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王七可以控制住自己的走路姿势,平常王七很多时候都是佝偻着腰,很少将腰杆子直起来,因为方便绺窃。而且最重要的是控制自己的眼睛,绺窃多年,早已养成一个专盯着人家钱包的眼睛,这点非常不好,因为只要被人注意,就会感觉自己左顾右盼,眼神猥琐,不如读书人眼睛专注。
所有做的一切改变,就是别让自己脸上的“贼”字露出来。可以说,王七天生长了一张贼脸,严不闻第一次见到王七的时候,第一印象,王七也不是个好人。这也是王七最大的缺陷,所以一副金丝眼镜就是非常必要的了。金丝眼镜可以挡住他时时刻刻都左顾右盼的眼神,还有金丝眼镜的细长链条,能有意无意遮盖住他脸上的痣。
配合锃光瓦亮的发型,手中还拿着一顶毡帽,可以说,王七现在已经完全转变成一个成功的商人。
“这处就是清华园了?怎么这么寒碜。”王七下来之后,就看到前面一处牌匾,学校里面人来人往,都是学生,王七就这么人五人六走了进去。王七缓步走,这样更能配合自己的身份,可进去之后才发现,这学校还挺大,自己按照介绍信上面的消息说明还真没找到那宿舍楼在哪。
“同学,你好,请问你们学校有没有一个叫李济的先生。”王七咳嗽了两嗓子,用一种温婉的口气问道,但这种嗓音让他非常不习惯,以至于听起来像公鸭嗓子。
被他问话的两名结伴女同学忍不住捂着嘴笑道:“李济先生啊,你一直顺着这条路往前,走到头,有一间小屋子,就是他住的地方了。”
“哦,谢谢!”王七秉持着李三的教导,找人帮助要谦虚,别人帮助自己要说谢谢,这一声公鸭嗓子的谢谢,让两名女同学又是一阵笑,笑的王七莫名其妙。
等王七走后,两名女同学扑哧实在是忍不住笑了:“你看他人摸狗样的,来我们学校干什么?不会是老师吧。”
“怎么可能,他这样的能当老师,我都能当教授了,谁知道他来找谁。”
“好一个土鳖。”
“还有那公鸭嗓子,真是让人发笑。”
“嘻嘻,就好像一个瘦皮候,穿了一身长袍,说不上来什么滋味。”
“无非就是‘丑’字呗。”两个女孩一边嘲笑,一边走开。而顺着路往前的王七一边走,一边笑意盎然,这学校的环境真不错,就是学生素质有点低。王七拿着一个精致的小荷包,是从刚才女孩身上顺走的,谁让她们刚才自己问话的时候笑个不停的,这简直就是打击王七的自尊心。于是王七顺手就拿走一个荷包,以示惩戒。
“不错,家境看来还可以。”王七从荷包里面倒出一块大洋,剩下的这荷包,随手扔到草丛中。
没过一会,王七来到一处没有怎么开发的地方,这属于清华大学比较偏僻的地方,前面有几处矮小的平房,看来女同学说的就是这了。王七拿着信封,一路走过,看到这些院子中都是些穿的很普通的青年人,穿着很普通,年纪也不大。自己在平房前面菜园子离种菜,种花,还有人养了几只母鸡。
“您好,请问,李济先生在哪?”王七询问道。
“你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看着王七,打量了很久,不敢断言他是谁。
“严不闻!”王七介绍自己道,“受到李济先生的邀请,我从上海不辞辛苦而来,今天终于到了,于是马不停蹄的赶过来。”王七将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交给李济,露出了一个自以为很温和的笑容。
李济这位虚岁三十一岁的男人,穿着很普通的棉袄,外面套了一件长衫,戴着眼镜,手上还拿着锄头,接过王七的书信,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脸上疑惑的表情逐渐变得笑意盎然,最后,李济兴奋的抓住王七的手:“好啊,好啊,你终于来了,我们等你很久了,有你在,我们以后的考古工作将会非常顺利!”
李济兴奋的不能自己,这个热情让王七都感同身受。如果说李济有没有对面前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感到奇怪的,有,以自己的了解,严不闻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但现在面前这个人年纪大约四五十,和自己的消息有出入。不过战乱时候,消息出入也很正常,人来就行。
第二十四章 不给你吃()
“你就是李济?”王七询问道。
“正是在下,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人类学讲师,李济,久仰大名。”李济握住王七的手就不打算放开了,自从自己从哈佛大学获得人类学博士文凭回来后,开展过一段时间田野考古,但因为资金不足,考古进度缓慢,现在终于拉到一笔投资,李济怎么能不激动。
“看不出来,还挺年轻的。”王七诧异,被一个男人这么紧紧抓住自己的手,总感觉怪异的慌。
“外面冷,还请到里面来说,等会我会把你引荐给我几位同事。”李济非常热情,一把抓住这个财神爷,说什么都不放手。而王七则是一脸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拉进屋内,喝茶。虽然不知道要干什么,但让王七心里面非常舒服,李济这么热情,至少让王七面子上非常过得去。
另外一边,严不闻在一处小屋子内叼着笔,却是不知道偷他东西的鬼手王七,摇身一变竟然打起了李济他们的主意,冒充起严不闻来。因为身份证明这些东西的丢失,严不闻暂时也不愿去李济处,而且严不闻知道李济他们需要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需要他的投资。琢磨一会,还是尽快找到鬼手王七才行。
严不闻一边回想自己看过的情节,回想出来一处,就写上一段,自己再润色一下。写到中午的时候,肚子已经非常饿了,早饭还没吃,中午的午饭还没有着落。严不闻打算先去找于碗借点钱。昨天于碗帮严不闻买了纸和笔,就没有借钱,说是要培养严不闻自力更生的能力。
“好惨。”严不闻摸着肚子,自己穿越过来,就没有一天像今天这么饿过,“这小妮子,怎么这么狠心,不久借点钱嘛,也不是不还,上次拿我几块钱,还没办成事,现在又翻脸不认人,哎,真是,女人不可信哪。”严不闻叹了口气,抱怨归抱怨,但借钱还得借。严不闻起身,因为肚子太饿的关系,才写了几百字不到,这么点字,怎么卖给报社?
