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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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后裔- 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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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我这样说,无论是林轩等人,还是罗斯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唯独蒙凯丰兴奋无比,高兴地说:“好!干掉这些王八蛋!”

    罗斯担忧地说:“张楠,史密斯家族的老巢在纽约,我们从这里去纽约,相当于要从西向东穿越整个美国啊!你敢保证我们不被发现吗?你敢保证中途不会出事吗?”

    不等我说话,罗斯接着说:“更何况,我们这边估计刚刚出动,史密斯家族的眼线已经发现了我们。我们根本不可能安全地到达纽约,半路就被截下了!”

    罗斯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不过我觉得现在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们必须兵行险招,否则真的很难取得胜利。

    林轩也非常赞同罗斯的话:“楠哥,我觉得罗斯说的对!”

    我笑着转过头向薛燃望去:“你呢?”

    薛燃想了想说:“楠哥,你的办法虽然没有错,但是我们有没有办法躲过史密斯家族的眼线,如果能躲过绝对可行!”

    我点了点头,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不过说实话,我觉得根本不可能,我们的人太多了,一路上吃喝拉撒根本不能躲过对方。

    除非我们包机走!

    只是我们如果能坐飞机,恐怕早就回国了,谁愿意在这里待着。

    我接着想其他人一一问去,他们也都觉得我的办法不错,可是都说我们无法躲过对方的眼线。

    张丹和其他人不一样,她笑着说:“张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相信你!大不了一死而已!”

    张丹虽然说得笑眯眯的,但是我能从她的嘴里面听出她铿锵有力的决心。

    “张楠,你不会是想带着几个兄弟单独去吧!”这时,马娇猜到了我的想法,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我想不到马娇居然能猜到我的想法。

    我的确是这样想到,如果我们没有运送大批人马的方法,我想最好的办法恐怕只能是我们兄弟六个亲自去纽约了,然后将史密斯家族的核心人物刺杀掉几个。

    这样的话,史密斯家族绝对会人心惶惶,到时候我们就有喘息的机会了。

    听了马娇的话,其他人全部转过头向我往来。

    金魅儿第一个不同意:“不行,张楠,你们这样做太危险了!”

    张丹张开嘴想说什么,最后却什么也没有说,坐在沙发上继续喝水。

    其他人也一样纷纷劝我不要鲁莽,不过大部分是女人。

    林轩他们几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摸了摸下巴突然说:“你们还记不记得我曾经独身去石市的事情?当时好像是和虎家的代理人交锋吧!那个代理人叫什么我也忘记了!”

    薛燃点了点头说:“楠哥,这件事情我们记得,而且好几次都成功了!难道你想如法炮制?”

    我耸了耸肩说:“为什么不呢?不要忘了,我们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

    我们现在的的确确已经走投无路了,要么等死,要么找死。

    当然了,我们等在这里,那是等死,我们去纽约刺杀史密斯家族的人,那属于找死。

    不过在我看来,找死要好过于等死。

    而且找死即便是死,那也是轰轰烈烈地死。所以我选择找死。

    当然了,所谓的找死其实并不一定是真的找死,因为他有转机,一旦我们成功了,我们就可以翻盘。

    但是等死不一样,我们也许可以活的时间长一点,但是终究会死,也许是往后拖一周,或者是半个月,在过着是一个月。

    林轩咬了咬牙说:“楠哥,那就按照你的办!我愿意和你去!”

    “我也愿意!”蒙凯丰第二个说。

    其实蒙凯丰早就愿意了,这家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愿意。

    薛燃等人紧接着说他们也愿意去。

    不过当罗斯他们说也愿意的时候,我直接拒绝了:“你们不行,你们还是留在这里牵制敌人吧!最好是让他们的眼线天天看到你们!”

    这里必须要有人守着,而且必须是我们的人。

    史密斯家族的眼线肯定天天盯着这里,我们一旦好几天都不出现,他们绝对会怀疑的。

    所以我必须将张丹他们留下,让他们迷惑史密斯家族的人。

    就连罗斯也不能跟着我走,因为她如果不见了,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金魅儿首先第一个抗议:“我不同意!大家要死就死在一起!我才不愿意待在这里呢!”

    张丹首先表态:“我一切听张楠的!”

    听到张丹这样说,金魅儿有些不好意思了:“丹姐,你怎么能这样的!那边可是九死一生!你怎么这么哎!”

    张丹笑着说:“我相信张楠!魅儿,你应该也相信张楠才对!”

    马娇咬了咬嘴唇说:“我们还是待在这里吧!否则会连累张楠他们的!你们说是不是?”

    说罢,马娇转过头向其他人望去。

    金魅儿等人看到张丹和马娇都表态了,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不过唯一搞不定的人就是罗斯。

    罗斯担心我,非要和我一起走。

    我摇了摇头说:“罗斯,想必你也知道,你如果跟着我们走了,必然会引起史密斯家族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你还在留在这里吧!”

