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其实我不懂这个……”说话的镇民回头看看其他人,而其他人都摇头:“而且,汤森长官,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心里乱的很……”
“既然如此,我来说说想法。这两人只要能撑过我的拷问不死,那就关起来,由你们家的雯丽小姐来决定,但如果我们在途中遭遇什么意外,要第一时间杀掉他们。大家觉得呢?”
“是这道理。”镇民们纷纷点头:“汤森长官你说得对。”
“好,那么我们来谈谈下面的事。”汤森跳过奸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山的另一面是西海岸,你们至少听过这名字。我们的目的地,就是山对面的一个小镇。为什么要去那边呢?因为那边还有一个驼队,我们到达的时候,他们差不多要回程——人多力量大,我们要汇合。”
镇民们都不是施华洛西娅家的核心人员,当然不知道走私驼队的日程安排,所以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山洞中顿时一阵欢腾——汤森目光如电,瞬间就扫过所有人的脸,发现他们的欢喜确实是出自内心才松了口气。
“第二个原因,我预计教会毁掉哈维镇是受人利用,否则怎会跑来对付我们?这些利用教会的人,肯定会来接收蓝蕊花商会的走私线。也就是说,他们会顺着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路,取代蓝蕊花商会的位置。”等大家安静下来,汤森才接着说:“我是个男人,所以我要报仇。”
镇民们彻底的安静下来,山洞中只余下汤森搅动汤汁的声音。
“没有人,杀了我的兄弟还能悠闲自在。虽然我现在没能力找教会的人报仇,但我不介意先弄点人头祭奠我的兄弟。哦,这是我故乡的传统,你们大概不明白——”
“我们明白!”有人“呼”的一声站起来,大声反驳:“长官,为亲人报仇,我们明白!”
“很好,你有这份心很好。但我猜,你接着就要说‘请带我一起去’之类的话吧?”
站起的男人点点头,很明显他有点懵。
“你会杀人吗?”汤森问他:“你学过如何潜藏如何设伏如何射杀武装人员吗?”
“我……我……”那人迟疑片刻:“汤森长官,我可以学的。”
“报仇这种事,要专业,要分工,就让擅长杀人的我们去做。”汤森平静的回答他:“你会做些什么?”
“我,我是个……采药工。”那人羞愧地低下头去:“还会一点医术。”
“我们很需要你,请继续发挥你的专长,用你最擅长的技能来支持我们。”汤森说:“其他人也是一样,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仇恨和命运把我们联系在一起。请大家用各自最拿手的东西,来支撑我们这个团体,因为我们不仅要报仇,还要在更加困难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我希望大家记住,我们不仅有仇恨,我们还有他们。”汤森指着那几个小孩:“不仅是他们,我希望我们以后有更多的孩子,他们才是哈维的延续,哈维的明天。光辉教会能毁掉的是房子、家具和肉体,但他们不能毁掉我们心头的希望!”
“我们要活得好,要连哈维镇那五万多人的份一起活出来!”汤森的话,掷地有声:“我们要活得光芒四射!我们要活得万人敬仰!这才对得起大家这条命!才对得起哈维镇的亲人!”
激昂中,悲壮中,镇民们的呜咽声再起,连猴子都红了眼眶,洞口外的船长几人,也都在无声的掉着泪珠子……
“别哭了!”汤森本人是那种不到极限不会哭的怪胎,而且也不擅长安慰别人:“再哭不给饭吃!”
别说大人管不住眼泪,这下连小孩都开始咧嘴哭了。汤森顿时大感头痛,他本意是要把大家捏合在一起,让大家突遭大难的心绪回复到正常状态,不至于发生有人想不通偷偷抹脖子的事情。谁知道一不小心,用力过猛了。
但这不能怪别人,谁让他的话这么催泪?而情商却又常常卡住?
“真的别哭了,我们还处在很危险的地方,保持安静吧。”汤森无奈叹气,示意手下拿过一叠碗来:“开饭了啊,按照大小来,听话,个头小的站在最前面!”
