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想起小时候了?”我问。
“是啊!小时候无忧无虑,不用想任何东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想!真的是累啊!”
马娇说的没有错,小时候不用想任何事情,但是现在却每天都在考虑事情。
特别是来了每国之后,我几乎天天都在跟各种势力做斗争,想一想都郁闷,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也许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在此期间,我和马娇聊了很多事情,具体聊了一些什么我也忘了,但是我们聊的很开心。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一个小弟跑到我身边,压低声音对我说:“楠哥,飓风组织的人好像有动静了。”
我点了点头,对他说:“继续侦查,有什么事情立即告诉我。”
小弟点了点头,转过身走了。
我转过头看到马娇正在瑟瑟发抖,我这时才发现马娇原来有些冷,我真是粗心大意,和马娇聊了这么长时间,居然都没有发现她有点冷。
我想了想,刚才马娇和我聊天的时候并没有瑟瑟发抖,她刚才肯定是不愿意让我看到,现在我和小弟说话,她才露出这种样子。
我拿下我的外套给马娇披上,对她笑着说:“这下不冷了吧?”
马娇把我的衣服拿下来,对我摇了摇头说:“张楠,你还是穿上吧,我不冷。”
我就知道马娇会这样说,立即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没事,我不冷,还是你穿上吧!”
马娇看到我这样坚持,叹了口气穿上了。
紧接着,马娇对我说:“张楠,你想起我们在望县的时候了吗?你也是这样在晚上特别冷的时候给我披上了外套。”
我的思绪不由回到了七八年前,当年我和马娇在望县处对象的时候,我们曾经也是这样,当她冷的时候我脱下了外套,披在了她身上。
现在的情景和当时的情景非常相似。
“想起来了吧?”马娇笑着说。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
以前的那段回忆实在是太美好了,至今回旋在我的脑海中。
我估计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初恋情怀吧!
我觉得我和马娇当年的事情就是初恋。
不一会儿,蒙凯丰跑了过来,这家伙也不管我和马娇的感受,趴到了我们中间,转过头对我说:“楠哥,飓风组织的人怎么还不来?罗斯小姐不是说,他们肯定要有动作吗?我等的都想上厕所了。我这一泡屎都憋了好几个小时了,就为了等飓风组织的人出现。”
听到蒙凯丰的话,马娇“噗嗤”一声笑了。
我真为蒙凯丰的智商捉急,这小子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场合,马娇就在旁边,他居然说憋了一泡屎,而且憋了好几个小时,难怪人们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蒙凯丰就是这样的人。
我没好气的说:“滚一边去,有没有眼色,你没有看到我在干什么吗?”
蒙凯丰笑了笑说:“能干什么,不就是搞对象吗,我又不是没搞过。”
听完蒙凯丰的话,我脸都绿了。
吗的,原来这家伙明知道我们在搞对象,谈恋爱,居然还打扰我们,最重要的是还趴到了我们中间,这小子原来是故意的。
我直接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没好气的说:“你知道还来捣乱,给我滚。”
蒙凯丰“嘿嘿嘿”的笑起来:“楠哥,别生气啊,我这是为了让你以大局为重,不能被美色迷了心窍。”
听完蒙凯丰的话,我差点没被气死。
马娇也郁闷无比,没好气的瞪了一眼蒙凯丰说:“疯子,你这是在说我是狐狸精吧!”
蒙凯丰摇了摇头说:“娇姐,我怎么可能说你是狐狸精呢,我即便想说也是在心里面说,怎么可能说出来。”
听了蒙凯丰的话,马娇先是沉下了脸,随后又“噗嗤”一声笑了。
马娇无语的指着蒙凯丰说:“你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坏了。”
蒙凯丰嘿嘿嘿的笑起来:“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更何况还要面临大战,所以我过来给你们开开心,把你们的瞌睡虫驱散。”
不得不说,有时候蒙凯丰也不是一无是处,居然还学会了逗我们开心。
我拍了拍蒙凯丰的肩膀说:“你小子还真有一套,好了,我们开心完了,你走吧。”
蒙凯丰不干了:“楠哥,你们开心完了,我还没有开心呢,你逗逗我吧!”
我真是被蒙凯丰这个活宝气坏了,没有想到这个家伙这么无耻,我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滚!”
蒙凯丰嘿嘿嘿的笑起来:“楠哥,那我走了,你们继续。”
紧接着,蒙凯丰看了看四周说:“不过在这种地方,你们也不好意思继续。”
听到蒙凯丰的话,我站起来向这小子冲去,准备赏他一脚断子绝孙脚,但是蒙凯丰比我跑的还快,他一边跑还一边说:“楠哥,不要啊,我还没有洗干净啊,我不是你的菜啊!”