严不闻才准备起身,就看到面前窗户出现一个人,于碗!严不闻吓了一跳,于碗冷哼一声:“本来还想给你送点东西吃的,没想到你这么不识好人心,我就算喂狗也不给你吃!”
于碗转身就走,严不闻赶紧出门拦着:“既然来了,就坐一会,着急走什么?”
严不闻笑着,看到于碗手中捧着的一碗面,眼睛直冒精光,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严不闻舔了舔舌头:“别走了,留下来。”
于碗冷眼看着严不闻:“留下来,做梦吧,刚才谁在背后骂我狠心,我要留下来,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让开。”
严不闻拦住于碗:“你不留下来,你把面留下来。”
“哼。”严不闻说完这话,于碗更生气了,她好心好意送面过来,严不闻还不管她辛苦,眼睛里面只有面,真是可恶!
“不给你吃,我去喂狗。”于碗转身就走,严不闻赶紧拦住,顺手摸住面碗,然后一用力,将面碗夺了过来,而后一笑,转身就跑。这时,于碗也急了:“你还敢抢!”
于碗脚步一滑,就冲了上去。于碗的身体灵活度比严不闻高太多,身体柔韧的像蛇一般,几个小步,就已经到了严不闻后面,然后脚一勾,严不闻失去了整个重心,身体往前面扑去。严不闻一边跑的时候还不忘用手抓住面条往嘴里面塞,可惜还没吃进肚子里,就跌了个大跟头,面碗直接摔成两半,面条也撒了一地。
严不闻看着一地狼藉,有点生气了,质问于碗:“你这是干什么?”
于碗昂着头,不置可否:“就算摔了,也不给你吃,谁让你刚才抢来着。”
“唉,你。”严不闻无话可说,蹲在地上,感觉这碗面非常可惜,随后就感觉到自己非常可怜。这碗面也引申出两个问题,究竟是洗洗还能吃,还是不吃了。严不闻咕咕叫的肚子,加上于碗的冷酷,严不闻只能做出个艰难的决定,洗洗吃吧,现在讲究不了那么多。
严不闻蹲在地上将面条捡起来,放在破碗中,于碗看到严不闻这么凄惨的景象,也蹲下来,好笑的看着:“掉地上了还吃?”
“吃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严不闻道。
“算了,算了,别要了,我回去再给你盛一碗过来。”于碗始终心里面不忍,“不过这要算在你账上面,不仅面的钱还有碗的钱,到时候你找回了证明什么的,要赔十倍的价格给我。”
“那就,成交!”
终于,等了一会,于碗又端了一碗面过来。严不闻已经饿坏了,三口两口吃完,终于舒服很多。饥饿的难受程度已经超出严不闻的想象,吃完之后,严不闻开始写小说。于碗也好奇的在一旁拿着一张写好的纸看着,看着看着,于碗惊讶道:“可以啊,写的不错,书名叫什么?”
“嘿,这不能白看的。”严不闻将于碗手中的纸拿回来。
于碗顿时生气了:“你纸和笔都是我买的,你还吃我的,你还欠我不少钱,我看你点小说怎么了,看你小气的。”
严不闻狡猾一笑:“如果你能包晚饭我就让你看。”
于碗没工夫和严不闻闲扯:“行了,可以,可以。”于碗将纸又拿回来。
于碗看完后,惊喜道:“你先告诉我书名叫什么,我给你参考参考,现在每个好书名,书是不会火的。”
严不闻笑了笑:“《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于碗跟着严不闻说了一次,惊讶不已,好响亮的名字,这本书肯定能火。
于碗道:“以后你吃饭的钱我全包了,不过我想什么时候看你的小说就得什么时候看,知道吗?”
“好咧。”严不闻松了口气,至少不用在为吃饭而发愁。又一次提起笔杆子,又开始一段神话。于碗站在严不闻后面,严不闻写到哪,她看到哪,一边看还一边催:“你写的也太慢了,我都看了好几遍,你才写了两行。”
严不闻也是欲哭无泪:“要么你来写?”
