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卫兵毫不掩饰的监视下,尖兵队的野外训练总算开始——之所以要在外面训练,那是因为军营里根本没这个条件,所有宽敞点、平坦点的地方都被别人占了。
尖兵队能在菜市场里训练什么?掀摊子撵妓女吗?一来汤森不想干这种事,二来那些赌档妓寨都是有打手的,一个尖兵队未必干得过人家。
是的,尖兵队就是这么弱小,而汤森就要带着这些人上战场,如果他不主动去改变他们,分分钟玩完。
好在汤森会练兵,天上飞的水里潜的林里钻的兵他都会训,更何况这群人还算听话。短时间内把他们训成精锐什么的不敢说,但训到及格绝对没问题——古往今来的好兵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军营第一练是纪律,第二练是血性精神,第三练才是作战技能。
但令人遗憾的是,尖兵队首次出营,还没到达汤森选好的训练场就不能行了,他们先是神情恍惚,然后脚步开始飘忽、最后东倒西歪跟喝醉了似的。
汤森很纳闷,按说手下们出身贫贱,身体条件不至于这样啊。于是他让尖兵们休息半个小时之后跑步前进,他要仔细观察一下尖兵队的身体素质。
不看还好,这一看差点没让汤森气死!
可怜见的,这群人也能叫尖兵真是冤枉,商路上跑不出三里就能倒下一半,另一半哭爹喊娘洋相出尽,甚至还有跑到昏迷嘴里吐泡泡的!
“长官……真不行了……”猴子是少有的还能站着的人:“兄弟们,从来就没吃饱过……”
“平常大家吃什么?”汤森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
“野菜汤,麦糠饼,过节的时候有半块黑面包,搭伙的时候还会被扣一半。”船长是另一个站着的人:“长官,说出来你都不信,我们来了这么久,连半片肉都没见过!”
一旦订下目标,汤森的手法通常很明确,属于那种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定要做到的性格。所以在很多时候汤森是个急性子,特别是看到手下掉链子时,他恨不得亲手把他们弄死。但看到士兵们一个个脸色煞白跟死鬼一样,他就知道这事急不来的,得另想办法解决……
“嗯,我会解决的。去把他们拖起来,站军姿,认左右。”面对困难,汤森面不改色心不跳,因为这种问题不会有其他答案……身体不行怎么办?补呗!
于是汤森暂且放下计划中的训练,转头带着手下们捞好处去。汤森所谓的好处,就是野外那些不需要金币、配额也不需要上税的东西,比如河里的鱼,山里的兔子(不一定是兔子,但体型跟性格都差不多)和那些野果。
在平时,这些出产都属于当地的贵族老爷,可汤森现在带的是军队,吃你一点喝你一点再正常不过。
但也有人觉得不正常,比如当地贵族领的一个小管事,汤森第一天带着手下打渔的时候,他就骑着一头驴样的坐骑杀到现场,跟汤森一阵大吼大叫,指手画脚,还威胁说要去告。
可惜他只是个管事,更可惜的是他不能打,于是先被汤森一耳光扇得鼻血长淌,接着被扒了衣服给尖兵们讲解人体要害部位——军队是暴力机构,才不会跟你讲爱与和平!
第九节:临时训练(中)
小管事被汤森凌辱了,而且还被凌辱到到心服口服。从此之后,再没同类人物跑来找汤森的麻烦。尖兵们见识到了长官的威武,长官打人那叫一个狠啊!
看到汤森的暴戾之后,监视尖兵队的卫兵们也缓和了态度,对尖兵们和蔼多了,谁叫人家有个好军官呢?
但要当好一个军官很不容易,你不但要会打仗、会训练、会保护手下,甚至还要会安排食宿……总而言之,你的目光要长远,胆子要大,本事要够!