最小的小子,自己端不住大号的行军碗,汤森叫人帮忙,但也让这小子努力用两手托着,然后才把浓浓的蔬菜肉汤和切成片的面包放进去。
这是一种小团体的传统,分派食物是首领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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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内奸(下)
汤森摆事实讲道理,好不容易才处理了镇民这一摊子事,但他依然不能松懈。把内部关系理顺了、巩固好了,这只是逃离险境的第一步,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考验人。
就这样匆匆忙忙的、拖家带口地翻越山岭,走的又是走私小道,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但首先,汤森先要解决俩个奸细的问题。
吃饱喝足睡了一觉,到天色大亮时,大部队已经养好了精神。
于是汤森让他们先出发。船长和另两个手下留下来现场观摩。之所以做这样的安排,是汤森觉得以后难免会再遇到奸细,而猴子的形象显然不适合做刑讯逼供的勾当,船长很合适,脸色够黑皮肤够粗糙,没表情的时候颇有威慑力。
曾经施展在奥斯顿身上的手段,又在小山洞中重演一次。但跟以前不同,汤森这回是要玩真的——当那些工具被摆上桌面时,山洞里的人都沉默了,包括两个负责打下手的手下。
只有船长脸色如常,他看的很仔细,生怕有所遗漏。
汤森临时做了个简单器具塞在中年人嘴里,让他能出声但咬不了舌头,然后什么话都不问,首先从他的脚趾开始——直接拿出还带着毛刺的木头签子,顺着他的脚指甲慢慢钉进去。
还要时不时的转动,正反轮流来。
第一下的时候,中年人就开始嚎叫了,整个过程之中,他的身体在木架上战栗,口水喷得到处都是。
从中年人这种松松垮垮的作风来看,他对奸细这份伟大的职业没有深刻认识,而且受不住痛。
“想到什么就说,直到能换回你的命为止。”汤森用冷漠而平静的语气告诉他:“拖久了你会残废,拖得再久一点,你就会死的很难看。”
说完,汤森毫不在意中年人的哀求威胁,又给钉进去一根。中途的时候,中年人已经哭号着要说了,但汤森还是做完了才放手,完了还体贴的告诉他:“我的风格就是这样,从不半途而废。”
这种话,也算是汤森对新手的优待,老手早应该看出汤森是什么人了。
“我是受人指派的——我是受大势力指派的,很厉害的势力!”中年人狂呼:“你快放了我,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啊——啊——啊!!!”
“在这个山洞里,老子最大!”汤森冷冷一笑:“你既然敢耍我,就一定知道要付出代价。”
汤森拿起一柄小刀,割开中年人小腿上的一块皮肤,然后用钳子翻过来拉开,露出下面的血管跟肌肉,血柱不断喷溅着,时快时慢——中年人发出几声惨烈的嚎叫声,然后就被自己的皮下构造给活活吓晕了。
脱下染血的手套,汤森点燃一根烟,悠闲地吐着烟圈,十分钟之后才吩咐船长弄醒他。用刑的每一个程序,时间都不能太短,必须让这种痛苦和恐怖感持续一段时间,在用刑对象心中变成刻骨铭心的印象才算有成效。
否则的话,就算疼痛也会被遗忘。
其实中年人无关紧要,现场的另一个奸细才是汤森的真正刑讯对象。在缺乏救治手段的拷问中,最重要的还是利用气氛和心理压力,要是几回合下来把人弄死掉,就该汤森哭了。
一个用来打掩护的中年奸细能知道多少内情呢?虽然中年奸细醒来之后愿意说,而且是毫无保留的说,可汤森得到的有用情报却少得可怜。在汤森揭开他第二块皮肤之后,他已经说完联络方式联络人长相和加入组织的誓词,甚至包括了祖宗八代的履历……
可是对汤森而言,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但他并不声张,而是让船长给中年人上了些药,然后走到小孩面前,冷冷的端详着他。
小孩奸细脸上有一些惊慌神色,但不是很明显,他的皮肤细嫩没有伤痕,身体匀称健康不缺乏营养,根本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而且在饿了一夜之后,他居然还有精神跟汤森对视。
根据镇民提供的资料,这小孩才十一岁,家境殷实,父母慈爱,是雯丽小姐货真价值的亲戚,而且是叫“堂姐”那种。他平时也在安道尔联盟首府上学,这次是回来养病的。
另外几个小孩告诉汤森,在哈维镇被毁的那天,他提前纠集大家出镇去采甜果子,并许以半包糖果的酬劳——有这种头脑,自然也能想到镇子有危险,但他居然没给亲生父母透露消息。
“你大概知道我的风格了,你还年轻,还能活很久,还能赚大钱当大官娶老婆生儿子。”汤森拿出木头签子:“所以想招的话,要尽早开口。”
“你不会得逞的,”小奸细带着颤音,用视死如归兼文绉绉的口吻告诉汤森:“我心中的远大理想,绝不是你这种粗鄙之人能够扑灭!”
