来,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不是不爱女色,而是没有遇到足够打动他的女色。
一道充满占有欲的火光从吴爵眼里闪过,他低下头,掩下自己苏醒的欲/望,避过人群的目光,掀了掀嘴唇,小声道,“我哪里知道?如谢家继承人这样心思深沉,琢磨不透的上位者,我若是能猜中她三分心思,就足够我未来受用了!”
“咳咳——”站在吴爵和叶铭哲身前的叶先生举起手掌,掩着嘴唇,假意咳嗽了两声,示意他的两位弟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嘀嘀咕咕,实在是有**份之事。
听到自家恩师的警告,吴爵和叶铭哲立即站直了身子,做出一副严肃认真的端正模样。
在鹿鸣书院众多先生当中,叶先生不是最受欢迎的,但一定是最受学子尊敬的几位先生之一。
自年少成名,叶先生就拒绝了高官厚禄,选择到鹿鸣书院当一位普通的先生,可以说,只要是从鹿鸣书院结业的,就没有哪一位书院学子,是没听过叶先生教授的课。
叶先生对叶铭哲一直另眼相看,除了和叶铭哲微薄的血缘联系以外,也是他极为欣赏叶铭哲能屈能伸,又不失气魄的性格,而对于吴爵,除了吴爵天资聪颖以外,也有着爱屋及乌的成分。
鹿鸣书院此次来的,除了书院几位德高望重的先生以外,就是书院即将结业几位优秀学子。
优秀,本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定义,可以说,能够成功从鹿鸣书院结业的学子,就没有哪一个,是不优秀的,吴爵和叶铭哲此次能来,还是多亏了叶先生的举荐。
说起来,无怪吴爵和叶铭哲如此亲近叶先生,除了一个入室弟子的名分以外,叶先生为他们俩做的,比起别的书院先生对待自己的入室弟子,也不过是这样的程度了。
“理应如此。”王雪儿也不骑马了,她矜持的微笑着,一边应和着陆晴和叶先生的话,一边去搀扶走路有些颤颤巍巍的叶先生,充分显示了谢宗女的属下,有多么敬老!
叶先生也不拒绝,一老一少,就连唇边扬起的弧度,都有些微妙的相似,旁观的人,宛如看到了活生生的两只狐狸。
主角既然没有出场,这一场兴师动众的迎接仪式,最终还是无疾而终,吴爵从城门快步离开后,并没有去书院,而是向着书店行去。
到了书店,老板依旧不在,吴爵也不觉得诧异,他赶得时间正好,向帮忙看店的邻居道谢以后,新出的书册刚好送来。
最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以往恨不得住在书店里的老板,一连半月,都没有来看店,即使来,也只是匆匆来,匆匆去,一副急急忙忙的模样。
也是吴爵临近结业,书院给他们这些学子放了长假,供他们自己自由复习功课,他又实在是缺钱,才能在书店里耗费如此多的时间。
吴爵按着老板之前的吩咐,把新出的书籍一一整理好,放置在书架上,但他的心绪,却不像以往那样平静,古井无波。
书店里以往让他心平气和的墨香,如今闻来,却是那么的令人烦躁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日更,我要奋起日更?(?????????)?耶
感谢阿凉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93 恶客临门()
今日里见到王雪儿; 对绝色佳人的惊艳; 让吴爵心中对权力的**愈发高涨; 醒掌天下权; 醉卧美人膝; 这才是男儿一生该过的日子,而不是卧在这偏僻的小小书店里; 空度时光。
王雪儿是曾经的大晋太子妃,虽然借着谢家继承人的势,解除了婚约,但除非权力大到可以与萧氏皇族平等对话的程度; 整个大晋,就没有人敢娶她。
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大晋太子的威严,不容人践踏; 可凭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吴爵一条贱命; 偏偏就对打上了大晋太子烙印的王雪儿有了这样的妄想,看来幼时有相师说他天生反骨,不是编撰出来的谎言。
说什么做个书院先生就满足了,都是狗屁,他吴爵就是不甘心于平凡,就是渴望权力,渴望财富; 渴望美人,就是所谓心比天高之人!
叶铭哲对文素绣的仰慕,他道是痴心妄想,如今他对王雪儿的欲/望,又何尝不是痴心妄想呢!
