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正是你和我的不同之处,我反正是得死,不对吗?迈克?”
“瞧,我早就告诉过你,假如你不耍花样的话,我会放你一马。
我只是要这辆车。“
驾驶者缓缓摇了摇头,“我才不信你那一套,你已经杀了一个人,你唯一逃脱的机会是躲到警察找不到的地方,假如你放走我的话,我可能会供给警方足够多的信息去追捕你。现在对你来讲,多杀一两个人已无所谓了。”
“该死的东西,你不能开慢点吗?我们的车速差不多是八十码。”
“快速,这是我的武器,迈克,时速八十码的情况下,你是不敢开枪的。”驾驶者脚踏油门,汽车开得更快了。
“小心,假如你的轮胎掉进路旁的低洼之处时,你就会控制不住,我们就会翻下去。”
“不要担心我的驾驶技术,迈克,你看过报纸的体育报道没有,关于赛车的专栏。”“对那玩意儿我不感兴趣。”
“真遗憾,你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欧·史密斯,今晚你正有幸和他乘同一辆车,两次全国赛车冠军,我一生开车都没有翻过,当然现在也不打算那样做。”
“你打算干什么,小心,你刚才差点撞上对面迎来的卡车。”
“那把枪,迈克!”“枪怎么样?”
“扔到窗户外面去,只有那样,车速才会减下来。”
迈克咯咯地笑起来,“你肯定是以为我疯了,假如我扔掉这把枪的话,你就会把我送到警察局,面对谋财害命罪名的指控。不过,假如你撞车的话,也许我还有逃走的机会,我要留下枪。”
“除了赛车之外,”驾驶者说,“我也是一家汽车公司的安全顾问、我打赌这点你也不知道。”“那又怎样?”
“所以,你可以试着想一想,时速八十码下,迎头碰撞后的逃生机会。也许我可以帮助你,我们在试验跑道上做过一些试验,当然,试验车的最快速度是五十公里,不过,那会给你一个会发生什么事的概念。
“汽车撞车后的第一个十分之一秒,前缓冲板、冷却器和各种机械都会压碎成一团金属。第二秒时,车头盖会粉碎,在挡风玻璃前爆炸,这时,后轮会跳离地面。你知道,那时,汽车的前半部早已停下,但是后半部继续向前推进,本能的,你会坐直,就像那辆卡车斜刺里冲出来时,你的反应一样。你的腿骨,会在膝盖处齐齐折断。”别胡说八道了,老东西。“
“你不想知道,你会如何走向死亡吗?在第三秒时,由于惯性,你的身体会急速前冲,仪器板将会捣碎你的膝盖。第四秒和第五秒的时候,你和汽车的后半部仍会以每小时三十五公里的速度前进,你的头会碰在仪器板上。
“第六秒的时候,汽车的车身会弯曲,在此之前,仪器板已压碎了你的头壳,你的脚会嘎吱有声地在地板上滑过,突然停止的力量,会从你的脚上猛拔掉你的鞋子。” 驾驶者停祝“大约就这样了。”他结束说。
“然后车门弹开,扯掉螺丝,前座被扯开,后座冲来,压扁你的身体。但是你不用担心,因为那时你已经死了。”
“你——亲眼见过这种事发生。”迈克问。
驾驶者点点头,“看车队在试车场的慢动作电影。当然,凭我的赛车经验,我见过不少惨不忍睹的意外事件,迈克,那可不怎么好看。”
迈克从干燥的嘴边强挤出脆弱的微笑。
“你知道,有一会儿,你使我听得入了神。”他说,“不过,你不会去撞车的,除非你走投无路。老家伙,假如我智力胜过你一筹,事情会怎样,迟早你的汽油会烧光的。”
“我胜你一筹,我是个赛车冠军,记得吗?汽车上的各个零件就是我的衣食父母,想想看为什么我不准你系安全带。”“你是什么意思?”
