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例行清单之外总是会有一些临时性的订货。
按照雯丽小姐的形容,某些尊贵顾客的喜好相当奇特,你永远也不猜不到他们下一张订单上罗列的东西。还好家族掌握的走私路线不止这一条,实在没有的,还可以去别的地方弄回来——对施华洛西娅这种商家来说,走私线路是财富,客户名单也是财富。
汤森研究了一下先期拿到手的资料,发现在总时间六天的行进当中,翻越隆达山脉是重头戏。因为从哈维镇到达山脚不过才七小时路程,从另一侧的山脚下到达西海岸某小镇也仅需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全耗费在山里。
按照地图上面的标注,位于隆达山脉中的走私小道蜿蜒崎岖,不但要经过二十几道简易桥梁和易坍塌路段,还有四分之一的路程在雪线以上,环境可说是非常严酷。
环境气候不好,只要准备周详的话并不算什么。另外一些问题,才是真正的麻烦。
第六节:山中走私(上)
相比自然气候,更麻烦的问题在于道路本身。
隆达山脉的走私小道是商会前辈们偷偷开辟的,这种完全见不得光、恨不得埋在土里的玩意,根本谈不上日常维护。另外野兽骚扰也是个大问题,轻微的叼走几匹驮马,严重时还会折损一些人手。
走私贩子也不能发动大规模的猎杀行动去清剿猛兽,所以走私驼队差不多每回都要小心翼翼,一路走一路修还要提防着野兽袭击。
对于猛兽的问题,雯丽小姐很细心地送来了一本小册子给汤森参考,那上面是隆达山脉的猛兽图鉴。
汤森叫来猴子一起研究这本图鉴,力争从人员到装备,都做好万全的准备。
对汤森和他的手下来说,六天内行进四百多里算不上辛苦,甚至比打仗和拉练都要轻松——除了加强个人装备外,在猴子的建议下,汤森还紧急购置了几只嗅觉灵敏的猎犬,这东西鼻子灵敏,能争取预警时间。
趁着最后一天的空闲时间,他们还在附近的山地进行了一次演练,以确认整套流程的适应度。
演练过后的第二天,香辣佣兵团与蓝蕊花商会的第一次合作正式开始。因为是首次合作,所以汤森要亲自带队。他带上了大部分人,连自己在内共十五个。
猴子单独在哈维镇外跟驼队接上了头,从对方首领手上拿到了详细的行进路线,然后赶回集结点。汤森则按照这份路线图安排人手。
一声命令之后,队伍出发,猴子掐着时间放下消息树,通知驼队跟上——在路上,如果没有意外发生,猴子的消息树就是唯一的联络手段。
汤森带着三个人和一头猎犬前出二十里,提前为手下标注侦察路线和关键点。就像往常那样,唯一识字的手下负责记录他的行动和策略,之后他们按部就班会更加轻松。
汤森的信心不是白来的,他之所以敢带人做这件事,完全是因为对自己和手下有充足的信心。其实为走私驼队警戒,大部分内容就是沿路侦察一下黑吃黑的埋伏,看看路线上有没有落石隐患,桥断了顺手修修而已……
至于山中的野兽,事实上不会有什么野兽闲着没事跑来找人的麻烦。只要你不去侵犯野兽,一般都会相安无事,就是狭路相逢汤森也不怕,见多识广的大活人还对付不了山里的土鳖?有猎犬的预警,精钢的长枪、复合臂的十字弩、便携的铰链陷阱夹子难道是吃素的?
可以说,除了官兵围剿这种上档次的事,其他情况都难不住香辣佣兵团。但对一般人来说,诸如此类的事情却很艰难,因为这不仅需要强健的体魄和丰富的野外生存技能,还需要纪律性和团队精神,商会自己培养的人无法兼顾。
而这些东西,汤森已经赋予给手下了。
几个小时之后,汤森顺利抵达山脚下的密林,按照图纸上记载的方位扒开一堆林中的藤蔓,通向隆达山脉的小道路口终于显露在他面前。
不得不说,无论在什么世界,搞走私的人都不是蠢材,至少开拓者不是。
这个窄得只能过一匹驮马的路口,设计上极尽巧思。它位于十几块嶙峋巨石中间,周围覆盖着苔藓和藤蔓,还有好几条故布疑阵的路径,横七竖八的就像一个迷魂阵。别说普通人无意闯入,就是有意跑来寻找的人,进来之后都会被迷得晕头转向,那还有心情找入口?
