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一九零二(血路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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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九零二(血路救赎)-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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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门被轻轻敲响,何泰走到近前,把门打开。一个保镖以奇怪的姿态出现在门口,他的头歪向一边,口对准了他的肩头,额上的青筋绽得老高,口角有涎沫流出来,眼睁得老大,手在胡乱比划着,口唇在抖动着,但是除了“哦哦”的声音之外,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小心。”何泰突然发出了警告,因为他看出来了,那是被人用重手法将颈骨弄错了臼才会出现的痛苦样子,一瞬间,他快退一步,右手伸向腰间……

    保镖的身子猛地向前一冲,撞向何泰,就象后面被一个撞钟的大木杵狠狠来了一下,去势甚急。同时,阿发从他的身后扑了出来。

    何泰身子一侧,避开保镖首领的撞击,腿飞快扬起,向阿发踢去,出招的同时,他的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手枪。

    阿发并没有躲闪,因为不能给敌人抽身拔枪的机会,他左臂一挡,借势身子一转,几乎是滚进了何泰的怀里,近在咫尺的扣击,子弹击中何泰的胸口,何泰扑通倒地,鲜血喷溅而出。什么狗屁海盗,什么狗屁的功夫了得,架不住一颗子弹。

第五十七章 辣手摧磨() 
“你”陈光远惊骇莫名,大瞪着眼睛,然后他就看到戴着头套,只露出一双冷森眼睛的阿发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自己,象打靶似的,瞄准、击发,子弹在陈光远的额头开了第三只眼。

    急促的脚步声隐约响了起来,阿发向倒在地上的保镖补了一枪,然后迅速熄灭灯火,隐身于黑暗中,他眯起了眼睛,适应着光线的变化。

    一个保镖跑到门口,便开始谨慎起来,一步一步地向屋里移动。他偏着脑袋,贴着墙壁,踩着地毯,几乎没有声音。

    砰,保镖开了一枪,然后快速移动了位置。子弹斜着射入天花板,在封闭的狭窄空间里显得格外刺耳。空气中的火药味呛得人想流眼泪,子弹明亮的轨迹消失后,在他的眼前留下了一串光斑。

    呼,一股劲风从身侧刮来,保镖快速转身,右手把枪摆向目标,伺机开火。但右肘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近在咫尺的闷响就在耳旁,保镖象根木头般栽倒在地。

    太不专业了。在黑暗的环境中乱开枪,虽然能照出光亮,但更能暴露自己。阿发鄙视着,快步出了书房,沿着门廊疾奔向前。

    又是两个保镖闻声赶来,奔上楼梯,空荡荡的门廊里也没有人。他们俩互相对视了一眼,打了个手势,贴着墙壁向着书房走去。

    阿发呈大字形悬在空中,后背几乎贴着天花板,全靠手脚支撑在墙壁上的力量保持不动,冷漠的看着两个保镖缓缓的向前搜索过来。他们不会想到头顶上有人,即便是白天,这里也是大多数人视线的盲点。

    呼,阿发凌空落下,立足于两个保镖的身后,一枪爆头,同时身子前撞,贴紧了另一个保镖,也将其持枪的手荡在了外圈,带着消音器的枪口几乎顶在这个保镖的下巴上开火。

    将手枪向怀里的左侧口袋里一插,阿发从右侧又抽出一把,快步疾走,下了楼梯,又迅速缩身躲在楼梯的栏杆下,冷静地倾听着。

    陈博带着三个保镖急匆匆奔来,声东击西,他已经清楚了前门着火的原因,先派回了几个保镖,但还是不放心宅院内老爹的安全,又带着人赶了回来。两个保镖在前,先上了楼梯,陈博在中间,后面是第三个保镖。

    呯,闷响的枪声中,阿发闪身从楼梯的阴影处跳出,不理会中弹倒地的保镖,向前一蹿,左手从后面揽住了陈博的腰,借着陈博身体的掩护,右手的枪口左摆右摆,连续射击,两个保镖的胸膛喷溅出血花,跌滚着摔下楼梯。

