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我发现我之前似乎想的太多但做事太少。”汤森点头承认:“做人嘛,不如奔放一点!装孙子可以,但老这么装下去,可就真变成孙子了!”
“明白了,既然汤森先生你已经做出决定,那么我为你介绍以下商品。”斯轻抬手腕,三块厚重的、四四方方的冰块从冰窟角落中滑动过来,停在汤森身侧。斯的手指再轻轻一点,不透明的冰块“砰”的一声从中裂开,露出内里的东西。
在无数小冰块稀里哗啦的撒了一地时,汤森抬眼看去,目光顿时变了变。因为他看到的是三幅完整的、全新的盔甲。这是一种全包型的皮质盔甲,头部身躯四肢甚至连脖子都被纳入保护,而且对关节部位的处理异常精良,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
再仔细一看,汤森又发现这三副盔甲有些不对,造型不一样,颜色也不同,或者应该说这只是全新的底甲——表面没有镶嵌金属制的附加甲,但留有明显的孔洞,还有些用途不明的挂钩和锁扣,甚至连装饰花纹都没有。
“客人,请允许我为你介绍,三者全铠。”斯指着左侧银白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贤哲铠。”然后她把手指一偏,指着右侧金黄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勇毅铠。”
“中间纯黑的呢?”汤森问。
“隐恻铠——其实名字并不重要,那是制作者起的,关键在于铠甲的功用。”斯轻声作答:“这三副铠甲同时诞生,原料是一群深海兽的兽皮,兽类的年龄不同所以颜色有区别。银色的最轻最柔软,金黄色最重最坚固,黑色的重量和防御力适中。”
“好像还少了些东西?”汤森转头问。
“如果完整,三副铠甲就不会都出现在你面前。”斯笑了笑:“这算是基甲,上面应该还有金属的甲片,还有些宝石之类的东西。但当初被抵押给我时,对方并不能拿出其他配件,我也不能强迫对方一定要找齐。不过就算这样,它们都好过普通板甲了。”
“要是不小心被原主人碰上,那不是把你给暴露了?”汤森同样在笑:“那时候你不能怪到我头上,我怕痛,如果人家抓了我去问,我一定交代的。”
“我很放心汤森先生,而且,肯定没人知道铠甲与我有关。”
“为什么?”
“请相信我,客人,你不会对答案感到高兴的。”斯的这句话说的斯斯文文:“毕竟……几百年前的东西了。”
“三副铠甲都给我吗?”汤森也很上道,马上换了话题问:“换这些鱼?”
“等价交换。”斯点点头:“客人你接受吗?”
“没问题!”汤森爽快答应,不答应那是傻子:“鱼都是你的了!”
斯伸出手向下一抹,摆放在美味鱼旁边的那些冰块立即开裂,封冻在里面的几对小鱼立即活了,就这么在空气中游动起来。它们绕着斯的身体转了几圈,摇头摆尾的好不快活——汤森在这里已经见惯了离奇事件,一点都不惊讶。
“下面有条暗河,你们走吧,别被琼找到。”斯的手指往身后的冰壁一指,几对小鱼就往那边游过去,直接穿过冰壁消失了,姿态跟游在水里没什么区别。
趁此时机,汤森已经在那边拔出匕首试了盔甲,最后的结果令他很满意——匕首都让他捅弯了,但盔甲表面最多是一个小孔,而且会慢慢复原!
“因为我很满意,所以我郑重承诺你,以后的商品中不会再有活鱼。”汤森把匕首一丢,拍了拍手:“接下来的货物,还是跟你交换吧?”
