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的肖像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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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的肖像画-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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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头懊恼的说:“抱歉,我实在帮不上忙。”

    我拍拍他肩膀,安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守在这儿,保护这两个你用性命救下来的女孩儿。”说着,我透过树林,朝外望了一眼,一溜烟冲出了掩体。

    萨佛林紧张的说:“面具哥哥,你可别逞能啦。只要你一个不当心,就会被一枪打得粉身碎骨,我可不想你死在这里,我绝对不要。”

    我想:正所谓好人不长命,王八活千年,在下这条命颇为耐久,就算王八死了,在下也不见得会有事。

    她闻言想笑,可却又笑不出来。

    穿过树林,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草地,我走了出来,望着黑暗笼罩下的农场,开始歪七扭八的曲折前行。

    即使我全速奔跑,我的速度也并不快,何况这样胡乱绕行?但即使我全力以赴,用正常的方法,我也无法躲开他的射击。

    唯一的希望,就是摸清他开枪的习惯,掌握他开枪之前一刻的时机,在那个时刻改变节奏,让他猝不及防。

    和我想的一样,在最初的那段路程中,我笨拙而缓慢的前进方式让他不以为意,一公里的路程,至少十分钟的时间,他随时都能解决我。因而他将注意力放在远处的缇丰王子那边,随时准备提供火力支援。

    从之前的经验来看,他射击的延迟为0。11秒左右,也就是说,当他定位目标到扣动扳机,其中有0。11秒的时间。

    我必须提前判断他决定开枪的时刻,用这0。11秒来躲避。

    我放缓呼吸,突然改变步调,开始全力冲刺。

八 狙击手() 
我行进方式的改变毫不突兀。当我用笨拙的速度前进了两百多米之后,我掉以轻心,决定冒险加快步伐,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狙击手并不会因此生疑,也不会知道我想要做些什么。

    但他会决定干掉我。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开枪,但我决定为他制造这样的机会。

    我一个踉跄,动作稍微迟钝,眼神往一旁望了望,在那个瞬间,我似乎想要朝左边翻滚闪躲。随后我朝右猛扑过去。

    不出所料,我左边的草地上,尘土冲天而起,巨响震耳欲聋。他的弱点是:他太喜欢预判了,他观察我的眼神,判断我会朝左躲闪,这激起了他射击的兴趣。

    但我偏偏选择了右边。

    我侥幸逃生,大声欢呼起来,继续爬起来猛冲。

    我的移动看起来非常有规律,但如果像狙击手那样仔细的观察者,会发现我步伐中某种奇怪的迟缓。

    我是故意的,我知道他会注意到这样的迟缓,他习惯观察猎物的弱点,即使是在不经意间,他也会挑选这样的时机下手。

    我暴露了三次迟缓,在第四次迟缓将要发生的时候,我再度往右一闪,子弹在我左侧炸裂,我摇摇脑袋,朝他骂道:“卢瑟!”毛手毛脚的继续前行。

    他恼羞成怒,他的下一次攻击将来的很快,这一次他不会耍花样,而是径直射击,毫不拖泥带水。

    但恼怒让他的行为模式变得容易判断了。我毫不犹豫的往旁边一扭,就在我之前所处的地方发生爆炸,他的子弹再度落空。

    他狂怒起来,不管不顾的射击,地面上炸出一个接一个的大坑,我现在可以勉强感觉到微弱的信息素,不必再用心理的伎俩阴谋算计他,而是凭借这丝丝线索,在他行动之前做出躲避。

    随着他的攻势不断落空,在他眼中,我会变得可怕起来。对他而言,我成了一个迷,一个前所未有的怪物,一个难以处理的难题,这就形成了某种威慑,让他开枪时犹豫不决,失去冷静,判断失误,甚至心生退缩。

    他会觉得我每一个举动都蕴含深意,每一个决定都令人惊惧,每前进一米都令他感到窒息,每一次抬头张望都能看透他的灵魂,他很快会开始犹豫要不要撤退,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扎根发芽,他也许已经开始颤栗了。