    陈博左手抓住阿发的手臂用力外扳,奋力转身,右手把枪摆向后方,伺机开火。

    阿发左手回缩,却借势向外一揽,抓住了陈博持枪的手腕,将枪口扳歪,右手抡起枪把,砸向陈博的鼻梁,同时抬膝猛撞,连守带攻,狠辣无比。

    陈博伸手挡住了上面的进攻,底下这一膝却未躲开,下体被撞了个正着,他发出了一声惨叫,疼得弯腰曲背。又是沉重的一下膝顶,鼻梁骨发出清脆的响声,牙齿也被撞掉了两颗,鼻口喷血,陈博差点昏厥过去。

    阿发左手用力一扭,使得陈博的胳膊转了个角度,然后右手狠狠一枪把击在他的肘关节处,清脆的骨头断裂声再次响起,陈博惨叫出声,他的右臂被生生折断,枪也掉在了地上。

    陈博凄惨的倒在地上,他还没有死,可是比死也好不了多少。胳膊被打折,下体遭到重创,鼻梁骨也被打断,满脸污血,只能发出难听的呼哧声。

    “留你一条狗命,想继续活着就把卖土的脏钱拿出来赎罪。”阿发从容地捡起了地上的三支手枪,然后突然贴近陈博的耳朵,低低的声音只有两个人能听见,“我们七杀背后是一个强大的组织,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一个人消失,也可以毫无痕迹的让一个人生不如死,也可以杀得人全家死绝。告诉潮州帮那九家土商,不想死,就乖乖地听话照做。”

    陈博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手抽动了一下,一种极其复杂的表情掠过他的脸,好象他被一个麻疯病人摸了一样。不对,他好象被毒蛇缠绕着,毒蛇的信子正在他的耳旁舔吸。

    枪声、尖叫声,阿发把一个小燃烧瓶摔进了楼上,然后迅速撤离。路上,他开枪震慑了出来的仆人女佣,更加剧了宅院内的混乱。就在这火光和嘈杂中,阿发时而缩身隐藏,时而疾步蹿跃,很快便隐没于夜色之中。

    …………

    杀戮是如此凶悍无情,重金雇请的保镖,紧急购置的枪枝,都不能保住潮州大土商陈光远的性命。

    而就在这场血腥残酷的屠杀后的第二天清晨,阿发这个凶手,却正悠然地坐在办公室里,喝着茶水,看着报纸上云里雾里、不明究竟的胡乱报道。

    与金三爷的联手,使阿发在行事上方便了许多,有帮手就是比独行侠要强,一些小事可以放手,而不必亲历亲为。而这场无情的杀戮,在震慑恐吓潮州帮土商的同时,金三爷也会更死心塌地吧?

    门被敲了两下,不用阿发开口,彩凤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几件衣服,说道:“经理,这是昨晚赶工出来的,你看看是不是这个样子,还需要什么改动?”

    “工厂还得个把月才能建好,你们不要着急,也不用辛苦地赶工。”阿发慰勉了一句,还是起身取过衣服,走到镜前穿戴起来。

    西服、领结、黑风衣,与当时的服装有很多的不同,也更接近阿发前世的印象和审美观。

    服装厂要赚钱,少不了阿发的创意,这当然是初期的事情,他并没有改行做服装设计师的打算。除了让他穿起来更舒服、顺眼的服饰外,他还有别的想法,比如牛仔装。

第五十八章 安排托付() 
说起牛仔裤,人们自然会想起1849年美国那次淘金潮,当时第一批踏上美国大陆的移民,他们可以说是一穷二白,他们不得不拼命的工作。强烈的劳动使得衣服极易磨损。特别是在1849年矿工们一窝蜂涌进加利福尼亚州,形成了当时著名的淘金潮。由于衣料非常容易破损,人们迫切希望有一种耐穿的衣服。

    而这个时候,一些工厂用**的帆布生产工作裤,坚实、耐用的牛仔裤应运而生。犹太人利维·斯特劳斯则被公认为是牛仔裤的发明者,1850年所创立的利维公司生产的501牛仔裤就是世人所知的牛仔裤的鼻祖了。

