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应该告诉他们,那几个电话都是我打的,爸爸。”大卫说。“没有必要把我们俩都卷进去。”
我摇摇头。“谢谢,儿子。我会告诉他们我的所作所为。”
当大卫看着我时,我觉得他也为我感到骄傲。
“我们先吃晚饭,”我说,“然后我们打电话给莱斯特的父亲。
晚半个小时没有关系。“
大卫咧嘴一笑。“对莱斯特和他父亲可是关系重大埃”我们一回到屋里,我就打了电话。
最后一搏
布莱克是个警察。他当警察已经很长时间了。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就像现在这样,今天他休息,于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照理说他应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识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莱克从电视机屏幕上认出了那个人。
布莱克以前因为工作忙,错过了许多场橄榄球比赛,这次他以为自己也会错过的、没想到,职业橄榄球决赛那天,刚好他休息,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太好了。但他没有想到,好事还在后头呢。
那场比赛非常激烈,精彩纷呈,布莱克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现在又打成平局了。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说:“观众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莱克看到了他。
布莱克身材高大魁伟,他自己在高中时也打过橄榄球,虽然他很想上大学,却没有上成。那时,橄榄球奖学金还很少。他一直想上大学,然后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他一开始分在交通科。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它们的牌子。
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他虽然是个新手,但他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他几乎能过目不忘。
他现在还能记得第一个跟他约会的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中他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犯人的面孔。他离开交通科后,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缉犯的照片。他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游艺尝在电梯中,以及在买热狗时。他从没认错过,所以这次他也很自信。
布莱克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他的生活很简单。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从没结过婚。他那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现在的职务算是已经到顶了。
布莱克站起来。他很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旁边的出口,这样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区的。那是FF区。如果届时比赛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向左拐,他就会坐在那里。
现在比赛快结束了。布莱克穿上鞋,把枪套挂到肩膀上,考虑着这一难题。
如果比赛按时结束了,那么他就赶不到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进行加时赛,他才可能赶到那里。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个地区的警察,告诉他们有一个通缉犯在体育馆,让他们封锁体育馆,把他搜出来。
他抿紧嘴唇。
布莱克了解那个人,了解他的全部历史,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
他愿意冒险,把赌注押在加时赛上。这个人是属于布莱克的,不属于警察局。布莱克一向是单枪匹马,这次他也要单枪匹马。如果比赛按时结束,那个人走了……他耸耸肩。他愿意冒这个险,再说,既然那个人在城里,他会注意寻找的。
想到这里,他走出自己两居室的公寓,连电视机也没关。他下了楼,钻进汽车,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他把车退到街道上,向橄榄球体育馆驶去。
他拼命超车,尽力在比赛结束前赶到那里。他对城市的交通线路了如指掌,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仍在进行,时间快到了,仍然是平局。观众的叫喊声非常大,布莱克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也在跟着喊。也许他感到不安,已经离开赛场了?不会,他只会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一人先走的。另外,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橄榄球迷。
布莱克遇到红灯,不得不停下车。
他听到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兴奋的声音。平局打破了,有一个球队领先一分,但那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直咬牙,在心里喊道: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再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一变,他马上飞快地开起来,同时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祈祷他们能扳回一分,但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莱克骂了声。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要赶不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又发起了一次进攻,布莱克紧张得不得了,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他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他差点闯了红灯。突然,进攻得分了!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声响了。
布莱克身体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了。他虽然只见过一次那个人的照片,但刚才他在电视上一看到那个人的脸,就断定那个人是属于他布莱克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向体育馆驶去。
现在不用着急了,有的是时间。加时赛开始前他就能够到达。
他开始考虑到达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那个人。六个星期以来,整个东海岸都在搜寻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是那张模糊的照片。所以难怪他这么大胆自信,居然跑来看橄榄球决赛。布莱克第一次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时,就断定照片室没有那个人的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捕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他要么是运气非常好,要么是精心筹划,做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大买卖。
布莱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绑架行动。
被绑架的那个人非常有钱,而且不想跟警察合作,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了解他自己做的那些事,因为那些事也在违法的边缘。绑架活动进行得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谈妥,甚至在赎金支付前,被绑架的人就被释放了,地点是在一个偏远的森林。绑架者拿到赎金,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是在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的一张模糊的照片。布莱克很欣赏干净利落的绑架行动,而这是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带着钱跑了。交钱后六个星期了,连他的影子也找不到,警察束手无策。但是,绑架者没有料到布莱克有那么出色的记忆力。
布莱克把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下了车,赶向出口。他亮出证件一挥,走了进去,一直来到FF区观众席边的过道。走到那里时,他已经气喘吁吁,观众的狂呼震耳欲聋,加时赛开始了,观众们非常激动,全都站了起来。
布莱克随着几个小贩走出过道。他向左一拐,上了两级台阶,站在那里,望着赛场,观众席上已经没有空座位了,所以他靠近一排座位站着,尽量混在人群中。一个运动员正带着球奔跑,跑着跑着,他就被绊倒了。
布莱克转过头,寻找那个人。布莱克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看到那个人他还是感到震惊。布莱克扫了那人一眼,眼睛又落到赛场上。只那么一眼,就足以使他记住所有的细节。
那个人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身体苗条结实,那张脸很平常,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对罪犯来讲,这非常有利。他穿着一件蓝大衣,是很普通的那种大衣,里面是一件蓝西装。那个人戴着一副皮手套,看球赛看得非常兴奋。他看上去自己也曾经打过橄榄球。
比赛仍在继续进行,用的是突然死亡法,但布莱克对它已经没有兴趣了。他希望比赛现在就结束。他从事的是比橄榄球还让人兴奋的比赛。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异常镇静,充满信心,确信自己一定会胜利。他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现在他突然有了,他知道这是为什么。
一方的进攻奇迹般的成功了,比赛结束了。观众又喊又叫,往赛场扔东西。布莱克从眼角中看到,那个人开始向出口走去。
布莱克下了台阶,抢在那人前面走向出口。他随着第一批观众走出去,没有回头看,因为他知道没有别的出口。他迅速上了他的车,然后转过头,注视着人群,寻找那个人。
看到了,那个人正快步走向停车常布莱克探过身,发动了汽车。这是最容易出差错的时候,因为人多车挤。如果在这儿不出问题的话……那个人进了一辆小卡车,向出口车道驶去,就在布莱克的前面。这真是幸运。没有别的车插在他们之间。
布莱克今天运气真是好。他非常镇定和自信。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顺利。
他的一生总是不顺。他先是认真学习打橄榄球;高中毕业后,突然不打了。他进了警察局,又从头开始干起、慢慢学习,慢慢向上爬。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力量,却没有爬到顶峰,而他的年龄却已经很大了,他知道自己在这方面已经到头了。再过三个月,他就到退休年龄了。他跟着那辆小卡车穿过大街小巷,那个人车开得很稳。他像布莱克一样,也是独往独来的人。他们俩是单对单,个对个。结局会怎么样呢?
