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袭战是什么概念呢?简单地说就是躲躲藏藏的下黑手,通俗地说就是坑死人不抵命。
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性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独裁、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马奇部落有很强的机动作战力量——两名晨曦议会的常驻异能师,七百多精锐部落战士,其中还包括百人左右的土著骑兵。而且在打赢瓦胡部落之后,他们的部队肯定会扩充。
第一节:目标(中)
在防御方面,马奇部落非常尽心,已经把自己做成本地势力的榜样。
它的主营地,尽量模仿了内陆城镇样式,有木质围栏和岗楼,有固定的守卫队。另外,在主营地周边约二十里处,以河流为依托,他们环形布设了四个小营地。
这些大概千人规模的小营地不但解决了整个部落难以集中居住的难题,也能为中心营地提供保护和预警。因为相互距离和地形优势,无论敌人从什么方向来袭,都不可能绕开小营地,而中心营地却能迅速动员部队支援……
但不巧的是,因为他们刚刚消灭了本地的死对头,所以在洋洋得意进行的仲夏狩猎中,马奇酋长带走了绝大多数部队,他们大概是为了在其他部落面前耀武扬威,却留下了防御空虚的营地。
主力不在家,他们居然连营地周围的眼线都没多放几个,很敷衍了事。但汤森最喜欢打的就是这种武备不全的对手——因为战争是一种你死而我活的残酷斗争,所以欺负敌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登陆的第三天清晨,荆棘玫瑰的偷袭部队已经扫清的外围,潜伏在马奇部落南侧的丘陵中。士兵们抓紧时间吃完了战前的加餐,然后在军官的命令下休息。因为部队在之前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所以很少有人出现异常状况——每天一百多里的路程还要绕过那些零散的小部落聚居地,整支部队居然没有掉队减员,士兵们还保持着相对高昂的斗志。
成片的士兵们在野地里休息,士官们轻手轻脚的游移在队列中检查装备,而汤森则带着他的高级军官们披上伪装衣,登上了附近最高的小山包。各个兵种、各个环节的负责军官就站在山头的小树林边上,跟自己的长官一起眺望这块宁静的原野。
真是一块的好地!
大家脚下小山头是南方丘陵的边缘,从这里开始,肥沃平坦的土地一直两侧和前方延伸,铺陈出一块椭圆形、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平原。地势平缓,平原中心微微隆起一点。
两条河流从北边和西边的丘陵中流出来,在平原上绕了七八个弯,最后在中心偏东的方向上汇合。期间勾连了三块湿地、七个大小湖泊。在两条河流的灌溉下,整片平原郁郁葱葱,林木丛生,生机盎然。通向四个方向的道路一共有六条,但状况都不怎么样。
马奇人开垦的农田占不到可耕种面积的三十分之一,位置上是怎么方便怎么来,像膏药似的这边一块那边一块,根本看不出曾经有过规划。
马奇主营地设在距离河流汇合点五里的地方,但也许是无力改造河道,又或者是更看重地势,他们的主营地端端正正地放在平原中心的高地上。主营的规模其实不大,放在内陆的话也就是一个小镇,所以木质栅栏距离河流还有相当的距离,没能把河流纳入有效防御体系。
想想也是,万把人的土著部落,在建设方面的能力肯定很有限。好在他们也做出了补救措施,就是在四个方向上设立的小营地。如果说主营是个镇子,小营的规模就是村子,它们钉在主营的四个角上——主营与小营之间的距离,短的大概十五里,长的不超过二十里。
这种一个核心、四个支撑的布置,就像给整个马奇部落撑开了一把伞,相互配合起来,防御深度就扩大很多倍,也能让有限的防御力量变得更加坚韧和灵活……但对不怀好意的荆棘玫瑰来说,这五个营地构成的防御体系并不是那么好啃。如果进一步考虑到马奇部落的人数,还有荆棘玫瑰的人数,那就不是好不好啃的问题了。
想到汤森订下的战略是偷袭,军官们看见眼前的景象,无一不是满脸难色。这也难怪,因为军官们不清楚敌人的实力,同时呢,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的实力。
汤森自然把军官们的表情都看在眼里。
坦白说,这场战斗、甚至接下去的一连串战斗,汤森早已经是成竹在胸——在他遥远的记忆中,千锤百炼的红色帝国征战史极其丰富,随便找个战例出来都能搞定眼前的局面。
军官们干这行没多久,遇到的又是如此复杂的局面,不可能想到什么好办法。但汤森进行会议的本意也不是征询手下的意见,而是为了让他们动脑筋。只要他们开始考虑问题,那就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用心体会、细细揣摩汤森的战术,这场战斗的价值也就出来了。
面色严肃的汤森拿起一根树枝,指着眼前的平原开始讲解了。这一讲,就差不多将了整整一个钟头。
对脑袋灵光的军官,汤森会提出些意外让他们模拟处置;对脑袋不那么好使的人,汤森就把他们的任务简单化,让他们把“出现某种情况”和“自己要做什么”联系起来,记住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叫嚣或拼命……力争做到一个萝卜一个坑,绝不让人在战场上闲着。
围拢在汤森身边,听着汤森的教导,军官们满脸的迷糊渐渐消失,他们不住的点头,又不停的提问,逐渐变得有信心,甚至有人不等会议结束季候已经跃跃欲试了。
最后,汤森把手一挥,宣布会议结束。手下郑重敬礼之后四散开去,顺着各条小路奔向自己的部队。汤森却又转过身去,沉默不语地看着面前这片原野。
他手中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胫甲,很缓慢,但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亚恒大哥!”近卫队的潜伏阵地上,一个小个子从杂草中支起身子,压低声音对走近的大个子军官说:“前面是个什么样子?是雪谷那样的吗?”
