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要成为boss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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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要成为boss的存在-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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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任务 你杀人来我埋尸() 
等大家都冲完毕了,她才慢吞吞赶过去,正好赶上最后一拨。

    一个穿长袍,带帽帷,身量高大挺拔的男子压轴走了出来,在天水国,一般遮得越严的男人越有钱,没钱的都是像码头上的苦力这般抛头露面不说,还光膀子露腿。

    林白白眼睛一亮,琢磨着待会多说几句好听的,兴许过了今她就攒够了路费可以去皇城了。

    这男子后边跟着两个样貌俊美的小侍,一个小侍两只手抱了个长木匣子,光看那木匣子便知重量不轻,被她划掉,另外一个单手轻轻松松的托了一个约莫一尺半高的包袱,就是他了!

    林白白眨巴了一下眼睛,摆出一副天真可爱的少年模样,喜滋滋的跑过去,恭敬的伸出两只细白爪子,“这位大哥,舟车劳顿,这些事物,叫小弟帮您拿着吧。”

    那美貌小侍看清她的模样后顿了一下,笑道:“如此,便多谢了。”

    说罢,将包袱往她手里一放。

    大船是不可能贴岸停靠的,距离岸边足有一丈的距离,驾着板木小桥供人通行,她这会就站在渡口的最外沿,侧身朝者板木小桥伸出两只手,美貌小侍将那包袱往她手里一放,导致她扑通一声连人带包袱就直接栽下渡头,掉河里去了。

    美貌小侍愣住了,旁边一脸羡慕嫉妒的酱油党也愣住了,似乎他的那位主子也有点愣。

    大家都在发愣,好在这么多年,林白白早就学会了游泳,等大家回过神来,她已经艰难的拖着包袱上了岸。

    本以为这个包袱轻,谁知道重得跟坨铁似的,如今湿了水,更显重量,好容易将包袱拖上岸,她解开包袱一看,瞬间有再跳一回河的冲动。

    包袱里一叠厚厚的书,足有半米多高,半米多高的书有多重,哦,不对,半米高的书值多少钱?在这个时代,书可是很贵的

    做了这么多次任务,新手时间就不必说了,妥妥一个白富美。古代小妾那个世界虽然最开始的情况有些艰辛,但也没愁过钱。后来末世,大家都饿得面黄肌瘦,她有异能又有空间,日子不要太好过。远古世界的时候虽然物资匮乏,可她有武力值,不管什么,只要她想,基本都是弄来吃了。

    修真世界就更不必提,就算是a级任务世界,除了那只触手怪有点膈应人,可也没愁着她吃穿,灵异世界虽然最开始穷了点,但她也有发财的法子,上个世界就更不必说,作为一个武力值max的人,有什么是她得不到的。

    可这个世界,虽然是男尊女贵,尼玛还不如普通的古代社会,这么个弱鸡一样的体质,配上这该死的男多女少,既要担心被男人当成男人强上,又要担心被男人当成女人强上,天知道她才刚加了属性点,每天都被胸口的布勒得喘不过气好么,说好的高贵冷艳的**oss呢,不会被卖到小倌楼抵债吧?

    果然实力才是雄霸天下的底气,如果现在她有上个世界一半,不,十分之一的功力,她就不会纠结这些有的没的了,想远了看着逐渐走过来的帷帽公子和他的两小侍,林白白琢磨着,自个扑过去抱着大腿求饶行不行?毕竟这么多书,掉在河里再捞起来也没用,字都糊没了。

    还没等她扑过去抱大腿,给他包袱的那个美貌小侍走过来,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温柔的问道,“小兄弟,你没事吧?”