“一事不劳二主,还是我来吧。”斯笑着点点头。
第九节:出征(下)
冰人把剩下的一小堆物品用大块冰面呈上去,汤森看了看,发现是几样形体很小的东西——有一个造型诡异的神像,有一截枯木样的袖珍权杖,一截他完全没印象的发丝样的东西,最后一样居然是他用来包东西的破布。
“这是原始教派的神像,比光辉教会的时间还长,对某些客人有价值。”斯指着这些东西解释说:“这根权杖是少见的异能材料制作,虽然浪费了大部分,但总算还有用——这是深海恐兽在发情期掉落的胡须,药材。”
她说一样,汤森就点点头,心想我选上百样东西,还真有蒙对的时候啊。
“至于这一件物品,客人你现在比较需要,拿来交换并不合适。”斯指着那块包袱布说:“这虽然是一张藏宝图,但却绘出了小半个西海岸。”
“但是我看不见。”汤森耸耸肩:“有什么办法让它显露出来?宝藏我分你一份。”
“这种所谓的宝藏对我没用。至于地图,火烧之后用兽血浸泡就可以。”斯说:“只算三样货物的话,价值大概是百分之一个的通行货币单位。恭喜你,终于达到最起码的标准了。”
“达到标准会有什么好处吗?”汤森问:“要不然喜从何来?”
“这意味着客人你获得了交易资格认证。”斯说:“还有一本空白的最低等级商品目录。”
“最低等级商品目录,空白的?”汤森说:“怎么有点逗你玩的意思?”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汤森先生,这本目录虽然是空白的,但当你周围出现符合要求的商品时,其名称、图形都会出现在相应的页面上,最后会成为一本完整的商品图鉴。”斯解释说:“目录本身就很神奇,相当于对汤森先生的交易身份的认可,而且还是免费的。”
“最后这句我喜欢。”汤森笑着说:“好吧,百分之一个单位的货币能换点什么东西?”
“汤森先生已经有铠甲了,但还没有武器,不如挑选几把适合自己的武器好了。”斯的手腕再次抬起,冰壁角落里的一块巨冰又像长了脚似的滑到汤森面前——模糊的白色渐渐透明,显露出里面上百件长短兵器。
“我明白了,这些冻在冰里的东西,其实都不怎么值钱是吧?”汤森问。
“对汤森先生来说,这些装备是非常适用的。”斯不置可否。
“你说得对,千金难买趁手刀。”汤森表示同意:“百分之一的货币能换几件?”
“长的可以换五件,短的可以换十件,另外赠送两柄匕首和一袋羽箭。”斯说:“这样的交换方式,汤森先生还满意吧?”
“似乎是很值钱的货币。”汤森笑了笑:“以后千万不要让我知道这些武器的真实价格,我说不定会后悔到吐血。”
“就照汤森先生的意思做好了。”斯含笑点头。
于是汤森就知道,自己的东西真的卖亏了。
汤森下山了,身边依然跟着两个沉默寡言的手下,手里依然牵着那三匹驼马。
但他的脸色有点阴晴不定,很明显,无论是琼还是斯,跟他交易的神秘商人都很专业。而存放在那种冰块里的东西,其实在价值上并不比垃圾好多少,自己一定是吃亏了。但是干首领这份职业的人,肯定要拥有一种职业素养,那就是在遭遇挫折之后,要轻易的原谅自己。
所以汤森很快就帮自己找到了理由,这就是拿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换回了急需的装备,这买卖其实一点都不亏。一个骰子那么大的神像能挡刀枪吗?一根牙签般粗细的权杖能杀敌吗?换回来三套铠甲、将近十件武器,无论怎么算都是大赚!
回到总部,东西全收进自己房间,汤森立即安排启程事宜。正好三桅船还要几天才能完全修好,所以准备工作还可以做的详细一点。
首先是研究地图,汤森第一时间把包袱布上的地图复制下来,跟瓦胡之前提供的概略图合并到一起。然后带着军部的人,会同瓦胡等人制定远征战略——不得不说,瓦胡和他的长老们构成一副活生生的战役地图,这对汤森来说是关键性的助力!