汤森刚刚感叹完毕,就有个圆乎乎的东西就从头上的树荫中落下来,“吧唧”一声砸他脑袋上,弹了弹之后掉在他面前——然后“吧唧、吧唧、吧唧”几声,一群圆乎乎的东西从他脑袋上弹落地面,在他面前挤成一团,而且做出“欢呼雀跃”状。
这一回,汤森连大海无量的造型都懒得摆了,因为砸在他脑袋上的正是那群憨态可掬、没有弱点如梦魇般挥之不去的枯叶球——都砸到头上了,他脚下的猎犬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在对方落地之后才敷衍般的“汪汪”了两声,但从这种叫声来看,枯叶球其实没危险。
他清楚自己不能拔腿就跑,于是无可奈何的叹着气说:“各位老大,你们到底看上我哪点了?我改还不行吗?”
不知道枯叶球们听懂汤森的话没,反正它们跳的很欢实。
“这回我可是去爬山,你们也能行吗?”汤森嘿嘿一笑,才不信球状身材也能翻山越岭:“够胆就跟着来,累不死你们!”
说完,汤森带着猎犬走了,几只枯叶球一涌而上,不紧不慢、弹跳着跟在汤森身后。这一段巨石间的平坦路段自然不在话下,甚至下面一段上坡路,它们也轻松自如的对付过去,似乎没有重量一般,不过想想也是,枯叶构成的球体又有多少重量呢?
枯叶球一共六个,两大三小,还有一个是迷你造型的。
幸好它们弹跳时不出声,没有暴露行踪的危险,所以汤森也就任由它们跟随。偶尔会有一个枯叶球因为连续弹跳刹不住车冲到汤森前面去,然后又在汤森的怒视中“尴尬而难为情”的退回去。
汤森心里就纳闷了,你说这玩意是植物吧,它们却能快速移动,能变形还能表达情绪,甚至会在汤森凝神观察周围的时候保持静默。你说这东西是动物吧,它们不但没五官,还能被一眼看穿到背面——的的确确是上百片小枯叶凝聚的球体,内部还有像藤蔓一样的主干。
想不通的事情,汤森一般的应对方式是暂时不去想。毕竟自己还身负使命,要为一干手下和整个走私驼队的安全负责。至于这几位不请自来的仁兄——就当是养宠物了吧!
也许当初相遇的时候这群小家伙刚出生,一睁眼就看到自己,把自己当妈了也不一定。
不再把枯叶球当成干扰之后,汤森也静下心来,把全副精力都放到警戒侦察上。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些路线上的问题,某些路段上有损坏迹象,甚至有一座简易桥梁坍塌了半边,虽然大多数状况对单人行进不算障碍,但对驮马来说却是大难题。
第六节:山中走私(中)
汤森检查了一遍,觉得全无问题之后才发出信号,让后面的猴子妥善安排驼队行程,自己则带人弄好这些路段。
该加固的加固,该排除的排除,并在沿途找到几个易守难攻的地段作为临时营地。这支驼队规模是比较大的,载货的驮马就有八十来匹,另有五十多人,宿营时需要的空间很大,甚至还要分成几个部分。不提前计划好,说不定会出纰漏。
第一天,驼队行总共进了八十多里,山路跋涉让驼马疲惫不堪,最后在雪线以下五百米的地方宿营。对香辣佣兵团的人来说,这段路走的并不艰难,路上也没遇到什么猛兽。反倒是猎犬在山上发现了不少小型野兽,大伙儿轮流出击,打了不少的野味。
按照香辣佣兵的传统,他们把自己吃不完的收获物分给驼队。
驼队的人在看到这些猎物的时候,也终于相信有一支人数不少、但很厉害的队伍在暗中保护自己——如果换了一般佣兵的话,怎么可能在开路的同时还有工夫去打猎?
