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人挑战光辉教会,却少有胜迹,更没有人能真正与之对抗。
令汤森汗颜的是,腓特烈大师这次对上光辉教会,完全是主动出击。当年的光辉教会十二使徒,被他一口气干掉了八个!
光辉教会的主教呕血而亡,其他人噤若寒蝉,眼睁睁地看着大师拿教会当垫脚石,在沃尔夫冈竖起异能师公会的大旗。
爱人走上正路,罗莎琳德当然要支持,事实上异能师公会的建立,大半工作都是她亲手做的,连教学都是她安排。腓特烈的责任主要是排除干扰——光辉教会不知道从来找来些老怪物,实力比使徒强大很多,以腓特烈的本事也应付得很吃力,那还顾得上去管施工队?
因为事物繁杂,罗莎琳德无法兼顾,所以她让出了银色海岸的世俗管理,指定一位族人为“圣王”,负责领导整个西海岸,权力象征是一柄剑;同时还指定一位族人为“贤者”,负责监察“圣王”的行为,权力象征为一张面具……
与此同时,罗莎琳德向全大陆宣誓,以银涛城为核心,周围的一大片区域为三叉戟家族的“誓约之地”,未经三叉戟的族长认可,外地异能师不得进入,否则就是家族死敌——这么做是因为教会老怪物的出现,但具体原因手札上没有说。
除了描述历史,手札上最重要的信息,是罗莎琳德把自己和腓特烈大师的部分研究手稿保留了下来,传给了“贤者”支系,作为他们研修异能、安身立命的本钱!
因为“圣王”支系领导西海岸,实力太过雄厚,监察者如果不厉害点,对方会甩你才怪……
光幕渐渐合拢,重新缩回成一个光球。
汤森叹了口气,闭上双眼,努力消化刚刚看到的一切。他知道自己看的只是上半册手札,下半册里的秘密肯定更多更惊悚,但现在知道的这些事就够他琢磨了。
首先,这份手札已经化解了汤森的杀机。
菲斯特王子显示出他的智慧和诚意——他知道了汤森的秘密,令汤森很不安,所以他把自己的秘密告知了汤森,现在大家都有对方的秘密在手,谁也不怕谁,扯平了!
这个秘密,就是罗莎琳德和腓特烈的研究手稿。
算起来,其实汤森占了便宜,因为王子的秘密更大。
杀掉开启黄金时代的人,那只能算泄愤;抢到异能手稿,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无论是异能师公会还是光辉教会,他们对这种东西都会非常感兴趣,为此肯定不惜血流成河。
就算汤森自己,也有点心痒难耐。
想想看,自己虽然天赋异禀,但异能突破有一大半是在梦想大厅中完成的,而且在某向大厅中得到的感悟,也将支持他在异能之路上走很远很远——罗莎琳德和腓特烈研究手稿,肯定能跟梦想大厅中的记录互补!
他看了一眼面前的王子,然后又叹了一口气。这混蛋怎么就这么强大呢?自己搞不定啊!
“你很喜欢叹气。”雕刻中的菲斯特王子抬头看了他一眼。
“老了。”汤森摇头晃脑,嘴里胡说八道:“真的老了呀。”
汤森发现菲斯特王子非常敏锐,只要自己有不好的念头,他一定有所察觉。
“看完之后,有何感想?”王子并不深究。
“求更新……”汤森无力的用恶魔语念叨一句,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把脸色一正,换了通用语说:“我有疑问。”
“只要问题符合你的身份,我会回答。”王子的语气毫无波动:“在我的耐心耗尽之前。”
“你是王子,即将铸印的正统的继承人,以后你要管理西海岸。那也就是说,你其实要行使圣王的职责。”汤森问:“可你脸上的面具,难道不是贤者的权力象征?你到底哪头的?”
“没错,这张面具是贤者的象征。”王子点头承认:“我要接过的,也的确是圣王的职责。”
“为什么会这样?”汤森就奇怪了:“你居然能把两者的权利溶于一身?这不乱套吗?”
“早就乱了!”
“你知道西海岸有多大?我家族的誓约之地又有多大?这个哨塔,其实是誓约之地的边境。”王子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抬头起来看着汤森:“五代以前,三叉戟家族管理着整个西海岸;然而现在,康纳理惟士的子孙却只能龟缩在誓约之地里面。”
汤森没说话,他从王子的话中听出了痛楚和愤怒。
他首次流露的负面情感,居然如此强烈!
第九节:异能顿悟(上)
“在三叉戟家族里,奥德里奇支系的天职,就是留守誓约之地,发现人才,潜心研究,准备迈向更高的异能层次。监察圣王,那不过是附带的使命而已。”菲斯特说:“圣王支系的天职,则是管理西海岸各部落,保证整个家族的基础不受敌对势力威胁。”
“大家各施其职,相互支持,在很长时间里,没人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
“晨曦议会不行,光辉教会也不行!”
“但家门不幸,在五代以前,圣王支系出现了致命的疏漏,一场因贪念引发的大战,不但葬送了大量军队,害苦了当时的众多部落,还把他们自己全给赔了进去。”王子冷笑一声:“联军讨伐之下,别说圣王支系了,家族管理西海岸的人脉、体系和基础,全部毁于一旦!”
