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所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想想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温惜花笑道:“那就不是了,夏荷姑娘,多谢,我这就下去了。”
夏荷急忙道:“等等,你叫什么名字?”
一下子又恢复了那种傻呆呆的神气,温惜花搔着头笑道:“我叫小虎。姑娘还有什么吩咐?”
迷茫、不解还有失落依次从夏荷眼里流过,她呆了片刻,才低着头轻轻道:“没事了,你下去吧。”
如果有人问温惜花,迭翠坊什么时候是最安静的,他肯定会说,就是现在。
现在,是说的日头刚出、不到高照的时候。这个时候,不但寻欢的人没有起,连下面的仆役也都是懒懒的。一夜春宵,煞是累人。
但是温惜花不但不觉得累,还很是悠闲的躺在一棵树上,聚精会神的等着。
睡在树上,自然不会太舒服,所以我们的温公子就在心里偷偷叹了口气,羡慕起美人在抱、芙蓉帐暖的方匀祯来。如果他知道现在方匀祯发生了什么,肯定再也羡慕不起来。可惜他不知道,而且这个时候,他等的人已经来了。
朱嫂从自己屋里出来,手里拿了一个蓝色的包裹,站在门口朝里间唤了一句:“娘,那我就出去了,药给你煎好在桌上,记得吃。”
屋子里传出几声苍老的咳嗽,一个年老的声音颤巍巍的道:“自己多小心。”
“哎。”闭了门,朱嫂就沿着温惜花的方向走过来。
温惜花眼睛一转,身形微动,从栖身的树上飞身出去,脚尖在墙上一点,离开了迭翠坊。
温惜花再看见朱嫂的时候,已经变回了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温公子。朱嫂非要走迭翠坊和听雨榭之间的小巷,无非是想不动声色的穿过这条巷子到街上。
一个人在安静无人的早晨,警觉心自然会比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敏锐许多。
他没有料错。
朱嫂掠过站在豆浆摊子的他身边,连看也没看一眼。她年纪三十不到,生得很端正,低着头的样子有一种良家女子才有的安详,是那种满大街走得都是,根本不会引人注意的女人。
温惜花很熟悉京城,所以他并没有跟在朱嫂身后,只是大约的判断她去的方向,然后抄小路赶在前头。
她走的路越来越偏僻,温惜花微微皱起了眉。朱嫂去的方向,竟然是京城里品位较低的小官府第聚集的小南门。来到一所不大的院落,她转了个弯,到了后门。轻叩了门几下,就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家人来应门。
“朱嫂,今天来得真早啊。”
朱嫂笑道:“已经不早了,孟管家您怕更早吧?这是今天织好的布。”
孟管家接过包裹,递出半锭银子,道:“有劳你了,你织的又快又好,上次蚨临庄的老板还跟我说想多要两匹呢!”
朱嫂道:“我会看看能多做就多做点儿。多亏了孟管家你,我一个寡妇,不好抛头露面,你又是给我找布庄又是帮我送货的,才凑得下我娘的药钱。”
孟管家叹道:“你娘的病还是不好?唉,你真是个孝女,辛苦你了。”
朱嫂道:“承您的福,上次大夫给看,说是能熬过这个冬天就没事。院里还有活儿,那我就隔天再来了。”
孟管家点头道:“也是,你早些回去吧。”
后门闭上了,朱嫂揣了银子沿着原路回去,在暗处的温惜花却没有跟上。
他想了想,绕到了宅子的前门。
前门正好有两个文士在谈话,旁边一匹枣红马安静的遮住了他们大半身影。再过去,是很普通的朱漆大门,门上两个大字“楚府”,再平凡不过。
温惜花正在心里打鼓,两人已经拱手做别,其中一人上了马,另一人摇手示意,见已经越去越远,就径自转身回府。
晨光微曦,那人穿了一件淡青的衫子,身形瘦削,容颜清秀。似乎大病初愈,脸色白皙,一双眼睛又黑又亮。
一见到这个人,温惜花整个人都乱了。
三、
楚府在京城林立的官邸中只能算是小门小户,主人未曾娶妻,又不好热闹,所以这间宅子的夜晚,显得特别的安静。
灯下坐了一个青年,手里拿了一卷书,看得很专心。片刻之后,他掩卷叹道:“阁下既然来了,府上的东西就请随便拿。我一介书生,这里无酒无肉,亦无色无财,恕不招待了。
外面的人也真的就大大方方的推门进来,微笑道:“招待老朋友一杯清茶也不肯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问剑山庄的沈公子居然变得这么小气了?”
