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斯的贵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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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斯的贵族生活-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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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达的嘴唇,亲了上去。

    乔纳斯只听台下一阵惊呼就瞬间抬起了,然后还有些贵族甚至直接从自己的位子上跳了起来,乔纳斯一下子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转回头去一看,他差点就想要骂娘了。

    “卧槽,这个年头都那么实诚的拿到公开场合来秀恩爱了,还是跟死了的秀恩爱,还直接亲嘴,还当着我这个现任男朋友的朋友的面亲,还直接当着人孩子的面,你看看唐尼的表情,我勒个去,你怎么不把她衣服撩起来吻他另外一张嘴啊!”

    乔纳斯可不知道喀斯特对于马尔格达的感情有这么的深,在他看来,位高权重,并且在多隆的打听下,乔纳斯还知道了喀斯特的女伴数量是以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的数量存在着的时候,对于喀斯特对于马尔格达的爱情,乔纳斯还愿意把他们成为情人关系就已经感觉到够呛了。

    就这种关系,在这里磨磨唧唧的摸来摸去乔纳斯也就忍了,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而且这两人也毕竟有段情,虽然里约是他朋友,可也就只能当没看见了,可你也别太过了啊,直接抱着啃可还行?

    乔纳斯看了看教堂四周,没有士兵,再看了看教堂下面,很好没人带武器,乔纳斯松了口气,他可不想把团结大会变成分裂大会,不出人命什么事就都还好商量,所以看了一圈没有刀,乔纳斯就准备行动了,赶紧用手打了自己身边的老神父的腿一下,给他使了个颜色,让他快去阻止一下现在这个场面。

    老神父原本也在低着头摸鱼,这突然接到一个重要的任务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无措,可是眼看底下的贵族都开始骚然了起来,而上面的喀斯特却依旧把自己的嘴贴在马尔格达的嘴上,眼看着形势就快要控制不住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梗着脖子对着恨不得钻进棺材的喀斯特喊了一句。

    “喀斯特伯爵!!这是葬礼。”喊完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用的力气太大的缘故,这一句话让老神父把自己肚子里的气给全吐了出去,这一说完想吸气的时候,却因为头上的礼冠实在太重的缘故,一下子把老神父压得吸不上去气了,好歹喘了两口才算接上,不过感觉到死亡的恐怖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喊完之后,老神父化身为一座塑像,站在一旁,金光闪闪的,不再说一句话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神父的卖命呐喊有了效果,还是喀斯特总算是从甜美的回忆中回过神来,感觉到自己嘴边那嘴唇之中有些恶臭,想起来这位美人其实已经死了,喀斯特缓缓的从棺材中把头给伸了出来,不过眼神却依旧停留在马尔格达的身上,一往情深的样子,让很多不谙世事的女孩儿对喀斯特的好感猛增。

    有一个这么爱自己的男人,这位女爵肯定很幸福,嘤嘤嘤。

    好吧,请忽略这些仍旧沉迷在骑士城堡与公主中的小少女们吧。

    乔纳斯看了看把头拿出来之后就没有动作的喀斯特,心里还没放下的心就不由得再一次提了上来,这家伙不会还想搞出什么幺蛾子吧,我说兄弟,咋们这是葬礼,不是婚礼,不流行闹洞房啊喂,再说了,就算是婚礼,也不是您呐。

    此刻的乔纳斯已经被喀斯特搞的有些邪症了,原本自己搞出那么一场葬礼就是为了团结可以团结的所有力量的,这已经被喀斯特的到来给搞砸了,自知道喀斯特来参加葬礼的那个瞬间开始,乔纳斯想的就是退而求其次,给马尔格达的一个安宁的葬礼,就是如此。

    既然不能引人注目得到关注,就要默默无闻伺机潜伏,这是乔纳斯的战略,这下倒好,看看底下的这些老少爷们和淑女贵妇们的表情吧,一个个像是闻到了耳食的鱼似得,满脸上写的都是想吃东西,哦,那东西,叫做八卦。

