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军后来成为战斗的主力。同时九州各藩开始动员民兵,日本其他地区的武士也赶来参战。
公元一千二百八十一年,元帝国庞大的远征军由江浙和朝鲜两地同时出发。此次出征的军容十分壮观,共有大小船只近五千艘,军队约二十万,其中蒙古人四万五千人,高丽人五万多,汉人约十万,其中汉人大半为新附军(收编的南宋军),远征军中蒙古人自然是作战的中坚力量。
北方出海的舰队于五月底如日本人所料抵达博多湾,在等待南方舰队期间,蒙古人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博多湾的几个岛屿,一如既往的将岛上的居民全部屠杀,岛上的建筑物也被他们全部焚毁。
六月上旬,南方舰队抵达,两支庞大的舰队在九州外海汇合,之后元军开始登陆作战,登陆地点九龙山距上次战争主力部队登陆的地点不远。
这一次,元朝远征军遭遇到了更加顽强,更加有效的抵抗,日本军队以石墙为掩护,不断击退元朝的进攻,还伺机组织反冲锋。
日本人最成功的一次反击击溃了高丽军主力,高丽军统帅兼东征大军副统帅,已经入侵过一次日本的洪茶丘被俘杀,几名蒙古高级军官也相继阵亡。
激烈的战斗持续了一个多月,远征军的损失已经超过三分之一,但依然不能突破石墙。到七月下旬,元军的粮草和箭矢都已告罄,此时无论蒙古人还是日本人大概都以为这次战争的结局会和上次相同,以元军的撤退收场。
然而八月一日,太平洋上突然刮起了猛烈的飓风,风暴持续四天,元军南方舰队的舰船基本被毁,北方舰队的舰船也损失大半。北方舰队剩余的舰船搭在着指挥官以及部分蒙古军和高丽军十分不厚道的逃离战场,返回高丽。南方军的指挥官和部分高级官员眼看回天无术,也不愿意做炮灰,只能丢下大部队,乘南方舰队残存的几艘船逃离战场。
此时九龙山的海滩上还留有近十万元军,这些人眼看着操蛋的军官抛下他们而去,呼喊骂娘都不顶用,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们既无力突破日本的防线,又失去了退路和补给,只等待在沙滩上等死。
三天后,日本开始反攻,将已经饿得半死的残存的元军赶到一个叫八角岛的狭窄地区,然后纵兵攻击。
元军大部分被杀,剩余想两万多人作了俘虏。日本人将除了南方汉人以外的蒙古人、女真人、高丽人、色目人以及北方汉人全都处死,将南方汉人贬为奴隶。
今天的博多湾还有一座名为“元冠”的小山,据说是当年元军将士的集体墓地。
在这次惨败中,南方军只要三名士兵逃脱,他们拼凑了一条小船,幸运的漂回中国。忽必烈透过这三位幸存者终于知道了战败的真相。此次战争的副统帅汉将范文虎被当作替罪羊斩首,其他官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日本人称第二次蒙古入侵为“弘安之役”,此次战争日本投入的军队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远胜前一次,蒙古人在战术上没有丝毫的优势。
根据日本人战后的总结,蒙古人的战斗力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日本武士在各方面都胜过他们,尤其是在装备和战技方面。日本人的装备优势不仅在于战刀,也在于武士的铁甲,据说只要距离稍远,蒙古人的弓箭就无法射穿。
日本的武士完全脱产,自小就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可以说是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干,他们的战技胜过蒙古人并不奇怪。蒙古人的记载里也称他们擅长单打独斗,可以和日本人的说法完全互相印证。
由此可见,日本人打败两次蒙古入侵不完全靠的是运气,主要还是靠的他们的武士阶层,这个阶层的日本人从小接受杀人训练,武艺高强,而且社会地位很高,有丰厚的收入,可以负担的起精良的武器装备,是日本军队的主力,也是日军赖以取胜的支柱。
曾几何时,中国的唐朝也有一群这样的军事贵族阶层,他们从小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个个可以以一当十,并且出身豪门,可以自己负担起昂贵的精良装备,他们是唐军的中坚,是唐军无往不胜的利器。
很多人认为富二代官二代都是混吃等死不思进取的人,这句话放到唐朝绝对是错误的,唐朝的权贵家的子弟都是十分努力的人,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文武双全,太平年代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文化来治国安民,战争年代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武艺上马立功,而且他们的武器都是自带的,武器是军人的第二条生命,为了确保自己能在战场上杀敌立功而不是送人头,他们所携带的装备都是尽可能的精良,反正他们家里有钱,这些东西也出的起。
第一百零一章 决定养士
可以说,在唐朝及其以前,汉族中的优秀人才大都是文武双全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文贵武贱的思想,大家都认为不论文也好,武也好,都只不过是一种技能而已,没有谁贵谁贱,艺多不压身。
一直到了宋代,赵匡胤和赵光义这两个傻x,防保卫他们江山的武将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仿佛武将中没一个好人一样。从那之后,汉人就以练武为耻,武将都没有地位了你练武还有个毛用。