就拿现在来说,在狩猎和打渔这两个选择中,汤森就决定先打渔。因为尖兵们素质奇差,在河边活动不但更安全、更容易控场,而且收获的鱼类比较清淡,不容易让尖兵们长久缺乏营养的身体被补垮掉。
还能顺便训练游泳和泅渡,多好。
丢单勾、放排钓、拉拦河网,仅靠这些正常手段,汤森已经让手下见识了穷凶极恶、赶尽杀绝的风范。但衙内心里冷哼,这就服了?还没让你们观摩筑坝断流下药翻石头呢!
他先让尖兵们喝了三天的鱼汤,就是那种汤色很浓,鱼肉全部熬烂的汤。从第四天开始,才允许尖兵们在野菜粥里见到整条的小鱼——全是当年生的小鱼,大鱼全部制成鱼干不准动。
至于味道汤森完全不操心,尖兵里有个叫“厨子”的家伙,他总是把一些花花草草的玩意丢到锅里,最后煮出极鲜美的食物。一来二去的,汤森也学会了这一手。
能吃饱,能吃的有滋有味,尖兵们很知足,他们对汤森的言听计从变成了全力做到最好,所以几天之后,尖兵队在纪律方面已经不是问题了。
有了食物打底,汤森开始进行适应性的低强度训练,并开始给他们讲解军事常识。比如让尖兵们记住方位称呼,比如让尖兵们记住简单手势,比如让他们思考在行军侦察和非队列冲锋时、两个尖兵之间应该保持多大的距离……
特别是最后一点,别说尖兵们不知道这个,连监视他们的卫兵也不清楚,可见安道尔联军的素质实在不怎么样。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们可以试验。”汤森解释说:“道理很简单,尖兵冲锋时并不会跟敌人发生身体接触,而且我们也不会向敌人大部队冲锋,所以我们遇到的敌人都是零散的,最大的威胁就是弓箭和标枪这种远程兵器。请卫兵兄弟为我们射几箭,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旁听的卫兵们很感兴趣,他们分别在十五米、三十米和五十米的距离上向标靶射出十箭。汤森叫猴子上前,拿绳子绕着最边上的羽箭一围,然后跟他们说:“这个就叫弓箭落点散布。”
“我们可以看到,射出的箭一般不会落到瞄准点上,因为有风、因为有震动,所以箭通常会落到距离标准点为中心的一个圆圈内,也就是猴子围起的这个圆圈里——这个圆圈,就是一个标准的间隔距离。”
尖兵们茫然,卫兵们也茫然。
“不懂啊?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把一个人看成一块布,猴子躺下!好了,现在猴子就是块布,他占据了散布圈的十分之一的面积,十箭有一箭能射中他——船长躺下!”汤森实地演示:“现在有两块布在散布圈里,敌人五箭就能射中一个!明白了吗?”
“明白!”尖兵们恍然大悟,汤森心中苦笑。因为他这种解释并不正确,但方便唬弄人,而且效果看起来很不错。
尖兵们学会了距离原则,即:绝不能让敌人用一支箭的散布面笼罩两个尖兵,这样一来,敌人弓箭的命中率会大大下降……其实这是汤森记忆中的“不能让敌人一个点射撂倒两个自己人”的蹩脚翻译。
说起来简单,但为让尖兵们听懂听明白,他暗中花了很多精力。
就这样,在喝小鱼野菜粥的日子里,汤森把最粗浅也最重要的保命理论都用类似的方式翻译了,填鸭似的灌输给手下。
“你们不用明白,照做就是!”甚至到后来,他已经懒得翻译了:“听长官的话没错!”