“我不打算扑灭这种玩意,太脏。”汤森有点想笑,因为这小孩的反应跟当初的奥斯顿很有几分相似:“我只是在意你什么时候才会招,我已经跟人打了赌,我赌你要掉一只手两条腿才会招供,所以,我的钱包希望你能争气些。”
“啊——啊——啊——!”才小半根木签,小孩奸细就不出意外的晕了。
汤森照例脱下手套,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好不悠然。在他眼中,或者说在情报官眼中,敌人就是敌人,没有男女老幼的区别,更何况还是这种只要理想不要爹娘的孽种。
二十分钟之后,船长才接到弄醒他的命令。小孩的身体不比成年人,休息够了才好继续。
“恶魔!你是恶魔!”才刚刚缓过气,小孩奸细就哭泣着咒骂汤森:“你就是粪坑里的爬虫,卑贱的下等人!你居然敢如此对待我,我的同伴会帮我报仇的!”
“光辉教会对你可真不怎么样,连骂人的话都不肯教你。”汤森摇头,智珠在握:“不过在虔诚方面他们做得很好,你比刚才那个坚定多了。所以我很欣慰啊,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承诺,你能活下来的话我就不能杀你,但我要留着你这种畜生做什么呢?浪费粮食嘛……”
第六节:险路(上)
汤森的自信不是没有来由的,虽然这小孩背后那帮人很厉害,能把他训练到背弃家族甚至背弃父母的程度,但很遗憾的是,在汤森的遥远记忆中,没有人被逮住了还能撑过酷刑。
无论是何种背景跟信念,他们都会在刑罚之下崩溃,区别只在时间长短而已,一个好的审讯者,追求的只是效率。但即使最厉害的审讯者,也无缘审问最坚定的间谍——这种真正的精锐,绝不允许自己让敌人抓活的。
很快,小孩奸细就招了,他的借口甚至充满了童趣——因为不肯让恶魔汤森跟人打赌获胜,自己才交代一切的。但这种话语,却让他之前的行为更显肮脏。与汤森记忆中的时代不同,在这里,十一岁的小孩大都已经懂事了。
他果然是光辉教会的奸细,在安道尔联盟首府学习礼仪时,被表面上看跟教会毫无关系的礼仪导师相中,介绍给安道尔教区的某位高层人士。那个时候,小孩才七岁——短短四年之后,他在真神威仪和未来前途的熏陶之下,已经成为一个无限虔诚的教会情报人员。
汤森似乎有点明白了,光辉教会总部与安道尔教区之间,似乎有点不太合拍。因为这小孩直属教区,而不是教会总部,又或者他被派回哈维镇的时候,教会总部还没牵扯进来。
在镇子被毁这件事上,小孩奸细提前一天就收到消息,所以第二天才找了借口离开小镇,准备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配合上司。他并不知道事后会跟随什么人,但却被明确告知,只要在逃跑途中留下痕迹就好,而且,上司也跟他说过会有人掩护他。
“我是精英。”小孩奸细泪流满面却骄傲地说:“我是最好的!”