“……这是标准的农耕部落聚居地,我们以后肯定还会遇到的。首领带我们看了,小村庄围绕着大村庄,不管我们选什么方向都绕不开,大村子可以随时支援他们。而且小村庄也有围墙壁垒,不投血本进去,我们一时半会还真啃不下来。”
“那不是——糟糕了?”小个子的声音压得更低:“我们跑这么远是为了偷袭,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我们一露头,就搞成强攻了啊。难道等晚上偷袭?”
“我刚才也这样说,你猜长官怎么回答?”亚恒学着汤森的语气和神态对小个子说:“夜袭是个好思路,但现在的目标是一大四小,战场宽广、敌情复杂。如果我们没在短时间之内压制敌人的抵抗,拖成消耗战的话,陌生环境与地形对我们更不利。”
“啊?娘的那怎么办?”小个子一听都傻眼了。
“笨!”亚恒自得一笑,把才学会的东西拿出来显摆:“战斗从我们开始的话就变成强攻了,这种强攻跟我们的战略是相反的。因为偷袭作战的目的,就是要想办法避免重大伤亡,所以这些伤亡必须转嫁到敌人身上。”
“……没听懂……”小个子茫然摇头。
“打这种地方,我们就要利用他们是睁眼瞎的条件,想办法去勾引他们、让他们自己走出村子,然后在半途劫杀之——但这个就有个新问题出现。”亚恒做了个手势,把首领的姿势学了个五六分。
“打眼前的马奇部落,不过是一连串战斗的开始。我们的真正目的是让马奇外出部队接到模糊不清的警讯。这里是他们的老巢,所以他们会立刻回身来救,但猎场到这里不多不少也有两百多里地,等他们跑到地方已经变死狗了——那才是我们发威的时候。”
“啊……我好像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首领说了,打不是问题,关键是在打的过程中,让他们不能传递准确的消息。”亚恒拍拍小个子的肩膀:“阿诺,你的任务就是这个,你要阻断马奇部落远距离传递消息的狼烟。”
“那玩意怎么阻断?”阿诺一听就急了:“人家随便找个地方就点了,我撒尿去浇吗?”
“谁他妈让你撒尿了?首领说了,他们点烟我们没办法,但我们也可以到处去点狼烟!而且还可以加码,记住,现在我们才是凶神恶煞的部落强盗——所以办法是这样,我们点燃一个村子,趁着中心营地的部队救援时半路劫杀,然后开始袭扰各处,把他们赶出去。”
“明白!”阿诺连连点头:“我这就召集人手去!”
“留点心。”亚恒最后交代:“要注意配合昆尼他们的攻击时间。”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阿诺开始忙乎的时候,在相隔不远处的轻步兵战队休息地里,响起一声疑惑的问话:“长官,就只是赶出去?不用干掉他们吗?”