    我想:萨佛林小姐,我数到三,你施放一个护盾咒语吧。

    护盾咒语可以抵挡一次攻击,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攻势都能抵消,但随后护盾自己也会消失,她曾经用这法术替我抵挡住娜娜小姐的影刃。

    她说:“没问题。”

    当她施放出护盾咒的时候,一枚子弹如约而至,护盾当场碎裂,但我毫发无伤,抬头看了他射击的位置一眼,露出得意的笑容。

    还有大约两百米的距离,但他已经彻底绝望了。他接连开火,几乎将我面前的土地掀翻,但这样盲目而狂乱的射击,已经完全构不成任何威胁了,我甚至不用判断他的信息素,只要机械的往左右闪躲即可。

    还有一百米,我感到他放弃了狙击枪,从狙击的位置撤离了。

    我犹豫着要不要继续追赶,不管怎样,这人可是黑色骄阳的特种兵,即使他狙击枪打不中我,也可以凭借近距离肉搏来决出胜负。但如果我所料不错,他现在已经丧魂落魄,宛如行尸走肉一般,他长久以来苦练的射击诀窍在顷刻间变得毫无用处,这会彻底摧垮一个人的信念,让他对自己一路走来的人生犹疑动摇。

    他就像是失去手感的篮球手一样,每一次进攻都犹犹豫豫,每一次防守都魂不守舍,一个人的精神会主宰**,除去大脑,一个人不过是毫无用处的躯壳罢了。

    我走入粮仓,发现这儿满是农夫的尸体。他们被绑了起来,强迫跪倒在地,被残忍的杀害,连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黑色骄阳的人为了复仇,可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解开他们身上的绳索,合上那些睁眼死者的眼睛,将他们的尸体尽量体面的放在一起,这儿一共有六个人,两个老人,四个中年人,没有孩子。

    我抬头四顾,走上阁楼,发现一架令人敬畏的重型狙击枪架在阁楼的窗口上,周围有一些食物,一本小说。我拿起小说一看,不禁哑然失笑,小说的名字叫做《暮光之城》,这狙击手若不是女性,只怕是个多愁善感的诗人。

    地上有清晰的脚印,从脚型判断,那狙击手应该是女人。但她带走了另外一个人,却是个孩子。她在阁楼顶上失神的坐了一会儿,随后带着孩子离去,她走的不远,离我大概只有两百米不到的路程。

    我爬上阁楼顶,开动夜眼,朝西面张望,我判断那是最好的撤离路线,顺着西面的树林,她可以赶往公路,在那儿试图拦车。

    我跃上半空,开始翱翔,同时全神贯注的注视着下方的景象。

    低矮的树丛在我眼下掠过,无数夜行的鸟儿从我身旁飞过,我在空中一个回转,来到林中的小路口,注视着农场延伸而来的道路,不久之后,我见到一个女人,拉着一个小男孩儿的手,朝我这边走了过来。

    我走上前几步,挥手说:“你好。”

    她激动的掏出手枪,瞄准我的脑袋,整个躯体都在发抖。她大约二十七岁左右年纪,戴着一副眼镜,长发披肩,面容憔悴,皮肤呈现健康的古铜色,但她的眼神中充满恐惧。她用英语嚷道:“滚开!滚开!再上前一步,我打碎你的脑袋。”

    我伸手指了指我的额头,说:“你可以开枪,孩子,只要你坚信你能命中的话。”

    我发现那些胸有成竹的恶人总喜欢称呼受害者为“孩子”,这称谓颇有独到之处,既可以讨人便宜,又彰显自己高人一筹的地位,当真有模有样,派头十足。

    她眼眶含泪,紧咬嘴唇,手指在扳机处犹豫不决。她的信念已经崩塌了,她对自己完全丧失了信心,我猜测她从未经历过如今这般的失手,她一路顺风顺水,自信如巴比伦塔一般越堆越高,当它轰然倒地的时候,那真是无比惨烈的景象。

    我看了看那个孩子,那显然是农场的幸存者。我问:“你救了这个孩子?”