获得了详细路线、目的地情报和向导,荆棘玫瑰由此迈向了成功的第一步。
这确实是一次远征,因为从仓库镇到奎尔萨平原北部,走海路的话足足有两千里多里。瓦胡过来的时候是顺风,而现在回去是逆风,也就是说,如果荆棘玫瑰这次远征弄砸了,根本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好在荆棘玫瑰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扫除路上一切障碍,直抵奎尔萨平原,占领原本属于瓦胡部落的领地和资源,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主基地——这样的战略构想,在作战区域引起的反弹和抵抗最小,毕竟荆棘玫瑰现在的实力并不强,经不起什么风吹雨打。
一路上那些个障碍必须清理掉,因为之后还要运东西回来给人过冬,考虑到战区环境的恶劣程度,汤森却不能分出太强大的武装来护送。而且部队训练了这么久,各个战队也有了个样子,应该在恶战开始之前先拿到些实战经验。
确定了战略,明晰了需求,接下来就是人员安排。
汤森决定倾巢出动,因为留下人手在仓库镇这边毫无价值,短期之内哈维那边的人过不来,一旦过来肯定就是狠角色。没有荆棘玫瑰的人在,三部落十一村最多被压榨劳力,反正他们也不傻,什么花招都可以玩出来,必要时投靠对方汤森都无所谓。
而汤森这边人手很紧张,他恨不得把一个人当两个用……不过思考再三,他还是留下了一个侦察小队,一旦有情况,他们可以通知本地土著撤离。不过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早点在奎尔萨平原发展起来,然后才能把这边的人逐渐迁移过去。
交通工具方面,因为有三桅船的加入,所以运力上显得充裕了一些。加上那些临时拼凑的古怪船只,足够把所有人手和紧要物资一起运走。运不走的死物件只能找个山洞封存了,反正这些货物不怕受潮,也不会自己长脚跑掉。
第十节:征途(上)
总的战略出来之后,瓦胡等人开始提供领地的各种细节。
于是大家知道,敌方大部落一共有三个,实力比较均衡,每个部落有大概六七百人的武士,算算上次战争的战损、再加上吞并瓦胡部落后的增长,武装人员也许会略为增加。另有一些中小部落,好的能凑出百来人的武装,差的只有十几个武士,完全属于墙头草类型,很会摇旗呐喊看风向。
汤森的意见很直白,就是集中优势力量,先歼灭敌方主力一部。
如果第一仗没有达到震慑的目的,这场生死之战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四天之后,汤森最后一次会晤了本地的酋长们,向他们交代了各种注意事项,特别是有敌来袭的保命办法。然后才指挥整个荆棘玫瑰登船出发。
从规模上看,整个船队旗帜飘飘很是壮观,仅大船就有七艘,另有十来艘小巧灵活的快船。但实际上,除了三桅船之外,其他大船的质量都很成问题,所有人都在祈祷不要遇上风浪——老弱病残全都乘坐条件最好的三桅船,部队和商队只能乘简陋的拼造运输船,包括汤森和玛西亚等人也是一样。
起航之前,本地酋长们按照汤森的嘱咐,点火烧了荆棘玫瑰的总部和训练设施,连海湾里的造船作坊都没漏掉。巨大的火焰冲天而起,黑色烟柱再一次弥漫在人们的视野中,荆棘玫瑰的人们沉默的注视片刻,然后在长官的命令声中登船起航。
“我们——没有退路!”汤森长官的话一直在人们耳边回响:“我们的活路在前方!”
“只有胜利我们才能活!”他们轻声念叨着汤森的话:“只有胜利,只能胜利!”
起航第一天,晚饭时分,船队已经到达瓦胡最后一次遇袭的地段。这里有一个极生猛的野人部落。他们的聚居地就在海边,很喜欢做海上的没本买卖,属于绝不能放过的那种——命令声中,五个战队一百五十人以绳梯下到快船里,以中间快船上的旗帜为标准一字排开。
在中间在快船上,在火红的荆棘玫瑰旗帜下,穿着一身黑色铠甲的汤森迎风挺立。他左边站着穿银色铠甲的玛西亚,右边则是穿金色铠甲的瓦胡,猴子和船长分别在左右两端的快船上配合指挥。
快船队缓缓靠近沙滩,身后的三桅船也赶了上来,绕了半圈之后亮出侧舷,甲板上整齐排列着一个长弓队,他们已经准备好了。
“加速!”汤森的手向前一挥:“抢滩!”