“在某种车速下——真正说来不很快——我可以朝某个坚硬的东西撞,我系的这个安全带会使我安全,或许会使我的胸部淤血,但我可以控制汽车。另一方面,你会向前冲,那一冲,有很多有趣的可能性。也许你会碰到仪器板而失去知觉,你也可能将脑袋撞出玻璃,那一下,也许会撞破脑袋,或者割坏喉管。任何情况下,我都会没事,而你……请不要碰安全带。”
汽车示威似地迂回而行,迈克双手扶在仪器板上面,用力抓得很紧。
“现在,迈克,扔掉枪。”
迈克紧紧抓住手枪。“我要……”他把枪指向驾驶者。两个男人都没有说话,只有轮胎碾压公路的声音和车窗外呼呼的风声。
驾驶者可以感觉到,迈克的脑袋里正在衡量轻重得失,被逮捕的话,很容易证明是凶手,余生可能在牢中度过,由于一个老妇人的尖叫,使他虚度岁月。当迈克打开保险时,手枪发生咔嚓声,驾驶者汗津津的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
然而,在时速接近一百码的情况下,要开枪是十分危险的,结果会像是战场,锯齿型和扭曲的金属会切进骨肉里,使活生生的人血肉模糊,不成人样。
迈克咒骂了一声,摇下车窗,扔掉手枪,一阵强风吹到驾驶者脸上,反光镜里出现了手枪落地时闪出的火花,驾驶者将车速减到合法的六十码。
在过金土顿镇后,一个地下通道里,他发现一辆警车,车门开着,红色的圆灯转着,他把车开到警车旁,车靠得很近,使迈克无法开门逃走。
当警察用手铐铐住迈克的时候,后者不屑地吐口唾沫说:“欧·史密斯,一位赛车冠军,倒了十八辈子霉才会搭上你的车,你看来一点儿也不像赛车冠军,人又瘦又校”“赛车不要力气,迈克,只要反应快。”
“如果你不是一位职业赛车者,不知道撞车的种种后果,我现在已经逍遥法外了。”迈克咕咕哦哦,“警察永远不会找到我——或者找到你。”
警察推走杀人犯,塞进警车,然后,警察回到开车者站的地方。
“我听他提到欧·史密斯,我在电视上见过他几次。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先生,你不是他。”
“是的,我不是,”回答很温和,“我叫强生,我在费城经营一家小书店,我还要去水牛城看我的女儿和外孙们。事实上,我正带着一份礼物去送外孙,带一本书,我觉得那本书值得一读,而且有趣,不过,也许迈克也会有兴趣。”
驾驶者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厚厚的平装书,警察接过来。
瞥了书名一眼:(驾车安全须知),作者——欧·史密斯。
封面上有一张照片,那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他正戴着赛车用的护目镜望着他。
“我把书上写的搬出来,”驾驶者说,“把那家伙唬住了,”然后,补充说:“多看书,会有好处,书中自有安全计。”
罗马惊艳
这是我第一次来罗马。我来自乡下,虽然还只有二十四岁,但几年的奔波已经足够让我对生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不再那么单纯而好幻想,因而来罗马之前,并不指望在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城市里获得什么惊喜,更没有奢望不期而遇的罗曼史,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弥天大谎,我已不再指望什么。
罗马的风光虽然并没有人传说的那么美,但由于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感觉过分的失望。生命中比预想要糟糕的事随处可见。在这样古老而繁华的大城市中,人又怎么能只有一种感觉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独自漫步在罗马街头,两边的霓虹灯总是在以出乎人意料的节奏闪烁,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各种音乐的喇叭在高歌、啼叫、冷笑、哀呜。车灯闪烁而过,映得行人的脸庞阴晴不定,似滑稽剧中的角色。罗马的歌剧总是以热闹着称,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任务。街上的行人就似歌剧中的角色,匆匆赶赴自己的夜生活。罗马是一个以夜生活为目的的城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夜生活。
只有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我觉得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在所有的人中,只有我是孤独的。这种感觉让我有些伤感,忽而又有些自豪,毕竟我是与众不同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探险者,在这个一无所知的城市里寻找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已经有几年没有这种少年的自作多情了。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我穿过罗马最拥挤的一条小街,街两边拥挤着密密麻麻的食品店和咖啡厅,还有一座造型奇特的中世纪风格的小教堂。在小街的尽头,我走上石阶,转向另一条路,想绕回自己的旅店。
这是一条古老的街道,路两边斑驳的石阶诉说着它的沧桑。
路上冷冷清清,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虽然与刚才那条街只隔了一个街区,但却恍若两个世纪。路的尽头,暮色中隐约可见一座大教堂。路的左边,是一片黑漆漆的公墓,但空气中却弥漫着一种比萨饼的香气。