于是尖兵们开始往脸上涂泥涂树汁,把叮叮当当的零碎装进不会晃动的口袋,把包裹都改成六点背负式,刀剑上的金属反光都盖住,还偷偷摸摸地跟着汤森做小弩箭……在此期间,尖兵们跟汤森的感情直线上升,长官博学正确的形象深入人心。
十天之后,汤森开始布置猎取野兽。比起打渔,打猎这事复杂而危险。
在被抓来当兵前,猴子是个猎人,干回老本行他得心应手,也教会汤森很多急需的野外知识。直到这个时候,汤森才明白过来,先前自己能在野外顺利生存,其实有运气成分存在,因为自己基本上是在谧蓝雪狐猎区活动,很多能威胁到谧蓝雪狐的凶恶野兽都被清剿了……
在猴子的描述里,他这辈子最大的猎物是三颅血牙狼,是整个村子的壮汉集体出动才啃下来的硬骨头,体积比中校的坐骑还要大一圈。但要真正算起来,三颅血牙狼只算是一般猛兽。而且这个世界的旷野山林里,还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生物,那才是最危险的。
听了猴子这种话,汤森更不敢冒然落跑了。营地远处的前后路口有人守着,现在想出逃的话,路线只能是野外,但是爹妈辛苦生他下来,并不是让他有朝一日跑去喂野兽的。
汤森这边在吃惊,却不知道自己让猴子更吃惊。
在猴子的心里,打猎这种技艺都是家传的饭碗,其中很多窍门能被人藏一辈子。长这么大,自己这点见识是一把血一把泪换回来的教训。但长官这样一个年轻人,打猎时却表现出异常的老辣和精明,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能在事前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按照长官的说法去布置陷阱、安排首尾,不但省时省力,而且能回避绝大多数危险。基本上,猴子的任务只是判断猎物的种类和习性,剩下的事情全是长官包办。
什么埋套、悬套、定点套、弹力套;什么一字拉网式陷阱、三角复合式陷阱、联动式围剿陷阱;什么鲜肉饵,腐肉饵、内脏饵、毒饵……尖兵们边学边琢磨,这些东西不但打猎好用,拿来对付人都行啊!
下好陷阱套子,接着就是满山疯跑着赶野兽进猎场。
其实在汤森看来,这是一个很讲究战术的活,所以他会要求尖兵们占领制高点,辨别上下风,隐蔽无声地发出信息……怎么接近野兽、怎么驱赶野兽、怎么评估危险,甚至在每天收工后还要展开集体讨论。
但凡准备不足的、临场惊慌的、不听指挥的尖兵,不但自己会被罚打板子加站岗,整个小组还要被连坐……在监视他们的卫兵们看来,尖兵队这就是没事找事,二十几个人撵个兔子都搞得跟打仗一样,晚上还要做什么检讨?还有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已经疯了!
但是尖兵们不这样想,他们发现只要按照长官的话去做、只要牢牢记住自己要做什么,事情就会变得很顺利。所以长官说一不二的权威、尖兵队的集体向心力,就这样被汤森培养起来。
慢慢的,这些生疏的事情,正在转变成习惯……
第九节:临时训练(下)
二十多人一起下陷阱驱赶野兽,这效果可是不同凡响。逐渐熟练之后,他们甚至能围猎大点的猎物。到十七天上,在长官的谋划下,尖兵队以三人轻伤、折断长枪一只为代价,猎取了第一头猛兽。
当马匹大小的猛兽被拖回营地时,整个联队都轰动了!要知道,这头猛兽不是无名之辈,它已经被当地通缉两年,前后有三十几个佣兵猎户填了它的肚子。要是换了以前,恐怕联队就要重建尖兵队了。
汤森带着洋洋自得的笑容,使劲夸自己勇武、强悍、指挥若定……监视他的卫兵们则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陷阱和狗屎运而已。
中校很满意,割了猛兽的六颗獠牙走了;异能师小妞也满意,割了猛兽的两对耳朵走了;大家都很满意,因为当天能敞开吃肉了。
说起来,尖兵队的狩猎战果早就影响到秃鹫联队,因为他们的猎物很丰富,类似岩羊、斑点鹿这样的猎物每天都有个两三头,还外加几大包河鲜。这些收获不但让尖兵队的伙食从每天两顿变成每天四顿,也极大的缓和了汤森跟同僚的关系。
二十多人根本吃不完这么多,所以汤森每天回营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上到下派发福利——其实就算在物资充裕的军队,上下最恨的也是吃独食,而新鲜肉食又是最受欢迎的食物。
只要你能给大家干瘪的碗里多放一块肉、多添一条小鱼,那你都是好样的。
