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儿突然又想起这大半年来听到各种关于那位毒将的传言,有点担心,小脸眉头微簇着,说道:“万一我病好了,身体长胖了一些,那位毒将将我吃了怎么办?”
沈光顿时一阵无语,少女独自挣扎生活了两年,经历了人世间最黑暗的事情,对一些事情有着自己的固执,即使是他一时间也难以纠正过来。他却是不知道,前年冬天,大兴城一场大雪连着下了七八天,几个乞丐讨不了吃的,饿极了,差点将果儿煮着吃了,若不是果儿跟着哥哥与那位异人也学了一些功夫,当时就沦为乞丐的口粮。
沈光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嘴上不由恐吓道:“我们果儿长得这般可人,那毒将想吃了你,也不是不可能,要不……你留在家里吧?”
“不成不成。”果儿的脑袋顿时摇成了拨浪鼓。
“那毒将想要吃了你怎么办?”沈光故意打趣说道。
“只要哥哥成为毒将的得力属下,他就不会吃我。”果儿想了一下,认真的说道。
“放心吧!哥哥一定会成为毒将大人得力属下,让他永远不会想着吃了你。”果儿的早熟和表现出来的过人心智让沈光又是一阵唏嘘。
……
……
第二日,一大早,沈光带着果儿便起床出了门,一路打听着,来到秦安侯府附近之后,却是目瞪口呆,站在侯府大门右边巷子里面又开始犹豫起来。
不为别的,是因为王君临的秦安侯府就是已经被杨坚三年前灭了三族的右武候大将军,沁源县公虞庆则的原本府邸。
世间之事,有时候就这般巧,沈光三年前投靠这府邸主人,结果没过多久,这家主人便被灭了族。可如今他要投靠的秦安侯又是在这个府邸里面。这让兄妹二人吃惊之余,便有些踌躇不前,毕竟一联系王君临眼下处境,这怎么看都不是好兆头。
兄弟两个没有说话,但心中的纠结已经让沈光满头是汗,果儿也是满眼惊惧,但最终她一咬牙,说道:“哥哥,要不我们现在便逃离京城吧!”
听果儿这样一说,沈光不由浑身一震,长长呼了一口气,眼睛恢复清明,反而坚决的说道:“不能逃,虽然是同一个府邸,但是秦安侯王君临和和当时的沁源县公虞庆则在当今陛下心中地位完全不同,后者被陛下猜忌,所以才被小人诬告谋反以致于灭族,可秦安侯王君临并不是出身门阀世家,所以陛下只会重用他,不会怀疑他谋反。”
果儿想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我听哥哥的。”
王君临若是听到这对兄妹的对话,便会发现这对兄妹的不凡。
……
相比小猞猁,血鬃马灵性十足,王君临估计已经堪比五六岁的小孩智商,再加上野性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所以对于血鬃马自然不能对待其它战马那样,非但是不能将其放在马厩里面,而且每天他都要用上至少半个时辰陪着血鬃马玩乐一会,顺便潜移默化的消磨血鬃马的野性。
现在看来,这两个月的效果很不错,至少除了他之外,其他人接近和喂养血鬃马的时候,血鬃马不再轻易的发起攻击。
今天早上吃过早饭之后,王君临便来到府邸右侧的校场,先是骑着血鬃马,带着小猞猁跑了几圈,一人一马一兽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亲自喂食这一大一小两个家伙。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沈光和果儿在一名护卫从府门领着穿过大半侯府,来到了校场。
熟练的走过两片小树林,眼前是沈光曾经熟悉的校场,如今却已经成了马场,随着走近,空气中便传来淡淡的腥臊味。
在整个京都,对于秦安侯府的熟悉,恐怕非沈光莫属,只是他带着妹妹一路过来,发现挺冷清的,没见几个人影。也进一步明白,秦安侯是新进贵族,远远无法和那些底蕴深厚的老牌世家门阀相比。
远远的,他看见王君临在两名护卫的陪同下,给一匹高头大马亲自喂饲料,一只小兽在脚边跑来跑去,纵跃不停的追逐着几只苍蝇。
随着走进,看清那匹被王君临喂养的马,沈光不由吃了一惊,他的父亲、祖父都曾经是陈朝的饲马官,后来陈朝被在隋灭了之后,南方少马,他们家才搬迁到京都谋生,不料父母路上生了病,到京城之后没多久便病死了。但沈光早已将家传相马、饲马、驯马这三大绝学掌握,这也是他在原本历史上以马术和轻身之术名扬天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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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侯府密室()
只是,如今沈光远远看见血鬃马,吃惊之后却是眼睛发亮,失声叫道:“传说中的血鬃马,竟然真的存在。”
听到声音,王君临转头看了过来,冲着沈光和小脸满是紧张畏惧之色的果儿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去。