第二十五章 老朋友()
一夜未眠,等五六点钟公鸡鸣叫之时,严不闻才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七点多钟天才亮,严不闻也赶紧起床,昨天晚上写了一夜才五六千字,不过已经够,算得上一个小章节。写到段誉来到无量山,产生的一些风波云云,情节非常不错,跌宕起伏,如果能找到一家报社刊登,起码也有几角钱一千字的稿酬。
于碗起的也很早,严不闻的小说有他一份投资,买多买少都有她的份。这也是于碗第一次从事非绺窃的工作,心里面甚至还有点小期待。绺窃这行当太不稳定,大街上遇到的人很多都没几个钱,要是遇到一些可怜巴巴来避难的,于碗一不忍心还得送钱,这买卖着实不划算的很。
于是严不闻和于碗一起,大早上就出了门,挑了一个离这最近的《小小日报》的报馆,准备将小说亲自送过去。
……
《小小日报》是北京城内一家非常小的报社,主办人宋心灯,基本上只刊登一些小说,养了几个不出名的小说家,一天能卖出去一百份基本上就算回本,多买多赚。老板宋心灯也不在乎,毕竟自己只是做点小生意,这《小小日报》一天给他赚个几块钱,十块钱就可以。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宋心灯可认识了一位贵客。
这位名叫向帅的小说家,以前在南方可是颇有威名,号称南派宗师,比北派宗师赵焕亭还要知名,去年来北京,暂住一段时间,所以宋心灯亲自登门拜访。如果向帅能替他们写一本小说,那可就能让他这份不温不火的报纸,起死回生。
此前宋心灯多次拜访,不过向帅夫人答复说,向帅现在修身养性,闭门不见。但宋心灯多去几次,向帅夫人还是答应他去拜访,宋心灯第一次见到向帅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精神饱满,眼睛炯炯有神,有很不错的功夫底子,难怪写的武侠小说那么受欢迎,原来自己就是个武功大师。
向帅此次在北京拜访了几位好友,准备再过段时间就回老家,每天晨练,练武都不耽误,剩下空闲的时间就开始冥想,这段时间下来,将自己身体调养的非常不错,走路虎虎生风。但向帅心中一直有个结,每次无聊之际,都想提笔写些什么,但又觉得无趣,于是就不写,创作来源于生活,向帅觉得现在还不是写小说的最佳时机。甚至上海那边明星影片公司专门请他去改《火烧红莲寺》的稿子,向帅也是一拖再拖,最后只改了一遍,用信发过去。
而且何况江山代有才人出,也是时候培养一些后辈。
而宋心灯的拜访恰到好处,向帅见这位报社老板如此殷勤,也不好再拒绝,于是就见了一面,回绝了邀稿的请求,转而表明可以去报社一趟,可以帮忙挑选一本好的稿子。
“真是感激,先生,为何不写了?”
向帅无奈一笑:“如果不能写出一本超越他的小说,我还写了干什么?”
宋心灯疑惑道:“向帅在南方有宗师之名,是何人有此才能?”
向帅笑了笑:“算了,我和他现在已经成了朋友,有对手才有进步,等过段时间我会亲自写一本小说超越他,现在就不提了。”向帅想到那人,心中有种莫名的感觉,此前被他超越,夺取宗师之名,自己或许还有点不自在。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养,自己的心性已经平和很多,想到这件事对那人也只剩下敬佩,完全没有了妒忌。
这让向帅心情非常不错,只要心中没了这等隔阂,自己才能超越以往。
严不闻!不知道严小兄弟现在在哪,如果有时间聚一聚倒是很不错。最近一段时间,向帅也看过报纸,而且非常关注兴隆报社出版的所有报纸,不过很可惜的是,严不闻挂名的“庸生”这个笔名已经不写小说,向帅不由得怀疑,严不闻是不是封笔了。而之后又看到报道,最近一段时间兴隆报社急剧扩张,现在在南方已经打下半壁江山,向帅也能猜出,严不闻可能将所有精力全放在事业上。
“宋先生,这是最近几天别人送过来的稿子,对了早上有人送了几张稿子过来,只不过你不在,我给你放桌上了。”宋心灯回去之时,就有一名员工过来告诉他关于小说稿的事情。宋心灯点点头,让这名员工忙活去了。之后看向帅有点差异的眼神,宋心灯才解释道:“向先生,这家报社只是我一时兴起开的,所以员工就三位,还有三个养着的小说家,还有几个能约到稿的小说家,见笑了。”
向帅笑了笑:“无碍,小说创作不分环境。”
宋心灯心下一松,向帅也不如传言的那般心高气傲嘛,于是宋心灯就给向帅介绍自己的《小小日报》刊登的内容:“主要是悬疑类的侦探小说为主,不知道向先生有没有听过福尔摩斯,这类侦探小说在我们这还没人写过,所以我招了几个人模仿着,现在好多了,能创作自己的故事,在北京至少也有固定的读者群了。”
“听过,这部小说在英国很火。宋先生也有先见之明,如果能做好,也有不小的市场。”
宋心灯道:“不过主体市场还是武侠小说,所以我请向先生过来,就是帮忙指点一下我那几个小说家。”
“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