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尖兵队就不再被人找茬,单独外出也不会被围殴。马队那边三天九次的欠账一笔勾销,甚至监视汤森的卫兵也跟尖兵们吃在一起……
当然了,尖兵队的地位上升并不是吃肉那么简单,任何事情都没那么简单。
根本道理是这样的:当你有一只鹿的时候,其实只是一锤子买卖,大家都会跑来抢;当你每天都有一只鹿的时候,这就成了长久生意,考虑到后果,大家会对你客气……汤森有实力对别人好,就有实力对别人坏,不明白这道理的就是傻子。
但尖兵们难以理解的是,汤森对别人很好,对待自己和手下却有点儿吝啬:他最初留下的肉类都不是最肥的,很喜欢把边角、兽血和下水一类的东西弄碎了给大伙儿吃,连捞起来的河虾也是连壳弄成碎末吃,同时还换了大量的面包来佐餐。
直到打猎五天之后,他才让尖兵们少量进食精肉,又过了段时间才让大伙吃半肥瘦的。奇怪归奇怪,但汤森自己都这么吃,手下们也没不满。
其实汤森吃那些碎末的时候也很痛苦,但为了不让这些以前吃不饱的手下不至于拉肚到死,他只能如此委屈自己——在军队中,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甚至你解释了也没人相信,最简单也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就是以身作则。
没过多久,整个尖兵队的身体素质就开始提升了,士兵们脸上有了血色,说话也不再是被风一吹就听不见那种,顺着商路一口气跑上十里不成问题。至于其他的,汤森知道急不来。
他让他们吃好,让他们习惯执行自己的命令并具备一些基本技能,其实上战场时有这几点足矣。因为在联队长官看来,他们只是尖兵,只是那种遇到敌人就“哇呀”乱叫的报信兵,而不是被寄以厚望、要去摧城拔寨的精英。
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尖兵队的人能分清左右,没必要让人知道尖兵队具有作战能力,那很危险。所以除了猎物本身,汤森没在外人面前展示过战术实力,别说长官们不清楚,连尖兵们都不知道自己长了多少本事。
这一切都掌握在汤森手里,他甚至开始大量制作战时口粮。
除了自己吃和送人情之外,剩下的鱼肉被制成鱼干腊肠熏肉什么的,每个尖兵腰间都会缠上一捆,可以随时抽出来当钱用。汤森长官说了,这个暂时就当军饷,自己爱怎么用怎么用——尖兵们的具体使用方式有这么几种:
“兄弟,来双袜子!”尖兵甲在地摊上选好了东西,随手抽出三条鱼干。
“这个匕首我要了,再来块磨刀石。”尖兵乙从腰间拖出一挂腊肠。
“妞!”船长偷偷摸摸的来到一个挂粉帘子的帐篷边,举着一条熏肉腿:“大爷要包夜!”
买袜子匕首的尖兵受到了表扬,但船长回来之后不但被打了板子,还被强迫洗了三个小时的热水澡,差点脱掉一层皮……末了,汤森还很严肃地问他:“你知道错在那吗?”
“长官……我错了!”中年人一脸羞愧:“下次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
“看来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啊。”汤森依旧严肃:“第一,我把你养强壮了不是让你去嫖妓的;第二,就算要去嫖妓,也不能一个人去;第三,以后不要在人家吃熏肉的时候办事,现在还要赔人家医药费!第四,就算惹祸了也不要被军法队的人给逮住!你大爷的,尖兵队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长官,我没跟她做事……她是我同村的,我看着长大的小孩,太熟了下不去手……”船长有点委屈:“我只是想让这姑娘休息一天,但她太久没吃肉,自己吃噎住了……”
“那你不知道跟人说啊!”汤森哭笑不得:“你大爷,没办事还背个黑锅你亏不亏!?”
“他们就是想吃肉,”船长更加羞愧:“军法队的两个长官当着我商量要三头鹿……”
“哦,要三头鹿?原来如此啊。”汤森摸了摸下巴:“厨子!”
“在!”矮胖的厨子跑过来,两手在围裙上擦着:“长官?”
“你在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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