沈光不敢怠慢,领着妹妹赶紧快步走了上去,距离王君临五步时,双双跪下,说道:“沈光携妹妹沈果儿参见侯爷。”
王君临走上来,亲自将沈光扶起来,然后随手将沈果儿拉起来,说道:“我的规矩,以后见了我不用行跪礼。”
说完,转头对小脸紧张煞白的果儿笑着说道:“这是果儿妹妹吧!长得好生秀气,只是这身体太瘦弱了一些,脸色也不太好,来了就在府中好好养病。”
说到这里,王君临转身对旁边展鹏,说道:“待会给他们兄妹安排一个独立小院,挑选两个机灵的丫鬟伺候果儿,再拿着我的名帖,派人到晋王府上请毛大夫过来,瞧瞧果儿的病。”
展鹏虽然不明白自家主公为何这般看重沈家兄妹,但自不会违背王君临的命令,赶紧躬身称喏。
沈光和沈果儿却是被王君临一席话说的有些发愣,他们兄妹虽然心智不凡,但从没有想过这位传说中的毒将侯爷,会在见面的第一天便如此看重他们,给他们如此高的礼遇。
“多谢侯爷,只是我们……”一时间,兄妹二人感觉犹如做梦一般,但紧接着他们便有些忐忑不安起来,这便是聪明人的通病。
王君临岂能看不出兄妹二人的神色变化和心中的想法,给展鹏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笑着说道:“你们兄妹也不要多想,时间长了你们就会知道,侯爷爱兵如子,对身边的人好的就更不用多说了,来京城之前,侯爷还一口气将二十多个价值千金的绝色美女赏赐给下属呢!”
展鹏说这些话的时候,王君临却已经回到了血鬃马身前,说道:“沈光,听说你会相马,你给我说说相马之术。”
沈光以为王君临昨天派人打听过他的消息,所以对于王君临知道他会相马的事情也没有多想。
此时闻言,沈光深吸一口气,走上前来,一边眼放奇光的打量着血鬃马,一边说道:“回禀侯爷,相马之术其实远没有世人所想像的那般深奥,说起来就‘看’和‘摸’这两个字,和大夫诊病差不多,传承和自已的经验各占一半,没有其他的捷径可循。”
沈光毫不怯场,说着话,向四围瞧了瞧,到旁边草料垛上,抓了把苜蓿回来,这东西是马匹的最爱,不管是多神骏高贵的马都不例外,也是饲养马匹必不可少的马料。
沈光眼睛余光注意到王君临听的很认真,便得到了更大的鼓励,继续说道:“接近马的时候,不要从侧后,要从前面,最好弄出点动静来,让它知道自己要来了。”
“因为马的眼珠子不太好使,一般看不清人,耳朵却灵,只要一说话,它就知道,有人过来了,侯爷请看,这血鬃宝马此时在瞅着小人,其实它看不太清楚,只是听见了小人说话的声音。”
“这个时候,不能害怕,未经驯养的马,这会儿要不早就跑了,如这血鬃宝马若没有被侯爷驯服之前却不会跑,只会对来人发起攻击。如今它没动,也没打响鼻,更没有发起攻击,说明有侯爷在这里,他非常相信自己的安全。不过,小人是生人,所以若想拉进与它的关系,最好的办法便是先喂它点东西吃,老话说的好,欲要取之,必先予之,就是这么个道理。”
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苜蓿伸向血鬃马的马嘴。
血鬃马闻到了苜蓿的香味,立马凑过来,闻了闻,张嘴就啃食了起来。
王君临看在眼中,再一想沈光说的话,脑海里面不由浮现出成年人用糖哄骗幼儿的事情。这其中的道理或许是一样的。
“侯爷,你看,血鬃宝马吃了小人喂养的东西,也就嘴短,这个时候,小人就可以摸摸它了。”
果儿在旁边听着有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立马捂住嘴巴,吐了吐舌头,偷偷的看了一眼旁边的王君临。
王君临却轻轻点了点头,表示对沈光所说所做的肯定。
沈光还在继续:“血鬃马乃当世灵性最强的神马,非常聪明,鼻子也灵,所以摸马先摸马鼻,想让血鬃马认可,一定要让它闻闻小人的气味儿,它耳朵也灵,在它耳边说说话,让它记住小人的声音。”
说完,凑到马耳朵旁边,一边轻抚着血鬃马脖子,一边低声呢喃了几句。
“侯爷请看,这会儿它再看向小人的时候,就已经彻底的没有了刚才的凶狠和敌视,也愿意跟小人亲近了,若是普通的马这个时候,小人甚至可以骑上去跑几步,但血鬃马终生只会让一个主人乘骑。”
“不错,继续说。”王君临一脸赞赏之意。
“多谢侯爷,下面小人先看看血鬃马的牙口。”
他又拿着苜蓿一边给血鬃马喂食,一边趁机仔细的瞧了瞧,说道:“好的养马人,只看牙,就能知道它多大了,不过这要靠长年累月的经验积累,小人虽然家学渊源,但经验并不是很多,只能看出这血鬃马差不多应该才两岁多一些。”
……
……
吃过午饭,一边等夜鹰使将最新情报送来,王君临一边和沈光向书房走去。沈光已经将这座府邸原主人的事情和自己过往简单的告诉了王君临。
如此巧合之事,也让王君临微微吃了一惊,索性便让沈光带着他熟悉府邸。
书房位于主院最东边,四周种满了茂盛的桂树,后面紧靠一座三丈高的假山。
王君临昨晚上其实已经来过书房,但刚才听了沈光说书房中另有密室,此时一进来便开始查探起来。
没过多久,王君临便在沈光惊讶之极的神色中,笑着指着墙角没有放任何书籍的书橱柜问道:“密室入口便在此处。”
“侯爷目光如炬,卑职佩服之极。”沈光由衷的拍了个马屁。