“加速!”浆手们同声吼叫:“抢滩!”
野人部落显然想不到这支奇怪的船队居然会主动攻击自己,但清楚荆棘玫瑰的来意的时候,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们赚钱工具都停在海边,而这些不大不小的船,就是汤森要明确摧毁的目标。
在快船冲上沙滩之前,三桅船上已经射出两只测程箭,紧跟着第三支通体火红的羽箭飞上天,它带领着后面的三十支羽箭,画出一个圆润的线条,落在那群刚刚冲出大门的野人面前——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敌人顿时被射成了筛子!
第一次实战射击见血了,也正式拉开了这场战斗的序幕——前方巨浪飞溅,两头浊浪抢在快船前面冲上沙滩,直接撞进吓得目瞪口呆的野人中间,巨爪挥动,搅起大团的血雾!
快船下安装的木刺首先触底,让船身产生震动,浆手们立刻收桨,紧接着船身一滞,船头向上一弹,所有人的身体在惯性作用下向前一倾。
“杀!”汤森借势跳下船头,手上战刀向前一劈!
“杀!”玛西亚和瓦胡几乎同时跳下了船头,几个大步越过了汤森,手中异能已经成型。
“杀!”各个战队有样学样,跟着三个强大战力的脚步冲上去,时刻不忘队形队列。
三个咆哮同时飞出,在沙滩上激起三道高高的沙浪,直接插进刚刚从浊浪打击下回过神来的野人们中间,瞬间炸成三团血花!响声震耳,断肢飞起,又把剩下的几十个野人吓傻眼。
三十支火箭从头顶飞过,射到野人部落边缘处的草屋上。
“清理沙滩!点燃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汤森边下令边停下脚步,转头对玛西亚河瓦胡说:“不用再追杀了。”
的确没必要再追杀了,首轮打击一过,冲上沙滩的野人们已经死伤过半,剩下的野人吓得屁滚尿流,不是跪在地上回身发抖,就是疯了一样地往回跑——而且后面的火势已经烧起来,就这副惨样,他们一年内是别想再客串海盗了。
比汤森预计的简单,但这个局面也让汤森满意,因为这是第一次实战训练,除了让战队练习抢滩程序之外,最重要是帮手下树立胜利之心。这样的话,后面的事情就会好办很多。
汤森三人回到运输舰的时候,野人部落都快被大火烧穿了,海边的大小船只无论新旧也都被点燃。几个会说野人话的家伙正站在沙滩上,指着手里的荆棘玫瑰旗对好运没死的野人们训话——保管他们以后看见这面旗就退避三舍。
“感觉怎么样?”汤森解下头盔,问身边的两人:“瓦胡,你有报仇的快感吗?”
“说真的,我刚才光紧张了,都没想到其他的。”瓦胡有点不好意思:“我看沙滩上的痕迹,我用出的咆哮威力很弱……”
“能在跑动中用出咆哮,其实是个大进步。你来的时候还要靠粉末,而现在,至少在使用上熟练了很多,方位掌握也很好。”玛西亚评价说:“如果单纯比威力,一头浊浪就能推平这个野人部落,还用上去这么多人?”
“我明白了。”瓦胡赶紧向她行公会礼:“谢谢玛西亚大姐的指点。”
“你也别闲着,”玛西亚还礼之后,对汤森说:“瓦胡是你的人,怎么不指点一下?”
“我其实不会说。”汤森很无辜的摊手做无奈状:“真不会。”
第十节:征途(中)
“不会说不要紧,你知道在加入公会之前有等级测试,其中高级学徒测试内容是引领初级学徒。”玛西亚解释说:“就是手把手的引领萌芽状态的准学徒感受异能,当然只能是咆哮。你用咆哮比我用得好,不如提前在瓦胡身上试试,说不定能纠正他的那些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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