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样的行军,速度必然的就慢了下来。后面至少还有十几万里的路程,就得慢慢的走了。
不过到了这里,秦若也不着急了,因为这个王者领,和他所在的王者领的关系相当不错:远交近攻,虽然这里么有类似的知识,但是理念是一样的。
秦若所在的王者领和这个王者领的联盟,让中间的那个王者领是极其难受的。
如果他们不联盟,那么,难受的就是他们了。
这个道理他们还是清楚的。
毕竟是统领上亿甚至更多人的王者领,他们的眼光不会太差的。
到了这里,秦若也真正体会了一把领主出行的威风。
所到之处,只要打出大领主的旗帜,几乎是所有人都会避让。这里可是原生态的恶魔的社会形态,而不是秦若领地的形态。
虽然速度慢了,但是没有任何阻碍,速度还是不慢的。
黑魔牛拉的车上,也没多少沉重的物资,就是一些可以够几天吃的粮食肉类就行了,其余的就是些帐篷杂物什么的。这是大掌柜考虑到秦若要长途行进,特地三倍配备了大车和黑魔牛的结果。不然,只需要两三辆大车就足够了,而且负担也不会太重。
如今分散到十辆大车上,对黑魔牛来说,简直就是拉车空车一样的轻松。
至于长途行军,对黑魔牛这种畜力来说,几万里轻松愉快。
当然,一般人养不起这种长途行军的黑魔牛的……
秦若人数虽然不多,但是队伍规模不小,十辆大车,十头黑魔牛拉车,还有十头备用的黑魔牛跟着。另外,就是秦若和一百名黑魔骑士。这一百名黑魔骑士,却配备了四百匹黑魔骑。一共四百多匹黑魔骑,加上二十投黑魔牛,十辆大车,真是个不算太小的队伍了。
这样的队伍,走在路上,即便是荒僻的山中,也没多少人敢动手。
敢动手的不是没有,也有胆子大的盗贼,大约一伙千多人的盗贼,不知道是穷疯了,还是得了失心疯,面对这样一个武装到牙齿的队伍,居然也敢伏击。
结果,一百黑魔骑一个冲锋,直接击杀了上百人,不过两个回旋,这伙盗贼就损失了三百多人,其余的……一哄而散……
盗贼又不是军队,他们不需要死战,获得财富才是他们最重要的目标。
……
不过路上踏入这个王者领,这也是仅有的一次袭击,因为这是他们经过的仅有个一个地形不好,算是穷山恶水的地方。其他的地方,这个王者领大多数是平原和丘陵,根本没有盗贼的藏身之所。
一路走来,秦若禁不住的感慨:“这里到底是靠近中央区域的领地,土地肥沃,领地平整,可开发的土地众多,而且水量充沛,比我们的领地,自然条件可是强了几倍了。怪不得这里富裕。”
雷也感叹道:“是啊,不过这还不是魔皇领。魔皇领才是最好的地区。据说那里能够一年三熟,即便是最底层的领民,也能吃到肉。比我们的领民都不差。如果让大领主拥有那样的领地,我们的日子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富裕的领地。不过即便是如此,我们的领地,也能说是仅次于魔皇领的好领地了。”
秦若笑了笑:“穷山恶水,不过也正适合我们。如果是太过繁华的地方,我们反而行动不便了。那种地方,正适合我们展开改变。这种相对富裕的地方,人心稳定,要做出改变,难度可是太大了。”
雷愕然,接着有点摇头:“那也未必,没有人不向往更好的生活的。魔皇领生活虽然好,但是负担也更重。一旦出现荒年,领民成为奴隶,也是常见的,并不比南方领地少。而且,他们能吃到肉,最大的原因不是富裕。而是魔皇领的天气很炎热,很多下等的肉类,根本不能保存两天,还不如卖给底层的领民。一方面可以显示领地的富裕和领主的仁慈,另一方面,最重要的却是为了挣钱。那些最底层的肉类,他们卖出的价格很高,而且,领民必须买。不买的,赋税就要增加。”
秦若愕然:“这……好吧,这不就是等于变着法子的从领民那里抢钱吗?”
接着他他回头看了一眼雷:“你好像对魔皇领十分熟悉?”
雷点点头:“我以前也是个逃亡奴隶,不过我以前在魔皇领生活。战场上我跑了,我跑,不是为了怕死,而是为了脱离魔皇领。魔皇领在外部领民看来是天堂,在内部领民看来是地狱。魔皇领的领民,宁愿到外面的领地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也不愿意过那种看着富足的生活。”
秦若不解的看着他:“可是吃饭问题,总是重要的吧?”
“吃饭固然重要,但是只要吃的差不多,饿不死,就没那么重要了。毕竟比这个重要的,还是命。”雷叹了口气。
秦若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说,在魔皇领,人名朝不保夕?”
