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民说真话 作者:石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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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民说真话 作者:石野-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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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本职工作相关的。 
  初出茅庐的我大惑不解,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位人大代表与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联系在一起。王维忠笑着说,〃来参加两会,我的身份就是全国人大代表,要想百姓所想,言百姓所言,反映百姓的疾苦,当代表怎么能围着自己那点事转?〃 
  这以后,每年上会,我都找这个老头儿聊聊。每次,他都会用一种近乎倔强的执著感动你……敢直言、敢碰硬、敢反映,是人们评价王维忠代表的〃三敢〃。王维忠爱说:代表不是荣誉也不是光环,而是一分沉甸甸的责任,说什么、做什么,要对老百姓负责。 
  去年两会,我又去看王维忠代表,他为不法医疗广告满天飞却屡禁不止而疾呼。〃给国家工商总局写的批评意见,他们的回复我不满意,还要写。〃王维忠挥着手,提高了嗓门。 
  我根本没想到彼时眼前的他,已是重病缠身,为了来参加两会,女儿陪同来参会,休息时给父亲打吊瓶。王维忠生前的遗愿是再去农村搞调研。     
  一位代表在追忆王维忠时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始终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样的代表发自内心地让人尊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翻开两会代表名册,每年代表都因各种原因有增删。今年,也有代表止步于两会,因涉嫌违纪或经济问题,几名代表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有的人离去了,他还活在百姓心中;有的人离去了,他注定将被历史遗忘……   
  王维忠代表的去世,更令吉林省的几家媒体记者伤心不已。吉林电视台的几位记者几乎每年都要从他身上捕捉到多篇好的新闻,给家乡的荧屏和版面增加光彩。没想到,他们此次〃两会〃却再也见不到王维忠代表那和蔼的笑容、那洪亮的嗓门儿、那总有闪光点的话语…… 
  2007年3月5日,吉林省《城市晚报》特派记者刘桂杰、常旭在北京采访时,怀着沉痛的心情,发表了一篇题为〃〃议案大王〃王维忠是最好的榜样〃的纪念文章。   
  2006年12月16日,《东北之窗》杂志社的一位编辑,在该刊第12期策划的〃2006东北温暖人物〃一栏,根据王维忠代表的相关事迹做了一个〃情为民所系的人大代表王维忠〃的报道,并给这位尊敬的代表写了一封信。谁知,他的这封信还没有发出,就在〃石野焦点网〃上获知王教授已经走了。他在当天的博客上表达了沉痛的心情:〃没有想到,我的文章竟然成为王教授生前最后的一篇报道。他还没看到就匆忙离开,我悲痛,心绪不平,我们失去了一位最可爱的人……〃 
  我通过网络留意着有关王维忠的每一个文字,回忆着王维忠代表的音容笑貌,回忆着我们交往的点点滴滴。就这样,这些日子,我一边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之中,一边沉浸在无尽的哀思之中。自从长春送别王维忠代表返京后,我取消了一切应酬,关在出租屋里整理着他的日记、笔记、手稿、议案等资料。无法抑制悲痛的情感时,我就跑到寒意依然的大运河畔,让两岸的清风洗涤着思绪。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驱走我的伤感。 
  〃两会〃不见王维忠,但是,我每天都能见到他。这位慈祥的老人永驻我心中。   
  是的,有的人离去了,却还活在百姓心中……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   
  2007年3月5日。夜晚。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通州的出租屋时,已是深夜12时了。窗外的大风仍然像咆哮的野兽,叫得更厉害。今晨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一下子让三月京城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本是阳春三月的季节,却倏然让人又重回到了冷酷的冬天。 
  这的确是冬天,刚刚从寂寞凛冽的外面冲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却比出租屋外面的冬天还要寒冷。   
  今晚,所遇到的事更令我的心紧缩。   