    越想越害怕的乔纳斯把站在老神父左边,也就是隔自己一个人的侍童,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儿从老神父的背后给拽了过来,侍童的体重对于练过几年体能的乔纳斯不算太重,一拽就被拉到了乔纳斯的身边,乔纳斯嘴上说了句抱歉,把他手上拿着的白色兰花赶紧拿了一朵,就冲着喀斯特走了过去。

    “伯爵大人,时间已经不早了,接下来还有很多人要纪念马尔格达女男爵的,大人,献花吧。”说完,乔纳斯带着一脸的真挚递出了手上的花朵,他现在只希望喀斯特赶紧接过自己手上的花,然后放进棺材里,然后下楼梯,到下面坐着。

    此刻,乔纳斯离喀斯特近的很,而且乔纳斯为了用自己的真挚打动喀斯特,所以他的眼睛也盯着喀斯特的眼睛,这就让乔纳斯非常清楚的看到了喀斯特的眼睛之中所蕴含着的东西,不是眼泪,喀斯特的眼睛中没有任何的泪水,而是一种让乔纳斯形容不出来的东西,但是仅仅只是看到,他就产生了一种感同身受的纠结,如同自己的心脏被狠狠捏了一下,很疼,疼的眼泪掉不下来的那种感觉。

    喀斯特并没有看乔纳斯,或许是因为他依旧沉醉于马尔格达,或许是因为乔纳斯太矮的缘故,又或者是什么其他原因,总之他并没有从喀斯特的手中接过白色兰花,而是从自己的红色外衣内部的口袋里拿出了一朵纯红色的玫瑰花,然后放进了马尔格达的棺椁之中。

    这让一旁的乔纳斯就有些尴尬了,他这朵花是拿着好啊,还是不拿好呢,要是放进棺椁里,这不符合礼仪,乔纳斯就会被当成一个没有礼数的贵族,如果还给侍童,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极度没有礼貌的行为,这种话是送给死者的,活人是不可以接受的,可要是自己拿着,可要是他自己拿着,那也不太好,这个世界对于死者的讲究是非常严重的,拿着一朵准备给死者的花却不交给死者,这是对于马尔格达极大的不敬,是会被死者家族记恨的事情。

    还好,乔纳斯从小就不缺乏一颗标新立异的脑袋,看了看自己的左胸前,一个金制的胸针正插放在自己的黑色礼服上,显得很有些绅士的味道,乔纳斯急中生智,把上面的金饰给拔了下来,然后把手中已经被修剪掉枝叶的兰花插在了胸针上,就这么的解决了自己的尴尬局面。

    而此刻,另外一个尴尬局面也总算是解开了,就在喀斯特把红色玫瑰放进马尔格达的棺椁中后,他就从台阶上走了下去,也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顺着中间的空道直接走出了教堂,然后没一会儿,就听到了一阵马蹄声。

    “走了?”乔纳斯问着从门外回来的多隆。

    “走了。”多隆回答道。

    “这家伙大老远的来,就是为了看一眼就走了?”乔纳斯可一直以为喀斯特是为了破坏自己搭建联盟的事来的,即便是发现马尔格达对于喀斯特的重要性之后,也没有改变他这个看法,只爱美人不爱江山?开什么玩笑。

    “大人,已经出小镇了。”多隆回答道。

    “真走啦?”乔纳斯依旧有些不信。

    “恩。”多隆已经不想回答了。

    乔纳斯这才相信了,看来这位喀斯特伯爵,还真的是个情种啊,可是乔纳斯却很想知道,喀斯特知不知道马尔格达死去的那一天,陪在他身边的是里约呢?如果知道了的话,喀斯特是否还会那么爱这个女人呢。