“但愿你的亲生父母也能听见你这话,”汤森点头:“你觉得他们会为你感到骄傲吗?”
“我觉得——”小孩奸细刚张嘴,就“啪!”的挨了个大耳光。
“谁他妈想听你说。”汤森转过身,边洗手边吩咐另两个手下说:“你收拾好东西跟着船长。你给这小畜生上点药,把他背上去交给采药工,顺便告诉他,不能松绑也不能喂饱。”
然后,汤森吩咐船长:“你把大奸细拖出去,按我的方式给他用刑,逐次验证他说的话——如果五遍之后还没死,直接杀了喂野兽。尽快赶上来,我在前面等你。”
“明白。”船长走过去,拖了中年奸细就往外走。
汤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按照惯例做好了延时燃烧装置,才挂着满腹心事的神色走出洞口——此时没有别人,他也该适当调剂一下脸部肌肉,要知道,面无表情也是一种表情啊。
“吧唧”一声,有个东西砸在汤森头上。已经习惯这种遭遇的他动也不动,静待接下来的重复打击——果然,“吧唧、吧唧、吧唧”声接连响起,一群枯叶球在他面前雀跃不已。
“赶紧的。”汤森完全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时间紧任务重,没时间跟你们耗。”
于是乎,众球欢呼一声纷纷归位,再次依附在汤森各部位。一切照旧,它们占领了汤森的双肩胸口背心腰带扣加盾牌,因为盾牌临时变了形状,还被抗议来着。
风小了点,有股淡淡的血腥味飘荡在汤森鼻端,他低头下去看看手,有点疑惑,用刑的时候明明戴着手套了啊,算了,一会再洗洗手吧。
他开始迈大步追赶大部队——因为今天的行程已经靠近雪线,他很担心。
汤森的拷问很有效率,这点时间,猴子带着大部队走不了多远,所以他没一会就赶上了。过了一号休息地之后,也就意味着进入真正的山区,驮马小道越来越陡,所处的位置越来越高,很自然的,大家耗费的力气也就越来越多。
男人们还好说,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女人们差一点,但好在都年轻,咬咬牙还能坚持;可孩子们却是大麻烦,最小的才三岁,别说不具备吃苦耐劳的韧性,单说抗寒能力都差了一大截,要是忍不住再哭叫起来……
“这样下去不行。”汤森赶紧叫来猴子:“立即派一个人赶到二号休息地,马上生火烧水等着我们;我们到达二号休息地的时候,再派一个人赶到三号休息地生火烧水——轮流来,直至大部队到达宿营地为止。”
“那就没人打猎了。”猴子说:“长官,我们人本来就少。”
“今天已经顾不上了,保住人要紧。”汤森说:“明天就能宽裕点了,我会安排专人去做。”
猴子赶紧去派人,得到命令的佣兵带着铁锅出发了。汤森回头就从镇民中点出几个身强力壮又机敏的,让他们跟在佣兵身边打下手,不求学得多好,但至少要掌握山中探路的本事。
休息地的间隔是十里,等大部队到达之后,水已经烧好了。汤森让人把水袋收集过来,全都灌进滚烫的热水,再拿麻布兽皮缠上几层。等再次出发时,每个孩子前胸后背各塞一个。女人们也能分得一个,男人们只有忍着了,因为剩下的水袋只有五个,要装饮水。
这一路上,汤森又回到了教官角色中。他不断指点镇民们怎么爬山、怎么保暖、怎么保存体力,孩子们已经被包成了球状,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被询问情况——做这活的人是采药工,整个队伍里只有他具备医疗常识,一天下来累得够呛,连嗓子都沙哑了。
镇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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