我无语的叹了口气,想不到蒙凯丰居然能活宝成这样。
我转过身坐到毯子上,郁闷的说:“这队伍不好带了。”
马娇却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样挺好,你们兄弟六个有打有闹,有说有笑,遇到问题一起扛,遇到事情一起上。”
我点了点头说:“这样确实不错。”
其实我们的战斗力之所以这么强,就是因为我们兄弟六个比较团结,再看看那些其他的大家族,他们的失败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内讧而导致外人趁虚而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名人说的话,他说钱聚人散,钱散人聚。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你愿意把自己所得的一部分分配给大家的时候,大家就都会跟着你干,当你独断专行,想独吞掉所有的收入时,就没有人愿意跟着你干。
我就属于钱散人聚的那个类型,当初我们兄弟打天下的时候,我分别给他们划分出了很多股份,他们的股份虽然都没有我高,但是在我们集团内部每个人都是大股东。
他们现在已经和整个集团绑在了一起,因为整个集团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资产,也是他们的身份象征。
根据股份的多少,我们打下来的产业他们都能分到一定的比例,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其实是在给自己打江山,而不是在给我打。
我从里面分到的股份,不及他们任何两个人加在一起的多。
至于我们那些手下,根据职位的高低,还有加入我们年限的长短,他们也都分到了相应的股份,有的人甚至拥有了上亿元的资产,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这么拼命。
如果他们不拼命,一旦公司倒掉,他们也就一无所有了。
其实我也觉得这个模式非常好,虽然我拿的少了一些,但是大家都愿意出力,相对而言,我们拿到手里的资产反而更长久一些。
要知道过眼云烟的财富是不值一提的,只有永久的财富才是真正的财富,因为你能支配它。
我对马娇说:“你当初没有投资实在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当初,无论是蓉姐,还是张丹,她们都拥有公司的股份,可以说是公司的元老。
特别是洛冰雪,最开始的时候她给我们投了五千万,我估计现在洛冰雪投给我们的钱已经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马娇白了我一眼:“当初你和他们都好在一起了,特别是和丹姐都有了小孩,我才不愿意给你投资。”
我笑了笑说:“不过,你投在了我的头上,相当于拥有了我的一半资产。”
马娇笑着说:“我们好像还没有合法手续吧,这样也算吗?”
我笑着说:“怎么不算啊。”
马娇撇了撇嘴说:“等什么时候你和我拿到那张纸,法律上才会承认我们的关系。”
马娇这一点说的没有错,法律只会承认他们认可的东西,不认可我们私底下认为的东西。
第七百三十四章 不堪一击的渣滓()
我对马娇说:“等干掉了飓风组织,咱们就回国。”
马娇白了我一眼说:“不用回国,每国也能注册登记。”
我诧异无比:“我们不是每国人,也能在每国登记吗?”
马娇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当然了,每国的法律承认任何一对来他们这里结婚的人。”
原来每国的法律和国内不一样,他们不但承认任何国家来他们这里结婚的人,也承认在他们国家出生的小孩就是每国人。
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哪个国家的孕妇,只要在每国生的孩子,他们就会承认孩子是每国人。
难怪那么多有钱人生孩子的时候愿意跑来每国生,原来他们是为了让孩子得到每国国籍。
紧接着,马娇又解释:“不过,也只是在每国承认而已,在国内是不会被承认的。”
我说:“那还管什么用。我的资产全在国内。”
马娇笑着说:“你不是已经在每国打下了很多资产吗?”
马娇不说我还忘了,我从史密斯家族的手中打下了很多资产,这些资产虽然没有我在国内的雄厚,但是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我笑着说:“那好,到时候我们就在每国登记。”
马娇接着说:“其实我不愿意回去是因为我想让你把其他的资产分配给需要的人。”
我诧异的问:“需要的人,谁了?”
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蓉姐,还是张丹,她们都有股份,她们的钱三辈子都花不完,根本不需要我资助,至于金魅儿等人,她们的钱更多,也不需要我补贴。
马娇听我这样说,不由叹了口气说:“你难道没有想到唐欢吗?”
我笑起来:“我和唐欢没有任何瓜葛,虽然我之前资助过她,但是那只是朋友之间的关系。”
马娇摇了摇头说:“我知道她不是这么想的,她可是把你当成可以依赖的人。”
我无语的说:“想依赖我的人多了,难道我每个都帮助吗?”