    “多隆,准备好晚餐,我们的计划得改变了,感谢喀斯特,总算不用白费功夫了。”。

第一百九十章 窗台上的先生们() 
罗马城,大海之家附近的

    这里的人们都是一些生活在这座城市中上层的老百姓,大多数从事的职业要么是给商人做会记或者是负责买办的人,要么就是军队里的军官,职阶不会很高,但是在罗马城的生活还是可以保证到一个舒适的程度的,一般家里都会有一个、两个左右的仆人以供驱使,可以说跟乔纳斯领地上的一个骑士相比,生活也不遑多让了。

    这样阶层的人们注定了他们起床工作的时间,要比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工人还有伙计要起的晚的多,一般都是在八点左右才从床上爬起来,然后还有的人还会附庸贵族的风雅,吃个早餐茶,来一曲子来舒缓身心,到九点、十点左右才会从自己舒适的小家中走出来,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特权社会总是跟平民社会有所差别的。

    常年以来,这条街上的住户们都是如此生活的,家族的人脉关系让他们世世代代都是担任着中等的职位,这让他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满足,精神生活也在这座大城市中得以消遣,所以他们不需要做出任何的改变,就这么数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他们最为享受的一件事。

    可是今天,当他们打开自家的玻璃窗户准备深吸一口清晨的空气时,却现了一件有趣事。

    只见在这条相比于外面那条大街相比要窄的多的小道上,正有三个陌生人在这条街上从入口走往下一个出口,步履之间前面一个人显得有些老迈,但步子走的很快,后面两个人显得很年轻,2o岁上下的年纪,而打扮的则是一副平民样,显然跟老者相比不是一个阶层的。

    而最最让这些没怎么经历过刺激的先生们感到新奇的,不是这三个人,还是那在老者前面正在迈着小腿走着路的一条小狗,这幅画面对于这些先生们来说,可太精彩了,这个世界,男女有别是刻在圣经之上的,是这个时代的普世价值观。

    他们认为男人就是应该强壮,勇敢,敢于拼搏,而女人则需要温柔,典雅,安于现状,这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道德观,而这样的道德观对于这些有能力养动物的人来说,也是有其中一套规律的。

    男人养的狗,大部分都是以大型犬或者是勇猛的中型犬为主的,而女性则以小型犬或者是温和型的中型犬为宠物的,这样的搭配在这些人眼里,才是一件对的事情,而这个老者却养了一条女人养的狗,这对于这些先生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也是一件稀奇事。

    这自然勾引住了他们的目光,而随着打开窗户的人越来越多,嘈杂的声音也开始逐渐从各个人的家里向着正在行走的三人一狗那传去。

    “伊丽莎白小姐,我想我们应该回去了,提莫已经给我们准备好了美食,意大利的烤香肠还有用橄榄油和奶酪做的冰镇水果沙拉,我想您会喜欢的。“

    纳德自然听到了自己头顶上传来的声音,这对于他这样的学者来说,无疑有些让他脸红,他还从来没有被别人如同当做一个笑话一样的看待过,即便自己身边还有两个人可以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可是自己身上穿着的明显带有贵族家纹的衣服,却给自己吸引了大量人群的目光。

    纳德是鲁格家族的家庭教父,而且从荣格的父亲,也就是乔纳斯的爷爷那一代就开始为鲁格家族服务,这么长的时间里,鲁格家族的核心成员们早就已经把纳德神父当成了自己人,而纳德神父也把乔纳斯等人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所以纳德平时外出的时候,都是穿着带有鲁格家族纹章的衣服,而荣格也同意他这么做,毕竟外出旅行,贵族身份总是能让那些盗匪心生惬意的。

    可是在这里,罗马城的先生们可没有这么多的顾虑,这座城市中的贵族太多了,他们这些人也见识到过很多拥有着贵族身份但是生活环境还没有自己家庭好的人,这让他们对于贵族这种身份存在的人,除非是有地贵族,其他的都会报以更大的嗤之以鼻。

    尤其是在一个年老贵族养着一条女人养的狗这条极具话题性的标题来看,可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了。

