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视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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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法则- 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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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玛的着眼点并非是自己,也不是自己这一生。说白了,英格玛为之献身的事业计划,无论成败,英格玛自己看不到。不管他能活多久,五十、七十、两百零一岁,他都看不到。

只有他去世之后,这个计划才会真正启动。他的死,就是第一声战鼓。

当代大师威风,但不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他在世时,名声只会在上层与平民中传播,很难被奴隶所知——这些干活的家畜,有必要知道异能大师是谁吗?特别是出身家畜的异能大师,老爷们早早就把这条路堵上了。

为活着的大师歌功颂德太危险。但是去世的大师都是忠诚的,怎么歌功颂德都可以。

他去世时,功绩和威望会到达他生前不能企及的高峰,而且会越来越高。连奴隶都能知道他,谈论他。在下任当代大师嗝屁之前,在每年他生日那天,奴隶们甚至能得到半杯酒……这是对他此生不谋求更多权和利的补偿,对他终身都维护世界法则的补偿。

去世之后,英格玛才能顺利成为奴隶的榜样,成为下等人阶层的精神图腾。所以,他是以后奴隶的希望,他是所有下等人的启明星,他必须继续背负“当代大师”这幅枷锁直到死!

英格玛的牺牲、苦痛和放弃,只是为了营造“可能”,一个让下等人成为“人”的可能。他把自己变成燃烧的火炬,他不去参与翻身之战。

为什么?因为奴隶的世界太黑暗了。

翻身是斗争的结果,斗争是醒悟的结果,醒悟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看到差距的结果——这是正常的方式,但很不幸,它只适合普通人。

而奴隶的方式是:看到差距,他是那样的,我是这样的;然后想,他为什么那样?我为什么会这样;得到答案,他是老爷,我是奴隶……

然后,奴隶就会默念所有奴隶都默念过的话:“原来如此,注定的呢。我还是干活去吧。”

看到差距、思考差距、继续干活。

这当然很傻,但奴隶之所以是奴隶,不仅因为身体上被奴役,灵魂也一样被奴役着。因为老爷们早把他们的脑子搅成浆糊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奴隶”的含义。

所以奴隶想翻身,大字不识无所谓,内心麻木最要命。很多代代为奴的人,奴性非常重,安于现状,认为自己的命运是注定的。

想让他们站起来为自己吼一声?难!

必须解决这个大难题,而英格玛就是答案:绝望的奴隶要去继续干活了,但是一转头,却发现一个闪光的例外——出身奴隶的异能大师英格玛!曾经的当代大师也是奴隶出身!命里注定他也是贱货!为什么他爬到那么高、活得那么爽?而我却不行?!

他们残缺的思维链条,就被一个名字给接上了。这时候,还需要英格玛培养的公共关系专家们配合,他们会在奴隶的耳边传播诱惑。

“有一个英格玛大师,就可以有第二、第三个!”

“女人?随便睡!别说管事的老婆,到时候你想睡老爷都行!”

“成功不是非要老爷那种出身、经受老爷那种教育才可以!奴隶也可以!”

“等翻身了,大家都吃黑面包。现在过丰收节才半个,到时候每人每顿都是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拿去老爷面前喂狗……”

“下等人也可以努力,干出大事业!到时候就去圣城大殿里玩耍,往他们的捐款箱里丢石头;等你收完了庄稼,就可以坐有七彩大帆的巨船去卖麦子……”

第六节:明战暗战(下)

所有高尚伟大的事,鼓动阶段都一模一样。老爷们当初如此,异能老爷们当初也如此。

准备步骤就得拐这么大的弯,造反真是最危险、最复杂、最艰难、最需要动脑筋的事,但得承认,这条路才真正稳妥,因为老爷的价值观里没这条,死都死了还折腾什么?

