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伸了半天,我却似乎梦游天际,她生气起来,伸手在脏兮兮的地板上一撑,猛然站了起来,瞪着我说:〃你这人素质怎么这么差!难怪我听楼道里的阿姨整天骂你。〃
我心虚无比,东张西望,低声道:〃在下罪过,罪过,还请姑娘原宥则个。〃心里却想:大姐你在我门外偷看,这也是命中注定,遭此一劫。
她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说:〃你这人说话还真是滑稽。怎么跟古装电视剧里的老头一样文绉绉的。〃
我不敢多说话,因为面对着她,我觉得心中有股大火在燃烧,这大火愈烧愈烈,很快既要到达某个隐秘的部位,露出令人难堪的迹象,我朝她轻声说:〃对不起。〃绕过她的身体,直奔楼梯口而去。
她伸手拉住我说:〃别走!我找你有事儿商量。〃
我问:〃姑娘,在下肚腹无物,饥饿难耐,有何要事,不如过会儿再说?〃
她的目光在我脸上盘旋,倏忽间,我觉得她的眼眸似乎闪现着红光,而她的眼白渐渐被黑色吞噬,以至于她的眼睛仿佛一潭黑水般深不见底。她轻声在我耳边说:〃现在,听我的话,把门打开,我俩进去。〃
我意识到她是一位血族。
在几天之前,如果有人对我说这世上有这样吸血吃人的怪物,我定然会将其斥为无稽之谈,说不定还会一边吸迷烟,一边大肆嘲笑呢。可如今我的世界却突然天翻地覆,似乎全天下的人都变成了吸血妖魔,连在楼道里撞倒的女孩儿,都恨不得将我吸成僵尸。
我打开门,她在我腰际一推,我觉得她的力气异乎寻常的大。我无法抗衡,脚下拌蒜,摔倒在屋子里。
她关上门,在漆黑的房间内随手一按,打开了灯光。我看清她穿着条纹的绒线长袖衫,一条端庄的长裙,配以一条黑色的丝袜,这让她浑身散发着令人难忘的魅力。
她单膝跪了下来,望着我的眼睛说:〃不要反抗,不要反抗,闭上眼睛,享受我的拥吻吧。〃
我想要放声大笑,一口唾沫吐在她脸上——催眠这等下三滥的东西,岂能在我面前卖弄?只要我稍稍一动念头,顷刻间便能摆脱她的控制。
但我很快沮丧的发现,她的催眠术实在太过有效,以至于我的意识成了旁观者,我暂时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为了配合她的催眠术,我的大脑甚至制造出了一个临时的傀儡人格,迷迷糊糊的供她驱使。
我远远望着她与那个傀儡人格,后者老实的像个婴儿,在她面前乖巧的一动不动。她温柔的用嘴唇在他脸颊旁磨蹭,过了一分钟,她张开嘴,露出尖牙,狠狠的咬了下去。
我惨叫起来,但我的躯体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自我意识似乎被身体当做异物,暂时排斥在外。这让我伤心欲绝,就仿佛被啃老的儿女遗弃的老人那样悲伤。
我知道我为什么被她催眠了,一方面是因为她的催眠术过于强大,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依旧沉浸在过往的迷雾中,我的意识还未完全清醒。我状态不佳,无法应付如此强大催眠能力的血族。想明白原因,这事儿就好办了。我先设法抚慰住颤栗的大脑,将往昔的阴影暂时尘封,慢慢取代了那个傀儡人格,它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因为它不过是被临时创造出来的。
我感觉体内的鲜血飞速的朝她牙齿尖涌去,我的身体麻木,无上的快感充斥着我的每一根神经,那简直是世上所有乐趣总和也无法比拟的癫狂与糜烂的喜悦。
我在心中默念:欲息不生,独遗凡尘。
喜悦感被我压制了下来,我竭力分析这从未体验过的感觉,注视着每一个血细胞的动向,发现它们也仿佛**般逃离我的身躯。但我注意到:血液流逝的速度正在减缓,她不打算杀死我,而仅仅是想要饱餐一顿罢了。
我检查体内血液的储存量,大约剩下三分之一,如果我是常人,我已经九死一生了。但我却能够请求大脑,分泌出一种临时的血液替代品,混合着剩余的血液使用,并说服各个器官接受它作为临时的押运官。我应该能够支撑一段时间,直到我恢复正常的血量。
她满意的离开了我的身体,眼神迷离,似乎正在回味刚刚的美餐。我倒在地上装死,希望她就此放我一马。她应当不至于如此心狠手辣,不然她早就把我的血吸得一滴不剩了。
她有些惊讶的说:〃你似乎已经被血族的人玩弄过了,所以你的血有些古怪。嗯。。。。你似乎是个尸鬼,成了某个吸血鬼的半吊子奴仆。〃
我想:尸鬼是什么玩意儿?我怎么不记得被血族吸过血?
