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那他们也得有定时炸弹才行啊!”
刚刚说完话,孟凡的脸色突然变了,他上前一把抱起童梦谣就往路边跑,跑了几步接着往前一扑,就像童梦谣这样见惯生死的女人也被他的行为吓了一跳。
“轰……”巨大的爆炸声从他们身后响起,不用说,童梦谣的乌鸦嘴所说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他娘的史在金,还真在车上装了炸弹,老子杀了他还真不亏。”孟凡骂骂咧咧地说。
“你们俩这叫各怀鬼胎,没一个好东西。”逃过生死一劫,童梦谣没有一点沮丧的样子,反而呵呵笑着说。
“笑,还笑呢?都是你个乌鸦嘴,这下好了,我们连车都没了,怎么去北山县?”
“喂!这怎么能赖我呢?谁知道他真的会安炸弹,再说了,要不是我把车停下来,我们不一起给炸到天上去了。哎呀!对了,你怎么知道汽车会在那个时候爆炸的?”
“哈哈!我外号小半仙,能掐会算。”
“切,你要真会算,干嘛不提前告诉我们国道的桥被人炸断了,我们还用得着这么辛苦?”
孟凡不再说话,而是笑盈盈地看着被他压在身体下面的童梦谣。童梦谣脸一红,心道:“完了完了,又被他救了一次,我童梦谣从小到大除了欠父母的,什么时候欠过别人这么大的人情,唉!难道他是我命里的克星,嗯!也许是福星。”
孟凡的手又袭上了童梦谣的胸,童梦谣伸手抓住了他的手,柔声道:“孟凡,对我温柔一点。”
孟凡见她目似流星,脸若桃红,一副标准的发情模样,于是低头向童梦谣的唇吻去,直吻得童梦谣全身麻酥燥热。
突然有汽车从他们身边的大路上飞速驶过,将他们从沉醉中惊醒,孟凡抬头望去,看到时春秋等人驾驶的两辆汽车正从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急驰而过,他急忙跳起来追去,以他的速度,在一千米的距离内追上汽车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他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始终放心不下童梦谣。
孟凡又想起了梁爽,那个变成丧尸的姑娘,当时如果自己不离开他,说不定她就不会有事,这件事已成为孟凡心里永久的刺。
“孟凡啊孟凡,不是告诉过你,你绝不能随意动情的吗?似你这般心软,如何能横行末世,如何能成大事?”孟凡自言自语道:“唉!算了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何况童梦谣这个小妞,也是一尊漂亮的佛。”
“你为什么不追过去?”童梦谣已经来到了孟凡的身后。
“爱基斯坦曾经说过,人的两条腿是跑不过汽车的四个轮子的。”孟凡打趣道。
但童梦谣见过孟凡在对阵丧尸时奔跑的速度,当真是疾如风,快如电,长距离肯定比不过汽车,但在一二千米之内,恐怕比普通汽车还要更快些,所以她心里明白,孟凡是担心她的安全才不去追的。
童梦谣扑在孟凡的身上,在他耳边感动地抽泣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也许上辈子欠你的吧?”孟凡微微一笑说:“好了,还杀手呢?杀手有你这样哭鼻子的吗?走吧,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去。”
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仍然是寻找食物,还好皮卡车上的食物虽然被炸得满天飞,像火腿之类的东西甚至都成了碎肉,但收拾收拾,还能勉强吃一顿,末世中生存的人对食物的质量是没什么要求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什么干净卫生保质期之类的,也就顾不上了。
可惜的是,车上的水被炸飞了,洒了一地,要不然美美地喝上几口水,就会更舒服了。
天色不早,孟凡与童梦谣最需要做的,是找一个看起来安全的地方,睡上一觉。两人收拾了一下东西,汽车和食物虽然没了,但幸好武器还随身带着,童梦谣背着双筒猎枪,孟凡别着左轮手枪,一起径直向西寻路而行,一路上童梦谣脸上露着温馨的笑容,孟凡的心里却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孟凡啊孟凡,你在做什么?你知道你所面临的危险吗?这是什么时候,是人人自危的末世,你真得想打肿脸充胖子做一个所谓的末世英雄吗?你以为自己真的是超人,可以拯救人类吗?你错了,你只是一只求生的蚂蚁,你可以玩弄女人的身体,却永远不要在这种环境下跟她们谈情说爱,这很危险,这是在玩命。”
纠结了一会以后,孟凡又不禁笑了:“想这些无聊的事情干嘛?都已经这样了,他妈的走一步看一走吧!”
