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惊了一下,眼里发出奇怪的光,神经质地咬着下嘴唇。两扇窗户之间有一个黑檀木的佛罗伦萨大珍品橱,镶嵌着象牙和蓝色的青金石。他望着它,仿佛它是什么可以叫人入迷和害怕的东西,好像里面有什么他渴望却又几乎憎恶的东西。他的呼吸急促起来,一种疯狂的欲望攫住了他。他点燃一支香烟,又扔掉了。他的眼皮耷拉下来,长睫毛几乎挨到了面颊。但他仍然望着那珍品橱。最后他离开了他躺着的沙发,走到那柜橱前,打开门按了一下一个秘密弹簧。一个三角形的抽屉慢慢伸出。他的指头本能地向它伸了进去,抓住了什么东西。是一个精工细作的中国盒子,黑漆洒金,侧面有波浪形图案,丝绦上悬着水晶球,金属丝辫子做穗。他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种绿色的药膏,带蜡样的光,香味浓得特别而且经久不散。
他犹豫了一会儿,脸上有一种离奇的呆滞的微笑。然后仿佛这屋子热得要命似的颤抖了一下,打起精神,望了望钟。还有二十分钟十二点。他把盒子放了回去,关上了橱门,进了卧室。
午夜的钟声震动着黑暗的夜空,道林?格雷悄悄地溜出了屋子。他已穿上了普通人的衣服,脖子上围了一张大围巾。在邦德街他见到一辆马匹状态良好的小马车,叫住了,低声告诉了车夫地址。车夫摇摇头。“太远了。”他咕噜道。
“给你一个金币,”道林说,“赶得快就再加你一个。”“行,先生,”马车夫说,“一个小时准到。”他收好钱,赶着马掉了个头,向着河边的方向疾驰而去。第 十 六 章
冷雨开始下了起来。浓雾里街灯模糊,透着阴森。客栈酒吧之类已在打烊,模模糊糊的一群群男女在门口进出。酒吧里飘出刺耳的笑声,还有争吵和醉汉的叫嚣。
道林?格雷帽檐遮住前额,身子靠在车座上,用没精打采的眼睛望着这巨大城市的耻辱形象,嘴里不时地重复着亨利勋爵和他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以感官治疗灵魂,以灵魂治疗感官。”是的,秘密就在这里。他常常试验这个道理,现在又要去试验了。那儿有鸦片馆,可以买到忘却。那是恐怖的巢穴,在那儿可以用新罪恶的疯狂毁掉旧罪恶的记忆。
月亮低低地挂在天上,像一个黄色的骷髅头,偶然有奇形怪状的云伸出长胳臂把它遮住。煤气灯渐渐稀少,街道更窄更暗了。马车夫有一次赶错了路,只好回头走了半英里。马匹在水洼处溅起水花前进,身上冒着热气。小马车两侧的窗户上弥漫着浓雾,像灰白的法兰绒。“以感官治疗灵魂,以灵魂治疗感官!”那话在他耳里至今还是那么响亮!他的灵魂肯定已经十分令人作呕,用感官真能治疗吗?他流了无辜者的血,能弥补吗?啊,无法弥补。但是,原谅虽不可能,遗忘却是可能的;他决心遗忘,把那东西踩熄,砸碎,像砸碎一条咬了自己的蛇一样。老实说,巴西尔有什么权利向他说那些话?是谁让他做别人的法官的?他说了很可怕、很难听的话,决不能容忍。
小马车继续前进,他似乎觉得每一步都在减慢。他捅开天窗①催车夫加快速度。可怕的欲望咬啮着他。他的喉头在燃烧,秀美的手在神经质地颤抖。他用手杖疯狂地打马,车夫哈哈大笑,甩了一鞭子。他也笑了起来。车夫倒沉默了。
路似乎无穷无尽。街道像趴着的蜘蛛布下的黑色的网,沉闷得叫
① 天窗:这种小马车的车厢在前,马车夫座位在后上方。要说话得通过客人头顶的天窗。顾客在前,所以可以用棍子打到马。
他受不了。雾更浓了,他感到害怕。
然后他们经过了寂寞的烧砖场。这儿的雾要稀薄一些,他可以看见奇怪的瓮形的砖窑喷着扇形的橘红色的火苗。他们经过时有狗在叫。远处的黑暗里有迷路的海鸥尖唱着。马在一条车辙上打了一个趔趄,绕到一边,又开始奔跑。