第二天的行程却要辛苦很多。
驼队就在雪线附近蜿蜒蛇行,不时的依据山势上上下下,甚至还要越过一座雪峰。有的路段太过凶险,必须要蒙上驮马的眼睛才过得去,所以进行速度很慢。一直到天黑的时候才走了五十多里,但实际上,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过了隆达山脉的中线。
宿营地安排在雪线以上的一处山谷裂缝中,非常寒冷。
“如果是我,这里应该建个临时营地。”汤森私下跟猴子说:“路上万一有伤病,找不到一处安全的宿营地会非常麻烦,留下两个人在这,至少会有热水和食物,还能保存一些给养。其次,此地非常险要,虽然过不来重装部队,但轻兵突袭的话不成问题。”
“长官,我刚才问过了,他们说这地方不但有暴风雪,还有几种雪兽,单独留下几人还不够塞牙缝的,人留多了又太浪费。而且在对面,商会也留有接应人手,有情况会用飞禽传递消息。”猴子说:“不过他们很奇怪,这一回路上都没遇到猛兽,连稍微强悍点的都没出现。”
“怪了,还有盼望遇到猛兽的驼队?”
“不是这样的。他们说,在已经走过的路段上,有两群猛兽是每次都要出现的,必然会叼走一到两头驮马才肯罢休,但这次完全没出现。”猴子摸着脑袋,露出狡猾的笑容:“他们问我,我嘿嘿几声没说啥,所以他们都以为被我们的人驱赶走了呢。”
“也许是在打盹吧。”汤森也很奇怪,好像自己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没见过什么猛兽,难道自己的长相很辟邪?不会吧,虽然达不到小白脸的水准,但看起来很是挺顺眼的嘛。
温暖的火堆旁,枯叶球们相互依偎着挤成一团,发出低微的“叽叽咕咕”的声音,似乎在讨论什么事情。
汤森左看右看少了一只迷你型的,最后却在自己的风衣帽子中发现它——这两天下来,枯叶球们跟汤森已经混得很熟。为了搭便车,它们把钻靴子、藏披风之类的事情全干出来了,最高难度是把自己变成薄薄的一层,贴在汤森的盾牌上面。
反正也没几两重,汤森也就由得它们,而且这群小玩意的确可爱。但随之而来的后果却是六只球都粘在他身上不肯下来了,而且都找到了专属位置,左右肩头、背心、盾牌、腰带、头盔,要是汤森硬要把某只“撕”下来的话,它就会在地上打滚耍赖外加抱大腿。
汤森很无奈,为此他特别去咨询了驼队里的老人,得知这种枯叶球在雅修别的地方也有,只是数量稀少,偶尔能看见个一只两只的,却没听说过会伤害人类。
反正这世界上奇异的动植物多得很,反倒没人关注这种普通的东西。
“这还普通?”汤森指着贴在自己身上的片状枯叶球:“这可不普通!”
“先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老人微笑着说:“如果您有机会去大城市,您一定会看到真正特殊的植物。我听说不但可以跟植物交谈,还能跟他们做生意,甚至有芬芳花园这种店。”
“那是啥?做香水的吗?”
“不,先生,那是一种妓院,生意兴隆。”
“妓院?植物也有需求?”