青年抬眼,看见这人以后,重重的皱起了眉,半晌才摇头苦笑道:“温惜花,唉,我现在算是服了你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能瞒得了你?”
温惜花坐在他对面,自己拿了杯子倒了杯茶,叹道:“该说是我服了你了,我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见到你。”
青年把书收到一边,悠然道:“我也没有想过,还有再见你的一天。”
温惜花神情一敛,道:“沈白”
青年打断了他的话,正色道:“莫要那样叫我。”温惜花眉头一皱,那人微微的笑,又道:“不论你叫我什么都好,只是莫再那样叫我。因为我已不是沈白聿,不是问剑山庄的少主,也不是天下第九、吴钩剑的主人。”
温惜花道:“那么,你现在是谁?”
他道:“我现在姓楚,叫楚桐,你也可以叫我楚吟白。”
温惜花轻轻念道:“楚桐、楚吟白……听起来真是奇怪。”而后宛尔一笑,道:“叫不惯也无妨,我还可以跟以前一样,叫你小白。”
楚桐苦笑道:“可否劳烦你换一个称呼,不然我还当你在叫隔壁小弟家养的狗。”
温惜花笑嘻嘻的道:“当然可以,等我习惯了你的新名字,我就不会这么叫你了。”
楚桐愣住了,道:“等你习惯?”
温惜花点头道:“等我习惯。”
楚桐道:“我没有误会的话,你刚刚说的习惯,莫非是指你要一直跟着我?”
温惜花拍手道:“没错!你还是这么聪明,一点就透。”
楚桐沉下脸,淡淡的道:“温公子,请问我可不可以说不要?”
温惜花笑道:“不要随你说,反正我从来也不听。”
楚桐实在忍不住,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我只希望自己……”
“从来没见过温惜花这个人,”温惜花笑着接口,轻轻用茶杯点着桌子,柔声道:“小白,我早已说过,你现在才这样说,已经太迟了。”
温惜花第一次见到沈白聿时,还很年轻。
那个时候他还不是天下第一、还没有这么多的麻烦、还没有这么出名,但已经有很多人称呼他为公子。
温惜花出道的早,几乎在有记忆的时候,他已身在江湖。
有一年,衢州金刀门门主瞿正摆下擂台为女儿瞿明月比武招亲,瞿明月是出名的美人,自然惊动了江湖里许多的怀春少年。
从很久以前起,温惜花就喜欢明月。确切的说,他喜欢的是如同明月一般美丽而不真切的东西。所以,他也去了;即使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娶老婆,即使他只是想看那位明月小姐一眼。
那是个很美很温柔的春天,那时温惜花还只能算是个刚刚成|人的少年,既没有尝过背叛的痛苦,也还不知爱情的甜蜜,更没有体味过这世间的苍凉。那时他真的还很年轻,很快活,很容易满足。
几乎是第一眼,他就在人群里见到了沈白聿。
沈白聿那时也还很年轻,没有现在这么冷、这么深沉。和温惜花不一样,他出道的不早也不晚。问剑山庄只得这么一个传人,不学足十成功夫,绝不敢让他出来丢人现眼。
所以温惜花看见沈白聿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谁。
他只是注意到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站在攒动喧闹的人头中间,若有所思的望着擂台上迎风飘展的“瞿”字,神情是那么的冷漠。
立刻,沈白聿就注意到了这股视线,转过头来看他。
