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拥护中央”,随即决定离开吉安,奔向武汉。
在叶剑英离开之前,二师的左派军官以为师长祝贺生日的名义,摆酒集
会,秘密商讨武装起义。5月13日夜,左派军官们以敏捷的动作逮捕反动军
官,发动起义,并向武汉中央报捷,电文称:“本师反动分子暗中猖獗。(职
等)于本月十三日夜,协同农工群众,将本师反动分子肃清,从此绝对拥护
中央,打倒蒋介石。”20日,召开军民联欢大会。右派军官乘机反扑,向群
众开枪,当场击毙兵民十余人。 21日,隶属武汉国民政府的江西朱培德的
第三军将二师全部包围缴械,俘获了全部右派军官。
叶剑英的革命立场与吉安起义使蒋介石大为恼怒,于是便起草了上述呈
文,要求开除叶剑英等人的党籍,7月28日,南京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召
开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叶剑英等“永远开除”。随即将蒋介石的呈文
转给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经8月5日第一一二次会议讨论,决定咨
请南京国民政府通缉。与叶剑英同案被开除国民党党籍并被通缉的还有张
克、邹泰安、杜若、魏燮元、王彬、刘世璋、陈世光、丘维汉、楼胜利、吴
洁等,都是吉安起义的发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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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崇禧指责“第二期清党”
“四·一二”政变前后,蒋介石等人在各地逮捕并残杀了一批共产党人。
但是,自孙中山实行国共合作政策以后,大量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积极为
国民革命工作,在各级组织中发挥着骨干和中坚的作用,其力量,其影响,
都是巨大的,无法一举铲除。这种情况,自然使刚刚建立的南京国民党当局
难以安枕,因此,他们力谋进一步肃清共产党人。
1927年5月5日,南京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组
织中央清党委员会。17日,该会成立,委员为邓泽如、吴倚沧、曾养甫、萧
佛成、段锡朋、冷欣、郑异等七人,以邓泽如为主席委员。其后,南京、上
海、广东、广西、福建、安徽、浙江各地陆续建立清党委员会,海外华侨和
军队中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
根据南京国民党当局公布的有关文件,清党委员会的任务为:“肃清党
内共产分子、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但
实际上,所清者全为“共产分子”。这一次,胡汉民说得很老实。他说:“我
们这次的清党,是进一步把共产党的死灰都要送还给俄罗斯,不能让他留在
中国的,干脆地说,这次的清党,就是消灭中国共产党。”由于它有别于“四·一
二”前后各地发生的政变,因此,蒋介石称之为“第二期清党”。他说:第
一期清党为“紧急处分”,目的在于“打倒共产党领袖及其著名活动分子”;
第二期清党为“根本整理”,其范围“遍及一般跨党分子”。蒋介石认为,
后者较前者更加困难,是“本党真正生死关头”,必须以至大至久的恒心与
毅力,“肃清潜伏之共产分子,绝其根株”。
南京国民党当局规定:第二期清党自1927年6月1日起,至同年8月
31日止。在此期间,停止发展国民党员;所有国民党党员经过三个月的审查
再发党证;各党部于接到清党文告之日起,限令所属党员须每半月将其工作
向所属区分部报告,然后逐级呈报当地清党委员会;无故一月不报告工作者,
取消党员资格。但是,这些大都是具文,各地清党委员会的真正兴趣和主要
工作均为逮捕并审判共产党人,所谓“第二期清党”,仍然是暴力清党。
“四·一二”政变后,陈群、杨虎二人在上海滥捕、滥杀,使得某些坚
决反共的人也表示不满。5月8日,张静江致电蒋介石,要求严令陈、杨二
人“毋得过事杀戮,致招反感”。6月1日,白崇禧也致电蒋介石,批评自
清党运动以来,上海一隅“机关复杂,事权不清,处处干涉行政,任意逮捕
杀人”,以及“贿赂枉法,假公济私”等事。他沉痛地说:“举凡军阀、官
僚、贪官污吏所为之事,若辈竟蒙蔽上官,效而为之。如此革命,宁不与人
口实,民众痛苦,何以解放?”然而,这些意见和批评都未能动摇蒋介石对
陈、杨二人的信任。6月中旬,杨虎亲自率队破获中共江苏省委机关,逮捕
新任省委书记陈延年。21日,蒋介石应宁波商会之请,派陈、杨赴宁波清党,
二人一抵甬,即处决了王鲲等六名共产党人。当时,曾有人向陈群询问处刑
标准,陈答:入共产党满六个月者杀,国民党员跨党者杀。由于国民党当局
实行滥捕、滥杀,大量无辜者受到牵累。6月15日南京清党审判委员会开庭,
受审者十一人。其中三人“实无共产证据可寻”,宣告无罪;五人“均系无
知愚民”,交保释放;另三人“系过路受累,无证可指”,即予开释。由此
不难想见当年捕人的轻率。
清党的结果是,国民党失去了大量的精英,新旧官僚,政客、投机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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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乘机聚结,国民党的腐朽现象日益严重。8月22日,白崇禧在军事委员
会纪念周上发表公开讲话,再一次严厉地指责“第二次清党”。他说:
此次清党后,即发生许多以党营私之假革命党,尤在上海一隅,更加其甚。藉清党为名,
奸人妻子,掳人财物,敲榨剥削,随便杀人,以致人民怨声载道。上海是舆论的中心,故民众
对本党已渐失信仰,这是非常痛心的。
9月1日,规定结束清党的日子已届,上海市清党委员会发表宣言支持
白崇禧的讲话,宣言称:
本党自去岁北伐以来,得到民众之欢迎,箪食壶浆,惟恐未至,正有东征西怨之概。乃今
岁四月,克服江浙,假革命者冒充忠实,竟将本党令名几付诸流水。嗟呼!清党运动,固如是
耶!