但我很快想起来了,那一天,当我杀死血尼姑桑树的时候,我大脑短路,居然用皮肤吸收了她遗留在我身上的残血,从那儿以后,我变得有些畏惧阳光,而且即使在秋风时节,我也不感到寒冷。
该死,该死,该死,我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了她口中的尸鬼!如果我不是在装死,我恨不得跳起来狠狠抽自己的耳光。
女孩儿绕着我转了一圈,瞧着我的目光中充满着顽皮的神情,那是跃跃欲试的冲动在作祟。
她说:〃我应该转化你吗?伟大的该隐啊,我真想把你转化成我的孩子,我的伴侣。因为你杀死了桑树,你杀死了我的第一个孩子,我的初生女儿。〃
我觉得一股寒意从脑袋直窜入脊椎骨,那是顿悟的虚寒,是恍然大悟带来的刺激感。我知道她是谁了,我知道她为什么要找上门来,我知道她为什么要对我下手了。
她是血腥玫瑰,令梵卓王子也感到棘手的大妖魔。
————
注释:
尸鬼——尸鬼是血族制造的奴仆,借由让凡人吸食少许血族的血液转生而成。尸鬼通常具有害怕阳光的弱点,但不会被阳光消灭,仅仅会受到严重灼伤。他们同时也会继承血族不畏酷寒的优势。他们的体力比凡人要强一些,对血族主人忠心耿耿,绝对不会背叛。
十五 奴()
我装死在地,仿佛昏迷的肉猪,待宰的羔羊一样。但由于闭着眼睛,其余感官急剧的功能放大,通过缭绕的信息素,我能够大致勾勒出周遭生物所发出的情况。
她身上有一股细微而幽然的花香,淡淡的,浑然天成,不露痕迹,但随着她情绪的起伏,花香会产生细微的变化。旁人恐怕察觉不到,但对鄙人而言,却极为显然而清晰。我的嗅觉堪比猎犬,这令我深感骄傲,但如被外人知晓,不免叫我一声〃狗鼻子〃,这便相当丢脸了。
我知道她在看着我,忽喜忽悲,心思不定,恐怕此刻的表情阴晴不定,精彩万分。但我不能睁开眼睛,都知道这〃非礼勿视〃的道理,女子身子娇贵,天生胜过我粗糙男儿一等,我若贸然看她,未免遭人误解。
她想了半天,叹了口气,说:〃不行,不行!我如果将你转化了,这儿的王子恐怕会来找我麻烦,我们一直太太平平的相处,我不能坏了他的规矩,最好不要。〃她顿了顿,说:〃你能张口说话吗?你的主人是谁?〃
我听她口气,似乎有意饶我狗命,于是大声说:〃在下昏迷不醒,未能答复姑娘的问话,如有怠慢,还请见谅。〃
她想要张嘴大笑,但想想不雅,于是用小手遮住,稍过片刻,打趣说:〃昏迷不醒的人还这么精神,你要是完好无损,那还了得么?〃绕着我走了一圈,又说:〃真是奇怪,无论你是凡人还是尸鬼,散去浑身大半血液,此刻都应该只剩下半口气了,偏偏你还有心思说笑。〃
我可不是说笑,噢,不不不,并非说笑,我只不过是单纯的说胡话,因为血液稀薄,故而注意力不够集中罢了,但我不能让她瞧出破绽,从而在智力上将我压制,于是我说:〃姑娘,我道姑娘乃世外高人,既然隐居于世,旁观凡间俗世甚久,见识必然高人一等。我虽然陷入昏迷,但有时也能说些梦话,姑娘如此聪慧,自然能分得清这其中的细微差别。〃
她忍不住哈哈大笑,伸手在我屁股上一拍,我心中激动,血液瞬间流到最不该流到的地方去了。她似乎有所察觉,情绪中显露出些许不满,过了片刻,我听到皮肤撕裂的声音,一股香甜的血腥味儿顿时弥漫在租屋中,就仿佛夜间盛开的玫瑰般。
她伸出手指,撬开我的嘴巴,我尝到一股苦涩而咸津的味道涌入舌尖,仿佛有意识般的快速通过食道,穿过肠胃,混入我的血液之中,仿佛照看幼儿的保姆一样,小心呵护的引领着我的血液,开始狂奔。