  今天,是2007年的正月十五。这个特殊的夜晚,我没有像那些用烟火鞭炮四处欢乐的北京人一样携家带小地在外面热闹,也没有像别人一样在温暖如春的家中享受节日的亲情,我同那些利用〃两会〃期间来京上访的弱势人们一样,为自己的冤屈而削尖脑袋、挖空心思去找那些来首都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的是求这些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关注我们这些遭受司法侵害(应该是司法腐败更恰当)的人,希望他们能关注我的冤情,从而能通过法律公平、公正地得到解决,并使作恶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从2004年〃两会〃期间我的案情被热心的王维忠代表关注后,两年多时间我再也没有找别人,一直以为严正的法律会给自己一个说法。殊不知,案情石沉大海,就是后来我和我的律师多次到北京法院询问也是枉然。无奈之余,我被迫上访。同时,更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挂着红色代表证、被新闻媒体所关注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上。因为这些从泱泱十几亿人民大众之中选取出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老百姓说话的。 
  可我今夜去找人大代表时,却碰了两次软钉子。为了朋友,也为了我自己。   
  这天上午,我收到某代表团一位朋友的信息,称今晚有空可去坐坐。兴奋之余,我一早赶紧起来整理我的那些尚未整完的材料。我要把我的那宗拖了七年的自诉案带给人大代表,让他们监督北京法院的司法腐败,让我的案子早日公开开庭审理,将道貌岸然、为非作歹的邓世祥,将那个依然披着记者外衣骗财骗色的家伙早日绳之以法。 
  下午四点,我从通县出发。因为要赶时间,连晚饭也顾不得吃,就直奔地铁车公庄站,然后又转公交车才到了新大都饭店。到目的地时,已是7时15分了。节日的北京灯火辉煌,四处沸腾的烟花更是璀璨辉煌,那是人们过节的欢蹦乱跳呀,但我却没有这份心情。我只有一份期待,那就是能找到一两个人大代表把我们的案情反映到上面,通过这种特殊渠道达到寻求公正的目的。 
  在饭店大门口与特意从江苏吴江赶来京城四处上访告状的俞瑞金一起,在代表团朋友吴大哥的帮助下,先是在大门口登记,经过严格的安检,好不容易上了电梯,到了房间。   
  我指着俞瑞金向吴大哥介绍情况,他很认真地听了有关案情,然后很无奈地摊开双手说:〃唉,我们团的这些代表现在都在忙手头的工作,如果王维忠代表在,当然情况又不同,可惜他老人家去世了……你们最好找找江苏的代表,因这是本省的事情,也许他们能帮上忙……〃 
  吴大哥是个热心的人,他在我们告辞之际,又特意领着我们去会务组找到了江苏代表下榻的宾馆和电话。   
  就在这同一家宾馆,还下榻着湖北团及陕西团代表。早就在此次〃两会〃前,我就设法找到了几位湖北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电话,也曾与其中的两位代表电话联系过,但对方一听到我是因为案情的事找他们时,都以〃开会太忙,实在没空〃、〃时间早安排满了〃为由,婉言谢绝。期间我还特意与一位来自湖北的企业家代表联系上,表示想去〃看望〃他,谁知对方理也不理。尽管如此,我为了帮助俞瑞金这宗案子,还是决定〃骚扰〃另一位代表。于是我在大厅里拨通了他的手机,并表示我此时正在他下榻的宾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他说还在外面办事…… 
  走出宾馆,一阵寒风迎面而来,令我不由打了一个寒战。凝望着万家灯火的京城,我想,如果是找王维忠代表的话,他早就拍案而起了。   
  突然想起,有一位陕西团的人大代表也约我晚上9时见面聊聊。她正好也住在这儿。经电话联系,她的确是住在这家宾馆,不过,此时她还在外面,叫我稍等。   
  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这位代表答应见面,起码没有像那几位湖北代表一样,连见都不愿见。当然,我没有告诉她还有朋友的案情要向她这位人大代表反映,还是等见了面再说吧。 
  一直等到九点半,才好不容易见到她。这是一位和颜悦色、衣着光彩的老太太。我们经过安检进了宾馆的大厅坐下后,我送了我的《卧底记者》一书,她很高兴地收下,并让我签了名。我竭力说些高兴的话,终于把话题转到俞瑞金的案子上。谁知,当听说我还带着案情来找她,这位人大代表连连摆手说,她是搞金融市场的,对这些司法的案情真的不懂;不懂,就不能轻易说话,因为这些都得经本人亲自去调查才能写意见和批评建议的……我还抱着幻想问道,这只是群众来信,按规定,任何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可以转交到有关部门的。 
  但她赶紧说:〃我是陕北的,也只能转交本省,真的对不起,这种事我做不了。〃我知道她的本意已定,不想再多耽搁一分钟,也再没有了来之前对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心怀的尊敬之情。她胸前那红色的代表证刚才在我的眼前还是那么夺目、耀眼,但现在,我再也不想多看一眼。一个不敢为老百姓说话的代表,代表证有何用?一个连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都不敢听不敢反映的代表,又能代表谁? 