我意识到,自己是这个路上唯一的行人,这条路是属于我的。
当我正为这个想法更加伤感而兴奋时,忽然发现从路的那一端走来一个女子。
她越走越近。我发现她的穿着非常素雅,携着一只有拉丁文字的手包。她走路的姿势有一点像时装店里的名模,但绝对没有摇摆得那么夸张,那是一种让人一见便仰慕不已的姿势,是一种极有品味的步态。她脸上仿佛蒙了一层面纱,看不清楚,但让人想像她相貌不美简直是不可能的。
她越走越近。但却让我感觉更加缥缈,宛如这空虚凄迷的夜色一般,又好像整个夜晚的情绪都凝聚在她身上。我不由微侧过肩膀,想把头转向一边。她的出现无疑加剧了我今夜所有的情绪:伤感、凄凉、潇洒、孤单。
擦肩而过,我本打算把头别过一边。伤感的矜持让我不相信这个城市有任何的罗曼。但在转过头之前,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看了她的脸一眼。只一眼。
我不由呆住了。我紧紧地盯着她那张如梦一般美丽的脸。霎那问后的清醒使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的美丽远远出乎我的意料。
她也在笑。笑得有些犹豫,有些矜持。
“妓女。”我头脑中居然本能地闪出这个字眼。但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她的笑不是职业性的,不是那种馅媚与功利的笑,而是笑得有些清冷,有些空灵。
她居然先开口说话了。声音很好听。
“我……我知道自己有些冒昧,但这个夜晚的确很美……也许你也很孤单,像我一样……”她的美让我惊诧。我一时竟无法回答。但我知道我用微笑回报她。我确信自己对她笑了。
她好像受到我笑的鼓励,放松了一些。但她的声音仍旧有些犹豫:“我想……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走走,一块吃点东西……“我终于镇定下来,找到了自己的声带。”当然……可以。我非常荣幸,那边的街上有许多不错的餐馆。“
她又笑了。“不用客气,我家就在前面不远……”
我们在沉默中并肩向回走。虽然我已走过这段路,但忽然发觉倒回头来看时,路上的景气竟截然不同。也许,景色是没什么变化的,变的只是我的心境。但我是根本不相信在罗马这样的城市里会有什么罗曼的呀!我还没那么幼稚。
夜意微凉。她走在我身边,轻轻颔着头,脸庞更加朦胧闪烁。
微风轻送,吹动着她的细纱披风,勾勒出丰腴微耸的双肩,我隐隐感到她半透明白皙的肌肤,闪着美丽的光泽,有些像法式的奶酪,但要清冷得多,也许更应说像月光下的霜露。我偷眼看去,侧影中她的睫毛很长,挑出一道优美的曲线,轻颤颤的,似乎一下子长起来,使人感觉一厘米的睫毛能无限伸展,织成一张只有竖纹的网。
我知道再这样看下去,我会自己投入网中。我不相信生活中有过分美丽的事。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这里是罗马。
我刚从她的网中敛定心神。忽然发觉我们已来到一座大房子前。她站定,伸右手向我示意,然后掏出一支金色的大钥匙,打开了铁栅栏门。我注意到她的手很白皙,微有些清瘦,纤细的指甲涂着玫瑰色的指甲油。
一个穿着制服、管家打扮的男仆从房子里迎出来。她轻轻吩咐了几句,用手示意有客人。管家躬身向我示礼,然后快步退下。
我随着她沿着细石铺成的路,穿过一大片草坪,眼前是一个有喷泉的游泳池。
池边摆着桌椅和凉篷。灯光从池水中向上射出,明亮而柔和。
我们一起坐在池边。微笑中开始闲淡。我已经二十四岁了,长得绝不算丑陋,因而并不缺少与女孩约会的经验。与女人闲聊更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曾为此颇为自鸣得意。虽然我出生在乡下,但读过很多书,因而了解罗马的历史,尤其了解罗马的神话传说。
我们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亚平宁半岛上发生过那么多浪漫的故事,我们有无尽的谈资。
男仆端上来加冰的葡萄酒。酒色很浓,像红宝石的色泽。她微笑着举杯向我致意。我们轻轻碰杯。酒人口很凉,清爽宜人;但到了食道便开始温暖起来;到了胃中,竟有些灼热。我还从没喝过这样的美酒。她仿佛知道我的想法,轻声告诉我这酒产自波斯。
也许就是因为这酒的作用,我才可能会与一个陌生女子有这么好的谈兴。我自己原来是并不相信浪漫的呀。
她的眼神若即若离地盯着我,眼波更加朦胧,那是葡萄酒的颜色。她的嘴唇半闭半启,在我的伏闻和笑语中丰富多姿地变化,像是在对我示意着什么。
我必须要小心。我是不相信浪漫的,我知道如果要不发生什么,最好现在告辞。我站起身来,感谢她的款待,正要婉转地提出离开的套辞。
她忽然打断我。先是轻轻一笑,然后是很忧伤的表情。“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如果您的事情并不急,能再多陪我一会儿吗?我知道这很失礼,您一定以为我另有别的目的。毕竟我们一个小时前才认识,换了我也会猜疑。”
“绝对没有,小姐。我怎么会胡乱猜疑您的诚意呢?”
“坦率他说,我虽然并不了解您,但我觉得您绝不是罗马那些无聊透顶的有钱人可比的,您身上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气质吸引我。
在街上我一眼就觉出您是有性格又有深度的男人,所以才会与你攀谈。别问为什么,这是女人的直觉。您能……再陪陪我吗?“
我怎么能走开呢?我不相信浪漫,是因为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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