不一会儿他们离开了泥土路,在粗粗铺成的街面上哒哒地跑着。大部分窗户已经关闭,奇形怪状的影子偶然投在还有灯光的百叶窗上。他好奇地观察着:他们的影子移动着,像巨大的木偶,像活物一样做着姿势。他讨厌它。他满肚子堆着愤怒。转过街角时有一个女人站在敞开的门前向他们大叫,两个人跟着马车赶了大约一百码。马车夫对他们挥了一鞭子。
据说激情使人的思想做圆圈运动。因为可怕的愠怒,道林?格雷咬紧的嘴唇肯定曾一再重复过那些关于灵魂和感官的微妙话语,直到他已充分理解了它的含义。那话充分地表现了他当时的心情,又以理智赞同了那种冲动———即使没有理智赞同,那冲动也会支配他的脾气的。疯狂的求生欲望———人的最可怕的欲望———把每一根颤动的神经和纤维都调动了起来。那唯一的思想爬满了他脑子里的每一个细胞。丑恶原先虽使他仇恨,却能使事物变得真实,现在正因此而可爱了起来。丑恶才是唯一的现实。那粗野的争吵,那些可厌的下流处所,混乱生活的暴戾恣睢,盗贼和不法之徒的邪恶,都比艺术的美好形象和歌曲的朦胧影子给人以更明确更真实的印象,因而更加鲜明生动。他想追求忘却,需要的正是那东西。三天后他就自由了。
马车夫在一条黑暗的胡同口带住缰绳,车晃了一下。黑色的船桅从低矮的房顶和凌乱的烟囱背后露了出来。一圈圈白色的雾像白帆的幽灵飘进场地。
“就在这附近吧,先生?”马车夫从天窗沙哑地问。
道林惊醒了,四面看了看。“行了。”他回答。他匆匆下了车,给了马车夫答应给的赏钱,急忙往码头走去。一只商船船尾有几点风灯,灯光映在水洼里摇晃着、碎裂着。一艘正离港的煤船上晃过来一股红色的光。路面黏糊糊的,像件湿漉漉的雨衣。
他急忙往左边走去,还不时地回头看看,怕有人跟踪。七八分钟之后他来到了一幢塞在两座灰暗的工厂之间的破烂的小建筑面前,那建筑最高的窗户里有一盏灯。他站住了,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他听见了过道里的脚步声。门链上的插销抽掉了,门轻
“那野猫肯定在那儿。现在他们这儿不要她了。”
道林耸了耸肩。“恋爱的女人我腻味透了。仇恨的女人倒有意思些。而且那边的货要好些。”
“也差不多。”
“我喜欢那边。跟我来喝一杯吧。我一定得喝点东西了。”“我什么都不想喝。”年轻人喃喃地说。
“那没有关系。”
阿德利安?欣格顿疲劳地站了起来,跟着道林来到柜台边。一个戴破烂的大头巾穿破烂的长大衣的欧亚混血儿对他们露出个可怕的微笑,把一瓶白兰地和两只酒杯塞到他们面前。几个女人侧着身子挨了起来,咭咭呱呱说着话。道林拿背对着她们,低声对阿德利安?欣格顿说了几句。
一个歪扭的笑在一个女人脸上拧动,像一把马来刀子。“我们今天晚上可真荣幸。”她尖刻地说。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来和我说话。”道林跺着脚叫道,“你要什么?钱吗?给你。别再跟我说话。”
那女人湿润的眼睛里闪出两星红色的火花,却随即消失了,又变得呆钝无光。她脑袋一甩,用贪婪的手指拾起柜台上的钱币。她的伙伴们嫉妒地望着她。
“没有用,”阿德利安?欣格顿叹了一口气,“我不想回去了。回去有什么用?我在这儿挺快活的。”
“你缺什么就给我写信,好吧?”道林犹豫了一下说。
“说不定会写的。”
“晚安,那就———”
“晚安。”年轻人回答,上楼去了,一面用手巾擦着焦干的嘴唇。道林一脸痛苦走到门口。他刚一撩帘子,刚才收了他的钱的女人从涂了口红的嘴唇里爆出一声怪笑。“魔鬼勾当走了!”她沙哑地打着嗝说。