    她一头头发因为落水的关系有些凌乱,几缕乱发湿哒哒的贴在她的额前鬓角,一双秋瞳若剪水,嫣红的嘴角向下弯,似哭非哭,含愁带怨。

    那帽帷公子隐在帷幕后的嘴角悄悄向上扬起,开口道:“侍剑,这位小兄弟身体羸弱,你怎能将那么重的包袱交与他呢。”

    叫侍剑的小侍面色不变,脑子一转,道:“是侍剑考虑不周,倒连累小兄弟落了水,秋日天寒,小兄弟不如随我去换身衣裳,再来商讨赔偿之事。”

    林白白被侍剑强行扶着,到了他们在浮城的别院,得了一桶热水,一套新衣裳,琢磨着自个自打穿越过来,便没有好好洗过澡,挣扎了一下,还是解开缠在胸口的布料,泡进桶里好好洗了洗。

    衣裳的面料是蓝色细料子,若放在上个世界,只能是山庄下人们穿的料子,可今非昔比,穿久了破麻布,再穿这料子,竟也觉得挺好唯一为难的是虽然胸不算大,但毕竟是有,不束的话,恐怕会暴露,束的话,拿什么束呢

    果然还是不能相信林三奇,若是她没加身材点数,现在还是一马平川,那多好。

    思忖了一下,她将中衣的下摆裁了一节下来,本来衣裳就稍微有些大,裁掉一点也不大能看得出来,将胸重新裹回去,擦干了头发,她这才出了厢房。

    书房里头,叫侍剑的小侍似乎刚从外头回来,跟坐在书桌后头的眉目锋锐,眼神冷厉的男子禀道:“公子,都打探清楚了,他与码头一伙大概三十来人一起,于今年四月自岚山关入天水,本来是打算去皇城的,可他们看这码头上的活计够生存,便打算长久的待下来。”

    “奉化过来的?”男子轻轻磕了两下桌子:“奉化那等男子如泥的地方,也有供男子亵玩的残童?”

    “我摸过她的骨,骨架十分纤细,且无喉结发育的情况,脸上毛发也干净,并不是特地刮净的,而是生就如此,想来”侍剑斟酌了一下:“许是天残。”

    “天残”男子勾起嘴角笑了下,神色却仍是冰凉,“怪不得要来天水,这样的人,在奉化恐怕是没有活路,不过来了天水可就有用武之地了,何况他那等身量长相,有哪个女子可以比得上?”

    想了下林白白落水后那娇俏惹人爱怜的模样,男子暗沉的眼神闪了闪,“若是用得恰当,定是一招极好的棋,你去问问他会点什么,随意安排个活儿,将他留下来,最好能签个契,若他不愿意留下来,便”

    (。)

第9个任务 你杀人来我埋尸() 
男子轻声交代了几句,侍剑应了,转身出了书房,往林白白所在的厢房走去。

    林白白一出厢房,便看到候在外头的侍剑,看清她梳洗过后的模样,侍剑半垂下眼睑,遮住里面闪动的光芒,似闲聊道“小兄弟看着倒像是富贵人家娇养的孩儿,怎么会在码头上讨生活?”

    “家道中落,这不,出来混口饭吃”林白白以指为梳,理着半干的长发,准备见招拆招。

    她毕竟不是真的少女,自然不会天真无邪到以为到处都是送她大饼的好人,可能因为魅力值得关系,她在这个世界还是碰到过不少纯热心的人,打赏的时候,她得的也常比别人多。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你在路面看到一只萌萌哒的小可爱,估计也会摸点钱买根火腿肠什么的。

    林白白也不是没当过有钱人,对他们的心思多少也能体会一二,那些个书,对现在的她来说,是很值钱的,可对那位公子来说,着实不算什么,为着这点东西和她计较,那是不可能的,没人会干这么掉份的事。

    若当真如他们说的,是因为愧疚她落水一事,那也不会特地带个码头工回来洗漱,最多赏些银子罢了。

    估摸着,还是看中她这张脸了?

