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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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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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和匡宗元成了生意上的密切伙伴。
  匡宗元身材高大,其貌不扬,口臭难闻,身上的西服虽说是赫赫的名牌,但领子和衬衣之间的距离,永远能塞进一个鸡蛋。头颅有点前锛后勺。俗话里,管这种头叫“梆子头”。头发冷冷地后背着,水溶性的高级发胶,让每一根发丝如同电镀过,威光四射。
  卜绣文心中好笑,后天的暴发可以让他从价钱上知道,什么是它——富贵的标志,可惜没有人手把手地教给他细节。比如——只有衬衣和外衣的领子服服帖帖地粘在一起,才为贵——高贵。
  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到,在匡宗元身上,有着对金属贸易魔鬼般的直觉。某种金属,他看涨,那金属的行情,就像被火焰烧烤着,忽忽地膨胀起来。他看落,那行情就像水银柱被扔进了雪堆,飞快地萎缩。和他合作,从未失手过。商业也是有天才的。这种东西,具体到一个人身上,就像歌手的喉咙和冠军的长腿一样,长了就是长了,没长就是没长。你嫉妒得眼睛出血也没用。
  刚开始卜绣文这一方投入的还比较少,但获利也就小。
  卜绣文需要钱,正确的描述是夏早早需要钱,钱只能靠卜绣文挣。挣钱要快还要多,有水平流,肥水快流。慢了少了,就来不及了。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卜绣文就要更紧密地与匡宗元合作,投入更多的资金。从这个意义上说,她庆幸自己在如此危难的时候,遇到了匡宗元。他的人品虽说值得推敲,但他有力量。夏践石倒是大大的好人,可好人能卖现钱吗?不能。所以,好人没用,魔力有用。对着电脑显示屏几个小时,价位起伏的红绿数字,仿佛小妖的鬼眼,一个上午盯盘下来,眼眶里含的就不是有弹性的眼珠的感觉,而是两块鹅卵石。下午行情稳定,看来不会有大的波动了,卜绣文惦记着早早,站起身,推开一块看盘的匡宗元,微笑说:“我有点事,先走一步。要是风云突变,行情剧烈动荡,你就急呼我。拜托啦!
  匡宗元不回应地的礼节性微笑,黑着脸说:“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记性好。好像卜总前两天答应过,和我共进晚餐。看来今天是有比我幸运的男士,得到这份荣光啦?”
  话虽调侃,不悦的机锋却是暗藏。
  卜绣文想起这两天冷淡了匡宗元,看来又需加紧怀柔。
  忙说:“我干嘛骑驴找驴?能和你这样的男士合作,是我的福气啦。今天真是有事,是去见一位小姐。”
  匡宗元敲一下键盘,说:“卜总,你不要骂人不带脏字啊。”
  卜绣文愣了,反问道:“我何时骂你了?”
  匡宗元说:“我抓了个现行,你还能不认吗?你这话还没落地呢!你说我是驴啊。”
  卜绣文一惊,心想这家伙怎么知道我心里想骂他?糟了,露馅了。看来是心里有什么,嘴上就很易带出来。以后还得高度警惕。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切不能惹他不快。虽是玩笑,也要就地消毒。忙把嘴角吊高,咧得比微笑时大得多,说:“匡总挑我的眼了,是不是?我是个绿色主义者,主张动物植物一律平等。所以啊,在我的字典里,凡是提到动物的时候,没有一点贬义,都是亲密的意思……”话说到这儿,看到匡宗元面上渐渐有了春风,松了一口气。看到匡宗元脸上的春风渐渐泛滥,有了洪水般的肆虐之意,又骂自己慌不择路,贸然之间吐出了“亲密”一词,让对方多了非分之想。看来,女人对男人的“度”,真是不好把握啊。
  特别是你看不起一个男人,又要与他合作,还不能让他察觉这种反感和利用,你说难不难?匡宗元果然就坡下驴,说道:“卜总把我当亲密伙伴,真是令我感动。好好,我记下了。从此,当卜总说我是骑驴的时候,我就当自己是骑士了。”他趁机拍了拍卜绣文的肩膀,就在这电光石火间,居然在抬手时,隔着外衣,准确地用小指勾了一下卜绣文胸衣的松紧吊带。那绷起的尼龙带,弹弓一样击打着卜绣文的肩胛。
  这男人的手指虽说位置偏向后背,距离前胸还很远,卜绣文已顿生恼火。匡宗元以前还恪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训,如今,赤膊上阵了。这可是合作中从未有过的冒犯动作。
  但是,卜绣文不敢大动干戈。长远利益大于暂时吃亏。
  卜绣文一闪道:“匡总你别误会。我说的亲密伙伴,就像中国和美国,是亲密的战略伙伴关系。没别的意思。”
  匡宗元笑笑道:“我正是这个意思啊。不知卜总起了什么误会?对我,还想到了什么关系?”