那个人在一个安静、朴素的住宅小区停下车。这很聪明。那个人显然不想和犯罪团伙有任何联系。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没有被拍过照,为什么他的绑架那么成功的原因。在取得赎金后,他没有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而是继续过一种表面平静的生活。
那个人把车停在一栋不是很大的公寓楼前。布莱克把车停在那人后面,下了车,向那人走去,同时打量着公寓门牌号,好像在找某个号码。那个人非常仔细地锁好汽车,检查一下汽车的窗户是否都关好了。当那个人走上人行道时,布莱克刚好跟他面对面。
布莱克突然把那人推到汽车边。“别动,”他说。“你被捕了。”
那个人想挣脱,但布莱克用手枪顶着他的肋骨,另一只手抓着他的手臂。
“不许动,”他说,“动一动我就毙了你。”
那人脸色惨白。布莱克迅速向四周扫了一眼。没有人注意他们。
“快进大楼,”布莱克说。
他们快步走进走廊,布莱克的大手紧紧抓着那人的手臂。
“你住在哪一层?”
“五层,”那人说。
他们走进电梯,布莱克按了五层的按钮。门慢慢关上,电梯吱吱地开始上升。
布莱克把那人挤在电梯墙上,手伸进那人的西装中,掏出一支手枪,看了看,把它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那人靠着电梯墙。在安静的电梯中,他们的呼吸听起来很响。
“你是警察?”那人问道。
“对,”布莱克说,“我是警察。”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进过道。
“哪个门?”七号。
他们沿着铺着地毯的过道走下去。楼上有人说话的声音,但过道空无一人。他们在七号前停住脚。
“里面有人吗?”布莱克问。
那人摇摇头。
“如果有人,那你就死定了,”布莱克说。“记住这话。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我一个人住,”那人说。“屋子里没有人。”
“开门。”
那人慢慢地伸手到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门,他们走了进去。
那人试图用门撞布莱克,但布莱克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那人翻了个身,呻吟着,然后坐起来。
“你想干什么?”他说。
布莱克不理他。“把大衣脱掉。”
那人挣扎着脱掉大衣,布莱克一脚把它踢到旁边。他探过身,拎起那人,猛地摇了几下,掏出手铐,把他铐上。然后他退后几步,直直地盯着那个人的脸。
“钱在哪儿?”布莱克说。
“瞧,”那人提高声音说,“你的举止可不像警察。你是——”“我是警察,”布莱克平静地说,“是个干了三十年的警察,但是,我不想把你带到局里去。”
那人吃了一惊,布莱克自己也是一惊。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人起,这想法就一直在他内心深处涌动,现在终于脱口而出了。
布莱克一动不动地站着,仔细思考他刚说过的话,他知道,自己说的是实话。
在他的一生中,他都在寻找发财的机会。开始,他以为在橄榄球中能找到,后来他以为在警察这一行能找到。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念头和欲望逐渐湮没在日常生活中,湮没在当一个好警察的骄傲中,湮没在他出色的记忆中。但是,这念头一直隐藏在他内心深处。
人的一生中,不知哪一天就会做出让自己惊讶的事情。布莱克以为过去的野心已经消失了,就像他想当职业橄榄球运动员的愿望一样,他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也喜欢阅读有关那些运动员巨额薪水的报道。那些巨额抢劫案让他连续几个星期都激动不已,就像其他人为女人而激动一样。
那个人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他的脸和整个态度都变了。“我明白了,”他缓缓地说,“我明白了。”突然,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再不是警察和罪犯的关系了,而是男人对男人的关系,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
布莱克微微一笑。“你那次行动非常出色,”他说。“你筹划了很长时间,是不是?就像一场橄榄球比赛一样,筹划得非常精心细致。你没有前科,第一次出手就玩大的。我很佩服你。”
“谢谢,”那人干巴巴地说。
“现在我要那笔钱。”
这是毫无疑问的。自从他挎上枪套,从公寓出发后,这一点就是毫无疑问的了。在内心深处,布莱克非常佩服自己。他突然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岁。他以为过去的欲望已经消失了,人们都以为他这辈子已经完了,但他没有完。三个月后,当他退休时,他会觉得这么多年的辛苦和失望是很值的,他最终还是胜利了,打败了比他官运好的那些人。
那人摇摇头。布莱克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别跟我顶嘴,小子,”他咬牙切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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