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芭比娃娃
“不行不行。”琳娜眼珠一转:“你头上和身上太脏了,先得去洗洗。”
小姐,饶了我吧——
不过刚才已经见识过她“金蛇缠丝手”的厉害,所以虽然我嘴里嘟嘟囔囔的,还是乖乖跟着她。
“一、一起洗吗?”问完这句话,我心跳加速,鼻血上涌。
“不。”琳娜很干脆的拒绝了:“我帮你把风。”
唉,失望啊。不过洗就洗吧,这一天又是跑路又是在地上打滚,身上还真痒痒了。
脱掉衣服,试了试井水,呜,好凉——
“雷特!”不远处传来琳娜的声音:“啊哈,我要把你偷看少女洗澡的事情告诉每一个人。”
“扑通”一声,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
“别、别误会,我只是想确认一下。哎哟,格罗姆老爹在叫我,我先走了——”
日本人哦——想不到我竟然也有被人偷窥的一天……
“恩,不错不错。”琳娜围着我转了几圈,双眼放光:“腰身刚好。”
我拉了拉身上的蕾丝裙带,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天哪,该不会就让我这个样子去见人吧。
“别动别动!”琳娜毫不客气的一把抓住我的手,突然大叫起来:“头发!我现在才发觉,你居然把头发剪得这么短!”
我扯扯已经盖过耳朵的头发,这还短吗?
“这么好的发质!”琳娜一把按住了我的肩膀,悲痛的说道:“以后绝对、绝对不许再剪!明白了吗?”
“是……”
莫名其妙望着她那炽热的眼神,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哆嗦。
“不过我有办法!”琳娜欢呼一声,不知道从哪里又摸出了一大堆发夹:“让我给你设计一个全克劳德森最可爱的发型——”
…………
“好了!”琳娜摇了摇就快打瞌睡的我,双手一拍,一面镜子凭空出现在我面前:“看一看,很可爱吧。”
魔法!
我精神一振,拿手碰了碰浮在空中的这面镜子。哇塞,好象是水,不过她是怎么做到的?
“怎么样?”琳娜打掉我伸出去的手,得意洋洋的问我:“如何?很可爱吧?”
望着头上夹着的那一排亮晶晶的发夹,我几乎都要哭出声来了。这、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妖吧——
“怎么啦?不满意?没关系。”琳娜一把扯掉我头上的发夹。
“哎哟喂——”
“其实刚才我就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发型,嘻嘻,肯定更可爱哟。”
…………
“好了!”琳娜摇了摇正在打瞌睡的我:“现在呢?怎么样?”
“很好!”我一口回答。
“不过——”琳娜咬着手指头:“刚才我就一直在想,要是换成这样的话——”
“哎哟喂——”
“再来再来——”
…………
“现在如何?”琳娜推了推正在和周公孙女热烈约会的我。
“啊?”我一个激灵,赶紧擦掉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哇塞!真是太——太——太可爱了!”
“嘻嘻,你也这么认为吗?”
“对对对!”我的脑袋点得就像鸡啄米一样:“我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发型设计。”
“你这么说我很高兴。”琳娜兴高采烈的收起了其余发夹。
阿弥陀佛,总算完了。我打着呵欠站了起来,睡觉睡觉。
“别动!现在我们来看看配哪一条裙子效果最好……”
我的妈妈呀——
琳娜小姐,你就饶了我吧,我好困……
唉,托琳娜的福,我只记得自己迷迷糊糊的好象换了不少衣服,终于等到琳娜说了一句“好了,就是这件”,我立刻往旁边的床上一倒,呼呼大睡起来。
到了半夜,我开始做起了噩梦。先是梦见自己被变态蟋蟀捉住了,一群人把我绑在十字架上点火烤,他们围在我的身边,不停唱着:“不要味精,盐和辣椒少放点——不要味精,盐和辣椒少放点——”接着又梦见十字架跨掉了,所以人都被压在了下面,巨人琳娜一伸手把我拔了出来,她哈哈笑着,指着无数的芭比服装对我唱道:“娃娃,把这些都要试一试——娃娃,把这些都要试一试——”
结果第二天我很早就醒了,而且再也没办法睡着。
睁开眼睛,首先就是琳娜那张清秀的脸蛋——呃,她以一种搂抱着无敌抱抱熊的姿势把我抱在怀里……
抽抽鼻子,立刻感觉有些发痒了。
不过一想到昨天晚上所受到的隆重“接待”,我身体就一阵发凉。这个小丫头,不会真把我当做一个大号芭比娃娃来玩吧……
十有八九,十有八九……
如果和她靠得太近,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我轻轻把她手挪开,翻身爬了起来。
咦,我的衣服和裤子呢?
