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好事之徒,远远近近地跟着她,用探询的目光扫射她,好象在看一个星外的来客。这目光使静雅很不自在,有几次她不由得停住脚睁大眼睛,向探索者投去一束激光似的目光,看得那好奇者急忙别转脸去。
这种探寻的、审查似的目光,袁静雅近来是太熟悉,太厌烦了。自从她和安适之离婚以后,这目光便包围了她。人世间有时候也的确缺少公平。离婚本来是男女双方的事,是非自有人心管着。可在一些人眼里,离婚总归是女人的不对。背叛了正义、亲人的安适之,由于是男人,就得到宽容,而被迫离异的静雅却常常遭到冷眼的射击。袁静难已经三十五岁了,充满梦幻的青年时代已经去而不返,但是,秋天般的中年也还没有正式到来。她常常在希望中惶惑,又在惶惑中希望。她觉得自己已经远离了幼稚,不再为一点点小事而激动。但她又觉得自己还远未成熟,常常为了无谓的流言而伤神。
流言是私欲的产儿。人类有了私心也就有了流言。倘使一个人有了出众的成绩,流言便象苍蝇般钉上了他;倘使这有成绩的人是个女人,流言便会增加一分;又倘使这女人还算得上美丽,流言就更增加一倍;再倘使这女人是单身独处,那么流言就会有如澎湃的浪涛。不幸得很,袁静雅具备以上这四点,便一时间成了流言的靶子。好在这流言还都止于猜测,没有到达演绎的程度,只不过以关心她的形式表现出来。常常有人劝她和安适之复婚,婆心苦口,再三再四,很有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她原来曾以为是安适之派来的说客,一定领受了什么好处。可细一打听,也不,都是些热心成性的人,受不了任何一个全须全尾的女人和男人离婚。好象他们生到人世的唯一任务就是撮合一切离异的夫妇。其实,他们无非想得到自我道德的满足,维护一种在他们看来天经地义的道德,至于这道德是否合适,当事人是否幸福,那就不是他们的事情了。
复婚,是绝对不可能的。静雅看见安适之就产生幻觉,以为见到了一个“克格勃”。和一个间谍同床共枕,她受不了。于是,她坚决地回绝一批又一批的复婚论者。用了三年的工夫,才让这些热心家屏声敛气。可是,接着又来了一批改革论者,力主她赶紧恋爱,抓着一个合适的人,马上出嫁。不然,二婚的女人,同年轻姑娘相比,哪怕是跟老姑娘比,也缺乏竞争力。袁静雅连想都没想到再来一次爱情。因此,对这批朋友的衷肠也只好婉言相拒。说服改革论者,她又耗去三年的时间。
谁知今年春天,随着电视台英语广播教学“FOLLOW ME”收视率的提高,又向静雅涌来一批新潮激进派,主张她不要急于结婚,把命运再拴到另一个男人身上,而要只恋爱,不结婚,充其量象文雅的凯瑟琳小姐一样,和心爱的人同居而已。这个办法是新分配来的几位女医生私下里向她建议的。但是,她们都是语言的巨人,在实践上还都是矮子。也许,她们正盼着一位带头人?静雅在属于另一个时代的家庭里长大,娴淑是她的本色,她不愿也不能做一个新潮的领袖。尽管她离了婚,可她没有离开培育她的土壤。
她微笑着回答了这些渴望“自由”的幻想家:“不,这我做不到。”
“那就别急着结婚,先过几年松快生活再说。”她们劝她。
这倒可以,因为她还没有一个使她心族飘摇的男友。单身女人的生活,其实并不松快。她常常莫名其妙地在黎明前醒来,好象被什么突如其来的恐惧惊醒,再也睡不着,烦躁地看着窗子渐渐发白;有时,竟会出一身冷汗。在中医看来,虚汗、盗汗皆是虚症,她不免有些慌恐。但是想到自己的脏器,无论是器质,还是功能都还正常,也就打消了惶惑,只剩下无名的烦闷。她在失眠时,总有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人的影子飘上心头,稍纵即逝。那是谁呢?她反复地辨认她心灵中的这个幻影。有一天,她终于认出来了,那是白天明。她哑然失笑:“怎么会想起他?”