我察觉到一丝令人沉醉的端倪,但很快将这感觉压制下去。在此刻,我必须清晰感知到一切,却又不为所动,从而冷眼旁观,见证身体的变化。
她说:〃你既然不肯说出你原来的主人,那我现在就把你抢过来了。你现在是我的奴仆,我的尸鬼,也许将来。。。。。将来我与这儿的王子达成协议,我会将你转化,让你收获新生。现在,爬起来吧,我的奴仆。〃
我一咕噜爬来起来,她吓了一跳,后退几步,说:〃你怎么起来的那么快?〃语气中颇为惊讶。
我心中嘀咕,这女人好难伺候,看来太听话也不行,于是直挺挺的仰天躺倒,咚的一声,脑门撞倒地面,但却丝毫不痛。
她这下彻底说不出话来了,过了良久,她才叹气说:〃你没有感觉到头晕或是抽搐吗?我记得我刚刚被他变成尸鬼的时候,只能像乌龟一样缓慢行动。〃
我摇摇头,说:〃在下神完气足,随时听姑娘差遣。〃
她困惑极了,勉强笑了笑,说:〃你叫我蔷薇吧,不对,不对,叫我主人。。。。叫我小主吧。〃
我觉得这称谓有些矫情,但毕竟此刻性命落在别人手中,不得不服软,于是恭敬的回答:〃是,小主,不知小主今夜有何事要在下跑腿?〃
她把我拉了起来,我觉得她手上的力量极为惊人,仿佛工地上那些冷冰冰的起重机一般。她说:〃我看过你的微·博内容,你是血族猎人协会的新人对吗?既然如此,你一定认识这儿的王子。你成了我的奴仆,这一点你一定要想法瞒过他,好在你已经通过了最初的考验,他们应当不会继续怀疑。〃
我点点头,心想:被挚友先生害得不浅,看来今年租约结束之后,得立即搬家为妙。
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你既然之前已经成了尸鬼,这些天早晨又怎么能上街呢?我听那些小区阿姨在背后议论过你,说看到你早上在大街上狂奔,被两个西装笔挺的男人追的满街跑。〃
这些小区闲人手眼通天,只要方圆一公里之内发生的事情,只怕什么都瞒不过她们。即便血族的人暗中动了手脚,这人言可畏,流言四起,只怕也轻易压不下去。
她想了想,不明所以,又说:〃也许我对血族的事儿还知道的不深,恐怕你是个相当稀罕的例子,既然这样,我就放心了许多,有了太阳的伪装,至少。。。。。至少你不会被那些协会的人当做叛徒给处理掉了。〃她提起太阳,语气中竟然有一丝忧伤,更有一些向往之情。
我想:拜挚友先生所赐,那女孩儿和雪公子早就怀疑我与你是一伙的啦。如今只不过被她一语成谶,噩梦成了现实罢了。情形只怕糟糕不到哪儿去。
她唠唠叨叨的说了半天,要不是她容貌标致,言语温婉,声音悦耳,身材诱人,我早就不耐烦的撵她出门了。她左思右想,终于决定住嘴,说:〃我带你出去吃顿饭吧,从今往后,你伪装成我男朋友的样子,以免旁人怀疑我俩的关系。〃
我顷刻间伸手捏住裆部,阻止某种突变,同时在心中默念:泉水枯竭,根叶腐朽,已死之人,百春莫醒。于是嘴角露出的奸笑转眼消失不见。
但我这番努力却显然徒劳无功,她察觉到了我的变化,满脸厌憎的神情,她说:〃你。。。。。你刚刚的动作。。。。该隐啊,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答不上来,她哼了一声,自言自语说:〃我真不知道,我头一次碰上你这般不听话的奴仆。算了,咱们走一步算一步吧。毕竟血的契约牢不可破,你也不可能背叛于我。〃
