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
小王的心脏砰砰直跳,欣喜若狂,心想这下可走大运了。要打败一个女流之辈多简单呀,更何况何天依外表看上去不过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虽然说何天依这个绝世女神没办法追到,但是姜婉琴也不错呀!平白无故就赚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女朋友,这种买卖傻子才会放过呢。
如果说原本小王还有一丝怜香惜玉,不想对何天依动手,那现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他早就把这个顾虑抛之脑后了。当然,他也没打算对何天依动真格,决定稍微意思意思,把这个女孩摔倒,然后劝她投降好了。
两人做好了准备,彼此面对面伫立着。姜婉琴在旁边紧张地观战,用担忧的眼神看了看何天依,小声地说:“加油啊天明哥,我可不想做他的女朋友……”
“没问题,我不可能输的。”何天依轻松地回答。
小王活动了一下肩膀,嘿嘿一笑,对着满脸不高兴的姜婉琴抛去一个飞吻:“小琴,你要看清楚哦,你的男朋友可是非常厉害的!以后遇到了坏人,我绝对可以保护好你……”
“别废话了,要打就快点。”何天依恼火地打断了他的话。
小王拱手,说了一声“得罪了”,飞也似的扑向面前的女孩。在靠近女孩的一瞬间,他的脚步微微挪动,迅速地闪到对方身后,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向何天依的后背。好歹是当过民警的,受过专门的训练,在平常的模拟抓捕罪犯中,他这一套动作已经练习了不下数百遍,自然做得行云流水。
通常而言,大部分罪犯还没有反映过来,就会被扣住手腕关节,然后动弹不得,只得束手就擒。小王很自信,何天依这么娇弱的女子绝对吃不住这一击。当然啦,他也没打算伤害对方,只是锁住她的身体,然后就可以宣告自己的胜利了。
姜婉琴没想到这个男人外表看上去十分猥琐,进攻的姿势却是如此专业和凶猛,不禁害怕地捂住眼睛,不敢看接下来的场面。随即,宾馆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惨叫——很可惜,这身惨叫不是何天依发出的,而是来源于小王。
松开双手,姜婉琴惊讶地发现小王蹲在地上,捂住鼻子叫苦不迭。而在小王身后,何天依打着哈欠,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受到攻击。
“喂,小哥,我在这里。”何天依摇了摇头,语气十分嘲讽。“你要看仔细点,怎么自己往墙壁上撞呢。”
小王又惊又怕,慌慌张张地转过身子,瞪着少女说不出话来。哎,她是什么时候跑到我后面的?刚才明明在我前面啊!为什么就在我准备触碰到她的时候,她就凭空消失,然后让我撞到了墙上?
实在想不明白,小王咬紧牙关,快速逼近何天依,预备将刚才的动作重复一次。蹊跷的事情又发生了,眼看他要撞上女孩的那一瞬间,女孩又像空气一样消失了,让他扑了个空。
“怎么搞的,难道她会瞬间移动?”大滴大滴的汗珠从小王头上滑落,可怜的警员已经满头是汗,惊慌失措。他不甘心地一次又一次发起进攻,可是没有一次奏效。即便他们战斗的场所是狭窄的宾馆房间,不利于闪躲,可是何天依的运动却毫不受阻碍,轻轻松松躲开了男人的攻击。
小王不知道,经过前段时间的修炼,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反应,何天依的身体素质几乎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她的移动速度实在太快了,因此在常人眼里简直就像瞬移。别说战胜她,小王连摸都摸不到女孩一下。
姜婉琴张大了嘴,愣愣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何天依的步伐快得像个幽灵,即便她是一个旁观者,可是眼睛都很难跟得上何天依。她知道何天依原先是个男人,根据她的理解,变成女人之后身体素质不是应该下降的么?为什么她的战斗能力反而上升了?