“联军讨伐?”汤森问:“呃……搞出这种后果,他们贪什么东西?”
“对王者来说,还能有什么好东西?”王子看着汤森,语带讥讽:“永恒而已。”
“……理解!”汤森差点没被口水噎死,长生不老这玩意,那简直就是王者克星。
“然后呢?”
“因为外敌强大超乎想象,所以但是的贤者用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挽回局势,最后,只能带着些孤儿寡母回到银涛城。”
“西海岸被外部势力蚕食了一部分,但大部还在。无数部落嗷嗷待哺,万般无奈,贤者只能接替圣王的责任。”王子继续说:“但贤者支系并不擅长管理,更无法化解战败所导致的内部巨变,加之颓势已成,暗流汹涌……所以几代过后,银色海岸就剩下现在这点地盘了。”
汤森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点啥,只好安慰他说:“你的名望很高,必定能开疆拓土的。”
“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贤者开疆拓土?”王子的回答让汤森很不理解:“现在这点地方很好,我乐得轻松。”
汤森一怔,正常人当然要趁着有声望打江山啊,香蕉你个西瓜,败家也不是这么败法!
“家小,人少,好管。”王子看出了汤森的疑惑:“家大业大,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惨剧。”
“你是说……城里那些反对你的人?”汤森立刻想起银涛城的老派系势力。
“他们是圣王一系的后裔。”王子说:“贤者支系的传承其实很简单,一旦继承人成年,贤者就立刻退位。因为对我们来说,异能领域才是值得将毕生精力投入的事业。”
“这种传承习惯,旁人很难理解。而且我运气不好,上头没了父亲,下面又没儿子,所以圣王后裔们觉得这是翻身的好机会,压制了我,才好去外面打地盘。”
“他们怎么不自己去打?”汤森听了王子的解释也很无奈,你寄住在别人家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不想着帮人家干点什么,却妄图霸占人家的家业,也太无耻了吧?
“如果有机会,你替我问问他们。”王子的回答很风趣,但一点都不好笑。
“其实我大概明白点,”汤森说:“作为称霸天下的起点,他们要先从称霸脚下这条街开始!哪怕是借来的街,哪怕还有你这个继承人在。”
“看来你是真明白了,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暂时还不会加入这场闹剧的。”王子点点头,拿出一份手令:“这是给你的。”
汤森接过来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极难看,因为手令上面第一行用大字写着——银色海岸决定讨伐名为“荆棘玫瑰”的匪帮之命令,附相关匪首悬赏。
“什么意思?”汤森眼睛一瞪,把手令举到王子眼前:“你什么意思?!”
“拿错了。”王子无动于衷的给他换了一份,然后轻描淡写地说:“这份才是给你的。”
汤森黑着脸,把第二封手令拿过来一看,发现上面写着——银色海岸敕封荆棘玫瑰镇守奎尔萨平原、敕封汤森为奎尔萨王、瓦胡为奎尔萨北方酋长之命令。
“你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给错的!”汤森有点哭笑不得,这种手段的确是震慑下属的办法之一,但配上菲斯特王子的语气和态度,却让人只想撞墙。
在恩威同施这方面,王子显然比不上雅克分会长。
“早说我们这边不善于管理,你还不信了。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明白其中含义就好。”王子居然连一点愧疚也没有:“这是个副本,正式的文书要等你回去之后才会到。对了,奎尔萨平原你还没拿下呢,这个王做得有点名不副实。”
“你要我去打下整个奎尔萨?”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奎尔萨平原应该跟你的对头有点眉来眼去吧?”汤森嘴上这么说,却立即把手令塞进怀里,开玩笑,大义之名当然先收下再说。
“你愿意这么想也行。”王子点点头:“整肃奎尔萨平原是荆棘玫瑰的唯一出路,如果你能力够强,势力发展顺利,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这是王子的原话。
说不定在某天,我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你——这是汤森的想法。
区别在于菲斯特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但汤森不能说,不但不能说,他还得回避这问题。
“殿下,我说句真心话,你的确不善于管理,哪有这样挖苦人的?再不济,我现在也是你名义上的下属啊,你应该对我寄予殷切希望,多多鼓励、大加关照才是。”汤森面不改色,而且显露出可以被收买、也很希望被收买的特征:“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文书已经给你了,要吃饭自己去做,要喝酒自己去酿。”王子平静地说:“我很忙。”
“呃……”汤森脑袋上顿时挂下一溜黑线,能把自己逼到无话可说,这王子也真够本事的,最难得他说这话时还一本正经,仿佛天经地义一样!有哪家王子这样搞政治的?啊!
无奈之下,他只能换了话题:“殿下来这里,就是为了给我手令吗?”
“散心而已。”菲斯特王子摇头:“随便走走,随便看看。”
“殿下看到什么了?”汤森左右张望一下,然后看着王子:“好看吗?”