宋朝的武将能给文臣当干儿子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所谓“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这种风气一旦蔓延,军队的战斗力就可想而知了。
再加上,宋军的装备都是文官负责制造的,他们不用上战场,因此制作的武器怎么样就不用多说了。有傻叉宋太祖的一句“不杀士大夫”,那群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贪污,喝兵血,将帝国的财富都收入自己的腰包。
由此可见,宋朝两次被外族所灭,皇帝都被抓去做了俘虏,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武艺战技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础,带着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去打仗,就算是把常遇春从坟里抛出来也无济于事。
因此朱才会想着养士,他要建立自己的军事贵族阶层,将他们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绑在一起,让他们世世代代为保卫国朝而奋战,与国朝相始终。
朱跟孙云琦讲了以上一大堆道理,当然将德国的例子略去了,听得孙云琦云里雾里。孙云琦虽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仍然觉得很厉害,将朱扶到凳子上坐下,一边给他按摩肩膀,一边笑着说道:“臣妾愚钝,听不明白王爷说的这么些大道理,但臣妾以为王爷不管做任何事都是很英明的,臣妾永远支持王爷。”
朱拍着爱妻白皙柔滑的手,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微笑着叹道:“有了王后的支持,本王做这件事就更有底气了。本王决定了,时间不等人,马上将这个计划颁行全国。”
孙云琦心头一甜,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虽然她无意干预政事,但王爷有事能询问她的意见,这是对她的重视,没有什么能比王爷重视她而让她高兴的了,甜甜地笑道:“臣妾多谢王爷信任,只是这件事是军国大事,王爷还需要和大臣们商量,万勿草率决定。”
朱一把将孙云琦横抱起来,朝她俊俏的脸蛋上猛亲了一口,笑道:“放心吧,本王会去和大臣们商量的。现在前朝的事办完了,咱们是不是该办后宫的事了?”
孙云琦自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俏脸微微一红,心中却又升起了一丝丝的甜蜜和期待,娇羞地说道:“王、王爷,这是白天啊,万一有人向王爷禀报军国大事该怎么办?”
朱向听薇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她把门关上,然后抱着孙云琦走向床边,边走边说道:“什么事能比给本王生王子更重要,本王要有自己的继承人,这才是最重要的军国大事。”
孙云琦搂着朱的脖子,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微微发热,一脸娇羞地轻声说道:“多谢王爷宠爱,臣妾一定争气,早日为王爷诞下王子。”
朱轻轻地将孙云琦放到床上,抚摸着她那闭月羞花般的容貌,温柔地笑道:“你不光要生,还要帮本王教好他,将来我们肃国的天下,都是他的,他可不能给我败了。”
虽说按照朱元璋的规定,孙云琦所生的儿子必是继承人无疑,其他人再得宠也别想动这个心思,但能听朱亲口说出来,孙云琦心里还是像打翻了蜜罐一样甜,这代表了朱本人的承诺,代表了朱对她的重视,嘴上挂起了显而易见的幸福笑容,温柔地笑道:“谢王爷恩宠,臣妾一定不辜负王爷的期望。”
西北的冬天是很冷的,来自江南的孙云琦还不能完全适应,因此,为了御寒她穿了很厚的棉衣,将她完美的身材和光滑的肌肤全都严实地包裹了起来,十分影响朱的手感,朱二话不说开始解她的衣服。
孙云琦猛地握住朱的大手,略有一丝小恐惧地对朱说道:“王、王爷,臣妾怕冷。”
朱的手已经伸到了她的内衣里,感受到了她身体的温度以及明显加快的心跳,自然不肯退缩出来,给旁边的听薇使了一个眼色。
听薇心细如发,自然明白朱的眼神代表这什么意思,立即弓着身退到不远处将火盆端了过来,床边的温度陡然上升。吟荷也是个很有眼力的丫鬟,跑到柜子里将一张老虎皮拿了出来。
这张老虎皮是朱前段时间狩猎时得到的,盖到身上别提有多暖和了。朱考虑到孙云琦怕冷的情况,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王后。
这样一来,就万事俱备了,朱边揉着孙云琦的身体,边坏坏地笑道:“王后,这个样子就不冷了吧。”
孙云琦的脸颊早已一片绯红,躺在床上娇羞地说道:“有王爷在,一切都好。”
可能是因为有虎皮的原因,朱这次大发虎威,完事之后,两人都是大汗淋漓,不得不让听薇和吟荷为他们扇风解暑。
孙云琦拿起床头的一只手帕,十分温柔地给朱擦汗,她的心思很细,擦汗擦得十分仔细,一滴都没落下,让朱大为舒坦。
孙云琦边擦汗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有期望也有一丝担忧地说道:“希望臣妾这次可以怀上王爷的骨肉。”王爷对她如此恩宠,她若是不能替王爷生下个嫡子来继承江山,心里总是感觉十分有愧。