    “可是你们没有一个懂英文啊!”

    “没事!我们即便不懂英文,我们也能去纽约,而且肯定能活的好好的!”

    看到我这么坚持,罗斯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我转过头对林轩等人说:“既然决定去了,你们赶快准备准备吧!我们今天晚上就走,最好在明天晚上就开车到纽约!”

    林轩等人点了点头,转过身准备走。

    罗斯站起来说:“你们等一等!我给你们都种上gps定位系统!”

    罗斯不说我还真的差点忘了,上次罗斯就给我种上了定位系统,那东西的确不错,我走到哪里,罗斯都知道。

    其实这样非常好,给我们种上定位系统后,罗斯他们随时可以监测到我们。

    我点了点头说:“那好!麻烦你了!”

    罗斯笑了笑说:“这没有什么好麻烦的!都是应该的!”

    不一会儿,罗斯叫人送来了六个gps小系统,然后种在了我们的肌肉中。

    半夜一点多,我们乘坐罗斯的两辆车悄悄地离开了酒店,沿着东西大公路直奔纽约而去。

    车上放了一些水和食物,甚至连汽油我们都备了一桶,就是为了路上不用去休息区加油买东西。

    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一直开到纽约,同时也不怕被路上的人发现,并且传到史密斯家族的耳中。

    整整走了将近一天,我们终于来到了纽约郊区。

    在这里,罗斯已经给我们找好了住所,是一处小二楼。

    这里的人绝对靠得住,这是罗斯告诉我的。

    既然罗斯这么说,我们也就没有做任何防备,进了屋里面,和屋子的主人寒暄了几句后,我们就都去睡觉了。

    我们开了整整一天的车,虽然是三个人换着开的,但是依旧十分困乏,必须好好的休息一下,只有这样才能在明天好好干活,用他们美国的话说,叫送史密斯家族的人见上帝。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醒来了。

    主人给我们做了很多好吃的,最重要的是其中有很多国内的菜,这让我十分感动,这肯定是罗斯帮我们做的。

    大家昨天吃了一天的面包和香肠,突然吃上家乡的口味,一个个简直是狼吞虎咽。

    吃完饭,我们开车直奔纽约而去。

    我们肯定是要在晚上行动的,但是我们在白天的时候,必须熟悉纽约的街道,特别是史密斯家族所在地方的街区。

    如果不把这些东西吃透,那和找死一样。

    如果按照之前的行动,对于这样的事情,保守一点的话,我们至少要蹲点好几天。

    可惜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所以我们只能大概地了解一下。

    史密斯家族的人住在皇后街区。

    这个街区都是超级富豪居住地,到处都是高档别墅。

    来到皇后街区,我们一边绕着街区转了一圈,一边用手机将四周的接到拍摄下来,甚至于四周的一些建筑。

    这些可是标的物,一旦我们晚上行动成功,是需要根据这些标的物逃离的,如果不记住这些,即便成功了,也不能快速地离开这里。

    将皇后街区摸透后,我们立即离开了。

    我们的车待在这里的时间太长,特别容易引起当地保安的怀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了解完事情后立即撤走。

    紧接着,我们又开始调查皇后街区四周的地方。

    中午时分,我们几乎将情况基本摸到了。

    来到街边一角,我们六个人聚集到一起,开始讨论晚上的具体行动。

    我准备和蒙凯丰一起冲进去,薛燃和宣羽留在外面照应。

    呆瓜和林轩分别守住两条退路,必备不时之需。

第六百八十四章 原来如此() 
为了补充体力,晚上能够更好的行动。

    我们六个人躺在车上好好的睡了一觉。

    我睡了一个小时就醒来了,主要是因为车里面不太舒服。

    不过我并没有打扰林轩等人,他们都呼呼地睡着,估计是最近几天太累的缘故。

    半个小时后,林轩等人都醒来了,唯独蒙凯丰还在睡觉。

    这小子睡得特别香,不但口水流出来了,还把车座打湿了一小片。

    林轩想将蒙凯丰叫起来,但是我拦住了林轩,并且对他摇了摇头。

    等到蒙凯丰醒来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当蒙凯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向我们看来的时候,我们都会心地笑了。

    “怎么了?楠哥,你们笑什么?”蒙凯丰诧异地问。

    “睡好了吗?”我笑着问蒙凯丰。

    蒙凯丰点了点头说:“神清气爽啊!”

    我说:“那就好!来,吃点东西吧!”