所以,这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如果英格玛在能力上变成一个笑柄,那一切都完了。汤森之类的天才出现,开启了黄金时代,也就证明他曾经的强大是个假象。

“奴隶中最杰出的英格玛,也就只能做到愚昧时代的大师为止。奴隶的命运是上天注定的,否则英格玛为什么不能开启黄金时代?”这一定成为下个时代的老爷们最爱说的话。

英格玛这名字的效果,就会从鼓励奴隶翻身转变为压制奴隶认命。所有奴隶和下等人,也就失去了唯一的图腾,他们会一直沉溺在死寂的黑暗里。

思考、认命、继续干活……死循环!

英格玛不能接受这个结局。

这一切都是因为汤森,所以事情的本质就是,汤森和英格玛的事业冲突了。在个体与群体之间,英格玛做出正确取舍一点都不难。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英格玛猜到真相后的真实想法:“杀了汤森……”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英格玛在那几分钟内的悲凉:“这是一个异能天才……”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英格玛当时会泪流满面:“腓特烈大师……你为什么不多留几句预言?”

英格玛擦干眼泪,下定决心:“改变奴隶的命运,比一个异能天才存活更重要!”

汤森对此一无所知,他这会正在小村里找自己被惊掉的下巴。

因为枯叶球实在太帅了!

它们像回头的浪子、追梦的少年,突然间就有了无尽的动力和远大的抱负。连它们的主人都被深深的震撼了——汤森转头问菲斯特:“这个光线,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汤森一向认为,自己的专业是做决定,比如光线是不是要回头,而实际操作,比如怎么令光线回头……那是另一种专业人士负责的事。

“是直线,没拐弯。”菲斯特苦笑摇头:“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呢。”

“多好的领悟机会啊,你都不要。”汤森不承认自己孤陋寡闻:“可惜我跟爱哥不熟。”

“爱哥?很厉害吗?”菲斯特比汤森更糊涂,因为他根本看不见枯叶球正面有防护罩。而且汤森的问题也怪,枯叶球是你的宠物,结果你跑来问我?

“这位前辈高人姓爱因斯坦,道上的兄弟简称他爱哥。此人打架很弱,讲道理强的没边。”汤森转头过去,边观察边苦思——还没等他像想出个所以然,一段画面就传到了。

尽职尽责的劫难剑,抢先将谜底揭开。

射空的绿光再次回到现场,不是因为学会了拐弯,而是四片枯叶在远处做了同样的事:先是两片枯叶用护罩截断绿光、然后另两片枯叶用护罩将之射出。

死敌的第三次鸡飞狗跳开始,接着就是第四次鸡飞狗跳……但还没完,被自己释放的异能连续攻击,无限憋屈的死敌们手忙脚乱、鸡飞狗跳整整十六次!

几级异能师才能反射绿光?

几级异能师才能连续的反射绿光?

几级异能师才能连续反射绿光达十六次之多?

十六次!

汤森和菲斯特被晾在旁边,所以他们数的很清楚,足足十六次啊……枯叶配合之严密高效,实在令人汗颜。而且,反射结束的原因也不是某张枯叶失误了,而是绿光经过不断消耗,越来越细,最后彻底消失。

老天!枯叶球这是在玩还是炫耀武力?难道它们对现有待遇不满?

五只死敌累的不行,气喘如牛,连身上那些纹路都黯淡下去。只是躲避的话,不该这么累,但加上疑惑和恐惧就完全不同了——幸好人类看不出它们的“脸色”,也听不到它们“交谈”。

“那个……这么多只,”菲斯特笑眯眯地问:“分我一只如何?”

“一边玩去!”汤森面色严肃:“枯叶球跟女人一样,不借不送。”

“不给就算了,这么严肃干嘛?”菲斯特吃瘪没啥,但他不能接受这个态度。跟问人借钱一样,你不借也要和颜悦色,不然就结仇了。

“不是对你。”汤森摇摇头:“我知道死敌的防御是什么了。”

“快说!”菲斯特很怀疑。其实他打算不依不饶,先敲诈到枯叶球过来再说。

汤森沉吟,似乎在组织语言。

十六次反射的循环,就是汤森思索的过程。身为枯叶球的主人,他最有可能发现枯叶的异常,并由此产生新的疑问,找到答案的话真相就差不多了。

首先汤森知道,绿光不是被反射回去的,因为枯叶的防护罩不是镜子。

把循环拆开比对,就能发现枯叶是两片一组,分别“截断”和“射出”绿光,两片枯叶之间距离不等,但没有出现过绿光——基于反射原理,绿光会从第一面镜子射到第二面镜子。但两片枯叶之间,看不到绿光,去哪了?