马娇说;“唐欢和别人不一样,她为了你也做了很多事情。”
我睁大了眼睛,不明白马娇的意思。
唐欢好像并没有为我做过什么事情,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没有。
马娇刚准备说话,一个小弟跑了过来,压低声音对我说:“楠哥,飓风组织的人来了。”
听到小弟的话,我不由眯起了眼睛,他们终于忍不住了。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对小弟说:“你去通知大家做好准备。”
小弟点了点头,转过身走了。
此刻我也没有心思听马娇说话了,我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飓风组织的身上。
我拿起望远镜向飓风组织望去。
飓风组织的确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在我眼中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是他们的整体实力的确不容忽视。
我现在就看到他们一路冲来,将皇后街区围了个水泄不通。
好家伙,果然来了。
这个时候林轩来了,他走到我身边问:“楠哥,我们现在冲上去吗?”
我摇了摇头:“不!我们等一等!”
现在冲上去,特别容易将飓风组织的人吓跑。
虽然我们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了,但是百密一疏,他们肯定还是会跑掉一些的。
如果等他们彻底进了皇后街区,并且与罗斯的人和金家的人交战在一起后,我们那个时候再冲进去就合适了。
林轩点了点头说:“楠哥,那我先回去了!”
我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不一会儿,飓风组织的人冲进了皇后街区,开始攻打皇后街区。
罗斯他们的人和金家他们的人这个时候守在房间里面和飓风组织的人开始对打。
大约三分钟后,飓风组织的人想故技重施,烧死我们屋里面的人。
罗斯和金家的人当即开始向外攻击。
这个时候正是我们冲上去的时候。
我对身边的小弟点了点头,小弟当即拿起一面旗子在半空中摇了摇。
看到旗子后,林轩他们当即带着人从四面八方向皇后街区冲去。
不过我们冲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喊打喊杀,全部是静悄悄的,甚至于才落脚的时候都故意控制声音,不让声音太大。
不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就冲到距离皇后街区一百米的地方。
这时,我突然大吼一声,带着人向前冲去。
我这边刚刚吼起来,林轩他们也跟着吼起来,紧接着小弟们也跟着大声吼起来。
十几秒钟后,我们就冲进了皇后街区,抡起手中的家伙向对方砸去。
此时此刻,当飓风组织的人看到我们后全部愣住了,甚至于都忘记了反抗。
我估计他们直到现在都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肯定在想我们为什么会突然出现。
“砰”的一声,其中一个家伙被我一家伙打昏了,当即摔倒在了。
与此同时,其他飓风组织的人也被林轩他们“砰砰砰”地干倒了。
直到我们打倒了几十个飓风组织的人后,他们才从愣怔中反应过来,一个个吓得脸色铁青。
刚才这些家伙还嚣张无比,想将罗斯他们一网打尽,现在一个个都怂了,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跑。
我们乘机暴打他们。
大约十几分钟,飓风组织的人居然全部被我们干趴下了,而且没有一个跑掉。
这让我大吃一惊。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觉得至少要花几个小时,而且我们必然死伤惨重,但是现在看来我判断错了,飓风组织的人在这一战中几乎不堪一击,眨眼间就被我们干掉了。
按理说飓风组织的战斗力很强,比斯密斯家族强多了。
我估计他们这么快就被我们干趴下是因为被我们打怕了。
最近一段时间,飓风组织和我们自从对阵以来,他们就没有得到过一次好处,每次都是被我们打的落花流水。
所以他们从心里面产生了恐惧。
“楠哥,这些家伙根本不堪一击!全部被我们干掉了!”蒙凯丰得意无比地走到我面前,得意洋洋地说。
我点了点头问:“咱们的人伤亡怎么样?”
蒙凯丰挠了挠头说:“楠哥,这个你不能问我啊!我对这个不懂啊!”
蒙凯丰刚说完话,林轩走上来说:“楠哥,初步估计,我们的兄弟挂掉的不多,最多十几个人,但是受伤的人多,大概有七八十个。不过受重伤的人很少,只有七八个。”
我想了想说:“那好!把受伤的人全部留下!我们连夜走!”
林轩点了点头说:“好的!我这就去下命令!”
“对了,每辆车要带两个司机,让他们都休息好!”我补充了一句。
“我明白!”林轩点了点头,转过身走了。
这一次将飓风组织的人全部干掉了,我们回到每国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
至少在短时间内没有人知道。
而我们就是要在这一段时间内,以闪电般的速度迅速将飓风组织残留在了每国的人全部清理干净。
这也是我之前为什么准备全部干掉飓风组织人的原因。
至于我让两个司机轮流开车,那是因为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将其他地方的飓风组织的人干掉。
如果司机太累,肯定会影响我们的速度,而且极易发生车祸。
我不喜欢这样的事情发生。
十多分钟后,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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