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帷O丛璧氖焙蛟诹钔返拖掠挚蘖恕N抑篮炼谒滴バ牡幕埃桥滤洳簧衔遥昧硪桓雠税盐仪胱摺K龀稣庵志龆ㄕ嫠鸛X的愚蠢,他是一头蠢猪!
'三年'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簿上签下的地址是:B城角落。1996年,我还没有手机,我留的是一个BPCALL。我真的不知道B城有什么好,不过坚持着留在了这里。也许这儿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说按我爸**意思回家去,我没准儿都会不习惯。人就是这点最可恶。大学四年,我也不是一无所学。我一直跟计算机系的人学电脑,懂得一些装机和维护的技巧。当时网吧还没普及,只有市中心的五星级宾馆旁边有几家,是给来中国的外国人士上网用的。里面的陈设大体是一溜桌子并排放着七八台电脑,主营咖啡和茶,上网是副业,一个小时二十元。毕业之前我就在那里帮忙维修,因为懂的人少所以薪水就给得很高。一个月一千五,这笔钱用来交房租。同时我还在替人翻译东西,这是个长久但不一定马上收效的工作,一本书翻完会得到不小一笔稿酬,我存起来。同时有个同学在帮人写剧本,介绍我也来写几集。反正又不署我的名字,我敢往最俗气的套路上写,一些桥段播出来还真煽情。有时候也画画,有时候也帮人搞策划,有时候被一些人怂恿去公司里做,懒于被管束就出来。总之很放松,没理想,不慌张。我是个自由人。其间也认识了一些人,和一些人约会过但是没有喜欢上。有人喜欢我也没追到。三年过的漫长又寂寥,养了一只猫。没事时我出去溜猫,唉,一个女人和一只猫。不过我得感谢我的猫,在这里特意记下它的名字,它叫藤。它已走失,请收养它的人对它好一点,它左下巴上边有片淡黄毛,谢谢。那天藤自己跑出去玩,很晚了它没有回来我到处找它,在一站路以外的街边看到他,它蹲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玩着。我抱起猫往服装店里瞄了一眼,就那一眼,我看到韩亮冬。
'猫和那一夜'其实店已经打烊了,他在清理货物,算帐。我推门悄悄的走过去。他转过头来。他说:“简蓝,你真的是简蓝吗?是你吗?”我点点头,我抱着我的猫,猫叫了一下。我们都笑了。静静的站着,谁也没有动。然后猫跑走了。我和韩亮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接吻,我们把保存了三年的心掏出来,交换给对方。夜很深了。三年以后的夜,三年以后的街,三年以后的月亮和星子,其实什么都没有变,而什么都变了。“你的店?”“是啊。”“你女朋友呢?”“早分手了啊。”他笑了,“其实你什么都知道。”“那年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请她帮忙吓吓你啊,她早就结婚了啊。”他说。“你这只猪。”我骂他。他看住了我,两只大眼珠子是专门为了诱惑我而生。他说:“你骂得对,我真是猪,我真傻。简蓝,这几年我一直想你。”韩亮冬送我回去,在门口。我问他:“你现在可以爱我吗?”“你现在还爱我吗?”那晚他没有走,他留在我家里。
'一年'韩亮冬的店子越做越大,有了分店。他买了漂亮的房子,我们搬进去。不过,令人难受的是,现在的韩亮冬不同于以前的韩亮冬了。现在的韩亮冬不再把衬衫拖在裤子外面,不再穿牛仔裤,不再抽红双喜,不再吃面条。他总是很忙很忙,东扑西扑。生活要求快速精致准确。他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对我说我爱你的次数却越来越多。他显然心不在焉。他的心全在他的店子上,连一分都不再分给我。真气愤。我们的路渐渐走成两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成了不同的人。他有时会建议我给他做财务。“你做我放心啊。”他说。我淡淡地摇摇头,把原文书翻过一页,“我不。”他走过来,把书合上,看着我,很气。他凭什么气,我又不是他的物品。“我爱你。”他说,“我不想眼看着你过得这样颓废,简蓝。”呵,是几时他开始来劝我了,我把书合上电脑的屏幕关上,“我没觉得我颓废,再说,谁说颓废就不可以?你以前也很颓废。”“你这样子令我很失望啊。”“你同样令我失望。”我抓起衣服走到外面去,晚上回来,韩亮冬已经不在家里,桌上一张纸条。“晚饭到外面吃,吃好一点,零钱在抽屉里,今天的事对不起,我爱你。”有些女人,一生里有这样的一张纸条可能已经落泪满足了。然而我要的不是一张纸条,我要的是韩亮冬这个人,从前洁净顽皮的少年,从前同我一起在雨檐下抽烟的少年。我失去了他吗?我继续翻译那本英文书,词语忽然生涩极了。如果我失去他,那是谁抢走了他?是这风刀霜剑一样锋利的生活?还是铁马冰河一样严酷的时间?是谁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大人。我向谁来讲理?我怎么把他要回来?