“不用找了,昨晚上我已经扔掉了……”身后传来琳娜迷迷糊糊的声音。
“等会我给你弄头发,别想逃哦……”打了一个哈欠,只见琳娜翻了一个身,很快又呼哧呼哧打起了呼噜。
绝、绝对是一个小恶魔——
我慌里慌张挑了一条浅色的,没有什么蕾丝花边与可爱图案的裙子套在身上,又几下扯掉了头上的发夹(哎哟喂——),飞也似逃了出去。
恩,小鸟歌唱,空气清新。这个世界的环境,可比地球上好很多啊。
虽然时间还挺早,不过没想到外面已经有不少人。
哎呀呀,完蛋了,我身上穿的是裙子……
逃回去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我咬咬牙,继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前走。
不要盯着我——不要盯着我——我是路人甲——
呃……虽然我知道自己这身打扮很人妖,拜托你们也不要用欣赏怪物的眼光瞅着我看啊——
呜——妈妈,我要回家……
第四章:神秘的苹果酒失窃案件
老天爷啊,我要崩溃了……
提着裙子,低着头,我跌跌撞撞朝前走。
砰!
“哎哟!”
谁这么走路不长眼睛!我气急败坏的抬头一看,又、又是这个红毛小子。
看到他望着我张口结舌的样子,我气呼呼冲他嚷到:“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那个啊——穿裙子吗?我给你说,在我们那里,苏格兰就是这个样子的!”
哼哼哼哼,看起来他又被我的气势压倒了,赶紧溜吧。
“恩,你穿裙子——”
“你有什么事?”我转身,凶神恶煞的瞪着他。
——必须要把他的话扼杀在肚子里!
“呃,没事……”红毛小子张了张嘴:“威尔克斯先生现在正在格罗姆老爹那里——”
“谢谢!”
快走快走,没看见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注意这边了吗?'。电子书:。电子书'
“喂——”
我再次回过头去,强忍着要扁人的冲动。
“昨天晚上……”红毛小子吞吞吐吐的说。
走了走了,装做没听到。
“毛毛小姐——”身后的红毛小子扯着嗓门大叫起来:“很抱歉昨天晚上对你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如过你要我‘负责’,我是绝对不会逃避的!”
一个踉跄,我一下扑倒在地。
小、小子,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啊!
望着周围人们一片惊讶的交头接耳,我再也顾不得什么,提起裙子就飞跑起来。
天啊!先是人妖装,现在又加上BL流言,我没脸见人了……
远远的,我看见威尔克斯、还有格罗姆大叔和一些人正围在一辆马车旁边,好象在谈论着什么。
过不过去呢?我看了看身上穿的裙子,心里犹豫不决。
“嘿——”没想到威尔克斯眼尖,向我招招手。
唉,是祸躲不过。大不了就让你们笑吧,这也要比回去继续面对琳娜那个恶魔好得多。
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唔,你穿裙子——”
“住口!我警告你,不要谈论我的着装问题!”我气势凶恶恶的对威尔克斯喝道。
哼哼,就是需要这种效果。听我这么一叫,格罗姆大叔和其他人只是看着我发了半天愣,一句话都没说。
“格罗姆大叔,”我甜甜一笑:“你们都在谈什么呢?”