    贞操岌岌可危,让她略微有些担心,不过再担心也没用,她又打不过人家,何苦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与小兄弟一见如故,若是小兄弟不嫌弃,便喊我一声大哥,瞧着小兄弟去码头干活倒是觉得暴遣天物了,不如便在这府上住下来,我去与公子说说,在府上给小兄弟安排个活儿,银钱定是比在码头上干活多,也省的日晒风吹。”

    林白白面露一丝犹豫和为难。

    侍剑问道:“小兄弟可是有什么难处?”

    “侍剑、大哥一片好意,我、我。”林白白扭捏了一下,“可是我是想去皇城看一看的,在码头上打工也不过是为了积攒些路费好搭商队的车。”若是他们真对她有什么想法,不可能不查她的情况,反正也不是什么隐秘的事情,不如说出来装个小绵羊。

    “那感情好!”侍剑笑道:“咱们公子其实也是皇城人士,来这边是因为有些事情,过上一段时间还得回去,你孤身一人便是去了皇城,恐怕也一时半会也找不下个落脚的地方,不如便跟着公子,我与你也有个照应。”

    “呵呵呵、那就多谢侍剑大哥了。”林白白干笑两声,“对了,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呢。”

    “公子姓安名皖毅。”看林白白低着头一派懵懂的模样,侍剑只当她是刚来天水,不知道这个姓代表的是什么。“对了,总是小兄弟小兄弟的喊你也不太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额,我叫林白白。”她不是懵懂,她是将任务又看了一遍,这个世界的任务是扶持七皇子安皖毅登基为帝。

    虽然天水国是男尊女贵,可当皇帝的还是女人,掌权的是各个摄政王,谁掌的权比较多嘛,还得各凭本事,女人说是贵,其实就是拿来生孩子,物以稀为贵么,女人少,自然就贵了,虽然也出台了很多看似保护女人权益的法律,可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女人们安心生孩子。

    林白白又不晓得七皇子是哪个,这不,才想着先到皇城去再慢慢打听,没想到竟然意外的碰到了,倒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现在,别说侍剑让她留下来,就是赶她走,她都不走。

    “好生别致的名字。”侍剑琢磨了许久,才琢磨出别致这个词来,“那以后便管你叫小林吧?”

    林白白忙点头,“不知道我留下来能做些什么呢,我之前读过几年书,倒是认得几个字,公子他还缺书童么?”

    任务既然是辅佐安皖毅登基,她肯定要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如今她没有武力值可使,那就向着谋臣的位置出发,第一步就是要先靠近安皖毅,展露展露才华,取得他的信任。

    “这我得问问公子的意思才行。”说白了他们留林白白是有别的用处。

    也不知道侍剑是怎么和安皖毅说的,总之第二天,她就领到了两身合体的和侍剑他们的衣裳一个款式的制服,她换好衣服,侍剑说公子在书房等她。

    她推门进去,便看到一个玉冠,锦袍绣云纹的男子背对着她站在书架前。

    书童应该做点什么呢?

    绿鬓视草,红袖添香,眷属疑仙,文章华国?

    不不不,这些是红颜知己做的,她现在是一枚汉子,于是她上前一些,至书桌丈余位置站定,恭敬的唤了声:“公子。”

    那男子将一本书抽出来握在手中转过身来,他的皮肤在肤色普遍蜜黑的天水国男子中算白皙的,剑眉星目,轮廓深邃,嘴唇微微上翘,眼里却没有什么笑意。

    这个表情若是由另外一个人来做,一定不是这样的,他应该是嘴角微翘,眼里星光闪烁,含春带笑。

    这个安皖毅,他长了一张冷长书的脸。

    好看的人大多数都是雷同的,她也不是没有见过像冷长书的人,只是没有这么像,像到若不是他眼神太冷,她几乎就要认错。

    冷长书她总是有些对不住他的吧。一想到千千万万年里,有一个人那样痴心不悔的等着她,心里便忍不住泛起些涟漪。

    “你哭什么?”一只微凉的手划过她的脸颊,“本公子有这么吓人?”