就在孟凡面露笑容的时候,一个诺大的村庄出现在孟凡和童梦谣的眼前。
“你笑什么?”童梦谣问道:“你不会是想到前面那个村庄里过夜吧?”
“这有什么不好呢?至少我们能在那里面找到一张很大很舒服的床,不比车上好多了。”孟凡暧昧地看着童梦谣的脸笑着说。
童梦谣的脸立刻红了,低着头说:“那好吧!我听你的。”
“呵呵,算了吧!有床虽然舒服,但我可不愿意睡到半夜的时候被丧尸啃成一堆骨头。”
虽然丧尸在夜里很少出来觅食,但那只是以前,丧尸变异的太快了,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改变习惯。
村庄的西面,有一片树林,树林再往西,是一片高高的土坡,而土坡的另一边,还是树林。虽然树林中的土坡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但那里视野开阔,孟凡决定到那里凑合一晚,童梦谣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抬头看看那一轮红日,已经渐渐地坠下去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童梦谣喃喃自语:“唉!天灾,瘟疫,人祸接踵而至,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也到了人类的黄昏了。”
孟凡呵呵一笑:“不要在那里悲天悯人了,接紧走吧,他奶奶的,这土坡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不近。”
童梦谣立即笑道:“你什么时候口头语也和我一样,变成他奶奶的了。”
孟凡一愣,笑着说:“没办法,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呗!你说你一个女孩子,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整天他奶奶的他奶奶的,也不知道羞。”
“其实这是劳远征的口头禅。”童梦谣突然叹口气说。
“看起来你对那小子还是余情未了呀!”
“不提他了,你呢?你最喜欢的人是谁?”
“我?呵呵,老子没有最喜欢的人,却有最喜欢做的事情。”
“什么事情?”
“夺人所爱!把别人的女人搞上我的床,嘿嘿!”
第十一章 偏爱荤口的绿巨人
“没正经。”话虽这么说,童梦谣也在心里想到:“这家伙说得还真没错,现在我不就在他的身边么?”
树林应该是以前世界里的果园,只是这些果树,似乎也发生了变异,长得分外高大,树上结满了绿色的果子,从形状上看很像苹果,只是这个季节里,苹果应该不会结出来才对。
当然,以前不会,并不代表着现在不会。
更有一些奇怪的树,通体绿色,生长在这些果树的旁边。它们只有三、四米高,和那些果树比起来,就像矮人和巨人的区别。
“那些树好奇怪呀?你觉不觉得它们的形状很像一个巨人?”童梦谣用惊诧地口气说。
经童梦谣这么一说,孟凡也觉得这些“树”的确像人,都有两条胳膊两条腿,不过很快孟凡和童梦谣就都知道,它们并不是像人,而是,它们本来就是,因为它们真得动了。更准确的说,它们是丧尸,或者说是怪物。
“植物丧尸?”孟凡大惊道,他听曹燕说过手上和脚上进化出根须状的触手,用来扎根于地下吸食植物根茎上的液体的丧尸,不过这还是第一次真正见到。
孟凡没想到这些植物丧尸会如此高大,刚才说它们和果树相比是矮人与巨人,那和孟凡他们相比就正好反了过来,是巨人与矮人了。
植物丧尸身上那些细若发丝的根须状物体快速的收缩着,同时它们的眼睛睁开,身体开始移动。不过它们的嘴和普通丧尸区别很大,普通丧尸的嘴都是越变越大,它们却是越变越小,和他们肥硕的头相比很不相称。
“它们真的是丧尸?”童梦谣有些不太相信。