“不,先生,客人几乎都是人类。”老人说:“但接待客人的全是植物。”
虽然一向具备泰山崩而不变色的性格,但汤森的下巴还是“啪”的一声砸在地上。他默默地转过身,走开几步,拍着皮带扣上的迷你枯叶球说:“原来,你们也搞原始劳务输出啊。”
第三天的路程如同第一天,前半段艰难的山路过去之后,剩下的就好走多了。结果只用了几个小时时间,驼队就越过了险峻路段,剩下的路程虽也蜿蜒,却显得平坦顺畅。
中途休息两次,到天色稍晚的时候,驼队已经走在属于西海岸的平原上了。标志物是一个只有象征意义的简陋关卡,上面站着几个魁梧的武士。
汤森粗略目测一下,他们的体型普遍比内陆的人要高出两个头以上,身上的肌肉粗壮鼓胀,一副标准的卫兵脸孔,就是那种老子今天很不开心肯定要找你茬的表情。
走在前面的汤森早已知道有关卡,所以在三里之外就停下来,他命令手下掩饰面部,等待驼队上来一起过关。
“长官,驼队那边的人很高兴。”猴子赶上来之后喜滋滋地说:“他们说,这是第一次人马未损的走过半程,而且比平时要快了几个小时!”
“行了,等回去再高兴也不迟。”汤森摇头说:“叫大家小心些,前面可是西海岸。”
过关的手续异常简单,驼队首领走过去喊两句,那边的人就赶紧下来开了栅栏门。之后每人得到一份小礼物,不过就是最廉价的布匹和一小罐劣酒,但他们脸上笑得开了花一样。
第六节:山中走私(下)
过关之后再走五里,汤森一行就到达了走私驼队的目的地,一个掩映在密林中的小镇子。
这镇上并不大,也就比一般的村子宽敞点。
主体建筑是一家大旅社,几乎占了镇子的一半面积,能够容纳驼队的全部人马。一条环形街道围绕着旅社,一侧是存放货物的仓库,另一边则是零散的地摊——在驼队远远行来的时候,镇子就像开了锅似的,说句鸡飞狗跳也不过份,还有人骑着骡马一类的玩意冲去镇去。
看到汤森皱起眉头开始安排戒备,驼队首领连忙过来解释:“先生,别紧张,他们是在迎接我们,那些人也只是去发布我们到达的消息。只要我们过了管卡,安全方面就得到保证。”
“谁保证?”汤森反问:“保证我们的安全?”
“周围有三个部落,十一个村庄,他们就是最忠实的保卫者。”驼队首领说:“谁敢对付我们,就是断大家的生计,会被他们用棍子插在路口晾干的——前些年,驼队里有人在大街上被一只飞行兽抓走了,半年后,他们把飞行兽的一家都抓来送给我们,为此死了好几个人。”
“不会吧?这么靠得住?”汤森不由得感慨:“好了,大家别紧张,进镇子吧。”
在交割了事务、并接受了驼队首领“想交换什么大宗物品请一定交给驼队办理不要私下跟别人交易”的意见之后,汤森用几个花哨的小零碎兑换了一点本地货币,准备去镇上闲逛。
有个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这里的西海岸人在语言上跟内陆一模一样,不存在交流障碍。
虽然在传说中,西海岸是一块非常荒凉也非常野蛮的地方,但经过实地观察,它实际上的景象却没有汤森想象中那么险恶。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它甚至有点憨态可掬,至少汤森眼下停留的这个小镇是这样。
这个小镇的名字叫“仓库”,就是转运货物的那个“仓库”。
起初这个名字让汤森疑惑不解,于是随口问旅店的老板,然而后者一脸坦然地跟他说:“可不就是仓库吗?就是我们把货运来囤积着,等你们这支走私驼队来运走啊,方圆十几里的人,都指望着你们带来的生意呢。说到我们仓库镇,在方圆百里那是首屈一指的大镇子!”
“那为什么不干脆叫‘走私’镇?”汤森打趣说:“这样不是更加直白吗?”
“你以为我们不想用更加威风的名字啊?”老板悻悻然地回答:“但是第一,这名字已经被人先拿走了!第二,只有本地的驼队过去你们那边才能叫走私,否则就不能叫这个名字!”
“居然还有这种讲究?”汤森惊讶了:“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你们不需要如此谨慎。”
“有一是一,有二是二,这是祖先传下来的规矩!”满脸横肉的老板把话说得义正辞严:“那种把没有的事情拿出来炫耀的事情,我们是做不出来的。”
“你们这么实在,不怕在做生意的时候吃亏吗?”汤森没忍住,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