白崇禧和上海清党委员会道出了一个使他们难堪的事实——经过清党,
国民党已失去人民的信仰。这是需要有勇气的。但是,他们却无论如何也不
能了解和清除发生这一现象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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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的济南惨案
1928年4月,蒋介石所率领的北伐军进入山东。日军借口保护侨民,于
4月下旬开抵济南,占领商埠。5月3日,日军突然袭击北伐军,肆意屠杀我
国军民和外交人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济南惨案。
在这一事件中,日本侵略者的疯狂、残暴、狠毒、灭绝人性得到了充分
的暴露。其罪行特征,和以后的南京大屠杀等事件虽有范围大小、严重程度
之分,但并无二致。以下仅根据 《济南五三惨案亲历记》一书(中国文史出
版社1987年版)所载部分当时人回忆,列举日军罪行数项:
第一,惨杀非战斗军人。5月1日,北伐军第一军第二十三团第一营营
长率连长及徒手士兵数人,行经济南日报社附近,被日军无故抓去,当场全
用刺刀刺死。据贺耀组回忆:凡是日军所至之处,我军官兵无论是在马路上
行走的,在商店购买东西的,在澡堂洗澡的,在理发店理发的,以及负了伤
本能行动的,几乎都遭杀害。江家池某医院,收容北伐军伤兵病号200余人,
连同四位医生,全被按屋逐一刺死,每人至少被刺10刀。护士被强奸。5月
5日,日军将北伐军一名士兵倒挂在树上,用皮鞭打后,用大针刺穿手心、
脚心,再用刀一块一块将肉割下。
第二,滥杀无辜人民。5月3日,下午,日军冲进普利门,“不分青红
皂白,见人就杀,他们双手挥动战刀,往人的头顶上直劈,将人劈作两半,
脑浆、鲜血、五脏六腑淋漓满地;或从人的头顶上斜劈,使大半个头颅带着
一条臂膀,身首异处;或从人腰中横砍,将人截为两段,又不能即死,凄厉
地尖叫,真是惨绝人寰。他们端着快枪,上着刺刀,追着人刺,刺穿胸部,
刺穿腹部,尸体倒地,肠脏流溢。小孩子被刺刀挑起,甩到空中,摔在商店
瓦屋上,摔在马路旁,摔得脑浆迸裂。被枪弹射杀幸得囫囵尸体的是少数。
两旁商店没有一家幸免。有的商店伙友被杀,有的商店伙友被活埋。”“大
街无人可杀,日兵又到小巷杀住户。”
5月10日,在大赵庄,日军用大铁丝将当地居民许士杰等三人的胳膊穿
通,连在一起,汇同顺记木厂工人等20余人,押到北胶济路一处空地,一个
一个地兜胸一刀戳穿。被戳中要害的,一刀就死了,还有未戮死的,一总推
在一个大臭水坑里活埋。凄厉惨叫之声,远近可闻。同日,赵家庄一妇人在
草棚中给小孩喂奶,小孩啼哭,被日军发现,先将小孩刺死,后割去母亲乳
房,再捅阴户刺死。
5月13日,商埠七大马路有18个过路行人,因南方口音,穿皮鞋,向
后梳头发,被日军逮捕,每人用刺刀捅遍,揪住长发,连头皮带头发一起削
下来。当时在济南,凡有下列情形者均有可能作为证据用刺刀刺死:推平顶
头与学生头者,女子剪发者,穿草鞋者,有皮带者,有灰色衣服者,有南方
人名片者,见日军害怕者,有中央钞票者,受检查时开门迟缓者,有自卫之
枪械者,带开国纪念币者,家中有关于军用品者,穿皮鞋者,南方口音者,
带相机者,镶金牙者,学生模样的青年,家藏党旗国旗,有国民党书籍者。
据有人估计,仅5月3日一天,中国军民被杀者即达4000余人。
第三,虐待俘虏。苏友三回忆:对被俘的蒋军,日本人用罐头盒子,每
人灌一盒子煤油,不喝就遭到毒打。对被俘的老百姓则用铁丝拴住双手,任
意侮辱。遇孕妇,则用皮靴向下腹乱踢以取乐。
第四,强奸妇女。5月2日,小学教员黄咏兰路过商埠公园,为两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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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兵所追,躲到一家茶坊,被搜出后连续被三个日本兵强奸,后被挖掉双眼,
割掉两个奶子。茶坊女主人也被砍掉双手。10日,在大赵庄,几十个日本兵
及日本浪人,将一个卖煎饼的刘小俊的妻子轮奸致死。纬三路一李姓官宦人
家,被四名日军闯入,迫家主外出,强迫四个女学生做饭陪酒,奸宿两夜,
经女父送每名日兵200元,才免于继续受蹂躏。某日商面粉厂以放赈为名,
命少妇、少女先入,然后将门关闭,全行强奸。
类似的强奸、轮奸事件,每日百余起。日军甚至“当街逮着中国妇女就
地强奸”。