雷轻轻的点点头:“魔皇领经常会有大规模的各种实验,获取各种的知识。领民,自然就是最好的试验。所以,魔皇领的知识传承是最强的。”
秦若无语了,那领民作为实验的对象,还真是……
“经常动辄就是一个镇领地十几万人,集体被征发去做试验。而且,魔皇领的领民,是不可能离开领地的。其他的领地的领民,如果靠着辛苦的工作,还能积攒足够的钱财,赎买自己离开的资格。但是魔皇领,不可能的。而且,即便是没有实验的时候,只要哪个区域的领民富足了,差不多了,就会有大规模的征发,以任何借口,然后留下的财富,就会被收走。他们说是领民,其实比奴隶还不如。赚到钱财,为自己赎买自由,即便是奴隶终究也有可能,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是终究是有。但是魔皇领的领民,是绝对没有的。所以,魔皇领对外号称是罪仁慈的,甚至奴隶都没有。甚至以此诟病其他的领地。但是实际上,魔皇领根本不需要奴隶,因为这里所有的领民,都只是工具,连奴隶都不如的工具。”雷显然很是愤怒。
秦若轻轻叹了口气:“这是真正吃人的社会。我本以为,我们周围的领主就已经够黑心了。哪知道,他们反而是很仁慈的。”
雷说道:“是啊,这也是为什么从来都是魔皇领从外部领地购买领民,但是从来没有魔皇领的领民流出的原因。同样,也是魔皇领的军队,尤其是底层军队,逃亡最厉害的原因。”
秦若轻轻的点了点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一点都不假。但是问题在于,魔皇……这样的存在面前,领民的反抗,根本不可能。就好像一只蚂蚁,想要抗拒一个巨人一样,完全没有可能。
也许有一天,所有的领民团结启程,蚂蚁变成巨人的时候,会有那么一天。但是至少现在,如果不是秦若他们到来,估计再过几千年,几万年,也是不可能的。
“你的家人……”秦若忍不住的问道。
雷是有家人的,所以,这让秦若有点奇怪,他逃亡了,难道家人没事吗?
雷嘿嘿一笑:“我逃亡的时候,运气极好,驻军当时就在我家附近不到三百里的地方。所以,我逃亡之后,第一时间回家,带着我的亲族连夜奔逃。一夜窜进了大山中,躲避了起来。然后沿着大山,死了六成的族人,才算是逃到了南部领地,然后一路往南。一路往南又死掉了三成。可是即便是只剩下一成,我么也没后悔过。”
秦若眼睛有点涩:上千人的族人,死去了九百多,最后只剩下不到五十人,这个结果他是知道的,这就是雷的逃亡代价。
可是现在雷很满足。
那魔皇领的生活,在富裕的外表下,到底该是如何的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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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三十四章 见面又要分离()
“雷,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w w wnbsp;。 。 c o m”秦若安慰了他一句。
雷眼睛有点湿润,看着秦若却说道:“所以,我后来遇到大领主,再到后来了解多了,我更死心塌地的跟着大领主。我就是想要知道,终究有人要毁掉这个世界。但是我未必就能看得到了。”
秦若呵呵一笑:“怎么,看不起我?”
雷笑道:’当然不是,大领主是我见过,听过的最强的大领主。以大领主的手段,只要给大领主足够的时间,我相信大领主一定能做到任何想做的事情,不过大领主背负的太多,而且,大领主未必就能一直在这里坚持下去。或许会有其他人跟着接替大领主的职责。我到时候,肯定要跟着大领主去那个世界的。就看不到这里的变化了。所以我说,我未必看得到了。我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谁能改变这里,只有大领主,没有其他人。”
秦若忍不住摇头笑道:“你啊,这学会拍马屁的功夫也不错。”
雷笑道:“那倒不是,而是聪这个老家伙曾经给我们几个说过,大领主虽然看似什么都不管,但是他统御全局之下,没有任何人会背叛你。换做其他人,做同样的事情,却未必。麟领主和炎领主,一个思想活跃,一个冷静沉着,但是他们虽然也有大局的眼光,但是却不具备大领主的气质。只能作为大领主的左膀右臂。至于胡领主和鹤领主,则是一个是贴身卫士的最好选择,另一个则是军中强者,只能是辅助者,不可能是决策者。而且,聪还说,将来等到大领主那边的帮手来了,虎领主还是会回来给大领主做贴身侍卫,警告我,如果我做不好,将来就没位子了。”
秦若无奈的笑道:“聪这个老家伙,居然也背着我说话。”
雷倒是认真的说道:“聪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智者。尤其是他得到了大领主的传承之后,更是变的睿智。但是他却说,他最多的能力,就是给大领主做个管家。如果将来大领主成就了公爵领,他就要退居到公爵府,给大领主专心做管家。因为他已经管理不了那么大的领地。即便是现在的领地,他过个十几年,也会管理不了的。这是他不具备的能力。他毕竟只是一个商人。将来的管理者,必然需要大领主带来的人,或者大领主找到这方面资质合适的人,进行教导之后才能做到的。”
秦若忍不住笑道:“这个老家伙,倒是看的清楚。不过,他是最好的管家人选。如果这个世界不改变,他能做一个公爵领的大管家,管理公爵领地。但是如果这个世界按照我们的发展来考虑,他很快就会管理不过来,也不适应的。不过,他这个管家,我是要一辈子的。呵呵……至于你,将来他做我的管家,你做我的家庭侍卫长。如何?”