  他调情和他的生意一样,都有出其不意的狠招。要是往常,卜绣文不能让他得寸进尺,特别是这种耳鬓厮磨的生意伙伴,惟一的方法就是决不后退寸土必争。但今天,她一挥胳膊,看看表,知道再耽搁就赶不上看早早了,只得草草收兵,说:“匡总,得罪了。改天我请你吃饭。”
  这其实是婉拒。本来做生意的人,并不拘泥于一定是男士请女士吃饭,而是有一条更深刻商业法则笼罩其上——那就是看谁更有求于谁。但刚才的话题已偏离了商业轨道,卜绣文就用此盾牌,表明我和你势均力敌。
  匡宗元并不迫得太紧,绵里藏针:“好啊。你不怕我点的菜太豪华吗?”
  卜绣文匆匆说:“没有金刚钻,我就不揽瓷器活了。匡总,再会。”来不及换衣服,直奔医院。
  衣着华美口唇鲜红的模样与静谧洁白的医院气氛,实在是不大协调。但夏早早很高兴妈妈穿得这样漂亮。医院里到处都是雪洞样的白色,一天看得人憋气死了。
  “在所有到医院里来的人里面,我妈最好看了!”夏早早很得意地同魏晓日医生说。
  魏晓日正在给夏早早做例行的检查。
  全力救治下,小姑娘的一般情况还好。
  还好——这是好消息吗?现医生见过许多这样的家庭,病孩子活的时间愈长,给他们家庭带来的负担愈重。最后孩子死了,一个家也被拖垮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注定要死的孩子,是不是早些死了,会更好一些?不论对他们自己还是对他们的家人,都是一种解脱。
  魏医生当然是不会把这个观点对任何人讲的。对病人说这话太不人道,对家属说这话是一种残忍。甚至对他的导师钟百行,也从未说过。因为老师是坚持救到最后一分钟的。


  “也许对这个病人是没有意义了,但是他的资料留下来,对医学就是贡献。什么时候该死什么时候不该死?你拿什么做标准?用现在的医疗技术?哪怕这一个病人死了,是失败了,我们可能会从他的病中取得教训,下一个病人就可能生还。这就是这个家庭和这个病人对人类的贡献了……”
  钟老师捋着他的白胡子说。因为干燥和静电,那些胡须像金属丝一样四下飞舞。
  钟老师很在意他的白胡子。当医生的,一般不留很长的胡须,因为不方便。如果做手术,胡子长了,就会从口罩的边缘毗出来,像一只凶恶的老猫。从外观上好不好,就不会计较了,但从消毒的角度来讲,胡子是藏污纳垢的地方。所以,钟百行在医疗一线的时候,没法留胡子。当他不再亲临手术以后,他的第一件事,是蓄起了胡子。如今,他的胡子已经飘然若仙,和雪白的头发相呼应,当你面对他的时候,有一种经验和威望的魅力,从每一根不同凡响的银丝根部向你辐射,你就不由自主地生出深厚的敬意。
  不管怎么说,夏早早的病情没有飞速恶化,这对大家来说都好。魏医生希望夏早早能活得久一些。这不但有一个医生的职业自尊在里面,还有一个属于男人的心思——他想常常见到夏早早的母亲。想想看,假如她的女儿死了,她还会到医院来吗?不要说到医院来,就是在别的场合万一碰面,也一定会佯作不识。
  医生都知道。全力抢救病人,可他最终还是死了。无论家属在一旁看到你多么尽职尽守,他们仍旧会把对命运无常的怨恨,转嫁到你的头上。他们推着死去的亲人走了,再也不回头看医生一眼。以后就是在某个公开的场合同医生相遇,他们多半也会扭头就走。魏医生不怪病人的遗属们,自己是同人家最惨痛的记忆连在一起的,人家不愿意回忆,你也就知趣地悄然走开。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个梁……什么,对了,叫梁秉俊的人,是一个异数。魏晓日就把他的电话号码,记在自己的本子上了。
  为了见一个病人的家属,而衷心地祝愿病人病得久些更久些,魏晓日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但他却不能驱除它。想想……,可有什么坏处吗?好像,没有。对病人和对她的家属,并无实质性危害。那么,就没法强迫一个医生不能这样想了。