'离开B城的两年'我离开了B城,离开了韩亮冬。这是迟早的事情,我没觉得很为难。期间,我并没有和韩亮冬失去联系,我们彼此保留有电话号码。他时常打给我。一开始是想劝我回去,后来也就渐渐不再重复做无畏挣扎了。再后来,电话也不再打了,我想我们的故事,至此已经完结。不过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一生里爱过的男人是谁?我会告诉他韩亮冬的名字。我们曾经因为找不到彼此而分开过,也曾经因为刻意制造的误会而分开过,现在是因为不再了解而分开。但是我真的爱他,想起他,心间如浮云掠过的温柔,如山脉屹立的恒定,如秋叶飘摇的静美。新年夜,我独自在家看电视。手机响起。隔好久,那边说:“简蓝,回到我身边来,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啊。”他没有说下去。我拿着电话摇了摇头,我同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电话挂断。新年夜不知谁燃起烟花,巨大的花朵远远的在天空盛放,一朵透青,一朵冰白,一朵寒黄。真冷。
螃蟹抱着南瓜睡——文/榛生
我们终于在这个城市安定下来了。安定下来的意思就是,我们租到了房子,可以住在一起了。
搬家那天太阳很晒,晴空万里。我和T,我们从太阳升起开始干活,一直到太阳落山还没有完工。三个皮箱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别小看三个皮箱的容量,展开原来有这么多玩意。把它们依次归类放好,再把地板桌子擦干净,我们就累得连路都走不动了。
不光是累,午饭没吃的饥饿感才是痛苦的最深层原因。T猫趴在地板上,有气无力地望着我,T推推我:老婆啊,给我下一碗面条好不好?
“咦,你怎么忘记了,我说过我最痛恨做饭!”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没趣的人。是的我说过这样没趣的话。在认识T的最初我就表示过:我不会做饭,而且以后要是因为做饭这种事吵架,全是他的错。
他答应我才和我住在一起,他怎么可以破坏规矩。
“走啦,外面去吃!”我拉他起来,在身体接触的一瞬间我感觉他是那么窘———可是没办法,他很倒霉,娶到了世界上原则性最强、而且最不讲理的女人。
我们住的地方,左边是一家商场,右边有一个菜场。那天晚上我们去了商场,因为商场的顶楼是露天美食城,可以叫很多好吃的东西。
我要15块的快餐,T要10块的快餐,末了又给我叫一盅汤,南瓜螃蟹汤。我自己又给自己叫了冰淇淋,并且先把冰淇淋吃光。
我总是这样,我可以把房间打扫得干净整洁,却不能容忍一丝油烟飘入鼻子。我可以刺绣一条美丽床单,却不能用三分钟下一碗面条。我可以在非常饿的时候先吃掉冰淇淋,却不能继续吃完面前的快餐。我永远是那个捡了芝麻丢弃西瓜的人,我永远是那个买椟还珠的人,我是一个不会生活的人。
我的饭吃了几口就不要了,T却在狼吞虎咽。末了他又把我的剩饭也淘光,还喝掉了那盅南瓜螃蟹汤。他一边喝一边说:你看,我从小到大喝这个,我妈很会做这个,多好喝啊,你都不喝一口吗?