赶快赶快,让我来转移话题。
“渥金女神啊,”格罗姆大叔自言自语道:“除了您手中钱币的光芒,这个笑容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最耀眼的东西。”
呆了一呆,他指着身边的马车对我说:“恩,事情是,今天早上,我们发现又丢了15桶苹果酒。”
“哎耶?难道被谁偷走了?”
“对。”格罗姆大叔愁眉苦脸的说道:“这已经是连续第三天丢东西了,每次都是15桶苹果酒,一桶不多,一桶不少。”
哦哟?神秘的苹果酒失窃事件?
“苹果酒可是我们家乡的特产。”格罗姆大叔自豪的介绍说:“甘甜醇美,香味扑鼻,名扬克劳德森全大陆。一桶上好的苹果酒,在艾多能卖到2、3个金币哩。”
恩。我咂了咂嘴,那个酒嘛,确实很好喝。
“商队这一次去艾多,最重要的就是这500桶苹果酒了。但是从前天开始——”格罗姆大叔叹了一口气:“每天早上都会发现有15桶苹果酒不见踪影。”
哼哼哼哼,这个案件就交给我名侦探毛南来侦破吧。
我爬上车,仔细查看着酒桶。嚯,真够沉的。由此看来,小偷一定是个力大无穷的家伙,不然他不可能一口气搬走15桶这么重的苹果酒,这是第一点。
“格罗姆大叔,晚上谁听见过有什么动静吗?”我跳下车问。
“没有。”
哼哼哼哼,第二点,商队一定有这个小偷的内应。已经连续三天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得手,如果没有内应通风报信,那也是不可能的——
咦?
我眼睛一亮。哼哼哼哼,在我名侦探毛南面前,犯罪分子将为自己遗留在现场的任何一点点蛛丝马迹而感觉万分悔恨。
“你们看!”我指着马车旁边的一双脚印,得意洋洋的说:“虽然小偷狡猾狡猾地,但是侦破这个案件的关键线索,终于还是被我找到了!”
围着这双脚印转悠了一圈,我摸着下吧,胸有成竹的侃侃而谈:“根据脚印的大小,从人体比例学的角度来看,这个小偷身材应该比较矮小。另外,请注意脚印的前半部分——也就是脚趾和脚掌这部分,印迹很深,甚至比脚跟周围的痕迹都要深,这说明该脚印是小偷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所留下的——啊哈,请大家看这里,就是脚印的右侧,对,就是这里……看出了什么吗?哼哼哼哼,我可以肯定,该小偷走路是个八字腿,而且还是外八字的那种!所以——案情已经很清楚了:一个身材矮小,走路外八字的卑鄙小偷偷走了苹果酒!而这双脚印,就是他偷偷摸摸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所留下的罪证!”
哼哼哼哼,都没想到吧,福尔莫斯和名侦探柯南,本人可不是白看了滴——
望着威尔克斯,还有格罗姆大叔他们惊呆的眼神,我心里那个得意哪——呵呵呵呵,喜刷刷喜刷刷,哦哦……喜刷刷喜刷刷,哦哦……
“咳——”格罗姆大叔清了清喉咙,表情古怪的扭头对威尔克斯说:“威尔克斯先生,刚才你说——”
“——依我来看,小偷确实是地精们。不信请跟我来这边。”威尔克斯咬着嘴唇,满脸有点像要抽筋的样子。
于是一群人“哦”了一声,做出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呼啦呼啦围着他过去了。
喂——你们怎么能够这样呢……对本人经过细致观察缜密思考严肃推理出来的精确结论,就算不表现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样子,你们至少也要鼓鼓掌,夸几句嘛……
我正要愤愤不平的嘀咕几句,有谁拉了拉我的裙子。
咦——红、红毛小子,你什么时候跟过来的?
只见他撇了撇嘴,皱着眉头,先指指那双脚印,又指指我的脚,“噗”的一下笑出了声。
日本人哦,你在搞什么飞机?