雷大喜,家庭侍卫长,这意味着他将一辈子成为秦若的贴身人,将来他的家族必然水涨船高,即便是没有领主的地位,但是么有任何低于大领主的领主敢小看他。
“当然愿意。”雷立刻说道。
“好了,不说这个了,加速前进,我们今晚争取找到一个小城宿营。嗯,大家都还有钱吧?你带他们去找个地方乐一乐。这出来不少时间了,也该让他们放松一下了。”这是恶魔世界的行军的习惯,走过几十天,休整之后,总是要给恶魔们一点时间去放松一下的。
哪知道,雷却正色道:“鹤领主告诉我们,控制力,是一个军人最基本的要素。我们现在是军人,在没有完成这一次的任务,回到自己家的领地之前,任何的放松都是不允许的。否则,那就不是最精锐的军人”
秦若无语,杜鹤山这家伙,是把华夏的军队传统都带过来了。
不过,如果这些恶魔真的接受华夏的军队理念,那绝对是一支恐怖的军队。当然,这支军队,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一路往前,一直到快天黑的时候,秦若才找到一座小城,大概是某个小城主的城市,进入城市,找到客栈。秦若还是发布了命令,愿意去放松的,就去,明天不出发,后天才走。
然后他休息之后,等到第二天,去街上逛逛,这一次,雷跟着他,还跟着后面两个,其中一个就是铜。
走不多远,秦若只是看看这里的风物,推测这里的生活水准,领地的富裕程度,当然,只能是表面上的。如果是魔皇领那样,谁特么能推测出来……
走不多远,秦若随手买了点吃的丢给雷和后面两个侍卫,这几个侍卫也都习惯了跟着秦若比较放松,只要做好警卫就行了。而城里的警卫,对一个带着三个警卫的明显是领主的人来说,绝对是没有什么需求的。
即便是最胆大的人也不敢对一个带着三个警卫的城主无礼——谁知道这个领主是什么级别的?
能带三个警卫的,最低也是个小城主。镇领主只能是两个,村领主……那不叫警卫,只能叫随从。
小城主是可以带十个的,城主则可以带三十个,大领主则是一百个。不过没人会全部带上所有许可的数量的警卫去逛街,那样子是逛街吗?
几个侍卫吃着当地的特产小吃,看着周围的景色,不时的讨论下,毕竟这里和他们的领地相隔十数万里,生活差别还是很大的。尤其是饮食衣着方面。
正走着,秦若突然听到身后一声惊呼,一个羊头怪突然冲出来,冲向秦若他们。
秦若没动,这个羊头怪,不过是一个金丹境九重天差不多级别的家伙,对秦若……即便是秦若站在这里让他全力攻击,他也没什么办法。
可是他的几个警卫,却齐刷刷的抽刀,直接护住了秦若,铜和另一个警卫的刀,更是直接架在了那个领民的肩膀上,铜一脚就踹在那个羊头怪的后腿上,把他按住,脑地直接按在了地上。
“铜……铜……我……”那个被按住的羊头怪却连忙惊恐的大喊。
秦若一愣,铜也有点发楞,不是来找事的,是来找人的?
铜面色有点难看了:不论如何,这都算是冲撞冒犯领主,直接杀了,没有任何人会说不对。
即便是来找人的,也不能如此,就不能隔远了喊一声?
可是居然找的人还是自己?
铜咬牙提起刀,就要剁下去,他知道不论如何,这个人都逃不脱死罪,哪怕是他的亲人都不行。任何人冒犯这一条都是不可容忍的。更何况,自己是大领主的贴身侍卫,自己受到的教育中,就是如此,只要是对大领主不利,哪怕是自己的父亲母亲,都要立刻动手。
秦若伸手一指弹出,弹开铜的长刀,雷看出秦若的意思,连忙走过去,拉住铜的手。
“让他说话。”秦若说道。
另一个侍卫也很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这事有点……
“是,大领主。”但是他还是遵从秦若的命令,把那个羊头怪的脑袋拉了起来。
那个羊头怪,此刻全身都在哆嗦。他刚才太冲动了,冲动的忘记了危险。这个时候才回过神来,能带着三个警卫的,至少也是小城主,他这么冲过来,就是冒犯城主。别说是小城主,就算是个镇领主他也死定了。
而这个警卫一句大领主,更是让他如坠冰窟……
看着浑身哆嗦,已经说不出话的那个羊头怪,秦若看向了铜:“认识?”
铜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时候,看了那个羊头怪一眼,然后轻轻的摇了摇头:“不认识啊……”
那个羊头怪这个时候浑身都在哆嗦,可是似乎也知道自己必死了,却鼓起勇气:“铜,我……我……你三哥……盛啊,我是盛啊。”
铜大吃一惊,惊讶的看向那个羊头怪,那羊头怪虽然直起身,双手却被另一个警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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