“去去去!”他回道,“别那么叫我。”
她用指头打了一个榧子。“你喜欢别人叫你英俊王子,是吗?”她对他身后大叫。
这一叫,那打瞌睡的水手便跳了起来,疯狂地四面张望。水手听见了大厅的门关上的声音,仿佛追踪似的冲了出去。
道林?格雷在〃〃细雨中沿着码头走着。他和阿德利安?欣格顿的邂逅激动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该对那年轻生命的败坏负责,巴西尔?霍华德倒是那么说的,说得尖锐,不留情面。他咬了咬嘴唇,目光也露出悲凉。可是,说到底,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人的生命太短暂,为什么要把别人的错误揽到自己肩上。每个人都过着自己的生活,都为之付出代价。唯一的遗憾是为了同一个错误不得不老付出代价。的确,人老是在付出代价。命运在和人打交道时从来不关上账本。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人对罪恶(或是人世称做罪恶的东西)的热情有时可以强有力地控制了天性,似乎能使身上的每一根纤维,脑子里的每一个细胞都产生可怕的本能冲动。在这个时候人们就失去了自由意志。他们像机器人一样走向可怕的结局,无法选择,良心或是被杀死了,或是虽然活着却只使背叛与不服从产生魅力,引人迷恋。因为神学家不疲倦地告诉我们,一切的罪恶都来自不服从。那天上的精灵,邪恶的启明星①就是因为不服从才从天堂堕落的。
道林?格雷匆匆地走着,他感情冷淡,心灵污秽,只想着罪恶,灵魂渴望着反叛。他越走越快,但他刚穿进一道暗淡的拱门,想抄他常抄的近路去到他想去的肮脏地方时,却发现突然被人从背后抓住了。他还来不及自卫,已经被按在一堵墙上,一只粗暴的手掐住了他的咽喉。他死命地挣扎,用可怕的力量扳开了手指,却立即听见手枪喀地一响,看见一枝闪亮的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一个阴暗的形象面对着他,是个结实的矮个儿。
“你要干什么?”他喘着大气说。
“别出声,”那人说,“一动就毙了你。”
“你疯了,我什么事得罪你了?”
“你毁了西比尔?苇恩的生命。”他回答,“西比尔?苇恩是我姐姐。她是自杀的,这我知道,可你得对她的死负责。我发过誓要拿你抵命。我找了你多少年,总找不到线索。两个可能描述你情况的人都死了。我对你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一个绰号:英俊王子,她常用那名字叫你。今天晚上我偶然听见那名字了。向上帝祈祷吧,今天晚上就是你的死期。”
道林?格雷害怕得要命。“我从来不认识她,”他结结巴巴地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这个人。你疯了。”
① 启明星:西方神学认为启明星就是撒旦。
“你最好是承认自己的罪行,因为正如我是詹姆士?苇恩一样,你就是今天晚上的死鬼。”那一刻真可怕!道林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做。“跪下!”那人咆哮道,“我给你一分钟祈祷———没有多的。我今天晚上就上船去印度。我得先宰了你。一分钟,再也不多给。”道林两手下垂,吓得全身都瘫软了,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一个渺茫的希望闪过他的脑际。“住手,”他叫道,“你姐姐死了多久了?告诉我,快!”