“是的,不过我听朋友说过,它们应该是吃素的才对。”孟凡笑着回答。
“真的只吃素?”童梦谣有些不信的问道,谁也不会相信丧尸会吃素的。
“这个?”孟凡一怔,觉得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吃素是肯定的,要不然它们为什么扎根于地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体绿色?可问题是,吃素与只吃素虽然只差一个字,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人类也吃素,猪、老鼠都吃素,但都不是只吃素,所以,谁能担保这绿巨人似的植物丧尸,会不会也和人类、猪、老鼠一样,是杂食动物。
植物丧尸终于完成了根须的收缩,开始像孟凡、童梦谣二人直扑过来。孟凡二人自然也明白,它们果然并不是只吃素,而且从它们兴奋的表情看,显然更偏爱荤腥。
虽然从没和这一类丧尸战斗过,但光从它们绿巨人一般的身躯看,就知道它们并不好对付,孟凡可不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赌它们战斗力不强。
“跑!快跑!”这是孟凡开跑之前所说的唯一一句话。他甚至没有再去理会童梦谣,孟凡早就说过,如果遇到大的危险,他是不会照顾她的。
孟凡向正西方向逃去,不幸的是,正西方此时也出现了两只绿巨人,孟凡拔出合金战刀,做好了硬冲的准备,这时突然“砰砰”两声枪响,两只绿巨人被人爆了头,墨绿色的血飞溅出来,绿巨从块头虽大,但防护似乎并不强,它们立刻倒了下去。
孟凡一转头,就看到童梦谣正停下来站在那里举着双筒猎枪射击,但如此一来,她后面两只绿巨人就靠得她更近了。
没有任何感激的语言,孟凡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更加快速的逃走。孟凡的速度本来就非常惊人,现在全力奔跑,自然是快若流星,急如闪电。
仅仅用了不到一分钟,孟凡就远离了那处树林以及土坡,来到了另一个村庄之前。孟凡停下来呼呼地喘着气,这时他才重新想到童梦谣。
“不知道这个小妞逃出来没有?”孟凡见前面有一幢三层小楼在整个村庄里非常扎眼,于是谨慎地入内,爬到楼顶上观望,却哪里有童梦谣的影子。
救她,还是不救,对孟凡来说不只是一个道德良知的问题,同时也是性命攸关的问题。
孟凡在心里颇为纠结了一会,仍然决定杀回去,“看在关键时候她替我开枪开路的份上,我再救她最后一回。”
孟凡只所以选择杀回去,还有一个重要的筹码就是,他认为这些丧尸既然被迫改吃素食,那么战斗力就应该在食肉的灵敏丧尸和铁甲丧尸之下,一般情况下,只有在竞争中失利的食肉动物才会吃素,就比如狗,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狗难道不知道肉好吃吗?当然不是,只是好吃的东西竞争也大,很难得到。
当然,孟凡会杀回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未能通过考问道德良知的问卷,毕竟童梦谣是一个和他相处时间虽不长,却“交情”非浅的女人。
奔跑回去的速度一点也不比刚才逃走的速度慢,当孟凡来到那个土坡前的时候,童梦谣正被十几个“绿巨人”围困着,她背靠土坡,无力地举着猎枪,不过很显然枪里已经没有了子弹,否则以她的性格,怎么会不开枪。
离她最近的绿巨人,手上伸出的根须已经缠在了童梦谣的脖子上,童梦谣双眼突出,不知道是死是活。
一道黑色的影子掠进了包围圈,接着缠住童梦谣脖子的那个绿巨人的头被一下子砍成了两半。
绿巨人一死,缠在童梦谣脖子上的触须自然也缩了回去,童梦谣双腿一软,无力地倒了下去。
孟凡一人面对着十几只绿色丧尸,却没有露出一丝的恐惧,男人渴望战斗的热血在他的身体里沸腾着。
