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不教,实在是缺乏教弟子的经验所致。就像现在,秦风之所以教他,是因为这人伤势太多太重,嫌累,纯粹想找个人代劳而已。
“你已经学会引气入体了。像这样,”她伸出右手,掌心向上。慢慢地,她的掌心上方出现一团白气,并渐渐凝结成一团。
“要懂得灵活运用咱们身上的这些灵气,想它是什么样的就什么样。”只见那团成球状的气体,随着秦风的话一会儿变成长条,一会儿变波浪形,直看得金多宝眼花缭乱。
“咱们练的是清净且具有无上法力的灵气,对普通人的身体有着很强的治愈作用。将它们引入伤者的身体。然后观想将之沿着他的伤处游走。”秦风边说,边将手抚向男子歪了的劲部,像掐住他脖子似的贴上手掌。
男子的头部向一边歪着。可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的不甘心吧,即使生命的气息在不断流失,两眼已了无生气仍坚定地睁着,脖子任人作为。
金多宝眼皮也不眨一下,定定看着秦风的动作。
为了让少年看得更清楚些。秦风将自己的手与伤者的脖子透明化,里面的筋骨血肉统统一目了然。
只见被扶正的颈骨被一团灵气紧紧缠住,两截断裂口随着灵气的旋转加强而开始自动接合、生髓。
基本的痊愈后,秦风手掌松开,五指继续在伤患处来回移动,加固与促进血液缓缓地开始流通循环。
“可以了!再慢慢疗养一两个月就没事了。现在。你来为他治疗身上其他的伤。”秦风做完示范,然后对金多宝说。
“哦哦!”金多宝有些惊喜,又有些不自信地蹲下来。双手伸到男子身上这里停停那里顿顿的,就是没见他有下一步行动。
“你爱上他的身体了?”秦风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手足无措的少年说。
少年身一凝,随后仰起一张沮丧的脸,毫无信心地说:“师叔。要不咱们先给他喂些丹药再救吧,我怕他等不及。”
这人到底是她的熟人还是仇人?眼看着快没气了。她怎么还能这么镇定地让他练手?
“不要紧,反正不是我弄死的。”居高临下的秦风双手环抱,一双清冷的眸子盯着不安的少年淡然地说。
呜,好想师傅啊!金多宝欲哭无泪,脑里乱七八糟地想着该如何下手。
本来安静端坐一旁的阿一站了起来,走到躺在地上的男子跟前,伸出舌头轻舔着男人血迹斑斑的头部。
金多宝眼睛利索,一眼瞧出阿一正在给对方止血与敷合他身上狰狞的伤口。
平时跟在秦雷身边救人的是金多宝,阿一与老二只是从旁协助取水与排除周围环境的危机。
现在连不懂治疗的阿一都在尽自己一分力救助伤者,身为秦雷正牌弟子的他,又怎能因自己的不自信而眼看着伤者受苦呢。
金多宝跪坐一侧,镇定了一下,再闭上眼鼓了鼓勇气。然后睁眼,冷静地伸出双手,从伤者脖子下方开始引气入体,观想患处的伤势,慢慢将灵气沿着伤势而游走。
专注给人疗伤的少年并没看到,一向清冷看人的秦风嘴角轻扬,眸子里溢满了笑意。
这才是秦家的首席弟子嘛,秦风满意地在心里暗暗点头。孺子可教也,多给他实习的机会,相信很快便能独挡一面。
经过一阵忙碌,受伤的男子总算被救回一条小命。
金多宝抹着额上的汗,大大地呼了口气:“师叔,现在这人怎么办?”
“先把他带进城里的医院去,等会儿那些人该来了。”此人是卧底,他们不可能会放过他,那四人肯定会带人过来看个究竟的。
她不怕他们,但她讨厌麻烦。
“啊?!为什么不干脆把他全治好了再送回去?不对,全好了他就可以自己走了,省了咱们很多功夫。”金多宝奇怪地问。
他能力不继无法完全治好,可师叔的能力强劲啊!区区一个伤者根本不值一提。
“你懂什么呀!全医好了会引人注意的。再说了,他又不是什么人,救他一条命已经够好了。”秦风冷哼。别说门了,连窗缝都没有!