沈白聿的眼睛又黑、又亮,是温惜花见过的最幽深的一双。
温惜花不认识这个少年,但他却立刻觉得:这少年一定活得很不快乐。
然后,他决定要和这少年交个朋友。
结果沈白聿看见他的动作,往人群里一退,就这么消失了。
温惜花没有追。他不在乎,更不觉得失落。他那时真的太年轻,还不懂得人世间有“后悔”二字,他很乐观的觉得,自己将来一定还有机会再见到这个少年。
到了再见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问问他叫做什么名字,然后和他喝上一杯。温惜花微笑着想。
再见已是五年后。
上千个日日夜夜过去,方天银戟已经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而温惜花,也已经变了。
他还很年轻,却已不再快活,不再容易满足。他有了很多朋友、很多情人;也有了很多不能让人分担的麻烦、不能说给人听的故事。
再见到沈白聿,他已不用再问他的名字那一次过后一年又四个月,沈白聿就击败了瞿正,连同之前打败胡十二的一战,可谓一夜成名。
温惜花已记不得曾同自己深夜幽会过的瞿小姐的模样,但他还能记得沈白聿。
沈白聿还是穿白,神情依然是那么冷漠。他们依然不认识,温惜花还是觉得:他不快乐。
这时的温惜花已经知道,生命中有很多东西本不能错过。所以他立刻就跑上去,请沈白聿上醉仙居喝酒。
沈白聿有些惊异的看了看他,然后点了点头。
他一直不确定沈白聿还记不记得那个春日。很久很久以后,温惜花问起这件事,沈白聿悠悠的道:“我自然记得,那天我马上就认出来你是谁。你呆呆地看我的样子,就好像我长了三只眼睛两个鼻子。”
说完,沈白聿就大笑了起来。
沈白聿很少笑。认识他以后,温惜花才发现他的远比想象中不快活得多,也远比想象中沉默得多。像他这么样的一个人,一旦真的有了心事,就绝不是别人可以解开的。
所以温惜花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沈白聿难得的笑脸,呵呵笑了起来。
去年沈白聿和叶淄霖决斗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温惜花已经隐约觉得不对。他一直知道,沈白聿长久以来都藏着一个很大的心事;他还有种预感,一旦了结这桩心事,他也许再见不到沈白聿。
急急忙忙赶到问剑山庄,看见那个“沈白聿”,温惜花只觉心里一沉。
一切已太迟。他一向很了解沈白聿,所以他立刻就知道沈白聿为了某事在故意避开他,而且早有安排。
温惜花也一向尊重沈白聿,不但尊重这个人,也尊重他做事的风格,所以他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温惜花想起了第一次邀沈白聿去喝酒的时候吟来调侃的诗“男儿何不带吴钩?”那一次他们醉的很厉害,沈白聿越喝话越少,他却越喝话越多,最后反反复覆的,就是这两句。
他觉得自己已不会再吟这首诗,也知道自己不会再见到沈白聿。他和沈白聿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对这个,他一丝后悔也没有。他本不应惆怅。
可他不开心。
温惜花茶杯在手指间不停转来转去,然后摇头叹道:“小白,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告诉我?”