我迷惑的看了看脚印,又看了看自己的脚——咦?怎么……
呃,突然想起来了——这脚印确实是我刚才从马车上一跳而下……
“外八字腿的小偷——嘎嘎嘎嘎——”红毛小子嘻嘻笑着,他双手叉腰,迈着鸭子步,非常嚣张的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好想好想扁他哦!
第五章:苹果酒争夺战(上)
不要和这种小屁孩一般见识——
我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跑到威尔克斯那边去瞧热闹。
“……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说,苹果酒就是被地精偷走的。”威尔克斯指着草地上一滩粘粘呼呼黄绿黄绿的东西说。
地精?那是什么东东?
“可是——”格罗姆大叔疑惑的问道:“地精不都是生活在北方的古格地区吗?它们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恐怕是因为大灾变的缘故。”威尔克斯缓缓说道。
格罗姆大叔到吸了一口凉气:“努斯卡王国的大灾变?”
“是的。看起来大灾变已经波及到古格了。”
拨弄着竖琴,威尔克斯低沉的轻声吟唱道:“从那地平线升腾起死亡蘑菇,天空中落下了炽热泥土。死神狂啸着收割生命,纯洁的生命女神裘卡啊,流淌下黑色的泪珠……”
一曲唱罢,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难道说黑暗之子——”格罗姆大叔嘟囔着说:“西斯塔真的降临了吗?渥金女神啊……”
哎,你们到底讲的是什么东东哦?
我在旁边听得云里雾里的,什么灾变啊,什么蘑菇啊,什么黑暗之子啊——咦,又是黑暗之子?到底搞什么飞机嘛?
好在等到吃早饭的时候,我至少基本弄明白了地精是个什么东西。恩,简单的说,地精是一种有点像人,但个头不高,绿皮肤、宽鼻子、尖耳朵,嘴巴大而牙齿又小又尖锐的亚人种族。而所谓的亚人种族嘛——
“亚人种族,通俗一点讲,是指除去人类、矮人、还有精灵以外的所有具有一定智慧的种族统称。”威尔克斯对我露齿一笑。
哇塞,竟然还会反光?这个世界应该没有牙刷和牙膏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
“毛毛小姐,”威尔克斯欣赏的望着我脑袋上那一排亮晶晶的发夹:“这个发型非常适合你,显得既活拨,又非常可爱。”
“那当然了。”坐在我旁边的琳娜得意洋洋的说,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呜——还是没能逃脱她的魔爪……
更可怕的是,刚才还看见她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一堆瓶瓶罐罐,说是吃了早饭就要往我脸上抹,一定要把我打扮成克劳德森最美丽的公主……
恐怕是克劳德森最变态的人妖——
一想到这里,我机灵灵浑身一个哆嗦,站起来大叫一声:“等一下!”
正在热烈讨论着的威尔克斯,还有格罗姆大叔和其他人齐刷刷转过头来,奇怪的望着我。
“你们说要派人去探探地精的老窝是吧?也算上我一个,好不好?”
赶、赶快逃吧,能躲一会是一会。
“有一个身手敏捷的盗贼一块去,当然再好不过了。”威尔克斯笑嘻嘻的说。
我感激涕淋的望着他——不过这家伙的牙齿可真白啊……
“地精是一种胆小的,太阳落山以后才会出来活动的亚人种族。”一边领着格罗姆大叔一群人朝前走,威尔克斯一边给我介绍说:“白天他们总是躲在地洞里面,从不出来。努斯卡王国有一句谚语,一只在大白天到处游荡的地精,就用来形容一件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怕会是什么凶暴的怪物呢。
“对了,”我奇怪的问威尔克斯:“我们如何找到它们躲藏的地洞?”
“很简单。”他指着脚边灌木丛上挂着的一滩粘粘呼呼黄绿黄绿的东西说:“这是地精们用来表明领地范围的标记,我们只要顺着这个找,相信很快就能发现它们的老窝。”
“这个是什么东西?涂料吗?”我好奇的用脚踩了踩。喔,有点恶心,滑滑的,粘得好长。
“唾液,或许说是浓痰更确切一点。”威尔克斯若无其事的往旁边一闪。
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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