当初就因为她一个背影,追踪她到车站。面对这种追根究底的人,全医好了他立马有精力给她找麻烦。
没办法,金多宝只好依照秦风说的。将男人背上,然后跟着秦风、阿一往城里的方向走去。
他们走了没多久,那四人果然带着一帮人来到坑边,可惜他们来迟了,别说人,连影子都没见到。
气得为首那个回身扇了明哥一巴掌,然后声嘶力竭地冲众人嚷道:“给我找!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们为止!”
而这时的路上——
“师叔,你怎么走得那么快?等等我啊!”他还没成年,而且背上有人,能体贴点么?
金多宝有些喘地追在秦风后面。明明见那女人是悠闲踱步,可那速度是肉眼看得见的快,害他怎么都跟不上。奇了怪了!
而且路不难行她不走,专挑些山坑河坝的,如果不是他身强力健,估计现在已累趴下了。
前方的一人一狗走得那个轻松畅快:“你就不能快点吗?亏你还是个年轻人,连我个老人家都比不上。还有啊。我这叫缩地成寸,没见过吗?”
“听说过,没见过我的双胞胎女友!等等啊师叔,教教我!”
这次跟师叔出来简直赚翻了,虽然跟着师傅也能学到很多东西,可师叔的技术貌似实用些。
秦雷平时教的打架防御还算正常。可那些认穴医人捡药炼丹什么的,太考验他的知识文化了!
初中未毕业兼在武校混过两年只学了个四肢发达的金多宝,表示心酸泪两行!
两人就这样你教我学的。身边一条狗蹦蹦跳跳地跟左跟右,将近五点才到达一座仍在沉睡中的城市里。
这座小城没有g城的繁华,g城现在这个时段,街上不乏跑步的、爱夜游的猫子们和一对对的小情侣们,还有那些环卫工人在打扫街道。
而这里。都五点了,街上还连个人影也没有。静悄悄的。
秦风等人没走大路,反而在小道小巷中七绕八圈地走。很快,小巷子走到头了,一条大马路出现在小巷子的尽头,而马路对面就是本城最大的医院。
正当金多宝想冲过马路时,被秦风一把拉住了。
他回头:“师叔,现在没车,咱们赶紧过去吧?”少年以为秦风是不想他闯马路,可现在别说车了,路上连片叶子都没有。
再说了,闯红灯不是华夏国情吗?像师叔这种奉公守法的人是会被排斥的,难怪到现在还嫁不出去!金多宝有些了然地想。
秦风不理他,用意识扫了一下周围,眼中厉光一闪,只听噼哩啪拉一片微弱爆裂声,附近街上任一角落里装着的电子眼全毁了。
听得很清楚的金多宝呆住了,少年嘴巴张成个0型,半晌才在秦风的推搡下回过神来。
“师,师叔,干嘛把电子眼给毁了?”好像在执行特别鬼祟行动!他明明是做好事救人来着。
“这人的触觉太敏锐,当年他就是凭电子眼里的一个背影追了我几天,现在不得不防!”秦风瞄了他背上的人一眼说。
以此人的性格,如果不是另有任务,估计现在还甩不掉他。
“啊?!那师叔干嘛还救他?我这就把他宰了!”金多宝一听不干了,很难得有师傅一家肯将他当亲人对待,绝对不能让人破坏了。
说干就干,正想把背上的人扔下地,但又被秦风阻止了。
“哎,别呀,他是好人!活着对很多人都有好处!”像这种初出茅庐的热血青年,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还很强,值得广大民众珍惜爱护!