白天明也是医学院的毕业生,有名的“白专典型”,比静雅整整高五个班。静雅入学,白天明毕业。要不是让他留校现身说法,劝新同学不要象他似地只专不“红”,袁静雅就根本不会认识他。那是一九六四年,正是到处开展“四清运动”的时候。后来,白天明分配到新华医院,派去做袁亦方的学生,搞“西学中”。西医学中医,那时虽然叫得很响,但派去学中医的,往往是医院里认为不大放心的年轻西医。自然,那些有成就的自愿去学中医的医生又当别论。这时,和白天明同期毕业的安适之,由于政治可靠,业务熟练,已经提拔为内科主任。而白天明依泪是个领工资的学徒,跟着袁亦方从《内经》开始,认真而系统地学起中医典籍来。静雅一直记得白天明背诵汤头歌的情形——厚厚的嘴唇微微歙动着,象是在嗑瓜子儿。又高又瘦的身材,使他象个笔直的蜡扦儿。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一次认真的交谈。要不是他古怪的名字,她也许早就把他忘记。
有一次,安适之在袁亦方家里当着更年长一些的郑柏年等人问白天明,“天明,谁给你起的这名字?”
“嗯嗯,是,是先父。”白天明嗫嚅着,连语言也沾染了中医惯用的半文半白的味道。
安适之哈哈大笑:“你的名字是最伟大的真理,也是最超级的废话。白天自然是明亮的,不然,就是日全蚀了。”
许多人都笑起来,除了郑柏年。静雅正在端茶,笑得把茶洒在白天明身上。袁亦方从里屋撩起门帘探出头来,阴沉着脸,轻声说:“适之,不许可开这样的玩笑。”
就因为安适之的这句笑话,惹恼了魏旭之。他当着静雅的面对袁亦方说:“亦方,不要看花了眼,不尊重别人人格的人,绝非善良之辈。我知道,你想招个乘龙快婿,可不应该是他。”
然而,袁亦方没有听老友的劝告,在静雅毕业的时候,还是劝说女儿嫁给了当时新华医院革委会业务组长安适之。不是老爷子要攀高枝,他自己那时候也正燃烧着革命的炉火,三天两头到农村去,矿山去,去执行“六·二六指示”。
婚礼那天,魏旭之来了,只喝了一杯清茶,把静雅叫到里屋,摸着她的头说:“长大了,出嫁了。好,好,好自为之吧!”就悄然走了。
看来,还是魏旭之最会相人。他早就看出了安适之的不地道……
白天明呢,早被革命的风暴吹到辽远的贵州山区。他在山乡的油灯下给静雅寄来一封贺信,自然也都是“祝你幸福”的“废话”。他也邮来了一包中药,还有一颗完整的麝香,说是从青海的牧民手中辗转买来的,都送给了袁亦方。此后,便音讯皆无。白天明仿佛被黑夜吞噬了。
这些往事,早就淹没在生活的波涛里。不知为什么,白天明却又顽强地从记忆的泥潭里挣扎出来,磕瓜子儿似地嚅动着厚嘴唇,在静雅的心头游荡。
“这只是大脑皮层的下意识活动而已,什么都说明不了。”静雅自己跟自己解释。
然而,当郑柏年告诉她,白天明终于又调回来时,她还是由衷地高兴。但是,她掩藏住了这种高兴,象是不经意地把这消息告诉了父亲。没有想到,父亲是那样兴奋,连魏旭之这个同白天明没有师徒之谊的老人也从椅子上跳起来,非逼她买一把花带来不可。
这把花让她犯了愁。不买吧,怕两位老人不痛快,买吧,又怕引起同事们无谓的猜测。她想跟郑柏年解释一下,谁知郑柏年看了这束花,眼睛都湿润了,颤抖着声音说,“看来,老人比我们更珍重情谊。”就再也说不下去了。解释是多余的,而且显得矫情。当郑柏年不得不遗憾地转回医院时,这把花又系上了他的心。静雅此刻觉得这花比先前更加可爱,在夜风里一阵阵地向她喷吐着芳香。