“首领说了,你不给人活路,别人就要跟你拼命,我们没必要在这个环节上承受伤亡。再说把人赶到野地里才好收拾,先让他们跑个筋疲力尽,然后随便你要怎么样……而且狙击的时候千万注意,必须要让一些人跑出去替我们宣传。”
轻步兵第二队队长艾富里,正站在士官们中间解释战术。
“作为此战的最后一个关键,我们不能用荆棘玫瑰的名字打,而要用瓦胡部落的名义攻击,瓦胡会第一个出马露面,我们要造成瓦胡部落的奴隶正在里应外合造反的局面——这种‘真相’会让他们外面的部队在轻敌的同时变得愤怒,失去判断力。”
“总之,你们就当这是在打猎,先把他们逗得筋疲力尽、狂躁错乱,再最后下杀手!”手下们围着他,迷惑的脸上慢慢的若有所思,就像不久前的艾富里本人那样:“我们要精心准备,等瓦胡那边一开始,我们也就差不多要上场了。”
而艾富里说到的瓦胡,他此时正在靠近前线的小树林,杵着狼牙棒对他的直属手下交代战术。跟其他军官不同,瓦胡的表情非常凶狠,目光中充满了对战斗的渴望。当然了,他交代出来的战术布置,也是刚刚从汤森那边学来的。
“首领在看着我们,兄弟们也在看着我们,我们是第一波,责任很重!你们有没有信心办好?”
“有!肯定有!”手下们连连点头:“交给我,长官放心好了。”
“我们二十个人很关键!我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先救人,被发现了就喊口号,内容一会教你们。”瓦胡说:“动作要快、下手要狠、这就是拼命!你们明白?”
“明白!”手下有人问:“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人在那……”
“首领专门安排了精锐兄弟在前面搞情报,天已经亮了,还怕没人出来办事?”瓦胡坚定地说:“要相信我们的兄弟,如果我们的兄弟不精锐,那他妈别的军队就该去死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五个营地开始冒出袅袅炊烟,晨起的人们开始准备今天的活计,主妇们也用叫嚷或咒骂召唤一家人吃饭。
在本地土著中,马奇部落算是很富庶的,所以他们的人每天可以吃两顿。有的家庭是饭桌,摆在院子里围拢了吃;但有的人却没这份待遇,只能啃着生冷的粗粮喝着凉水对付过去;还有的人需要一边啃最差的食物,一边蹒跚出村——有的是要放牧家畜,有的是要外出。
一个小时不到,猴子那边就逮了四十多个人,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还有个瓦胡部落的小牧童。回归亲人怀抱的小屁孩哭的稀里哗啦,差点没被放了盐和糖的军粮噎死。不过他总算还记得自己和其他奴隶的住处,都一一指给瓦胡看了。
从小屁孩嘴里得知很多事情,瓦胡的心情很激愤,他趴在潜伏阵地上,捏着拳头苦苦忍耐——等!必须要等!因为负责包抄的部队还没到位,因为负责渗透的尖兵还没发信号。
“出发吧瓦胡,走大门。”汤森接到了信号,轻声下令:“记住,你们是去拼命的。”
第一节:目标(下)
“明白!”瓦胡一声招呼,二十多个贴心手下瞄着腰,顺着灌木的轮廓,跟着瓦胡向前大门摸过去,另有三十多个佣兵打扮的战士已经在后门潜伏,在围墙低矮处还安排了近卫。
指挥前门摸哨的军官是汤森的老班底,带头的军官诨名猪头小队长,真名亚达。参军前原是市井地痞出身,短弓匕首都玩得出神入化,最近还学会了吹箭。他带了六个近卫,要同时干掉大门口的三个卫兵——说起来简单,可这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干的活。
这六个近卫中,最大的老头子四十六岁,最小的光头才十三岁,都是汤森慧眼识珠、亲手训练的近卫,主攻潜伏刺杀。在大门处三人叽叽呱呱的闲谈声中,七个人分三个方向靠近到大约二十米外,用虫鸣声相互提醒——已经到位,可以开始。
前门的道路比较宽,左右的路基上都长有一些灌木,最靠近门口越低矮稀疏。门口卫兵们的目光越过这些灌木,扫视着远远近近的情况,从半夜站到现在,他们已经很疲惫了。
一条黄绿色的小蛇,吐着蛇信,兴致盎然地爬上了灌木顶端。在嫩绿的叶片中,它的彩色鳞片十分显眼,也惹得三个卫兵注意——后者大喜,精神瞬间就振奋起来。
“男人蛇,是男人蛇!”有个卫兵小声嚷嚷:“上次长老们都没买到。”
“什么?”看到自己的同伴一脸兴奋,有不懂的人问:“这是什么蛇?”
“男人蛇……磨成粉就是最好的春药。”立即有人拿了长矛去挑,其他两个人在后面垂涎三尺。
在卫兵同时转移目光的那一瞬间,右侧灌木中飞出一根无声无息的吹箭,射中最后面卫兵的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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