    “不回去。“

    伊丽莎白的回答很果断,没有什么犹疑,楼上人的讲话他自然是听到了的,可是这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活了二千年多年的时间了,就只算清醒的时间,也有数百年左右,伊丽莎白早就见惯了人类的猎奇心理,也了解的清楚人类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去看待自己的。

    长久的时间不禁给了伊丽莎白大量的知识,也让他能够在长久的岁月里,看一个家族数代人的成长悲欢,这让她可以轻松的了解到,人性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也可以让她在面对现在这种被嘲笑的环境下,完全可以忽视掉这种种的声音,走自己的路。

    伊丽莎白和纳德此刻所走的这条路,在千年以前,可没有现在这么的繁华,有着各种各样的饭店,酒店,餐馆,还有随处可以听到的打铁声,叫卖声,在伊丽莎白生活的时代,这里是工人奴隶们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之后休息的地方。

    这些奴隶不同于在家中服侍主人的奴隶,虽然没有什么人权,但是在吃穿住行方面还是不错,甚至要比很多自由民好得多了,这些工人奴隶可没有这么好的命,他们大部分都是那些与罗马为敌的国家的人,在战败后被奴隶贩子卖到罗马城之后,专门从事各大公共工程的建设的。

    比如元老院,斗兽场,朱庇特神庙,这些大型的公共设施需要庞大的工人去完成,而高贵的罗马人是不可能做这种事的,这些繁重的体力活自然需要这些力气比罗马人大得多的蛮子来做了,所以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常年与石灰和泥土作伴,吃饭的时候更是黑面包沾着泥水吃进肚子里。

    而当时的伊丽莎白,就在这里生活过。

    伊丽莎白的身体太小,爬在地上看着旁边大多都是两三层的房屋,给她一种很高很高的感觉,让他想要在这里看看远方,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谁能想到,千年之前的这里,曾是一座人间炼狱呢?

    长久的时间,诞生了长久的回忆,这让伊丽莎白不由自主的在看着这片建筑时,有了沧海桑田的感觉,当时的故人或许已经被埋葬上上百米深的坑洞之中了,或许直接就被烧成了灰也说不定。

    可是走在这条已经完全变了样的道路上,伊丽莎白依旧能够感觉得到,当年自己生活在这里时,所有着的记忆,仿佛她从未离开过这里一样,仿佛他的年纪,就被定格在了那两千年前的某一天里一样。

    纳德望着不停向前走去的伊丽莎白,只能叹了口气,既然伊丽莎白这么想走,他也就只能陪着走了,谁让他现在有求于人呢。

    阳台上,窗户外的众人,就在这么一个普通的大晴天里,看了一场由一只狗和一个人带给他们的好戏,直到老人和小狗离开这条街道,他们才把自己的脑袋从窗户外头伸了回来,带着轻松的气氛离开了自己的屋子,在一辆辆马车和驮马的背负下,离开了这条街道,去向了罗马城各个角落,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加百列坐在自己家中的位子上,看着面前叠在盘子上夹着熏烤鸡肉的起司面包和碎牛肉汤,虽然香味十足,但是加百列却一点胃口都没有,从那天自己让兰切斯特去找加百列开始,到今天自己坐在这里已经三天了一点音讯都没有,每次加百列开口询问的时候,兰切斯特的回答都是没有找到,他不在那儿,他们没有去过,加百列听的都绝望了。

    在刚开始的时候,加百列其实还是充满信心的,在他看来,那个老人既然腿脚有些不方便,那么肯定是走不远要在医院里面待上一阵日子的,而兰切斯特也是把这位老人家送到医院门口的,那么对于兰切斯特来说,要找到他,绝对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就算老人离开了医院,按照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的交情,想要调一下医院的治疗记录是绝对没有什么问题的。

    凭借着这份治疗记录想要找到一个人绝对是很迅的,自己或许只需要到了晚上的时候,就可以得到那位老人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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