他喝得大汗淋漓。忽然发现,吃,原来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这平日里出入高级写字楼穿深色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的男人,被饿狠了,一样也散发野蛮人的气息。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忽然就心酸了,这个男人原本不必跑来吃快餐,如果他找到一个爱做饭的女人的话。
可他偏偏选择了我,而我是一个厨房厌恶症患者。
那天晚上回去以后,我搂着猫,他搂着我,电视开着,我们三个躺在纤尘不染的家里。他肯定是累极了,不一会就睡着了。猫也睡了,胡子一振一振。而我失眠,我看着这两个东西,我是这么爱他们。我上前去狠狠地搂住他们,猫叫了一声,跳下床去;男人叫了一声:喂,你干吗?
我爱你,你知道吗?
喔,睡吧,不要闹了。
他轻轻扳平我的身体,然后转过身去。忽然我有点愤怒,我发现他并不了解我。我那么爱他,爱到可以用我的一切去交换的地步,如果此刻有人要我为他掏出心脏,我会二话不说去提刀。
可是,为什么他接收不到这爱的讯号?难道说,一场发自肺腑的爱,真的非要用实际的行动去表现吗?
难道做一碗面条,就是爱吗?
为什么一碗面条比一万句我爱你都重要?为什么拒绝做一碗面条,会令一个男人窘,令一个女人失眠?
我们仍旧在商场的顶楼吃快餐,顶楼的食物应有尽有,又便宜又美味。下班后我们一般先不回家,直接到商场见面,然后坐电梯去吃饭,吃饱再叫一盒鱼柳给猫咪。
我总是叫15块的快餐,他总是叫10块的快餐。他省下5块钱,给我买一盅南瓜螃蟹汤。其实我没有告诉过他,我并不那么喜欢喝汤,只是因为那是他选给我的,我就愿意喝。他总说,小时候妈妈做的汤,真是神仙味。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又宽容,又慈悲,又可怜,又无辜。我知道有时候我可以不必这么坚持,去学习做一碗汤,学习把米饭弄熟,把面条煮软,这都并不难。
可是,为什么要因为住在一起而改变我的生活习惯?从小我就不会做饭,从来也没有人要求我做饭,我过惯了外出觅食的日子,想要自力更生会很生涩吧。我赚的钱不多,可是足够每天来吃一顿晚饭……为什么?
我说:为什么我们要在家里做饭,做饭需要一个小时,而吃只要五分钟,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做这种事?
他看了看我,想争辩什么,但是他叹口气,说:“你不懂。”
他低头沉默不语,大口吃着雪白松软的米饭,再喝颜色鲜亮的汤,每天晚上六点钟,我们准时在商场的顶楼会面。
甚至我们坐着同一张桌,吃着同一件快餐。我们没有营养不良,甚至略微有些发胖。我们回去的路上总能有说有笑,但是我知道,到那时为止,我和这个男人,仍然不算一家人,不算有个家。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一起在家里吃过一餐自己做的饭,从来没有。
因而,这个男人不当我是一家人,我知道。
可是,工作那么累,我们为什么还要浪费体力?我这样问时,他笑一笑揉着我的头,是啊,你说得也没有错啊。
他越这么说,我越不安。他一宽慰,我便崩溃。心底里我是多么感激这个男人,他从来不强迫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他纵容我的任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可是,我却不能给他更多。
周末,我开始打探右边那个菜场。带着恐怖的心情,我竟然打扮成一个师奶的样子走了过去。原来菜场并不险恶,小贩都规规矩矩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绿的红的黄的紫的蔬菜被整齐地码在他们的前面,他们用一种爱人的眼光看着自己的菜,遇见走过的人,热情上前推荐。
我买了南瓜,买了五个蟹,蟹在网兜里挣扎,很用劲的样子,我忽然觉得了一种生活的快乐,买菜这个决定令我看到另一个我自己,在秋天的阳光里那样踢踢踏踏地走路,很真实很生动的我自己。
我把打印好的食谱贴在厨房的瓷砖墙上,口中念念有词。燃气灶第一次被打开,闪出蓝色的火焰,锅里的水,不停地冒着汽泡。这太像练神功,而我会不会走火入魔?