“可是……”金多宝犹不甘心。
他曾当过小混混,被警察追捕的滋味相当不好受。没想到神通广大的师叔也被追过,这样一想,本来为背上人的铁骨铮铮所感动的心思淡了几分。
“别可是了,赶紧的,趁现在没人把他放到医院门口去。”秦风催促。
“哼,算他好运!不过师叔,他叫什么名字?让我知道日后也能离他远点!”那是不可能的,日后见他一次装麻袋揍他一顿,反正师傅给他的空间指环多的是,装上365个完全没压力。
“他叫林剑之!”秦风嫣然一笑,真是山不转水转啊!居然又碰上了!
第一一四章 武林世家?
两人一狗在小巷边看着医院有人出来,将放在门口的林剑之抬了进去后,又见一辆车迅速驶近,在马路边停下,紧跟着走下几个人来,一一察看周围的电子眼。
看到这里,秦风与金多宝带着阿一施施然地走了。
“师叔,你这是什么书?武功秘笈吗?”少年看秦风手中一直拿着一本书,想起一路上学到的东西,不禁满怀好奇与期待地问。
师叔真是博学,人间小说上写的招式,只要是真的,一概被爱看书的她学全了。
而那些假的,却被她引申创新,成了另一种真实并有些搞笑的招式,被小屋自动编辑成册纳入了藏书阁。
最明显的要算那“如来神掌”,这本是小说作者编出来的招式,却被她仔细研究一番,然后教给了阿一等四只护家犬。
不管那如来神掌被作者描述得如何神奇威猛,在她心目中,只是一个天大的巴掌拍下,然后将人拍死的招式。
不过秦风觉得,即使那个大巴掌是虚拟的,是那些所谓高手发出来的强劲掌气,可终归不够美观,还不如让阿一它们用起来够大气威风,还很有实用价值。
四条护家犬中,数阿一用此招式用得出神入化。无论它从哪个方向哪个角落冒出来,总能一巴掌将对手拍晕过去,然后叼出去扔了。
对此,金多宝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论是阿一等护家犬,还是那个能将众护家犬带歪的秦风,他心中的无限敬仰,那真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并一发不可收拾。
“书?”秦风闻言抬手,呵,当时一急。居然把书给带下来了,“哦,是《人性扭曲原因的探秘》!怎么?你想看?”说罢,将手中的书伸过去给少年。
她喜欢看书,更加喜欢看书的人。爱看书的都是些温文尔雅有风度有内涵的人,包括她自己在内。
秦风一向这么认为。
啊?!藏书阁还有这种书?金多宝一脸的囧态,然后摇头兼摆手,他对看书一向没兴趣。
“还是师叔你自己看吧,这对我没用,我很正常。”师傅经常跟他说对症下药是治病的基本。师叔的这种性情,早应该探秘了!
小巷里传出短暂的噼啪声,再走出来时。金多宝脸上多了个熊猫眼和一道淤青。
“师叔,咱们现在去哪儿?”金多宝问,对秦风的暴力早已习惯古武女特工。
“先逛逛,很久没逛过有那么多人气的地方了。”秦风感叹地看了开始有人行走的街道,眼里充满了怀念。
金多宝哦了一声。无所谓地四下张望。他还年轻,体会不出怀旧的乐趣与神伤。
这仨货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到天亮,街上的人流已多起来了,路边卖早餐的纷纷出来霸住最佳位置吆喝叫卖,摊挡上的各式早点飘出阵阵的清香。
受不住诱惑的金多宝忍不住咽咽口水,手肘碰碰秦风:“师叔。吃早餐不?看起来挺香的。”
虽然比不上小屋的灵食,虽然肯定不太干净,但是。身为吃货的少年是不会在乎这些的。品尝各种不同风味的小吃是身为吃货的本质,与义不容辞的责任。
“嗯,你吃吧,我不要!”早过了容易受诱惑的年龄,秦风只淡淡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趣。
金多宝一脸的讪笑:“那么师叔。能给我几块钱么?”没想到会下来玩,所以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秦风默了一会儿。开口说:“没钱,有卡。你要不要先去问问是否能刷卡?”