  魏医生从夏早早的病房出来,见到薄护士。
  薄护士说:“魏医生对工作很负责啊,一天查好几次房。”
  魏晓日说:“你不觉得夏早早是一个非常惹人喜欢的孩子吗?”
  薄护士说:“我倒觉得她的妈妈是一个非常惹人喜爱的女人啊。”
  薄护士心里暗恋着魏医生,魏医生竟完全没有感觉。魏医生不喜欢搞医务的女人,那理由很功利。你想,一家里有一个人从事这种悲悲戚戚的事业就足够了,找妻子不是为了开诊所。他对医学已经懂得太多太多,实在想换换空气。因为全无这方面的居心,他竟听不出薄护士话中的酸意,反倒以为遇见了知音:“是啊,只有可爱的妈妈才能生出可爱的女儿来么。”
  薄护士把手中的玻璃瓶子碰得叮当乱响,险些变成一堆碎碴。
  每星期的这个下午,卜绣文会到医院里来看女儿。
  魏医生就像一个知道野兽何时喝水的猎人,准时来查房。于是他就会“碰巧”遇到卜绣文。他们就会海阔天空地聊天,逗得夏早早咯咯直笑。别看卜绣文在其他场合精明泼辣得像猎豹,在女儿面前,她总是作出快乐的样子,有的时候和夏早早笑得抱成一团,真像是一对姐妹呢。
  每逢这时,魏晓日会看得走神,心想这个女人年轻的时候,小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一定和夏早早长得一模一样吧?
  当然这句话有语法错误,应该是夏早早和她母亲小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但魏医生不想换过来说。对他来说,妈妈比女儿更重要。当然,卜绣文的年纪已经不轻,魏晓日觉得年纪这东西很奇怪,双面剑。让一些女人变得像不忍睹,让另一些女人熠熠生辉。
  年纪不是最重要的,气质更甚。医院是年轻女人成堆的地方,魏晓日自认为对女人的鉴赏力,属于上乘。女人应该像寒冷的空气,给人以新鲜振作之感。现在到处都是甜腻腻像奶油一样的女人,温柔得令人窒息。或者是酸得让人牙痛和倒吸冷气的女人。他喜欢冰雪一样宁静和镇定的女人。
  魏医生有时觉得自己很唐突。他还从来没有对一个病人的家属产生过这种莫名其妙的好感,自己是否在趁人之危?心中忐忑。几次下决心洗心革面,对卜绣文如对其他家属一般一视同仁。有一两个星期,他管住了自己,在卜绣文来探视的时间,强迫自己不去查夏早早的床。但同卜绣文相见后那种清冷干净的生动感,又诱惑着他,在下一个星期,反倒使他更早地去了早早的病房。
  好在没有人会知道这种异常。魏医生莞尔一笑,对自己这样说。是啊,医院的生活需要调剂,医生的色彩不能总是白色啊。
  自己说服了自己,抛却负担,他到夏早早病房来的更勤了。
  卜绣文并不是木头,她早已看出魏医生对自己有着非同寻常的好感。
  最初,她吓了一跳,怀疑自己过于敏感,想入非非。但她不断看到魏晓日表示热情的目光和表情,她独自凄惨地苦笑了一下。在这种悲凉的境地里,自己还对男人有吸引力吗?特别是这样一个优秀年轻的男人?如果不是自己出了问题,那一定是他出了问题。
  卜绣文知道自己属于那种年轻时不算特别美丽,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内在气质高雅的女人。她以前是很为自己这点优势自豪的,自打女儿一病,她已完全不重视自己的容貌了。
  她除了感觉自己是个母亲,已经忘记自己还是个女人了。甚至和丈夫的夫妻生活,也已减少到极点。她当然还打扮自己,但那完全是工作的需要,赚钱的需要,没有人愿意同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谈生意。她机械地穿戴华美的衣服,那只是包装。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难道自己在悲哀中,还诱惑了这个比自己年龄还小的医生吗?