楚桐一直很专注的在盯着温惜花的动作,什么东西飞速的从他眼睛里逝去,轻轻抬头,他长叹了一声:“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朋友之间,本来就是要无话不谈,也不应该有什么隐瞒。”他深深的望进温惜花的眼睛,道:“但是,就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才不能说。”
那纠结起来的眉心已经透露了太多,温惜花叹了一声,道:“我明白。”
他是真的明白。
如果今天的温惜花只是一个陌生人,也许楚桐会愿意告诉他很多秘密,解答他很多问题;但他们是朋友。有的时候,越是亲密的人,一些事情就越难以出口,不止怕被对方因此看不起,也怕自己因此看不起自己。
楚桐露出一丝微弱的笑意,淡淡的道:“有些事,即使我不说你也会知道。你想必已发现,我的武功现下已废了。现在在那儿的沈白聿,是我的孪生兄弟,一个剑术天分比我好,将来的路也比我宽阔的人。问剑山庄不会需要一个不能使剑的少庄主,吴钩也不需要一个运不起内力的主人。”
他谈论自己时那种漠然和无关紧要的神情,在一瞬间刺痛了温惜花。温惜花皱起了眉,停住了桌上旋转的茶杯。
楚桐又道:“本以为上一次必死无疑,结果居然给我活了下来。所以,我有了一个想法。”
温惜花问道:“什么想法?”
楚桐微微一笑,道:“重来一次。一个人一生中,这样的机会绝无仅有。这一次我不再是沈白聿,不必踏足江湖,一生荣辱不系于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温惜花忽然笑了,道:“可是你却做了官。官不是普通人。”
楚桐笑道:“因为我忽然发现没了武艺,自已一无所长。一个什么也不会的人,不当官,还能干什么?”
温惜花失笑道:“话虽这样说……所谓小隐隐于林,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想要摆脱江湖耳目,我还真想不出有比做官、比在京城做官更好的法子。这么妙的主意,也亏你想得出。”
楚桐道:“想得出到底也是无用。我不入江湖,江湖却要来找我。”
温惜花叹道:“其实,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恩怨情仇,就会有高下争斗,就会有江湖。一个人想要从红尘抽身,谈何容易。”
楚桐看着他,道:“你似乎有许多感慨。是否发生了什么?”
温惜花回眼看他,道:“不是我发生了什么,而是你发生了什么。不知你这里风水是否特别的好,一个晚上居然来了三拨人。”
楚桐脸色大变,道:“三拨?除了你和孟管家,今晚还来过别人?”
温惜花也脸色一变,道:“我看你毫无反应,还以为你早已知晓。我刚进门时惊走了一个,行藏才被你发现,那人轻功不弱,可是身法并不熟悉。”
楚桐刷的站起来道:“糟了。快,去迭翠坊。”
如果说这世上没有比青楼的夜晚更热闹、更绮丽的地方,大约没有人可以反驳。迭翠坊今晚如平日一般人来人往,灯火通明,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而各个院落后面丫鬟仆人住的地方,也如平日一般寂静,和前面的喧嚣比起来,竟然有一丝凄凉。
朱嫂住的屋子门扉紧闭,看似毫无希奇,但温惜花还没推门,已经闻见了一丝血腥味。
他皱起了眉,一伸手推开了那扇窄门。
屋里光线昏暗,除了极简单的摆设,剩下的就是两个人。
两个死人。
一个是朱嫂,她俯倒在织机旁,后心潺潺的流着血。还有一个是朱嫂的娘,死在床下,死时似乎经过搏斗,被褥凌乱,致命伤在胸口。
扫过老妇的那双手,温惜花眼睛一动,立刻在尸体边蹲下,楚桐也来到他旁边,看着他从那女人脸上揭下一层人皮面具。
随着面具落下来的是稀疏的胡茬,竟是一个三十多岁中年男子。
温惜花忽然笑了,道:“朱嫂的娘,是个男人。”
楚桐道:“朱嫂的娘,当然不可能是个男人。”
温惜花起身道:“那么,这个人又是谁?”
楚桐没有回答,却道:“你跟我说过,那天因为看见朱嫂才跟上了她。朱嫂长得不美,又不出众,是走到路上也要撞到好几个的那种女人,又有什么希奇的地方能引起温公子的好奇?”
温惜花微笑起来,道:“因为那天我看见的朱嫂,也是个男人。”
那条小道甚少人走,所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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