    我将火腿肠等食物拿到蒙凯丰面前,蒙凯丰也不客气,一手抓住一根火腿肠,一手抓住一块面包,大口的吃起来。

    今天中午我们也是在车上解决的早餐,因为下了车我们怕被史密斯家族的人认出来。

    史密斯家族是一个大家族,谁也不知道他们在纽约有多少人。万一被发现了,我们所有的准备都会前功尽弃,甚至于我们也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我们做事的事情,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

    吃完饭,我们几个人又躺在了车里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晚上的行动。

    不知不觉中,天黑了,我们几个人充满了期待,静候着凌晨一点的到来。

    可是我们越是期待,时间过的越慢。明明觉得好像过去了一个小时,可是一看表,也只是过去了二十分钟而已。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了相对论的伟大之处。

    终于熬到了晚上凌晨一点,我们开车悄悄地驶入了皇后街区。

    在皇后街区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拐角处,林轩将车停下了。

    我给林轩打了一个手势,带着蒙凯丰转过身走了。

    林轩点了点头,也按照之前的计划站到了预定的位置上。

    两分钟后,我来到了史密斯家族一个威望比较高的老东西门口。

    听说这个老东西叫库塔,是一个十分好色的家伙,可是他偏偏具有非常强的经商能力,在商业竞争中属于天骄。

    别墅四周有红外线,只要我们碰到了红外线,别墅里面的警报就会拉响,同时还会提醒警方。

    我戴上夜视仪,别墅四周的红外线立即闪现在我的面前。

    我绕过红外线,来到一个窗户下。

    不用我吩咐,蒙凯丰立即蹲下身子。我踩在蒙凯丰肩膀上,蒙凯丰慢慢地站起来,我扶着墙向前爬去。

    当我爬到窗口上的时候,用胳膊撑住窗台,然后慢慢地爬到了上面,并且拿出一个无声切割机,开始慢慢地切割窗户上的玻璃。

    其实他们安装的这种玻璃是普通的玻璃,只需要一块石头就能打破,但是这种玻璃只要被打碎,它们就会发出警报声。

    据说是因为屋里面安装了声控感应分辨器。

    我将无声切割机紧紧地贴在玻璃上,然后转动切割机。

    切割机只是发出十分微小的声音,这声音几乎小到人无法分辨出来。

    不一会儿,切割机将玻璃切开一个可以容纳一个人钻进去的窟窿。

    我将切割机拿下来,顺便将切割下来的玻璃也拿了下来,然后轻轻地交到了蒙凯丰的手中。

    蒙凯丰小心翼翼地放在草地上,对我比了一个手势。

    我点了点头,慢慢地爬进窟窿,跳到了房间里面。

    为了今天的行动,我们还每人买了一双无声鞋。

    这种鞋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即便是从两米多高的地方跳下去,也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属于高科技产品。

    一分钟后,蒙凯丰也跳了进来。

    我来到房间门口,将一个翻折镜从门口下面伸出去,先是转动镜面,向外面的左边望去。

    这种镜子可以将外面的景物通过反射,将画面回传到我们的手机上,原理和潜艇的潜望镜一样,不过要比那个还高级。

    左边什么也没有,只能看到楼道,和两个房门,以及楼道上面极其漂亮的装饰。

    我转动镜子,向房间的右边望去。

    右边同样什么都没有,只有楼道和房门。

    看来库塔应该是睡觉了,正好让他在睡梦中死去。

    我将镜子收回来,对蒙凯丰比了一个没有问题的手势,然后抓住门把手,轻轻地将门打开。

    走出门,我对蒙凯丰比了一个手势。

    蒙凯丰点了点头,走到楼梯口趴在地上,用东西将头蒙住,却只露出两只眼睛。

    这样的话,一旦有人从楼梯上来或者是下来,他们不一定能看到蒙凯丰,但是蒙凯丰一定可以看到他们。

    有蒙凯丰在那边守着,我转过身开始一间房一间房地检查。

    虽然一般情况下,屋子的主人都喜欢睡在三楼,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准备还是先看看二楼的其他房间,库塔这个老东西在不在里面。

    检查了好几间屋子,我没有看到一个人。

    这让我惊讶不已。

    按理说,像库塔这样的人,房间里面至少应该住着保镖、管家、佣人等人,可是二楼什么都没有。

    不可能这么多人都住在一楼吧!

    一般情况下,一楼的房间只是给佣人住的,管家和保镖不可能也住在一楼的保姆间。

    今天的事情恐怕有些出乎意料,甚至是不简单。

    如果今天没有打开玻璃,我肯定会立即全身而退,因为今天的情况有些邪乎。

    但是现在箭在弦上,我不得不发。

    如果我们现在退走了,库塔肯定会发现自己的家里面进来人了,他肯定会加强防范的,到时候我们再想刺杀他可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离开二楼,我慢慢地向三楼走去。

    蒙凯丰依旧趴在二楼的楼梯拐角一动不动。

    当我完全走上三楼,并且呆了足足一分钟后,蒙凯丰才从下面蹑手蹑脚地走上来。

    当初我们就约定,如果我走上来没有发出任何警示的话,他会在一分钟后上来。

    三楼好像和二楼不一样,我隐约中听到激烈的音乐声,以及嚎叫声。

    蒙凯丰还是按照之前的约定,趴在了楼梯的拐角,一边伪装自己,一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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