  卜绣文扪心自问。
  没有啊。
  她甚至没有把他看成是一个男人,就是说,如果他是一个女医生,她对他说的所有的话,都依旧会那样说。他在她的眼中是抽象的,是一件高高悬挂的空洞的白衣。现在,这件白衣向她发出动人的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黑眼珠像苦杏仁一般发着柔和的光,并有莹莹的水汽浮动其上。
  这件事对她意味着什么?
  平心而论,魏医生是一个非常负责的医生。他对早早病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确定,都显出功底的深厚和态度的勤勉。早早能遇上这样一位热忱的医生,也是她不幸中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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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绣文从心里感谢魏晓日医生。
  今后女儿的命,就像一根红丝绳,系在魏医生颀长白皙的手指上。一个医生半心半意地给病人治病和全心全意治病,差别大了。就像在生意场上要准确地把握时机,卜绣文判断出魏医生对自己的热情,是一个契机。她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她应该好好回报魏医生,无论从情从理,都会对她的女儿有好处。所以,卜绣文尽量准时到医院来。最主要的当然是见女儿,同时也是不让魏医生失望。
  今天她没来。
  魏晓日心神不宁。他拿起夏早早最近的化验单,情形还好,没有什么理由把女孩的妈妈特地召到医院来。魏晚日想,要是夏早早的病情突然出现异状,他就有借口见到她妈妈了。想到这里,他连连骂自己该死。竟要拿那个女孩的生命作筹码,只为一见她的母亲。他这才更深刻地发觉,自己平时总去关照早早,其实他喜爱的是女孩的母亲。对女孩,不过是爱屋及乌罢了。
  想到这里,他很觉得自己有些卑下。
  但又一想,他为什么一定要爱一个病孩子呢?他已经给了她关切,医生对每一个病人都是关切的,这是一种工作的责任。但那不是爱,只是一件应该做的事。或者说,那只是一种普通的泛泛的爱,而自己对她的母亲,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剧烈的情感,就像雷雨天的闪电一样,带着迅猛的力量,灼热的火球,毫无征兆地自天而降。
  这件事很可笑,是不是?但世界上有很多可笑的事,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它还是发生了?对不对?现在要考虑的是,这件事,对孩子,对她的母亲,对自己有什么破坏吗?
  魏晓日医生扭着蘸水笔,一步一步地拷问自己。墨水因为下垂的时间过长,沿着笔尖滴成一颗蓝色钻石的模样,欲坠不坠。
  他永远不会对那女人说什么的。她就永远什么都不会知道。那个深陷在悲痛泥沼中的女人,只会感到他热忱的帮助。为了博得那个女人的欢心,他会对她的孩子付出更多的爱心,让孩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光感受到更多的阳光。
  他自己的日子也因为有了这个女人,而变得欣欣向荣起来。
  这有什么不合法的吗?这有什么不好的吗?这对什么人会有伤害吗?答案只有一个——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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