见王君临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便又接着说道:“这是虞庆则的外书房,三年前的抄家,把所有的书都抄走了,但看起来并未发现这里面还有一间密室。”
“里面都有什么?”王君临一脸兴趣盎然地问道。
“虞庆则有收集名家兵器的喜好,毕生财富有一半用来做此事。据卑职所知,这里面应该都是极为名贵的兵甲武器,是虞庆则几十年搜集的珍藏。”
王君临闻言,不由大喜,兴趣更浓,虞庆则珍藏的名家兵器,会是什么?
他自从跟着鱼俱罗学会马槊之术后,便一直想着弄一把适合的马槊使用,只是马槊这种兵器,却是十八般兵器之中打造起来最麻烦,也是最昂贵的兵器,以王君临如今的财富,卖一把普通的马槊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要想找人名匠打造一把极品马槊,没有三五年的时间是不成的。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可以说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一根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槊杆根本不像步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只有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至少也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
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标准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木棒装以铁尖充样子,这种伪劣产品严格的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这段时间王君临一直让孙文韬四处重金求。购一柄上好马槊为已用,但一个多月过去,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大户人家书房有内外之分,此处书房严格起来属于外书房,外书房很明亮,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沈光指着正前方一丈余高的书橱;说道:“卑职三年前有幸守在外面,亲眼看见虞庆则打开密室,独自一人走进其中,只是当年虞庆则除了自己之外,从不允许任何一个进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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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天蝉刀()
王君临知道,自古以来,不说世家豪门,即使是普通大户人家书房都会有一间内室,存放一些名贵物品,有的人家修得隐秘一点,就用书橱之类的家具挡住。
但王君临却发现了这间密室书橱后面应该就紧靠后面的假山,那所谓的密室其实就是修在假山内,并不是把假山挖空,而是先修一间石屋,然后用假山覆盖,这其实也是很常见的办法。
不等沈光动手,王君临心中好奇,便上前一步未动用内家真气,只是以肉身之力推动书橱,不料书橱竟纹丝不动,一脸惊讶:“我刚才已经用了至少五百斤力量,这书橱柜居然纹丝不动。”
沈光连忙说道:“回禀侯爷,这只书橱是铁木做成,重愈三千斤,虞庆则当年是破功期的高手,但也推不动。”
王君临顿时明白沈光的意思,眼睛一亮,说道:“你是说还有机关。”
沈光笑着说道:“侯爷英明,只是每次打开机关的时候,虞庆则都不让任何人观看,所以卑职也不知道机关所在。”
王君临却微微一笑,先仔细观察了书橱柜外面,然后上前拉开橱柜门,在内壁上寻找片刻,‘哗!’一声,内壁向左滑去,露出一个门洞。
沈光一脸惊叹,笑着说道:“据卑职所知,虞庆则的妻弟赵什柱也知道此处密室,但他想私吞里面的珍贵兵器,所以没有将密室之事告诉朝廷,卑职想来这些年赵什柱晚上肯定偷来此地,里面兵器若是还在,说明赵什柱还一直没有找到机关。而如今侯爷稍加出手,居然就找到了机关,侯爷之才能,属下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
王君临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他在后世时参加过寻找和破除机关暗室的专业培训,华夏古代机关之道虽然厉害,但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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