朱不想让自己的爱妻有太大的压力,侧过身去搂着她的娇躯,温柔地说道:“王后不必如此,我们还太小,现在要是生孩子对身体的伤害很大,晚一些也不是坏事。”
孙云琦突然怔了一下,随即侧着脸,一脸正色地看着朱说道:“王爷怎么能这么说呢?为肃国诞下继承人是臣妾的本分,也是头等大事,自然是越早越好,怎么能晚呢?至于王爷说的伤害身体,臣妾倒是不曾听说,不过就算是有这样的事,臣妾也在所不惜。”
第一百零二章 家宴
朱这才想起来,以古代人的知识水平似乎还认识不到最佳生育年龄这个命题,他们一直鼓励多子多孙,能多生就多生,能早生就早生,至于女方的身体问题,他们并不是特别关注,抚摸着爱妻的秀发,笑道:“好,好,好,那我们就尽量早些诞下王子,不过王后可一定要将身体养好啊。”
可惜的是古代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朱也不可能忍受到孙云琦二十四岁之后再动她,那样他得憋将近十年,还不如杀了他痛快,只能嘱咐王后好好保养身体,孩子的事,就随缘而定了。
朱喜欢热闹,晚饭时愿意叫上一大家子聚到一起吃饭。后世的朱也是一个资深的吃货,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只可惜那时候的他收入低微,囊中羞涩,许多美味佳肴只能看看,无法享受。
现在的朱贵为王爷,本来以为可以借此机会弥补自己上一世的遗憾,尽情地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但是来到明朝之后才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因为明朝初年的饮食文化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远远没有达到后世的水平,很多菜系根本做不出来,就连后世最常吃的宫保鸡丁,也是在清朝末期才被发扬光大的。
朱在京城时,也曾经陪着朱元璋吃过饭,朱元璋虽然是穷苦人家出身,一直以来都崇尚节俭,但毕竟是做了皇帝的人,再怎么节俭也不可能委屈了自己的肚子,他用的膳还是比较讲究的。
我们先来看一下朱元璋的日常菜单。先是早膳:炒羊肉、猪肉炒黄菜、蒸猪蹄肚、两熟煎鲜鱼、香米饭、豆汤、泡茶。
可见其早膳吃的还是比较丰富的,非常符合后世的早要吃好的养生诀窍。
至于老朱的午膳,那就更加丰富了,分别为:胡椒醋鲜虾、烧鹅、羊头蹄、鹅肉巴子、咸鼓芥末羊肚盘、蒜醋白血汤、五味蒸鸡、原汁羊骨头、糊辣醋腰子、蒸鲜鱼、羊肉水晶角儿、椒末羊肉、香米饭、蒜酪、三鲜汤、豆汤、泡茶。
需要说明的是,在明朝给皇帝做饭的不是御膳房,御膳房是清朝才有的机构。明朝负责皇帝饮食的是光禄寺。
所以光禄寺卿虽然只是个管伙食的官,但级别可不低,从三品,被称为“小九卿”。
只不过到了明朝后期,皇帝们就渐渐不喜欢吃光禄寺的饭了,原因很简单,就是两个字:难吃。
明朝人谢肇曾经说过,如今光禄寺给皇上做的“御膳”,其实也没什么山珍海味等等新奇的东西,不过是大鱼大肉放到一起猛烧猛煮猛炖再猛加调料罢了,这完全就是后世的食堂菜,谁吃多了都会腻。
根据《万历野获编》记载,当时北京城流行的谚语“京城四大不靠谱”:翰林院的文章、武库司的刀枪、光禄寺的茶汤、太医院的药方。
民间都如此吐槽,皇帝就更不吃了,事实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明朝后期皇权旁落,文官集团强势崛起,所以他们对皇帝也就比较敷衍了。相信在朱元璋的年代,光禄寺是不敢随便做些难吃的菜来混弄老朱的。
可怜的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费劲了心思,可是他的后代们最后还是因为皇权被削弱,不能掌握帝国的全部资源对付内忧外患而亡了国,这大概就是一种宿命吧。
话题继续回到明朝皇帝的饮食上,由于明朝后期光禄寺做的饭实在是难以接受,皇帝们只好另辟蹊径,找其他人做饭。
这群人就是太监。
根据《酌中志》记载,凡是皇帝大人每天所吃的东西,都是有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以及东厂提督太监这两三个人轮流操办。
当然,具体做饭的不是这些伟大的公公们,他们混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位极人臣了,怎么可能跑到厨房里抡大勺子,就算再想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也不会做出这么掉价的事,让人看笑话。
具体负责做饭的是那些太监家养的厨子,太监是断了根的人,这辈子也不想着为后代留家产,他们一旦混大就只想着尽情享受,而由于他们某些方面的缺陷,有的娱乐活动他们不能参与,因此也只能尽情的满足口腹之欲。
基于上述原因,太监们的口味都很叼,为了享受美食极尽能事,一般的厨子还真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因此凡是能被这些大太监看上的厨子,都是高手中的高手。皇帝自然知道这一点,因此就吃他们的厨子做的菜,沾手下人的光。
朱从京城就藩时,虽然也带了厨子,但那个厨子的手艺只能说是勉勉强强,远不足以满足朱对极致美味的追求。
来到甘肃后,朱不是忙着搞建设就是忙着打仗,没有时间去找一个新的厨师,所以吃的方面就这样一直讲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