我很残忍地把五只小蟹解决了,它们变成碎片,连着雪白的肉。然后一点姜,一点葱,一点蒜,这都是新买来的,每一样都散发出新鲜的味道。
南瓜切成丁。漂亮的南瓜丁,黄澄澄。菜谱上说,蟹到七分熟,丢入南瓜。
我“丢”入。
汤溅起几片热水,烫到我的手。愉快的小小的受伤,我用嘴吸一吸,心里充满了秘密的喜悦。
这汤,渐渐浓了,南瓜的金黄色包围了蟹壳的红色,猫从卧室跑出来了,来蹭我的裙角。
我抱起猫。 而这个时候,有人睡眼朦胧地站在我身后。
T抱起我。
我和T,在厨房里接吻。
大提琴盒里的女孩儿 作者:榛生
'邪念' 我对这个男人,不能说没有一点邪念的。打牌的时候他说,哎呀你怎么不记牌呢,你看别人已经把大王和小王都出了,你手中的2就是最大的了,你看,多好啊,你有三个2。第四个2在他手里,他就先把它出了。他说,现在,你是我们当中最厉害的了,你是女皇啊。别人都笑了。别人说,算了,不玩了,你们也忒肉麻了,这样手把手教,我们怎么玩啊。这个男人却不笑,他看看我说,再试试吧。他温和地说,下次你会赢的。重新洗牌,重新分到我手中一些牌,背面朝上正面朝下,如果不翻过来,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是一些什么数字,什么样的组合。其实那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打牌,很奇怪吗?一个人25岁了才学会打牌。其实以前我有很多机会学习打牌,但是我父亲不让,父亲管教我很严格,他只允许我练琴,读书,其余的,他对我说,不要碰,那些都是玩物丧志。结果,我长大以后的乐趣很少,除了琴,和为数不多的几场恋爱,我的生活乏善可陈,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就是寂寞。可是,寂寞也并非就是坏事吧,寂寞的时候没准会捡到生命里的惊喜,比如这天下午,我认识了这个男人。这是个快乐的男人。 '汤姆汉克斯的大额头' 朋友们以默默打牌来支持我。那段日子我过得很不好,乐团解散了。我扶着我的大提琴,默默站在排练厅里。他们都走了,一地的乐谱被吊扇吹着纷乱飘舞,玻璃窗落满灰尘——我忽然发现我无处可去了。我甚至要搬离那幢乐团分给我的小宿舍。当然,住的问题没过多久就解决了,朋友中的一位帮我租到绒线胡同一间旧平房。租到房子以后,冬天马上就来了,我不会生炉子,夜里只好睡电热毯,我睡在电热毯里,脸和鼻子被低温冻得通红,电热毯在零下二十度的气温里几乎失去作用,我不能动,哪怕一下,因为动一下就会将为数不多的热量散发大半。有一天夜里,电热毯烧断了,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腿像铁杆一样,又凉又冷,没有知觉。我抱着腿在房间里坐了好久才能走,然后我就找来了朋友,我说,大家来我这里玩吧,反正就是有点冷,但是抽烟喝酒唱歌打牌都没有限制。我还可以给你们拉大提琴。朋友们来了。不仅来了,还带来一个男人。这是一个穿着手编毛衣和牛仔裤的男人,有一个像汤姆汉克斯一样的大额头,很光洁很气派,我真想上前去拍一拍他的大额头。后来我们就一直打牌,从早上十点打到下午三点,饿了就去外面的火锅店吃一个很便宜的辣子鸡火锅。那个男人一点也不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