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消瘦的身体在营门上绷得紧紧的,血珠子从震裂的伤口中飞溅而出,他那嘶哑的吼声,响彻原野!
“打!给我狠狠的打!”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部落人视野尽头出现,鲜红的颜色跳跃不止,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飞翔,最后跃上距离营地七里的小土山,稳稳地插在最高处。
贴地的大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金黄色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条条荆棘相互缠绕,造型尖锐狰狞;两朵玫瑰决然挺立,透出浓浓的冷傲。
这面火红的战旗,名为荆棘玫瑰!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中,左右两边各荡起一股烟尘,那是骑兵逼近的迹象;哗啦哗啦的铁甲声里,黑压压的人潮漫过小土山,那是步兵前进的特点。
目光锐利的部落人还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脱出队伍,正向火红的战旗下汇集。这些小黑点应该是军官,那面旗帜下头就应该是他们的指挥部。
没错,荆棘玫瑰的指挥部就在战旗下面,首领也在战旗下面。
“总算遇上个胆儿肥的。”汤森遥望着部落营地:“动作快点,别让老骗子喊出尿来。”
身后的军官轰然回应,分散出去照章办事。
汤森今天的穿着非常少见,居然是套厚重的骑士板甲。他那种懒散性格,他那种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时候从头到脚没落下几样配件,简直就是个奇迹——这种骑士板甲重达百斤以上,够资格穿的人都是厉害角色。
他们被称为“重甲骑士”,是冲锋陷阵的煞星。
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各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跟他们说,都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能杀就杀,杀不了就跟遛狗似的带着转圈,弄他个心浮气躁再说。
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上)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地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
“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地,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顺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撕裂盔甲、劈开肉体!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
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
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学徒妹子们都捏出一手的冷汗。她们开始面面相觑,目光里只有三个字——怎么办?追兵的马好、兵器盔甲也好,追上了绝对会占个大便宜!
“想知道?”瓦胡的回答很简单:“接着看。”
好不容易,追兵就快抓住目标的尾巴了,正在他们惦着标枪兴奋的时候,旁边有另一只荆棘玫瑰的轻骑斜插过来——他们连耍几个诡异的转向,而且提到极速,很快把追兵纳入射程。
不等追兵有所反应,雨点般的羽箭攒射就劈头盖脸而来!
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打乱了部落骑兵的队形。
前面那队跑给他们追的骑兵立即掉头,趁着部落人混乱的时机,直接纵马撞进他们的队列——仗着马速和队形,他们就像一只砸进蛋糕的铁锤,即快又狠,气势惊人。
血光迸射,部落人倒下一串!
被追的时候,这队骑兵惶惶不可终日跟无头苍蝇似的,但在关键时刻,战术之坚决、转身之迅猛、撞击之蛮横,完全颠覆了之前给人的印象。
穿阵而过后,这些骑兵还意犹未尽,再次冲进激荡的烟尘中!
首领说过,这招这就叫趁他病,要他命。
弥漫的烟尘里,飞驰的身影在竞相交错,战马的嘶鸣和骑手的喊杀混成一片;长矛在直刺、弯刀在斜劈、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大片的草地——人似草芥、血如泉涌!
不多时,整队骑兵都从烟尘中冲了出来,人马身上都点染了斑斑的血迹。在他们身后,惨叫哀嚎连成一片,甚至还有断断续续的哭喊……
战马搅起的烟尘慢慢散开,露出他们的战果。
草地上全是散落的肢体、被砍下的脑袋还在滚来滚去,还有那些被铁蹄反复踩踏,变得不成形状的血肉之躯;还有那些挂着巨大伤口、在草丛中慢慢蠕动的敌人……
部落人全军覆没,荆棘玫瑰先胜一局。
火红的旗帜下面一片平静,军官们是稳重,但美少女们却是被吓着了。
她们没见过这种场面,真实战场比想象中恐怖百倍,也令她们五脏翻腾!她们的目光渐渐回缩,身体也在微微战栗。
“他们很惨吗?也许是这样。可既然开战了,我们就只能用刀子说话,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敌人。”刚开口时,汤森的语气比较温和,但半句话之后就变得很严厉:“所以从我开始,谁都没资格怜悯!哪怕不说出来、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对自己人的犯罪!”
严厉的训斥中,听到的军官们都保持立正,神情异常严肃。
“如果换了你们被敌军宰割,你们猜猜看,他们会怜悯吗?”汤森轻蔑地啐了口唾沫,语气冷酷:“记住,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少女们重新抬起了头,目光直视前方,因为戴着头盔,没人能看到她们的表情。
“打得还行,保持啊。”汤森放下厚实的面甲:“到我们了。”
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从火红旗帜下慢步走出。
在它走出几个马身之后,美少女们才明白过来,汤森导师这就要带自己上阵了——少女们催马跟上汤森,像之前训练中那样,在两侧组成横队,逼近前方的血腥之地。
自己的初战,终于来了!
在惨烈杀戮之后,战场中只留下满地的尸首,靠近后更加触目惊心。但少女们记住了汤森的话,面甲下的红唇紧抿,视线紧锁前方……这是战场!如果想活下来,就一定要适应它!
这时候,最受刺激的不是学徒,而是对面的敌人。
营地里不断传出阵阵喧嚣,各处营门都有部队蜂拥而出,似乎想报仇雪恨。
因为刚才这个亏,他们可是吃大了——想也知道,在荆棘玫瑰冲到营地附近时,有本事最先出营抵挡的部队肯定是精锐。部落酋长那小心眼,看见心头肉被灭,内心会是什么滋味?