少年泪了,师叔你能再幽默些么?
去跟这些小摊挡说刷卡,这不是存心捣乱么?又不是大型酒家。
美食能看不能吃!吃货少年一脸的馋相,无可奈何地跟在秦风后面走了。
逛着逛着,不知不觉让他们给逛到效外的一条小道上。
郊外有几个小区,因此比较注重绿化环保。那些行人道铺满了厚实平坦的浅色方砖,路面非常干净清爽。路两边种满了两层楼高的悬铃木,行人走在其中倍感荫凉惬意,人的心情也能放松许多。
可作为陪客的金多宝,此刻的心里却极度郁闷。
身为一个豪气万丈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充满挑战性的事情才是他目前应该做的,例如救世扶贫,例如行侠仗义抱打不平!
可现在他却陪着个娘们在散步遛狗,这叫什么事儿呀!这样不行,太有损他英伟的形象了,还是申请独自闯荡江湖去吧,难得下来一趟。
正想开口,忽然迎面开来两辆面包车。
这是郊区的马路边,有车经过很正常。不正常的是车里面散发出来的戾气,令金多宝觉得很熟悉,可他一时想不起来了。
于是不再理会,待两辆车子从身边驶过去后,对秦风说:“师叔,我……”
话未说完,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刹车声,随后车门被拉开,踏踏地走下来一帮人,并且杀气腾腾地朝他们仨走了过来。
金多宝愕然地回头,咦?发现那帮人中有几张熟悉的面孔,正是昨晚被师叔吓得屁滚尿流的四条呆瓜。
“喂,你们俩个站住!”还没走近,大队伍边的一个身材结实却肥胖如猪的光头,戴着一副墨镜冲秦风两人大声吆喝,阿一被华丽丽地忽略了。
金多宝正想提醒秦风,却见秦风已经听话地站定,她秀眉蹙起,转身面对着来势汹汹的众人。
而本来应该凶猛护主的阿一,面对那些明摆着上门挑衅的人,这回很奇怪地一声不吭,只跟着秦风转身,然后端坐一侧,眼神静默地看着来人。
金多宝心想:我就早看出它的真面目了,这还是狗么?绝对不是,跟秦风混久了,它已经没了狗的品性,却多了人的狡诈。
别以为他眼拙,他刚才分明看到阿一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闪着嗜血的凶狠与隐忍,就跟生气前的秦风一模一样。
激灵灵地打了个寒颤,果然是物似主人形!金多宝全身抖了一下,然后将注意力放回来人身上。
那帮人很快来到秦风等人跟前,只见那个明哥绕着秦风转了一个圈,再认真看了看她那条淡青底色的薄棉裙摆。
“大哥,没错!就是这条裙子,还有她身上的香味,救了那小子的就是她!”那个明哥手指几乎碰到了秦风的鼻尖,秦风眼里瞳孔微缩。
骗人的吧?!当时天那么黑,他怎么看得那么清楚?!金多宝惊悚了。
“哼哼哼,臭三八,没想到吧!”看似是为首的一个身材粗壮面目猥琐的男人,一副我是流氓的样子,冷笑着走近秦风说,“我这兄弟曾在一次事故中伤了右眼,因祸得福,成了夜视力超强的阴阳眼!哈哈哈……”
他嚣张地仰天大笑,并好心地向秦风解释:“不是见鬼那种哄人的哦,是左眼看白天的,右眼看晚上的,没听过吧!?哈哈哈,这是异能啊!哈哈哈!”
见秦风依然一脸的木然,以为被他吓着了,便冷笑地说回正题:“敢大晚上跟我兄弟抢人的,自然非一般人物,所以我早就准备好家伙招呼你!”
说罢,他手一扬,刷刷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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