右手紧握合金战刀,左手是锋利的弯刀,但孟凡并没有立即冲杀过去,而是抬起右臂,最后一枚微型火箭弹呼啸而出,击中身材最高大的那一只绿色植物丧尸。
爆炸声引起的冲击波不仅炸碎了被击中的那一只丧尸,周围的几只丧尸也一样是东倒西歪,孟凡立即动了。
不动如松,动若狡兔,但现在的孟凡,却比狡兔快得多。他的双刀飞速的挥舞着,这一次他并没有去砍丧尸的头,因为植物丧尸太过高大,要砍它们的头就需要跳起来,但跳在半空的人没办法调整自己的位置,很容易受到攻击,所以孟凡选择的是砍它们的腿。
孟凡采用声东击西的战术,他奋力向东杀去,吸引了大部分植物丧尸的注意力,将它们全部引到了东面,目的却是向西突围。
一阵砍杀之后,孟凡就发现这植物丧尸攻击力和防御力的确在铁甲丧尸和灵敏丧尸之下,它们速度不如灵敏丧尸,防御不如铁甲丧尸,或许它们的力气不小吧!但由于它们行动迟缓,在与速度快如闪电的孟凡对战时,优势就完全发挥不出来了。
它们的攻击全都落在了空地上,而孟凡的攻击却实实在在击在它们身上。
孟凡并不恋战,在砍出了一杀血路之后,他突然撤回,扛起童梦谣向西面跑去,虽然扛着一个,他奔跑的速度仍然很快,绝不输给一个奋力骑自行车的普通人。而绿巨人的速度却和普通人差不多,由于刚才的战斗将它们都吸引到了东面,所以它们此时再转身围堵孟凡,已经是来不及了。
经过两三分钟奋力的奔跑,孟凡再次来到刚才的小村庄跟前,呼呼地喘着气,只不过这一次,比刚才喘得更加厉害了一些。
喘了几下之后,孟凡立刻叫道:“童梦谣,童梦谣你给我醒醒,你装什么B!”此语一出,孟凡就觉得自己说得不对,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女人,不是装的。
喊了几声不醒,孟凡心一惊,将手放到了她鼻子下面,只觉得入手处冰凉,毫无气息,不由得心里一沉,暗忖:“他奶奶的,老子费了这么大劲,救回来的竟是个死人,童梦谣啊童梦谣,我一天救了你这么多次,可你还是死了。”
孟凡叹息着,却仍心有不甘,于是把耳朵贴在了童梦谣心口上,便感觉她隐隐还有一些心跳。
“原来还没死,只是休克了,我给她做个人工呼吸,兴许还能活过来,嘿嘿!童梦谣,这可不是老子乘人之危,占你便宜,切!占有怎么了,你又不是不同意。”
给美女做人工呼吸,是所有男人十分向往的一件事情,孟凡也不例外,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嘴对嘴吹了进去。孟凡体质非同一般,肺活量自然也比一般人大得多,吹得童梦谣的胸鼓胀了起来。
孟凡急忙用手按下去,其实他对做人工呼吸一点也不熟悉,只是见电视上就是这么介绍的,也就照着葫芦画瓢,尝试着这么做。
把手放在童梦谣胸脯上的时候,只觉得放手处十分柔软,童梦谣显然并没有戴胸罩,孟凡能感觉到她丰满的R房上两颗圆鼓鼓的红葡萄,不禁有些心猿意马,甚至老二都有了反应。
孟凡立即在心里骂了自己两句:混蛋,都什么时候了,还想那事。
做了几次之后,童梦谣突然剧烈的咳嗽了几下,居然真得缓过来了。
“小样,吓老子一跳,以为你尸变了呢?”孟凡呵呵一笑。
童梦谣也挤出一丝笑容来:“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第十二章 朦胧之美
“别,你也别太自信,我能回去救你,纯粹是某根神经出现错乱了。”孟凡调侃道。
童梦谣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她虽然醒了过来,但身体还很虚弱,能说句话就算不错了,做不了别的事情。
在童梦谣紧闭双目休息的时候,孟凡默默地看着她的脸颊,夕阳的最后一抹余光照在童梦谣的脸上,反射出粉红色的光芒,童梦谣本就生得眉清目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