事实上,在她〃男朋友〃三个字喊出口的一刹那,我已经决定为她出生入死,哪怕鲜血耗尽,化为人干,我也在所不惜。我这辈子第一次拥有了女朋友,而且是千娇百媚,令人爱不释手的女朋友。因而我表面上不露声色,其实暗地里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止住在地上打滚狂欢的冲动。
她拉住我的手,同时眼睛如刀锋一般在我身体上下打量,我克制住血液流动,让思想一片澄澈,自然没有露出一丝异样。她说:〃走吧,这个月必输客搞活动,咱们去吃些披萨吧,只是不知道这么晚了,还有没有座位。〃说着引着我走出了门,穿过阴森楼道,来到了屋前的空地上。
我说:〃小主,照在下以往所见所闻来看,此刻定然那家门店定然人满为患。我见街边的麻辣烫倒有不少空位。。。。。。。〃
她不屑的嗤了一声,说:〃你好歹也算是血族手下的人啦,劳烦别这么丢人好么?〃说着随手扯了扯我的外套,说:〃你的衣服也太烂啦,人又高瘦,皮肤又白,这衣服套在你身上就像城乡结合部的混混一样。不行,我得先带你去买几件衣服,你身上有钱吗?〃
我说:〃在下前些日子捉获桑树小姐。。。。。。造化弄人之下,她丧命我手,在下得了些赏金,虽然仅得半成,但足足有六万之数。〃
她惊呼一声,咋舌道:〃桑树她。。。。她的赏金有一百多万?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危险了?该隐啊,那我呢?〃
我摇摇头道:〃在下不知,只怕定然远胜桑树小姐,不过小主莫要惊慌,就算在下舍出性命,也定会护得小主周全。〃说着一脸无畏,仿佛万刃加身,也丝毫不惧。
她不说话,似乎颇为感动,我见时机成熟,双臂成环,慢慢朝她肩膀围拢,谁知她突然一转身,一脚踩中我的脚趾,我痛的弯下腰来,她随手一拳,正中我眼眶,扑通一声,我干脆利落的躺倒在地。
她说:〃你手脚放老实点儿,我从没见过向你这样没规矩的尸。。。。男人。〃这小区中人多眼杂,她还算机警,有些话知道不能说出口。但周围已经有人探头探脑,见她在训斥我,顿时叫好喝彩声响成一片。
我勉强站了起来,见她模样,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心中顿时追悔莫及——早知要挨上一顿揍,还不如趁机搂搂抱抱,说不定还能亲个嘴呢。
但转念一想,要是真那么做了,恐怕就不是一拳一脚能够解决的事了。
她瞪了我一眼,走在我前面,我木然的跟着,仿佛一条忠心耿耿的走狗。我俩越走越快,穿过简陋的小区,迈向不远处那流转不息的城市灯火。
十六 神()
必输客清澈透明的巨大落地窗中透出灯光,照亮了里面沉迷于美食和谈笑的都市游人。而在窗户之外,黑夜笼罩着万物,路上传来的喇叭轰鸣声与汽车疾驰声奏响乐曲,一时之间,宛若魔境。
必输客快餐店的对面正是我吸迷药的舞厅,很多时候,我躲在角落里,吸着足以让人堕落至地狱的迷·幻·药,望着一街之隔的落地窗,望着被橙色灯光照亮的快餐店内部,失落和向往在我心中涌动。
如今,我终于可以踏入我心目中的乌托邦了。
血腥玫瑰的声音从门口传到我耳朵里,她又在呼唤我了,在她心中,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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