“小哥,你好些了没?”玩了一会儿,何天依有些倦了。她已经不想再逗这个男人,决定差不多是时候结束游戏了。
“可恶,我……我不会输的!”小王半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经过刚才一番折腾,他的体力几乎耗尽,再也挪不动脚步了。可是他不甘心,如果连这样一个弱女子他都打不过,那传出去岂不是丢死人了?他还怎么在姜婉琴这个“女朋友”面前抬起头来?
“唉,我也不想欺负你,就给你个优惠好了。”何天依打着哈欠,笑着说道。“你只要能碰到我一下,就算你赢了。”
身为一个男人,居然被这样嘲讽,小王的脸涨得通红,就像一块煮熟的猪肝。极端的愤怒和羞耻使他丧失了理智,他哇哇大叫着冲向面前的女孩,就像一只愤怒的公牛冲向斗牛士。
何天依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脸上没有一丝畏惧,根本不打算躲开。就在小王即将撞到她的那一刻,女孩轻轻地抬手,使出一招‘弹指神功’,“啪嗒”一下弹在男人的脑门上。这看似玩耍的一招,却把小王击倒在地,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可怜的男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刚才的那一下显然让他吃了大苦头。摸摸额头,小王发现已经肿起来一块大包,又青又紫。他痛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哭丧着脸叫道:“天依,你要不要这么狠啊,这是要杀了我吗?我都快被你搞成脑震荡了,你要赔我医药费啊!”
“哼,要杀你我就不会出手这么轻了,这一下我才用了三分力而已。”
“啊?”
在旁边观战的姜婉琴高兴地跳起来,抱住何天依软软的身体,使劲儿在她胸前蹭来蹭去。“喵,天明哥好厉害,不愧是我的老公!我真是爱死你啦!”
“哎呀,小琴你放开我,这样很痒的……”何天依面色发红,害羞地推开怀中撒娇的小猫咪。
第七十四章 小插曲()
姜婉琴像一只八爪鱼黏在何天依的身上,用崇拜的眼神仰视着这位神秘?13??女战神,语气中充满了羡慕。“天明哥,你果然是我的英雄,谁都不是你的对手呢!不过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啊?我根本看不清你的动作耶!”
何天依微微一笑,摆摆手说:“这不算什么,以前练过一段时间的武术,对付几十个小混混还是没问题的。顺便告诉你,女生也可以练武哦。不但能强身健体,以后遇到坏人也可以保护自己。”
“哇,好厉害!”姜婉琴的眼睛仿佛充满了一颗颗小星星,看向何天依的目光越发崇拜和爱慕,已经完全变成对方的小迷妹了。
就在两个女生开开心心聊天的时候,小王还倒在地上呻·吟不止。疼痛之余,他往额头上一摸,感觉上面滑滑溜溜的,仔细一看竟然满手都是血,不禁被吓了一大跳。
“天依,我被你打成这个样子了!”小王哭丧着脸嚎叫,“不是说只是切磋一下么,你要赔我医疗费啊!”
“哎,男人流点血没什么大不了的吧,用不用这么鬼哭狼嚎的……再说你不是可以去工作单位报销吗?”何天依不耐烦地回答,总算可以甩掉这个麻烦包了。“既然你输了,记得履行你的承诺哦,赶紧收拾收拾回去吧。我和小琴还有事情呢,不能陪你了。”
“不行,我不走!”小王咬牙叫道。要他走?不可能,他实在不甘心放过如此绝妙的泡妞机会。“按照天依你定的规则,刚才应该算我赢了!”
“啊?你说什么?”没想到这家伙还敢耍赖,何天依睁大眼睛,往前走了一小步。
虽然表面上看很文弱,但何天依身上自带强大的气场,吓得小王连连后退。但是他还是不服气,鼓起勇气叫嚷:“是你刚才说的,只要我碰到你一下,那就算我赢了!”