“他们只有五六百人!大家操家伙上!围住了打!我们一定赢!”营地塔楼上,有个奇怪的生物正在蹦跳,手里还挥舞着一根木头棒子——花花绿绿的权杖,这孙子大概就是酋长吧?
也难怪他七窍生烟,丫肯定不知道自己被人“逗”了。
“复仇!我们要为勇士们复仇!”喧嚣声中,部落正前方营门内又冲出黑压压的一片人来,前面的骑马,后面的徒步,但队形整齐,军容严整,吼声也挺大。
从他们出门的流畅看,这支部队放在内陆也不算差了,应该是部落的主力。人数在八百左右,目标很明确,直接就往汤森这边冲——部落人多,用侧面牵制、正面强袭的战术没错。
汤森做出几个手势,要两支上前阻挡的骑兵让开。
骑兵指挥明显犹豫了一下,确认之后才接受命令,转向去支援别的吃紧地段——首领要独自对付这七八百人?就凭他自己和身边的十个重甲骑士?
“杀!杀!”敌军身后的号角被吹响了,前面的兽头节杖上下翻飞。
“复仇!”敌军发出震天嚎叫,挥舞武器直冲上来。
“保持间距!”骑士的重甲映出一片幽冷光辉,战马的四蹄反射出点点银星,速度提升。
七八百人的怒吼冲击,场面相当惊人;十一个骑士的反冲击,气势颇为雄壮!
“距离十息!”汤森左侧不远,妮莉雅在示警:“敌军队形密集!”
“准备。”汤森的命令透过头盔,清晰的传递到大家耳中。
远处的人看到,相互间隔不到十米的战马猛然提速,横列略有变化,现在是以汤森为锋锐。
可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连汤森带学徒,却没一个人抽出自己的武器!仿佛他们看不到面前的敌人、也看不到敌人手中的武器——荆棘玫瑰的人急得不行,而部落人那边肯定狂喜。
“距离五息!敌军前后脱离——敌军骑兵高速接近!”
“冲刺!”汤森的坐骑继续加速,披风在背后拖得笔直:“唤醒!”
马蹄声急,突破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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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下)
“杀——”就在前列的敌军高举武器、即将劈向对方领头的黑甲骑士时,似乎有道光芒在前方迸射出来!
闪光过后,耳中只听到“轰!”的巨响,跟着自己身体一震,天旋地转!视野和思维都只剩下一片血红!
时间仿佛停滞,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看不见也听不到,剧烈的痛、自由的飞、软绵的沉重,这些感觉混杂起来包裹着他们,又好像正在抽离身体。
转瞬之后,就连这点困惑也被无尽黑暗吞噬……
声雷鸣般的轰然巨响传遍战场,观战的人目瞪口呆,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巨响乍起的瞬间,汤森当面那圈敌军,同时向后上方抛飞!
接近三十个倒霉蛋,就像被一辆无形、巨大、高速行驶的马车迎面撞上,连惨叫都没一声,就全部倒飞出去——人在战场上被撞飞很常见,可谁见过眼前这种单骑撞飞二十多人的景象?他们抛飞的轨迹组成半个扇面,最有建树那位距地面至少三十米!
他们的身体在空中翻滚、扭曲,四肢也在怪异的甩动,显然已经没了知觉,身上穿的盔甲还算完整,但每个孔洞、每个缝隙都在向外喷洒鲜血!
喷血之快、之多、之强,就像挤牛奶一样,无比震撼,无比惨烈!
“不可能!”大家的脑袋都呆滞了一瞬,然后下意识的喊:“这是骑兵!”
没错,骑兵加上盔甲,一百五十斤肯定有,就算汤森拥有蛮神之力,他也很难把二三十人同时打上天——再说他还没亮家伙,他是空手啊!
“异能……”荆棘玫瑰旗下,有人捏着双拳喃喃自语:“这就是异能啊……”
“不错,”瓦胡哈哈大笑:“这就是首领的异能!”
汤森是异能师,所以决定这场战斗胜败的不再是钢铁,也不再是人数,而是异能!
“这是怎么回事!”哨塔上的部落酋长暴跳如雷。
哨塔视线很高,酋长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的骑兵距离对手还有起码二十米距离,怎么可能被同时撞飞?
还没等酋长得出结论,战线上又发出“轰!”的几声巨响,丫用发红的眼睛一看,顿时就血脉贲张——在长达百米的接触面上,马上要跟对方接触的前列骑兵都飞了起来!
百米宽的战线上空全是飞人,何等壮观!
可飞起来的战士全是部落人,何等悲痛!
他们都是部落的精锐战士啊,体格精壮彪悍,还穿着金属战甲,怎么可能毫无抵挡之力?
酋长终于发现,所有被撞飞的人,都处于对方重甲骑士的前方十五到二十五米的距离内。这些面目可憎的重甲骑士,似乎套着层别人看不见的外壳。只要碰上了,人就会被撞飞、血液就会被挤出身体。
“异能?一定是异能!”酋长终于悟出这道理,但为时已晚。
重甲骑士已经冲进了阵型里,横冲直撞,通行无阻。
重甲骑士就像飓风,部落战士如同枯草,冲撞路线上部落人是一个个、一层层、一波波的被撞飞!前面飞完了飞后面,骑兵飞完了飞步兵……人体抛起又落下,周而复始,连续不断,远远看去好似浪花翻涌,又好像落叶卷边。
惊艳一飞过后,这些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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