    林白白吓了一跳,退后了些许,“小的没有哭,只是风太大,不小心迷了眼睛。”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重要的是她其实没打算哭的啊,莫不是这房里有什么特殊的刺激人泪腺的香料?

    安皖毅看了看书房紧闭的门窗,在看看擦了眼泪,微红着眼半颔着首,站在他跟前的林白白,啧啧,这梨带雨半春羞的小模样,他确定自个绝不喜欢残童,可也免不得想要怜惜一二,这要是用好了,可当真是了不得,只要他能忠心无二的为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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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任务 你杀人来我埋尸() 
林白白眼里的吃惊诧异和怀念,安皖毅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在眼里,那份感情一定不是故弄玄虚,林白白定是将他认成了别人。但他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还有些兴奋。

    想要利用一个人办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心甘情愿的为自个所用,哪有比用感情控制人更来得能叫人忠心耿耿,这枚棋子这么美好,便当做是闲暇的消遣,逗着玩玩也挺有意思。

    “听侍剑说你识字?”

    “嗯,小时候念过几年书,只是不知道奉天的文字与天水的一样不一样。”

    安皖毅铺开一张宣纸在书桌上,站在一旁道:“过来写几个字我看看。”

    林白白想了一下,舔了墨,写了“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几个字。

    安皖毅站在她身后,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她纤长优美的脖颈,细嫩皓腕,十指纤纤,连指甲都圆润饱满,真是个精致的美人,再看她的字,倒是字如其人,秀美清新,翩若惊鸿。

    “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倒是好句。”安皖毅贴过来站在她身后,气息喷薄在她的耳朵后面,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将她的手连笔一起握住,他的字矫若游龙,骨气洞达,“本公子的字配这句话更恰当一些不也不是?”

    这厮都做得这么明显了,林白白自然知道他在撩她,心中有点惋惜,可惜了这个长相,竟然是个弯的。当然,心里如何鄙视不提,面上还是要奉承,“小的拙笔,如何能同公子相提并论。”

    “你的字也十分不错,只是过于秀气,不过也正常,你这样秀气的人,就该配那样的字。”

    安皖毅捏住那只柔若无骨的手有些舍不得放开,看林白白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不禁有些兴意阑珊,没撩到别个,倒是自个被撩到了,这叫什么事儿?

    “这大书房便归你管了,你只需要每日的清扫整理便可,其余的时间,你愿意做些什么便做些什么。”

    林白白自是谢过,安皖毅又问了她几句闲话,便被人请走了,她闲来无事,就在这书房里看看书打发时间。

    自从当上了安皖毅的书童,林白白的生活水准一下提高了好几个档次,顿顿能吃上肉不说,每月还有三两的月银加两身新衣裳,工作也不繁忙,反正安皖毅这厮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偶尔回来一趟,也是躲在小书房忙点见不得人的事。

    林白白这进府十来天了,也不过才见过他两回,一回是之前他特地召见,一回是远远的在长廊上看到。

    大书房说是大书房,其实也没多少书,根本不够她看,这不,书看完,她就有些闲得无聊,很想出去逛逛,顺便打探打探消息,每天跟个闺阁儿女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怎么完成任务?

    不过既然拿人钱便要受人管,她能不能出去,还得请示管家大人,管家大人大概早得了吩咐,痛快的给她支了一两银子,还热情的嘱咐个一看便知有些功夫的护院带她出去逛逛,林白白可不认为这个傻大个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可她又不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跟就跟着呗,还能当个保镖,毕竟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

    为了表示自个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她特特在卤肉铺子了六十文,买了十只卤猪蹄让掌厨的给剁吧了带去渡口,大概是因为她魅力点数高,逃来天水的时候,一行人对她都挺照顾的,她这意思意思的回个礼。

    去的时候正赶上码头上放饭,她将带来的猪蹄子解开,每人能分两块,正好就饭吃,毕竟码头上的伙食,粗粮管饱,菜是没有的。

    许久没见她,大家都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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