“不好看,我看到一个蹩脚的初级异能师陷入苦战,我预计,如果他不使用黑纹夜枭的异能的话,绝对撑不到今天晚上去。”菲斯特王子倒不怎么给汤森面子,而且一说到异能,此君的脑袋一下就变聪明了,不是一般的好用,语气也丰富得多。
“轻视别人是个坏习惯。”汤森转头看了一眼哨塔外面,发现光头们正在吃烧烤,一个个面带凶狠,怒气十足。他换了位置坐下,摇了摇头说:“我才一个人,这些家伙有两百多,开局虽然不是全胜,但我撑下来也不算太难看吧?”
汤森之所以缓和了语气,是因为他想到对方的实力。既然能看出自己的状态,王子的异能造诣肯定不俗,听听人家的意见没坏处。
“怎么说呢,你能撑下来的确不错。”王子似乎不是吝啬的人:“但也暴露了你的问题。”
“我的问题?”汤森不由追问:“我的异能比别人快,威力比别人大!我有什么问题?”
“释放异能的速度,异能的威力,这些都是小细节,多练几次总能提高。”王子看着汤森,虽然他的面具上没有表情,但汤森却能感觉到对方的真诚:“而你的问题很大、很致命。”
“殿下请说。”汤森坐正了身子:“我洗耳恭听。”
“你到底是个会异能的武士呢,还是个喜欢用剑的异能师?”
“这很重要吗?”汤森满不在乎:“在搏杀的时候,武器和异能都只是外物,是工具。”
“这跟武器和异能没关系,只跟你有关系。”王子摇摇头,并没有跟汤森讲什么大道理:“好,让我问简单点,你到底是个武士呢,还是个异能师?”
“我……”汤森张开了口,却无法立即回答出来,事实上他从来没思考过这种问题。我两手都一起抓、两手都要硬不行啊?
“也许你不知道,大陆上有用异能的武士,也有用刀剑的异能师,而且他们造诣深厚,但在他们身上,却没有你现在的问题。”王子说:“功利地说,异能的前景远远超过武技,我想这也是你千里迢迢来特殊晋升的原因。”
“没错,异能超过武技。”汤森咬牙切齿的回答,因为他又想起了哈维镇惨剧。瞬间杀死数万人,异能的确超过了武技!
“你以后要做一名异能师?”王子继续问。
“没错,我要做异能师!”汤森想起第九使徒的火柴,还有那漫天的金色火焰。不学异能,他以后怎么把这畜牲碎尸万段!?
“既然你决定了要做异能师,那你为什么不信任异能呢?”
汤森久久凝视着菲斯特王子,然后咧开嘴笑了,然而这笑容却是苦涩的。
第九节:异能顿悟(下)
汤森的笑容很苦涩,无疑证实了王子的问题。
在王子这句话之前,汤森没这个意识,所以在王子这句话出口之后,汤森就幡然醒悟,原来自己的内心真的不信任异能!他甚至排斥异能!
如果可以的话,他绝不会去使用它!
他觉得异能脏,觉得那上面全是血!在星盘旋转时,他仿佛能听到哈维镇上空的哭号……
坐在对面的菲斯特,察觉到汤森的情绪在剧烈波动,所以他等待了片刻才重新开口。
“你信任刀剑,你愿意把生命托付给它们,所以在战斗中,从始至终,你都是站在刀剑的立场考虑问题。如何准备,如何搏杀,如何退场,你完全是一个武士的思维。即使你用了异能,但那效果跟砍杀一剑又有何区别?”王子说起异能来,那叫一个条理清晰,挥洒自如,特别有名师气质!
“异能,不是这样用的!”这是名师王子的总结,语声不大,却如雷鸣。
“你是说,我要用异能师的思维去战斗?”汤森的眼睛在冒光,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了。
“如果你想把握自己的命运,最好用异能师思维去战斗,最好暂时放下刀剑。”王子平静地回答:“你资质优异,应该比普通异能师强大才对,打成现在这样,坦白说有点浪费。”
在全部谈话当中,汤森最多只是被菲斯特王子说出的秘密所震撼,王子没有那句话能够刺伤汤森,这是因为汤森本身很优秀,而且是没心没肺没脸皮的性格。
可是这句话,对汤森造成的刺激不小。
汤森的心绪本来就在波动,虽然幅度不算大,可在汤森身上已经是很罕见了。再听到“打成这样有点浪费”的话,差点就炸了——还没有人说过汤森的异能不行,伯纳那个不算。
汤森骨子里全是傲气,冲上头就全变了怒气!
他的手下意识地握住了剑柄,鞘中的金属在轻轻晃动,发出轻微的撞击摩擦声。金属的重量,金属的冰冷,化成血肉交融、亲密无间的感觉,顺着皮肉传导上来,直入汤森的内心,然后,又转变成浓浓的悲伤——果然,我还是最信任刀剑的!
但用刀剑的话,我绝对报不了仇!
“异能的前景,远比武技更广阔!”
“你到底是一个会异能的武士呢?还是一个喜欢用剑的异能师?”
菲斯特王子安闲端坐在对面,仔细观察着汤森的变化——他可以毫不在乎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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