    她不说话,眼神依旧凄凉而绝望。

    我说:“我看到了农场的尸体,也看到了农场的景象,你瞒着你那些同伴,将这个男孩儿藏在阁楼的草堆中,对吗?”

    她点了点头,迟疑的说:“他们想要杀死所有人,但我看不下去,我仅能做到这样了。”大概是觉得徒劳,她放下手枪,对我说:“你打算怎么做?”

    我说:“你打算怎么做?如果你打算继续追杀我,我只能打断你的手,让你至少一年不能碰枪。如果你打算放我一马,我就放你们走。”

    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说:“我发誓,我不会再对你和你的同伴动手。”她苦笑起来,说:“我甚至怀疑我还能不能命中任何人,天哪,真是噩梦般的一天。”

    我不禁有些得意,但此时不能太过招摇,以免惹人反感,我于是假惺惺的说:“你的枪法太出色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精准的狙击手。”

    她露出微笑,说:“但我依旧一枪都没有命中你。”

    废话,要是命中一枪,我此刻哪儿还有命在?

    我撒谎道:“我有个外号,名叫天怒人怨小面具,从小到大,每天都被杀手追赶,至今依然苟活,你无法击中我,并不是你的枪法不准,而是我的运气实在太好了。”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说:“我叫蕾娜,蕾娜·莫斯利,黑色骄阳的射击教官以及中校。你想要握手吗?还是来个离别的拥抱?”

    我握了握她的手,看着孩子说:“你打算怎么做?这孩子。。。。这孩子。。。。”他大约五岁年纪,已经被吓傻了,大脑封闭,肯定会患上自闭症。这还不是最麻烦的事,即使将来症状痊愈,恐怕他会想起今天家人被屠杀的事。

    她毫不犹豫的说:“我会收养他。”她停顿片刻,说:“事实上,这是我在黑色骄阳的最后一个任务,我即将退伍,再也不干这样危险的活了。”

    远处突然响起爆炸声,蕾娜拿起手机,稍稍看了看屏幕,用力将它往天空一抛,掏出手枪,将手机打碎。

    我问:“黑血屠夫吗?”

    她点点头,说:“行动彻底失败,莫洛上尉将外骨骼自行销毁。而其余包抄的佣兵也在装甲车附近被杀死,你们赢了,但黑色骄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我说:“你说的没错,黑色骄阳可真是群难缠的混蛋。你确定他们会这样放你走吗?从他们今天的手段看来,这些家伙可挺麻烦的。”

    蕾娜陷入了沉默。

    农场方向冒起滚滚浓烟,火光照亮了黑色的天空,她回头望去,疑惑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此乃金蝉脱壳之计,与其让他们知道你活着,还不如让他们以为你已经死了。当然你也可以主动与他们联系,坚持你的退休计划,这完全是你的自由,小姐。”

    她看了我一眼,表情平静,朝我走进几步,忽然给了我一个热烈的拥抱,她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由衷的感谢你,古怪的血族猎人。”随后她拉起男孩儿的手,沿着幽暗的林间小路,头也不回的朝公路的方向走去。

    我远远喊道:“助你一帆风顺,善良的狙击手。”

九 艾伦堡() 
我抱着翻山兽庞大而壮硕的车身,恋恋不舍,泪雨滂沱,哭的仿佛生离死别一般,小唐和陆檀面面相觑,见我就像是见到怪物一样。无策劝道:“面具先生,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还是别伤心了,快些上车走吧。”

    我哽咽道:“这车子随我们翻山越岭,如老黄牛般任劳任怨,此刻却平白无故遭人遗弃,这车若是有灵知感情,只怕心里比我更加难过。”

    无策说:“这也是没办法啊,翻山兽太过招摇,上面还有黑色骄阳的徽记,若是被法王厅的圣骑士们看见,肯定会惹他们怀疑的。而且这车子能源不足,恐怕到半路就得没电了。”

    我激动的浑身发抖,念道:“万里奔波常相伴,一朝离散永难圆。梅丽啊梅丽,不是咱们狠心,而是这前路凶险,途远且阻,我们束手无策,不得不弃你而去啊。”

    无策奇怪的问:“你为什么叫它梅丽?”