    就现在的中国的社会情况,阿发认为用牛仔布制作衣裤应该是大有可为的。因为百姓的贫穷与当时美国移民是相似的,辛苦劳作的人们需要一种耐磨耐穿的衣服。

    在当时很多外国人眼里的中国百姓是肮脏的,不讲卫生的,而根本的原因便是贫穷。普通的衣料做成的衣服,中国百姓不知道要穿多少时间,时间太长了便不敢去洗,一洗就糟成布条了。

    而牛仔布的衣裤可能并不比普通布料做的贵多少,但它的寿命却绝对是普通布料的数倍不止,这还没考虑到耐磨的优点。

    阿发已经通过唐纳德在美国订购了一批牛仔布,也叫“**”帆布,并且透露了进一步的意向,就是购买此种帆布的纺织机械,还有聘请技术工程师。至于缝纫机,也是通过唐纳德从美国胜家公司购置了脚踏式缝纫机。

    彩凤走过来,细心地给阿发整理着衣服,这让阿发稍微有些不适。

    尽管彩凤出身风尘,但阿发并没有鄙视的心理。相反,对她的品质和善良,阿发还相当地钦佩和赞赏。也因为如此,他不能对彩凤有轻薄之举。不轻贱彩凤,不把她还当成风尘中随便的女人,这是一个尊重的问题。

    这和姚芳宝还是不同的,至少在阿发看来,他和姚芳宝还没有脱离肉体和金钱的关系,尽管他很自私,算是用钱独占了人家。但反过想呢,他至少让姚芳宝不必强装笑颜地去陪那些酒包蠢货,这多少也有些安慰吧!

    “嗯,很合身。”阿发稍稍拉开了和彩凤的距离,女人身上的淡淡香味让他有些局促,“就这个款式,我相信会受欢迎的。”

    “同样的款式,不同的人穿也未必便有同样的效果。”彩凤仔细打量着,掩饰不住的赞叹和欣赏,“就象那些酒色之徒,哪比得上你这么顺眼。”

    阿发长得帅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论相貌也只能说是不丑而已。但气质却是截然不同的,与那个时代的人都有所区别,特别是在彩凤眼中,掺杂着报恩的感激,便觉得阿发颇有玉风临风的英俊潇洒。

    当然,阿发的这一身装扮也确实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有一些《上海滩》里许文强的风采。

    “呵呵。”阿发干笑了两声,把衣服脱下挂好,沉吟了一下,指了指椅子,说道:“坐下吧,有件事情我一直在想,今天跟你说说,以后也就放心了。”

    彩凤不明所以,心却蓦地猛跳起来,有那么点期待,可又有些害怕。在心里,如果阿发要与她亲近,她自认是不可拒绝的。但要她主动,却涉及到品格的问题,她不想让阿发觉得她轻浮浪荡。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阿发倒不是怕死,而是心中有了牵绊,如果不做好交代,就总是一个心病。

    彩凤有些忐忑地坐了下来,听着阿发在诉说心事,眼睛越瞪越大,想张嘴说话,却被阿发很敏锐地伸手制止。

    “……人有旦夕祸福,这世道又乱得很,我也担心有个三长两短,事情没安排好,倒让别人跟着受苦。”阿发说得很平静,仿佛聊家常一般,根本不象是在安排后事,“你和老四姐呢,善良、热心,我信得过。所以,工厂建起来后,你俩要多费心,即便没有我,经营上的事情也要尽量能撑下去。另外,我给你和老四姐每人留下三万块钱,是帮忙照顾小喜和小志的,让他们能长大成人。至于他们最后会怎样,便看他们各人的努力吧!”