第五,肆意纵火。5月9日,日军在西城根各街纵火。“西城根一条街,
全被敌人一火而焚。”“全部建筑尽成焦土”。
第六,抢劫钱物。6月12日,搜检教会办的齐鲁大学,贵重物品,全被
掠去。进出城门的人,身上携带的钞票、银钱,均被搜去。东关聚盛合商号,
华丰石印局等商家的钱财,均被“暗摸”而去。
第七,残杀中国外交人员。5月3日晚,日军以搜寻武器为名进入山东
交涉署,将负责对日交涉的交涉员蔡公时等18人捆缚,剥光衣服,割掉蔡公
时的耳鼻,然后一一枪杀。
据 《济南五三惨案亲历记》一书编者调查,济南惨案中军民死伤总数
11000余人。财产损失24008万余元。直到1929年4月,日军才撤退回国。
济南惨案仅是日军侵华暴行中的很小一部分。在整个侵华过程中,用罄
竹难书来形容日军暴行是毫不过分的。
国家不强,人民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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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抗议“反革命”罪名
——因北京大学复校引起的争论
《胡适日记》中保存着一封给吴稚晖的信,抗议加给他的“反革命”罪
名。信云:
昨日会议席上,先生曾明对我说:“你就是反革命”。我不愿置辩,因为我并不很懂得“反
革命”三字是什么样的罪名。我是一个糊涂人,到今天还不很明白,今日所谓“革命”是怎样
一回事,所以也就不很明白“反革命”是怎样一回事。今天从南京回来,就去寻前几个月公布
的《反革命治罪条例》,想做一点临时抱佛脚的工夫;不料寻来寻去,这件法令总避不见面。
我没有法子,只好来求先生;倘万一先生有空闲时间,务请先生顾念一点旧交情,指示我犯的
是《治罪条例》第几条,使我好早点准备,免得懵懵懂懂地把吃饭家伙送掉了无法找回来。这
是性命交关的事,故敢麻烦先生,千万请先生原谅。
此信作于1928年6月16日。此前一天,胡适在南京参加大学院委员会会议,
和吴稚晖发生冲突,被吴指斥为“反革命”。次日,胡适因有此信。
1927年6月,张作霖在北京组织安国军政府。7月,军政府教育部决定
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的国立九所高等学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1928年
6月,安国军垮台,南京国民政府的军队进占京津,北大师生旋即展开复校
运动。但是,易培基、张静江、吴稚晖等人却提出,将北京大学改名为中华
大学,以蔡元培兼校长,蔡未就任前,由李石曾代。那时,南京国民政府的
教育、学术最高主管机构是大学院。15日,蔡元培召集大学院委员会讨论此
事。
会上,蔡元培表示,不愿兼中华大学校长,请会中决定推李石曾为校长。
胡适起立反对说:1。北京大学之名不宜废掉;2。石曾先生的派别观念太深,
不很适宜,最好仍请蔡先生自兼。胡适的发言立即遭到张静江的侄子、中央
大学校长张乃燕的反对,他站起来说:
蔡先生的兼收并蓄,故有敷衍的结果。李先生派别观念深,故必不敷衍,故李石曾最适宜。
接着,吴稚晖也站起来,用满口无锡话说了半小时,大意是:“北大之
名宜废,李石曾是 ‘天与之,人归之’。”他详细叙述了1925年的派系斗争
史。那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因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婆婆”式的封建管
理,发生“驱羊运动”,反对杨荫榆当校长。杨借故开除刘和珍、许广平等
学生自治会干部六人,受到强烈反对,形成“女师大风潮”。这一风潮迅速
发展为社会性的群众运动。当时,北京大学的教授分为两派,一部分人支持
女师大学生,组成北京大学评议会,反对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章士钊摧残女师
大,议决与教育部脱离关系;另一部分教授,如陈西滢、胡适、王世杰、高
一涵等则向评议会提出抗议,反对卷入政潮与学潮。吴稚晖在叙述了这一段
历史后说:
石曾先生向来是很能容人的,但近几年来的举动,我也不满意。度量是比较的,譬如有一
百个人才,蔡先生能容七十个,石曾先生大概只能容四十个。胡适之先生大概也不能容七十个。
根据现在北京的情形,除了石曾先生之外,有谁能去做中华大学校长?
听了吴稚晖的长篇唠叨,胡适也站起来说:
我绝不想回北大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