“可是你没有碰到我啊。”
“我碰到了!”在女孩威胁的目光下,小王战战兢兢地解释,“你不是用手弹了我额头一下吗?根据牛顿力学,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既然你接触到了我的身体,那就等于我接触到了你的身体——所以说,我碰到了你,这算我赢了。”
“你这是在耍赖皮啊!”姜婉琴气得说不出话,她可不想被当做赌注输给这个男人呢,绝对不要!
“哈哈,你还真会强词夺理,不过我绝对不会把小琴交给你的。”何天依笑着说,活动了一下肩膀关节。“既然你不服气,要不咱们再打一架,看看接下来谁赢?”
小王吓得浑身一哆嗦,他刚才已经被打出了心理阴影,要是再来一次,肯定还要被她按在地上狂揍。可是他实在不想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要知道为了陪伴这两个美女,他可是费劲心思,在所长面前说了不知道多少好话,这才从单位获得了这个来广州出差的机会,怎么能就此放弃呢?
“女朋友的事情就算了,但是朋友一场,天依你这么善良的女孩子,总不能赶我走吧?”小王可怜巴巴地哀求道,“我在广州本来就没地方住,如果你赶我走,我就要露宿街头,说不定明天新闻头条就是一名男子冻死在街头的消息……你忍心看我死在街头吗?麻烦你就像收留一只流浪狗那样收留我吧……”
没地方住当然是随便乱编的,他怎么可能没有单位分配的宿舍呢?不过为了和女神呆在一起,这小子也是费劲心思,死皮赖脸。不得不说,如果按厚颜无耻的水平来说,他可以算得上是天下第一了。至少像洪广坤那样脸皮薄的男人,肯定说不出这样耍无赖的话。
不过话说回来,泡妞确实需要这样的厚脸皮……
看到小王这一副可怜兮兮的惨状,脸上还带着血,两个女孩也不好意思再赶他走,只好默许他留下来。不过,何天依先警告了他一句:“喂,留下来可以,但是你不准对小琴动手动脚啊,要不然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一定,一定!”小王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高兴得像个小孩子。能够陪在女神身边就很不错了,他知道泡妞是需要机缘的,讲究一个水到渠成。只要时间久了,机会还是会有的嘛。
既然与两位美女和好如初了,小王这狗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立马又露出一副讨好的样子,鞍前马后地伺候着两人,给她们端茶倒水(虽然她们并不想要)。总而言之,他似乎把刚才所有的不愉快忘了个一干二净,仿佛之前啥都没发生过,依旧是那个喜欢巴结女生的调皮鬼。
“好饿啊,我们去外边的小吃街逛逛吧。”安顿好行李后,何天依这才发现肚子开始咕咕叫。这一路上他们都没吃什么东西,这会儿都已经饥肠辘辘了。
“好好好,我这就去找找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餐馆,二位请跟我来!”小王抢着说,跑过去打开门,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姜婉琴微笑了一下,缓缓地说:“你们别着急,我刚才和我堂兄打了个电话,他正在往这里赶来。我堂兄是本地人,就在广州工作,他会负责接待我们的。”
既然有个地主请客,那就方便多了。不过没想到姜婉琴还有个在广州工作的堂兄,这丫头还真是神通广大,认识五湖四海的人呢。何天依有些好奇地问道:“你堂兄?他也会跟你一起去漫展吗?”
“嗯,我堂兄也是二次元的人,喜欢动漫和游戏,尤其喜欢玩lol,也就是俗称的英雄联盟。”姜婉琴笑着说,“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他是个宅男,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没有女朋友呢。天明哥你要小心哦,你这么漂亮,他肯定会看上你的哟。”
宅男?lol?何天依不禁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原来这个男人和过去的自己一样呀。想想过去的那个何天明,也是天天沉迷动漫游戏,不愿意出门见人,这才一直找不到女朋友。唉,看来这个堂兄和过去的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还没有从回忆中回过神,何天依的耳边就传来小王的声音。“什么?我没听错吧,你的堂兄喜欢玩lol?”