    “好好的,怎么说这晦气的事?”彩凤很是不解,也很不满,眉头皱得很紧,语调也高了起来,“七老八十地准备这个还差不多,你才多大?”停顿了一下,她又努力用和缓的语气说道:“别胡思乱想的,小喜和小志跟着你这个亲哥哥才是最好。什么工厂啊,什么钱的,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好人有好报,你一定能平平安安地活到一百岁。”

    “我当然想平平安安的,也肯定要尽量活得长远。”阿发不以为意地笑着,把身体往椅子背上一靠,“你不用推辞,我这也是以防万一。反正就这么定了,你不用多说了。嗯,这个星期天我请你和老四姐到家里吃饭,和小喜和小志先混个脸熟。以后呢,也常接触。”

    “你”彩凤还想争辩,阿发已经连连摆手,她只好把话又咽了回去。

    办公室里只剩下了阿发一个人,他觉得有种舒心的感觉,是那种心病得到解决,心胸一下子放松下来的感觉。虽然安排得不算尽善尽美,但他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最大的努力了。

    年轻是小喜和小志最大的缺点,他们的心智还需要一个成熟的过程。而人生的阅历尽管可能苦难,但却是一种磨练,更是不可或缺的经验。他们并不太了解这个复杂的社会,人性的丑恶。

    撒旦,人们对他深恶痛绝,但是人们却一直把他记在心上!人性的丑陋源于人性的贪婪;上帝给了人类最聪慧的心智,却同时赋予了人类最邪恶的贪婪,最善变的背叛,最阴险的谋杀。

    而这些,小喜和小志不懂,他们需要大人的呵护和照顾,老四姐和彩凤则是很适合的人选。她们经历过磨难,她们知道人性的丑恶,她们还保持着可贵的品质。

    ………………

第五十九章 何为杀手,罗登的烦恼() 
自由,我可以选择一切;责任,我会为我的一切行为承担后果。

    阿发现在的所作所为,就是暗中所展开的行动,使他越来越象一个职业杀手。积累资金也好,惩恶扬善也罢,他对此并不后悔,在他现在的理论里,对于人渣来说,死是一种解脱,而他则是使人渣获得解脱的使者。通过这种惩奸除恶的行为,他觉得正在完成他的自我救赎。

    那么,真正的职业杀手是什么样的呢?阿发的形象又有几分相象呢?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与常人所想的有很大不同。

    五大三粗,孔武有力,肌肉虬结,蛮不讲理,那您描述的是愚蠢糊涂的杀人犯,或者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大煞星。真正的杀手不会具备这样的特性。

    如果阁下您长得獐头鼠目,歪瓜裂枣;或者满脸横肉,一身杀气。那么在下就奉劝您一句,赶紧把当杀手的念头从脑海里驱逐出去。不是说您长得丑的问题,而是人的相貌决定于一个人应有的心境,讲台上的教书先生,很少流露出仿佛杀猪卖肉者一般的凶气;公司工作的高级白领,再落魄也不会去沿街行乞。

    你长得太奇怪不是你的错,但就这形象想去当杀手可就是火中取栗、不自量力了。当然,你可以当一名凶犯,过一过杀人的瘾。

    除了你自己心中打算以外的任何时间里,你都应该抱着一颗平和善良的心,如果你想成功,你必须提前改变自己。你不是没有时间给与残疾的邻居以照应,你也不是没有时间帮楼上的邻居抬东西,并且偶尔相遇时给予他们一个亲切自然的微笑。

    如果你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并且对此嗤之以鼻,你愿意穿着风衣,戴着墨镜,叼着牙签装酷,那么你的层次只能是一名小痞子,或者去当一名黑*社会的打手。因为在很短时间里你就会被人怀疑,对于长久的杀手行当构成威胁。

    要对人和蔼和亲,充满热情,让邻居朋友都对你抱有好印象,至少不要对你厌恶,这对你来说都见证着你良好的品行,都有利你隐身于都市,有利于你继续从事杀手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另外,坚持每天锻练身体,隔三差五要出门一次,这样一方面对你的健康有利,能使你保持灵活的身手;一方面也让大家适应你常常出门的习性,不会为你偶尔的一次出行而印象深刻。

    你还要遵纪守法,谨慎而行,做一个大家眼中很安分守己的好市民。千万不要大意,案发前一张看似不起眼的罚单,都很可能让你到监狱里痛哭流涕、悔恨终生。

    如果你眼睛有少许度数,你该去为自己配上副眼睛,这样看起来会非常文质彬彬。你要学着让自己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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