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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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岁月 作者:姚梦-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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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让我们回头来看一看,如何解释〃遂勾搭成奸〃所包含的信息量。如何通过一个故事,一个时髦的、感人的、让善男信女为之颤抖的故事,来诠释这五个字。   
  毫无疑问,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婚外恋的题材,这个题材不好处理。首先将要面临的,就是大批善良保守的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读者只是居住在乡村或者偏远的城市,即便是纽约或者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保守的人从来都是多数。他们害怕改变,不愿意改变,从来都觉得生活中的一些变化,是危险和无知的。既然米饭应该在酒喝完了之后再吃,那么谁都不应该提前动手。即便这些规矩已经毫无意义,但这仍然左右着多数人的思维。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群而言,如果某个人的老婆突然之间爬到了别人的床上,那毫无疑问是可耻和下流的;如果有哪个作家胆敢褒奖这样的行为,那绝对是值得谴责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何让故事在情节上符合读者的道德取向,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相信《廊桥遗梦》的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一直小心翼翼地处理这样的问题。 
  于是,一个大胆又轻松的情节出现了。不如我们在这里把它简单复述一遍,一方面或许可以勾起读者简单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让没看过的读者,知道一些相关的情节。尽管,这样的故事在今天看来,似乎简单无比。 
  具有嬉皮士风格的摄影记者罗伯特·金凯,前往麦迪逊县为《国家地理》杂志拍摄廊桥的系列照片。在这里,他邂逅了乡村农妇弗朗西丝卡。和许多老套的故事一样,他们迅速相爱了。那一年是1965年,罗伯特·金凯52岁,弗朗西丝卡44岁。在经过充满激情的4天之后,他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弗朗西丝卡丢弃家庭,和金凯浪迹天涯,过梦想中的生活;要么留在原地,承担起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放弃自己这段感情。在经过痛苦的抉择之后,弗朗西丝卡选择了留下,金凯则痛苦地离去。此后十七年,两人从未见面。1982年金凯去世,他把所有的遗物全部留给了弗朗西丝卡,把自己的骨灰撒在他们相遇的廊桥之上。1989年,弗朗西丝卡去世,她留下遗嘱,把自己的骨灰撒在同一座桥上,以纪念他们的相遇。这两个人只相处了4天,却互相爱恋了24年。     
  如果仅仅只是看了这样的简述,未必会有许多读者受到感动。如果有,也只是那些感情极端煽情或者终日自怜自艾的人。就情节而言,沃勒面临一系列严峻的考验:首先,他不能把这个婚外恋写得放荡和不道德,不然读者会产生反感;其次,在这个4天之内,二人必须有浓厚而深切的感情,以便它能延续二十几年;再次,弗朗西丝卡的选择,,面临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如何使她的抉择显得痛苦又可以接受,这也是一个问题。这必须顾及到那些所谓爱情至上的读者。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不过我并没有打算在这一节讨论这些,因为还有几个因素值得提一下。   
  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该用什么样的文字风格来征服读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如果文字风格和内容不相符合,那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事情。我是不是说得不够形象?读者一般喜欢形象化的比喻。这样吧,就好像一个穿着打扮十分优雅的女人,张口就是粗话连篇,动词始终和性爱动作保持联系,是不是一个很倒胃口的事情?如果余秋雨教授的《文化苦旅》不是长篇幅的感叹不已,而是文化虚无者的调门,是不是值得怀疑和别有用心? 
  于是,在这个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故事的开篇,我们就看到:   
  〃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这算是给小说定了一个调门,一个温情脉脉的调门。随后我们时不时地总能看到这样的东西。 
  二,诱惑   
  所有的人都喜欢小孩子,因为他们尚未成型,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他将来可能是马尔克斯,可能是爱因斯坦,可能是爱迪生,也可能是肖斯塔科维奇。但当这个人活到四十岁以上的时候,很遗憾,他只能是他自己。 
  这一节我们要谈的,就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她叫弗朗西丝卡。   
  每个人十九岁的时候,都曾经有过自己的梦想。说得全面一点,十九岁是这个梦想真正开始的时候。大多数人在这一年进入大学,他开始无拘无束,开始自由活跃。无论他计划成为什么人,律师也好,作家也罢,这是梦想开始实现的时候,他可以确切地实际地毫无阻拦地向这个目标奔去,直到他被迫停下来为止。 