“怎么,你也喜欢玩么?”姜婉琴好奇地问。
“我才不玩那种低级游戏呢,我喜欢玩dota。像lol这种弱智游戏,完全是抄袭dota的,只有小学生和傻叉才会喜欢玩。”小王鼻孔朝天,语气中充满了不屑。“天依,你说是不是?”
“我就很喜欢lol,而且是个lol主播。”何天依黑着脸回答。
小王的脸唰的一下变得惨白,悔得肠子都青了,慌忙改口说道:“我刚才是开玩笑的,其实lol是个很好玩的游戏,我的表弟就很喜欢玩,我也一直想要学……对对对,我最喜欢英雄联盟啦,马化腾万岁!中国lol加油!”
第七十五章 姜婉琴的堂兄()
在宾馆又等了半个小时,可是姜婉琴说的那个人还不见影子。何天依饿?13??有些受不了,于是不满地发起牢骚:“小琴,你的表哥怎么还不来啊,他不会是在打排位赛吧?”
“马上就来啦,他的工作单位离这里比较远,坐车也要不少时间。再说现在交通拥挤,可能路上堵车了。”姜婉琴一边玩手机一边回答,“还有,他是我的堂兄,不是表哥哦。”
“什么表啊堂啊的……不都一样么?”何天依嘀咕,她对亲戚的分类不是很了解,不懂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称呼。
“当然不一样,堂兄弟和表兄弟是有很大区别的。‘堂’是叔叔伯伯的子女,也就是父亲的兄弟的子女,是本家族的成员,姓氏也是一样的。‘表’在法理上来说则算外族的成员,比如舅舅姑姑的子女,姓氏不相同。”姜婉琴耐着性子解释,“比方说,我的堂兄就和我一样,都姓姜。”
何天依趴在床上,叹了口气说:“这么分类好麻烦,还是外国省事儿,英语里一个‘cousin’就可以指代所有的堂哥表哥了。”
正在两个女孩聊天的时候,宾馆的房门被敲响了。姜婉琴高兴地从床上坐起身,大声说道:“说曹操,曹操到,肯定是我堂兄来啦。快去开门吧!”
“是,听从您的吩咐!”小王抢着回答,刚才他一直恭候在旁边,这会儿终于有表现的机会了,赶忙一溜烟地跑过去打开房门。出于好奇,何天依也凑过去,想看看姜婉琴的堂兄到底长什么样子。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身高大约1米6,眼睛小小的,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可是脸上还长了不少暗疮和痘痘,看上去油头粉面,让人感觉有些恶心。这个小胖墩满头是汗,气喘吁吁,显然刚刚赶路赶得很匆忙。
“抱歉,路上堵车,所以我来晚了。”胖子喘着粗气说道,扶着墙壁走进了房间。何天依他们的房间在六层,对于他的体型来说,爬楼梯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看看这个形容猥琐的胖子,再看看身边娇小可爱的姜婉琴,何天依感到十分无语:为啥都是一个家族的,差别就这么大咧?这个胖墩不仅五官寒碜,而且腰围巨大,身上的肥肉一圈又一圈,肯定超过两百斤了吧?当妹妹的貌美如花,当哥哥的为啥就这幅衰样?没想到武大郎和武二郎的例子生活中还真的有啊。
“小琴,他就是你的表哥?”何天依小声问道。
“是堂兄。”姜婉琴很认真地纠正说。
“……总之就是你哥了,别那么认真好吧。可是他真是你哥吗?这也太胖了吧,和你的长相简直是天差地别啊!”
“你不要歧视人家的长相好不好,好歹他也是我哥耶。”姜婉琴叉着腰生气地说,用小手戳着何天依的脑门。“人家不就长得胖一点吗?想当年我也很胖啊,其实瘦下来的话,我哥应该也会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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