所有从南方来的特别快车都已经到达了,依旧没有白天明的影子。还有一趟快车在十点三十五分到达。静雅决定再等这一趟,假如他还不来,只好归去,因为十一点钟末班公共汽车就要开了。
她向进站口走去,蓦地在人群中看见安适之。他也来接白天明?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正式被任命为院长,只在医务处当主任,但谁都知道,他这位院党委委员在新华医院是执掌实权的。他自然知道白天明准确的归期、车次甚至车厢号码。静雅不愿同他一起来迎接往日的朋友。她正要转过身去,却瞥见安适之正提着一个红色的带轮子的手提包,同一个女人在谈话。
人的心理真是奇怪,对于曾经和自己有过密切关系的人,哪怕他曾严重地伤害过自己,也依旧保留着心灵的敏感区。情绪不愿意服从理智的调遣,顽固地否认早已经恩断义绝再无瓜葛的现实,非要了解对方的一切隐私不可。袁静雅早就听说安适之又认识了一个女人,过从甚密。那女人是位导演还是位演员?她没听清,反正是位艺术家,而且据说十分漂亮。这女人是她吗?静雅很想看看,而且想与自己评比一下,看看孰个更好一些。
她走到进站口旁边售票大厅的窗檐下,透过人群的缝隙观察着安适之和那女人。可惜,只能看见那女人的背影和安适之谈笑风生的脸。那女人有顽长的身材,窈窕的腰身,一头波浪般的黑发,合身的轻薄料子做的连衣君在夜风中微微摆动,确乎有点魅力。安适之微微低着头,满脸含笑,谦恭而又不失尊严地轻轻述说着什么。静雅看着他的脸,痛恨、酸楚连同妒意一起飘上心来,混杂的情感竟变成了叫她恶心的情绪,她暗自咒骂了自己一句,转身朝一O四路无轨电车站走去。
“静雅同志,”她忽然听见了安适之的叫声。她又走了两步,终于站住。她不能失态,不能没有起码的礼貌。她是个有自尊心、自持力的主治医生啊。
她慢慢回过头来,安适之和那女人正朝她走来。
“来,介绍一下,”安适之微笑着,“这是我们医院的袁大夫。这是电影厂的章秋丽同志。”
袁静雅微笑着伸出手去:“袁静雅。”
章秋丽闪着妩媚的大眼也伸出手去:“章秋丽。”
袁静雅握着她的手,觉得很软,手指很长,但是很凉,好象还有些抖动。她不知是自己还是章秋丽在竭力压抑着内心的波涛,是谁的手在打颤。
安适之依旧笑着:“袁大夫是很好的医生。”他对章秋丽说完,又转向袁静雅:“章秋丽同志原来是很好的演员,现在又是导演……”
“副导演,”章秋丽边更正,边院视着袁静难,对安适之说,“你认识的人都是很好的。”
袁静雅微微一笑,说:“可惜,他自己并不很好。”
章秋丽忽然开心地笑了,两只手合在一起又一拍,象个小孩子似地说:“太好了。这话真精彩。好台词!”
袁静雅微微点点头说:“你们忙去吧,我还有事。”说着,就要走。
安适之拦住她:“等等,林院长很想找你谈谈。”
“找我?什么事?”
“不清楚。”安适之笑着说,“也许是工作的事,明天,八点半。”
袁静雅冷冷地回答:“那就明天再说。”
安适之一笑:“随你的便,反正我完成了任务。”说罢,挽起章秋丽的胳膊扭转身走去。
袁静雅呆呆地立在那里,浑身一阵轻轻的抖颤。她愤怒了。她意识到,这是安适之在向她示威,向她炫耀,向她宣告:“我在离了你之后,找到了一个远远超过你的、美丽能干的女人!”