  意大利姑娘弗朗西丝卡在十九岁的时候,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没能搞清楚。她获得过比较文学的学位,或许她希望成为一个大学教师或者作家;她曾经和艺术家疯狂地谈过恋爱,也可能她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最终恋上了罗伯特·金凯,她当然有可能是一个希望终生在路上的行者。只不过,我们现在清楚地知道,这些,对于过了四十岁的弗朗西丝卡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她25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叫做理查德·约翰逊的美国军人。二战结束之后,她随着理查德来到美国。请不要在这里轻易地认为,嫁人就意味着梦想的终结。弗朗西丝卡也不是我们今天的现代女性,后者往往是渡过了年轻时的疯狂之后,才想到稳定和嫁人。事实上,弗朗西丝卡来到美国的时间,正是〃美国梦〃初步形成的时候。作为二战之中唯一没有遭受战火的大国,美国开始扮演世界之颠的角色。大批量的各色移民希望通过进入美国,而获得一个美好的未来,尽管这个未来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弗朗西丝卡没有进入纽约的小意大利区,这使她和好莱坞电影里的黑手党家族保持了距离。她跟着丈夫来到依阿华州的麦迪逊县。理查德退伍了,成了一个专业的农夫,头发上扎着红绸带的那不勒斯姑娘,就成了农夫的妻子。 
  弗朗西丝卡的家乡,是浪漫多情的那不勒斯,我不清楚作者是不是有意选择这个地点,以说明弗朗西丝卡内心的不羁。好像在美国人眼里〃西西里岛〃、〃那不勒斯〃这样的名字总是浪漫而多情,大街小巷充满了棕色皮肤三点式的长发美女。但至少这样的编排,可以让一些存在地域观念的读者信服。 
  现在,衣阿华州麦迪逊县的农妇弗朗西丝卡,她的生活十分美满。至少从表面上说是这样。丈夫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农场主,对畜牧业很有一套;他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条叫做杰克的狗;周围的邻居也热情好客,对别人的事情充满了热心。用弗朗西丝卡丈夫的话来说:〃依阿华人有各种弱点,但是决不缺乏对人的关心〃;她〃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到了畜牧业集会的时候,她家里养的牛羊还可以参加会展。丈夫和儿女都会去参加这样的集会,这样她还可以轻闲几天,一个人在家里喝点冰柠檬茶什么的。运气好的话,等到丈夫回来的时候,牛已经卖个好价钱。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父辈经常这样教训我们,这是过日子啊!过日子就是说,在你上完大学,自由放荡了几年之后,回到家乡谋一个全家满意的差事,娶一个全家满意的女人。安安心心地起床下班,老老实实地工作看电视。几年之后,一个升职的消息,让你全家兴奋不已,大家晚上出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吃喝一顿。然后睡觉,起床,上班,工作,下班,看电视,睡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等待下一个轮回。 
  于是,美国梦开始之后的十九年,她的生活开始趋于平淡和正常。什么叫做平淡和正常?哦,我来告诉你。当我回到瓢城开始工作的时候,我父亲始终相信,单位的工作,工资卡上的数字,频繁介绍的对象能够让我不羁的心情得到缓和,能够让我放弃我曾经的梦想。在他们看来,那种梦想不但不切实际,而且只是类似于癫痫病发作那样偶尔为之。从我每天8点半着装整齐走向单位,到晚上7点牢骚满腹回到家中。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空闲考虑自己的心思。到了晚上,我必须面对父母温馨的谈话或者出去约会某个对象。如果真的能够存在一些空闲的时间,我自己也会面临疲软的状态,我可能考虑看一部电影或者躺在床上看一些闲书。至于写作,大概没有什么时间和能力去考虑这种闲事吧! 
  是的,他们就是这么想的。让所谓的正常生活排挤你应有的激情和时间,这,就叫做平淡。   
  弗朗西丝卡正常而平淡的十九年生活,让她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懒惰的将就的无能为力的,让她自己都鄙视的习惯。早饭要吃饼干蘸肉汁?好吧,尽管这没情调;理查德不让戴首饰,因为这看上去显得风骚?算了吧,由他去吧;邻居是不是太罗嗦了?忍一忍吧,表示愤怒的情绪,要花去更多的时间;做爱的时候,丈夫不在乎你是不是洒了香水,剃了汗毛?忍忍吧,反正两个月才有一次;找份教书的工作,学生对文学的兴趣,远远低于那些无聊的青春期笑话?算了吧,都是孩子,他们父母就是这样,还能奢求什么,难道让他们找你来谈卡夫卡! 
  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不但被这些习惯同化了,还必须私下不断地反抗这种同化。反抗变成了一种欲望和习惯。当某个陌生人的车停在她院子里的时候,她必须作出一切正常的表现,防止好心的邻居传出种种流言蜚语;当丈夫和儿女把门摔得震天响的时候,她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反感;为了不让别人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总额外做出更多的工作来消声匿迹。于是,弗朗西丝卡的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反抗这种习惯上。我相信在她反抗的时候,内心难免出现一些小小的喜悦和激情。只是不知道这种激情和梦想相比,孰重孰轻。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这个来自美国人想象中的、风情万种的国家来的女人,终于有些熬不住了。如果不是这次的畜牧业集会,如果不是忙里偷闲地得到4天空闲。我们的女主角是不是会崩溃掉? 