    我仰天长叹一声,说:“随口叫叫,并无深意。”

    缇丰王子坐上一辆老式卡车说:“我必须坐在车厢内,面具先生,劳烦你继续当司机。”

    这卡车是从农场外头找出来的,碰巧油箱加满,应当足以支撑我们抵达艾伦堡。我望着翻山兽,眼神依旧充满眷恋。缇丰王子说:“离艾伦堡还有一百多公里的路,那些圣殿骑士的人也许认识我,我必须乔装打扮,以免被他们瞧出端倪。”

    陆檀问:“王子,你打算扮成什么样子?”

    缇丰说:“迫于无奈,我可以化妆成女人的模样,我带的行礼中有两套女装,还有一些化妆品,陆檀小姐,小唐小姐,请你们协助我打扮。我对此并不在行。”

    陆檀与小唐眼中满是雀跃的神情,缇丰王子平素威严庄重,一副老成贵族的派头,谁知今天却要男扮女装,这可是破天荒的大新闻,而且他容貌秀雅,如果涂上胭脂唇膏,真不知会美成什么样子。她们两人想笑又不敢笑,脸上表情古怪,几乎要憋出内伤。

    我耳朵竖了起来,快步跳到卡车驾驶座,大声说:“走了,走了,朝艾伦堡进军!”

    无策困惑的问:“你怎么突然不难过了?”

    我朗声笑道:“大丈夫气冲牛斗,意在山河,拿得起放得下,为了缇丰王子的丰功伟业,这区区破烂翻山兽,在下又如何会放在眼里?”说罢朝缇丰王子抛了个媚眼,脸上露出期待的微笑。

    缇丰王子说:“走吧,我们已经耽搁了整整一天时间,原先的优势只怕已经荡然无存。”他本来有意在艾伦堡伏击圣殿骑士们,将紫血守护抢夺在手,但经过一番商议,他想起这儿恐怕没人能驾驭拉森魃的遗物,而且与泰雷尔交手并没有太大的把握,于是打算先赶到艾伦堡之后再见机行事。

    凌晨时分,阳光渐渐从雪山后头展现光芒,道道光柱从云层间倾泻而下,为雪山披上紫红色的外衣。我启动卡车,沿着公路驶出,根据陆檀手机上的导航路线朝艾伦堡的方向驶去。

    ————

    我们抵达艾伦堡镇外的时候在路边停车,等到天黑才驶入小镇。小镇上到处都闪烁着橙色的灯光,每隔十米左右便有一座路灯,每座平房也都装有巨型落地玻璃窗,将屋内温馨的灯火透出,最奇特的是,在寒冷黑暗的夜晚,在一棵棵黑乎乎的树木枝头,有无数闪着光的装饰品隐藏其间,远远望去,这小镇似乎在缓缓燃烧。

    卡车从雪面碾过,沙沙声响,陆檀望着窗外,发出阵阵惊叹声,问:“艾伦堡是不是在举行什么节日?这小镇上怎么这么多灯光?这儿的房子好漂亮啊,我从没见过木屋有装落地窗的。”

    我说:“艾伦堡乃是一处颇为封闭的小镇,关于它的消息并不多。但据我了解,此小镇上虽然也有现代化设备,但数量稀少。虽然颇有旅游胜地之名,却从不允许游人拍照留念,更没有安装网络信号发射塔,只有一个电视塔,可以收看瑞典的节目。但每年依旧会有许许多多的游人来到这镇上,参观这遥远祥和的小镇。”

    陆檀笑着说:“那可真了不起,这些人一点都不贪慕金钱,这心态可真伟大。也只有这般豁达而纯洁的人,才能建造出这样美丽的世外桃源。”

    我喃喃说:“世上还有一种人也不贪慕金钱。”

    陆檀问:“是什么人?和尚吗?教士吗?“

    我说:“血族。”

    陆檀顿时哑口无言,但她知道我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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