汤森决定找它出来!

再次分解绿光的循环。

理论上绿光跟枯叶有关的步骤三个:射进枯叶罩,掉头,然后从第二片枯叶的罩子上射出。前后两个阶段汤森看见了,中间“调头”的阶段没看见。

看不见绿光“调头”,只是说明绿光在“调头”步骤失踪。失踪不等于没有,因为前后步骤都摆在眼前,既然有起因和结果步骤存在,逻辑就会跳出来说:“中间的变化步骤肯定存在!”

因为调头或者其他变化,绿光才能回到现场——之所以看不见,也许是大家眼睛有问题。但也有可能,绿光的变化步骤是在其他地方、甚至在其他空间完成的。

关键词找到了——“空间”!

枯叶为什么不断反射绿光?它们并非为了好玩,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本领,而是提醒汤森“空间”才是关键。但它们不会说话,只能不停重复。十六次之后,它们的主人终于领悟到这个关键。

为主人尽心竭力到如此地步的宠物,别说平时调皮一下,哪怕它餐餐吃黄金都无妨!

“死敌在身体外布置了空间系异能!大概是个罩子。”汤森斩钉截铁:“我们所有攻击,无论什么性质全都打滑,因为根本进不去!”

“空间异能?”菲斯特的眉头先是紧皱,很快又松开了:“没错,就是空间!原本很神秘的事,为什么突然让人觉得无味?”

“因为被我说破了。”汤森说:“上吧少年!”

“说得容易,这可是空间异能……”菲斯特自言自语的转身。看不见死敌的罩子,也看不见枯叶的罩子,但这不妨碍菲斯特思考对策。他可是全系异能师。

被对手耍了,谁心里还跟过年似的?所以他单边嘴角微微上翘,微笑中充溢着邪气——别以为生长在皇家旗帜下,菲斯特就不来阴的。

此君只是……阴人的方式不同。

轻轻挥手间,一个很大很癫狂的闪电球凭空出现,对着死敌当头砸下!

电球核心中夹带了两个异能,全透明的,细如绣花针——这种异能不很高级,但有个类似“坏你事两千”的绰号,很擅长对付那些苦战失败、正夹着尾巴想利用空间异能逃跑的负犬。

针形异能诞生的本意,不是用来阻止逃跑,其实它是盗贼的小工具:盗贼手里常有锁死的空间装备,暴力开启很危险,至少也需要扎个孔看情况啊……菲斯特不偷东西,他喜欢研究东西,针形、擅穿刺,内有贯穿小孔,怎么说也算特色了。

等死敌们察觉到电球里还藏着猫腻时,一切已经太晚了。针状异能分别射中两只死敌的空间罩,都是插进去一半,一截尾巴杵在外面像避雷针似的。只听“哧啦”一声,炸开的小闪电就顺着这根针前赴后继、拼命往罩子里钻!

两个中招的死敌瞬间消失!

瞬间之后,它们又分别在两个方位上出现,护罩没能留下一丝,身躯也给闪电烧成焦炭,剥离的黑灰不断被风吹走——明显是逃跑失败了。

等死敌胸口也开始化灰时,汤森看见原本被埋在胸腔里的玉石图案露出来——只有小孩拳头那么大,正是死敌释放异能时,胸口闪耀的图案!

汤森眼光毒辣,而且对宝物很敏感,第一感觉告诉他这玩意很重要,于是想都不想,抢在剩下三个死敌开始动作之前扑出去!

一对三,汤森却在狂笑!两手一挥,漫天飞针:“暴雨——梨花针!”