  我相信,她会继续熬下去,直到死。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这样。   
  在1965年8月一个干燥而炎热的星期一,这个老套的故事开始了。   
  当罗伯特·金凯开着他那辆破旧的卡丁车哈里,一路嘎嘎呀呀地开到弗朗西丝卡门前时。出现在弗朗西丝卡面前的,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她知道这个人与众不同,她清楚这个人充分自由,不受拘束。她能想象到在那些猥琐多事的邻居眼里,这是怎样的一件惊天大事。这个人,一下子照射出弗朗西丝卡生活的平淡和无味,一下子让整个依阿华州变得保守和落后,一下子让弗朗西丝卡想到了十九岁时那不勒斯的梦想,让她重新强烈地对自身的环境产生鄙视和逃避的欲望。于是,很快,她迷上了这个外地来的远游客。 
  是弗朗西丝卡迷上了罗伯特·金凯?还是她自我觉醒,企望抓住一根稻草自救?如果来到麦迪逊县的不是罗伯特·金凯,而是亨利·米勒或者凯鲁亚克,或者某个长发飘飘背着吉他的民间歌手,弗朗西丝卡会爱上他吗?    
  然而,故事并没有按照我们的想象进行下去。相爱的人终究不能在一起,这个套路深深地伤害了广大热心的读者。沃勒把这种套路解释成对家庭的责任,弗朗西丝卡对于丈夫儿女和环境的责任。于是,我们亲爱的读者大大地送了一口气:弗朗西丝卡出轨了,但她终究没有离开这证明了我们的选择是对的。 
  我们的选择是什么呢?当诱惑出现的时候,我们既没有抵御它的能力,也没有拥抱它的勇气。我们徘徊在诱惑的左右,胆战心惊又无所适从。直到诱惑消失的时候,才疑神疑鬼地觉得自己信心十分坚定。在这本小册子风行大陆之后,无数的男男女女和弗朗西丝卡一样,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强烈的质疑,却几乎没人主动地站出来作出选择。因为选择意味着放弃已有的生活状态:工资、住房、家庭和稳定。在理论上讲,这些远远赶不上自由和理想。从实际上说,自由和理想从来都因为这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停滞。 
  1996年或者97年的时候,一份报纸上报道说,北京一位34岁的少妇在家中卧床自杀了。她的怀里抱着《廊桥遗梦》,在扉页上留下遗言:我要去寻找我的罗伯特·金凯了! 
  而与此同时,我国的晚报事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媒体为了迎合读者,价值取向趋向保守。对任何一种可能的冒犯,给予绝对的谴责和嘲讽。于是,无数的弗朗西丝卡选择了沉默和留下,她们在作出决定的同时,暗自庆幸自己在诱惑面前作出的选择,无比正确! 
  正因为此,我们显得十分猥琐和无比虚弱。   
  这就是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相遇的廊桥,它的全名应该是罗斯曼桥。   
  三,生活   
  这个人叫理查德·约翰逊,他是弗朗西丝卡的丈夫,麦迪逊县的农场主。   
  当我们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呈现出某种衰退的感觉。他和依阿华州的农户没有什么区别,他早饭吃得粗糙而不文雅,生活过得单调没有激情,整日里不是闹腾院子里的杂草,就是照顾牲口栏里的牛羊,身边美貌的妻子只能引起他两个月一次的情欲,家里上学的孩子也没能让他摔门声小上一点儿。 
  哦,我们会说,原来是这样的人,难怪弗朗西丝卡会出轨。天知道当初,他怎么娶到这个内心不羁千娇百媚的女人。   
  理查德是不是天生就是一团蔫草?是不是从来都死板得没有情趣?不如我来告诉你吧。记住,我们这一节的题目,叫做生活。   
  理查德认识弗朗西丝卡的时候,他正在意大利服役,那年是1946年。1946年的时候,二战刚刚结束,〃大多数的意大利青年不是在战俘集中营中或死或伤,就是在战争中身心俱残〃。美国大兵作为战争的胜利者,在这个不设防的国度消遥自在。广播里说,他们解放了世界,捍卫了自由;报纸上讲,盟军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和平,墨索里尼的时代终结了;荷兰人、挪威人、法国人、意大利人,都必须向这个远在美洲的暴发户行注目礼。大街上热情的女郎献上香吻,老人送上鲜花,孩子跟在后面一路追随。那些昔日献身纳粹的轻佻女郎,现在为了寻求安全和食物,也一路跟来投怀送抱。 
  还有什么比这种胜利者的光荣,更能让人心旷神怡的事情?我们是巴顿的军队,我们什么都有!   
  在这样的日子里,理查德遇到了那不勒斯的弗朗西丝卡,一个头发上扎着红丝带的加勒比女人。她聪明漂亮、热情奔放、谈吐不俗,让这个麦迪逊县农民的孩子,一下子全蒙了。在此之前,他只知道牛羊什么时候生产,如何给牧场除草,怎么操作加兰德步枪,怎么和战友说一些毫无经验的黄段子,半夜拿着嘉宝的照片胡思乱想。而现在突然冒出一个女人,在咖啡厅里给他讲毕加索、塞尚、教皇和日本的浮世绘。他心满意足地听着这些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心里充满了无限的优越感。是的,这一些都是战争带来的,他是美国人,是解放者,是一个拥有未来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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