静雅觉得心在燃烧,汹涌的热流岩浆似地在往上冒,烤干了嘴唇,熏花了眼睛,她恨不得举起手里的花朝他白净的脸上扔去——但愿那花是铁做的,扔他一个满脸开花!可是她的手却重重地垂下,再也举不起来。
第二章
白天明呆呆地立在夜晚的天安门广场,小皮箱靠在他的脚边。他盯着自己细长的身影,脑子里老是窜出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人究竟有几个影子?”
刚才他在长安街上行走,脚边有三条影子伴随着他。前面的浓黑而又墩实;斜斜地躺在身边的那条,细长而又浅淡;后面的只是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浓黑、墩实的影子不断的萎缩,直到溶化在他的脚底,身边的那条影子赶紧补充它先前的位置;后面的又填补了身边的空缺,而先前那条最清晰的影子又从脚边向身后延伸,变成了模模糊糊的轮廓。
“哪一条是自己真正的影子?或者说哪条影子更象自己?”他翻来覆去地思考着:“自己是纤细、灰暗,还是壮实、明晰?哎呀,明晰壮实的影子只出现一小会儿,可灰暗无力的影子倒老是追着自己。”
他知道,这里面根本不包含什么哲理,充其量有那么一点可以引发人们想象的隐喻。人与影子的关系完全看灯光的位置。就自己前面的灯光来说,自己是一步步走向光明;而就后面的路灯来说,自己又一步步远离灯光。
他微笑了一下,想赶开自己脑子里的这个固执的问题。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当不成哲学家,只是由于自己不安定的心绪,才在脑子里幻化出那些毫无实际意义的命题。他抬头看看街灯。桔黄色的街灯明亮而不耀眼。他走到广场的观礼台边,放下手中的小皮箱,斜靠在短围墙上,遥望着黑丝绒般的天幕下那威严高耸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他前些天接到调令,要他回到北京,回到原先工作的新华医院。但他并不觉得特别高兴。北京虽说是故乡,然而已没有亲人。父母早已经去往天国,假如真有一个冥冥世界的话,他们准在那儿相依为命。他们留给这个世界的只是一尺方匣里的些许骨灰。后来,连这骨灰也被大姐埋掉了。二十五年前,白天明才十五岁,大姐就抛下他,跟着自己高鼻、金发、碧眼的外国丈夫飞往另一个遥远的国度。临走时,把父母的骨灰埋在了万安公墓。也许,正是沾了她的光,白天明才能从小县城调回北京,回来看守那已经破落的小院儿,四间瓦房。那毕竟是“侨产”。然而,他对那度过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老屋,并没有多大的亲切感,对于大姐,则简直万分地鄙视。他始终闹不清,大姐怎么会爱上一个胸脯上长满黄毛儿的洋人?不错,爱情是没有国界的,而且,近来的时尚似乎崇扬大姐这路的“国际”主义者。从优生学的角度看,大姐似乎也够得上改造人类本身素质的先驱者。然而,他知道,大姐的远嫁外邦与这些主义和科学无关,甚至也远异于古代的和番。大姐不过是喜欢乔·方登身边的生活而已。大姐自己说:“乔尼有个了不起的姓:方达,说不定是亨利·方达的亲属,将来也会当电影明星。天明,瞧,乔尼多帅!”
白天明那时还小,闹不清“方登”和“方达”是不是一个外国字,更不知道“亨利·方达”是谁。在他眼里,电影明星绝不会比胡同口儿卖豆腐脑儿的老孙大爷更亲切可爱。但他知道,大姐不是因为乔尼的电影明星家系才嫁给他的,是她早就想到外国去,没有乔尼·方登,她也会找一个“橡皮泥·圆凳”嫁过去的。
白天明并不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尊重和理解海外侨胞思念故土的心,并不简单地认为移居国外便是背叛母邦。但他恨自己的姐姐。无论怎么说,那时他才十五岁,还在上初中,姐姐竟忍心抛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