三头死敌魂飞魄散,都哀嚎着避让,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叮叮当当”落在地上——碎了!?

什么暴雨梨花针,全是用冰做的!

死敌这才明白自己上当,绿豆眼当场变成灯泡眼!

但汤森已经冲向另一个黑色灰柱——死敌的哀嚎变成了怒吼,再次冲上去。结果它们又上当了,这回出手的是菲斯特,他带着春天般的温暖微笑,给死敌的罩子上插满避雷针!

在菲斯特眼里,针形异能是凭空卡在死敌体外的,但在汤森眼里却生动很多:死敌加上空间罩,原来像个直立的鹅蛋,现在加上这么多“坏你事两千”,就像颗满身触角的水雷……

万事万物都有天命,水雷的天命是什么?

那当然是“炸!”。

在空气中爆炸,对水雷而言这个方式好像不太对。但问题是,汤森不跟死敌讲道理,只要他说死敌是水雷,只要他说死敌要遵从天命,不管有水没水,死敌都得……

“嘭——嘭——嘭!”

平地三声闷响!

死敌立地成灰!

第七节:见证侵袭(上)

死敌授首之后不到半分钟,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小村,又被两声突兀的惊呼声打破了。很显然,只有在遇到非常意外的事情时,人们才会发出如此愤怒却无可奈何的嚎叫。

此时,小村里能有几个人?

所以发出惊呼嚎叫的家伙只能是汤森。

事实上,汤森正在一心三用。嚎叫的同时,他还拿刷子清理“玉石图案”上的灰尘,之后要用异能密封、再用兽皮包裹——这东西越早收起来越好,被人知道很麻烦。但凡得闲时,汤森还不忘抬起头来瞪一眼枯叶球,是那种凶狠中带着点哀怨的目光。

枯叶们都恢复了球状身材,浑身上下没留下一丝创记录时的勇悍。它们把自己撑得圆滚滚、肉呼呼的,还在汤森脚边滚来滚去,一个劲的卖萌讨好。什么叠罗汉、翻跟头、蹭裤脚,所有招数全拿出来……生怕汤森一生气就不要自己似的。

只看这副谄媚模样,就知道它们肯定做了亏心事。

事情一点不复杂,汤森和菲斯特干掉了五个死敌,但汤森只抢到三个图案。剩下的两个哪去了?正确答案是——都让枯叶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吃了!

就在汤森撂倒五名敌人,停下查看刚刚到手的奇特物品时,枯叶球却趁主人不备,把两块“玉石图案”拔出来打了牙祭——不但吃了,还立即消化,汤森只是晚到一步,两个图案就完全不见了。

他把枯叶球拆散成枯叶翻来覆去找,结果连一点渣也没看见。

汤森那个恨啊,于是就忘记之前它们吃黄金也要养的誓言了……

菲斯特深知汤森在包裹的物品有多重要,但他也知道自己拿不到。所以汤森现在的样子让他很开心,不过他打不过汤森,所以想笑却不敢笑,差点憋成内伤。

这种在汤森看来是“玉石颜色”的东西,在菲斯特看来是完全透明的,不但防视线,还能防异能感知,个头又比较小,真不知汤森怎么发现这玩意的。

死敌体内藏着的东西,一定有某种特殊功用。总而言之,研究价值很高!菲斯特肯定自己没见过、也不曾听说过,所以他被吸引了。

其实在在汤森教训枯叶球的时候,金发小哥就在猜这三件东西的去向:汤森肯定留一个,英格玛一个跑不掉,剩下一个上交公会……然后就没了!

只要被戳中要害,宅男也能迸发神奇的力量,所以,这位名为菲斯特的宅男正在积极考虑特殊手段:比如怂恿玛西亚从汤森处弄到手、自己再从玛西亚那边弄……

东西肯定会还给汤森,但不保证时间和完整……我是正义的异能研究家,我拿东西做研究,残缺什么的在所难免嘛,是吧?我愿意以真神的名义发誓,我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全人类啊!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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