昔日对叶铭哲的劝告回荡在吴爵脑海中,最终全数化作虚无,枷锁碎裂,吴爵心中,名为野心的巨兽,终于被放了出来。
但那又如何,吴爵唇边泛起一丝冷冷的笑意,谁又比谁高贵?没有谁,能始终立于天下权力的巅峰,他吴爵,为什么有不敢去想,不敢去要呢!
想到这里,吴爵咬牙低头,攥紧了手里的书册。
“哎,小哥,你手里那本书,可以给我看看吗?”忽然,一道清亮的女声,打断了吴爵脑海中的畅想。
吴爵回头,撞入眼帘的,是一位极其英气的美貌女郎。
不同于时下的女郎们,都喜爱穿着曳地长裙,裙子越长,就表明女郎的身份越尊贵。
这位女郎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一身短袖猎装,打扮极为简洁利落,一错眼看过去,仿佛是一位即将出城打猎的俊美郎君,顾盼自如,英气勃发。
分明吴爵才是更为熟悉这书店的人,然而这女郎随意在这里一站,却反客为主,仿佛她才是这地方真正的主人。
“呦,”看见吴爵的脸,这女郎低笑了一声,直白的称赞道,“小哥你长得真不错,怎么,要不要和娘子我回家去!”
这副女大王的口气是怎么回事?而且,这角色是不是反了,吴爵心里十分古怪,但神奇的,向来清高自傲的他,却并不觉得生气,甚至有点儿想笑。
大概是这女郎的眼睛太清亮,神情太无辜,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是真的,纯粹的,不带一点儿恶意的赞美他。
即使,这女郎称赞的地方,在大多数郎君看来,几近于侮辱。
“娘子说笑了,”吴爵心平气和,微笑着答到,“我这点蒲柳姿色,怎么入得了娘子你这样贵人的眼。”
说完,他低头把书册上他攥出的痕迹细细抚平,伸出手,把书递给了女郎。
女郎接过书,神情惊异,她见过许多人,很多有人,能够像吴爵一般,说着自轻自贱的话,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他是卑贱的。
此刻,她才把这在她眼里平平无奇的小哥放进了眼里,之前的欣赏与赞美,不过是踏春的游人,偶遇对路边的野花野草,因为它们的悦目,随意发出的喜爱之声罢了。
“唉,小哥,”这女郎轻笑一声,柔声道,“方才是我失礼了,我是李香,你叫什么,是这家书店的老板吗?”
“我叫吴爵。”吴爵笑道,“书店的老板近来事忙,已经很久没来了,不知这位娘子寻老板有何事,或许我可以帮您转告老板。”
清高,并不代表他弯不下腰,多年贫穷生活的磨砺,让他见惯了人世间的恶意,也早已让吴爵明白,低头的重要性。
何况,一时的低头,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低下了头,却再也不敢抬起来,也没有抬起来的机会。
而且,他是真的,并不觉得生气。
比起那些充满恶意的话语,李香纯粹的赞美,反而令他欣悦。
“若是有急事呢?”一道清清冷冷宛如玉石相击的音色,忽然插入了他和李馨之间的对话。
吴爵讶异的抬头,忽然发现原来除了这位英气女郎李香之外,还有一位女郎,同样进到了书店。
这女郎和她的同伴李香是两个犹如极端,一袭深紫色的宽袍广袖,长及脚踝的幕离,将她的容颜细细遮掩住,只隐约能见到一个优美精致的轮廓,她的裙摆散落,宛如一朵簇拥盛放的紫色曼陀罗,神秘,危险,却充满魅惑,轻而易举之间,就能够挑动人们探究的欲/望。
只是如此引人注目的女郎,她给人的感觉极其模糊,存在感微弱,若不是她开口,他压根就觉察不出来。就像此时此刻,吴爵分明已经知道了这位女郎的存在,可只要不去看她,这女郎的影子在他心中便迅速淡化消失,不见踪影。
是特殊的修武心法,还是天生如此?
不过这女郎的音色着实是悦耳至极,清泠泠,宛如山间潺潺流动的溪水,又犹如玎玲相击的环佩玉石。
轻轻一句话,却无端端令吴爵想起了书院长廊上随风摇荡碧色风铃,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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