“十八年,”那人说,“你问这干吗?死了多久有什么关系?”“十八年!让我到灯光下面去,你看看我的脸。”
詹姆士?苇恩犹豫了一下,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然后他揪住道林?格雷出了拱门。
灯光虽然暗淡,而且被风吹得闪烁不定,却已经让他看见了他几乎要犯下的可怕的错误。因为他想杀的人那张脸还像孩子一样青春韶秀,像少年一样一尘不染,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年纪,并不比多少年前他和他姐姐分手时姐姐的年龄大多少———即使大一点的话。他显然不是毁灭了他姐姐生命的那个人。
他放松了手,倒退了几步。“上帝呀,上帝呀!”他叫道,“我几乎杀了你!”
道林?格雷吁出了一口长气。“你差点犯下可怕的罪呢,老兄。”他严厉地望着他,说道,“这应该成为你的一个教训,别去报什么仇了。”
“对不起,先生,”詹姆士?苇恩咕噜道,“我误会了。我在那个鬼鸦片馆里偶然听见的一个字就让我犯了错误。”
“你最好回家把枪收好,否则会惹麻烦的。”道林说完转过身,慢慢往街那头走去。
詹姆士?苇恩恐怖地站在路上,全身发着抖。不一会儿,刚才沿着滴水的墙壁悄悄走来的一个黑影来到了明处,偷偷到了他身边。他觉得一只手放到了他的手臂上,吃了一惊。那是在酒吧喝酒的一个女人。“你怎么没有杀掉他?”她把她那张憔悴的脸逼到他面前,咝咝地叫道,“你从达理那儿冲出来我就知道你在追他。你这个傻瓜!你该杀掉他的。他钱多着呢,他可是坏透了。”
“我要找的不是他,”他回答,“我不要别人的钱。我要的是一个人的命。那人现在总该有四十岁了。这人比孩子大不了多少。感谢上帝,我手上没有沾上他的血。”那女人尖刻地笑了笑。“不比孩子大多少,”她哼了一声,“听着,伙计,英俊王子把我弄成现在这样已经差不多十八年了。”“你撒谎!”詹姆士?苇恩叫道。
她举手指着天,“我对上帝保证我说的是真话。”她叫道。“对上帝保证?”
“要不是真话就叫我变成哑巴。到这儿来的人里数他最坏。他们说他把自己卖给了魔鬼,换来了一张漂亮面孔。我遇见他已经差不多十八年了,从那以后他没有多大变化。我的变化就大了,”她做出个叫人作呕的笑,加上一句。
“你发誓?”
“我发誓。”她那扁嘴做出嘶哑的回答。“可你别让他知道是我告诉你的,”她嚎叫道,“我怕他。给我点钱住栈房吧。”他咒骂了一声甩脱了她,向街角跑去。但是道林?格雷已经不见了。他再回头一看,那女人也不见了。
强迫他去用铲子。他也只配用铲子。”
“那么,该怎么叫你呢,哈利?”她问。
“叫他诡辩大王。”道林说。
“一听这名字我就知道是他。”公爵夫人叫了起来。
“我却不愿听。”亨利勋爵哈哈大笑,倒到椅子上。“总得有个招牌的。可这个招牌我不要。”
“大王是不能退位的。”美丽的小嘴发出了警告。
“那你是要我卫冕吗?”
“没错。”
“我预言明天的真理。”
“我选择今天的谬误。”她回答。
“你让我缴械投降了,格拉蒂丝。”眼见她要耍犟脾气,他叫道。“我缴你的盾,不缴你的枪,哈利。”
“我从不在美人面前耍枪的。”他一挥手叫道。
“那你就错了,哈利。相信我,你把美看得太重要。”
“你怎么能说这种话?我承认我认为美比善好;可另一方面,也承认善比丑好,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无人能比。”
“丑难道算是七宗罪之一吗?”公爵夫人叫道,“你把兰花比做七宗罪又怎么解释?”
“丑是七大德行之一,格拉蒂丝。你是个优秀的保守派,可不能低估了丑。啤酒、《圣经》和七宗罪造成了今天的英格兰。”“那么你不爱英格兰吗?”她问道。
“我就住在英格兰。”
“是为了更便于指责她。”
“你难道想我照欧洲的说法指责她?”他问。
“他们怎么说我们?”
“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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