  出来时已是夜里10时45分了。夜色更浓,寒流更大,北风也叫得更欢,伴随着那五彩缤纷的灯火烟花,京都成了火树银花不夜天。可我们无语。   
  俞瑞金看出了我的情绪,忙向我道歉。大概是她看到我两次都对自己案情只字不提只关心她的事吧。   
  我看着在寒风中冻得浑身发颤的俞大姐,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但更多的是无奈和感叹,就像路边不时被狂风刮起的那一片片枯叶。   
  46岁的俞瑞金是因为丈夫俞巧明被人雇凶打成重伤,成了类植物人,而主凶却逍遥法外而来京上访的。   
  俞瑞金为江苏省苏州吴江市盛泽镇前跃村人,她和夫君俞巧明平时很恩爱,儿子也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谁知,这个原本很幸福的家却被一宗飞来横祸给毁了。         
  2005年5月12日,时任苏州吴江市盛泽镇江苏艺龙集团党委委员的陈彩英向俞瑞金夫妇借了10万元钱,并打了一张借条,双方明确这只是借款而不是公司的股金,约好两年后陈某归还这笔借款。 
  谁知陈到时间后却拖着不还钱,当为陈做了几年厂长的俞瑞金要求离开时,陈彩英根据自己之前的许诺,一次性付给俞瑞金10万元现金作为劳务费。两人当时都声称,这笔现金与10万元借款无关。 
  几个月后,俞瑞金因急用钱而要求陈还钱。但陈拖着不给。2007年1月5日晚上8点,由于陈一直不接电话,她就给陈发短信,想协商要回那笔钱。但令她做梦也没想到,此举会惹来一场灾难…… 
  第二天上午9点36分,陈给她回复了一条短信,上称:有空到办公室来一趟。看到这条短信后,俞还认为陈是要还钱给她。   
  当日下午2点多,俞瑞金来到陈彩英的办公室后等候了约20分钟后,才看到陈彩英带着一个叫高文国一个叫李卫第的两名男子和三位女子进来。听到俞开口要债;陈马上一巴掌打来。陈身后的高文国也冲过来殴打她;并和陈一起威胁她马上把借条拿出来。俞瑞金惊惶失措之中,赶紧用电话向丈夫俞巧明求助。 
  俞巧明闻讯后赶紧和妹夫俞春荣一起驾着摩托车来到艺龙时,正好看到俞瑞金被陈彩英等人推搡着,俞春荣正要上前阻击时,刚对俞刚动过手的高文国和李卫第,以及另一名叫高荣的陌生男子马上围着他和俞巧明拳打脚踢,其中的高文国将俞巧明推出门外后致命一击,使其倒地不醒。俞春荣也被打成手臂骨折。随后,3名凶手钻入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众目睽睽中扬长而去。 
  俞巧明送往医院后,即进行了手术,术前诊断为〃左侧额颞部脑挫伤伴硬膜下血肿〃,手术中又发现〃左颞顶硬膜外血肿〃。 
2007年1月20日,吴江市公安局对俞巧明和俞春荣分别进行了司法鉴定:俞巧明为重伤;另一伤者俞春荣轻伤。   
  2007年2月4日,我特意来到案发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当日,我几次想与陈彩英取得联系,但她的手机却关机,她所在的公司工作人员也一直称找不到陈某。俞瑞金说,丈夫被打成重伤后,陈彩英却踪迹全无。 
  2007年2月4日上午10许,我和周律师特意吴江公安局〃打黑办〃了解情况。负责此案的邱警官称,案发后,警方很快将三名打人凶手抓获归案。但对涉嫌雇凶伤人的女老板陈彩英为何不采取措施时,对方回答:〃现在受害方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是凶手,尽管当时打人的两名凶手也打过俞瑞金,但他们并不是在同一个地方……〃 
  俞瑞金哭着说:我们和行凶者并不认识也没有积怨,事发后陈彩英亲口承认人是她叫来的。同时,据一位与三凶手同关押一室的人称,他听到对方串通做假证,并称陈老板很有本事,他们很快就可以出去。 
  为了依法讨公道,受害人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向负责侦查此案的吴江市公安局递交了相应的证据,包括陈彩英当年的欠条,出事当天要俞瑞金去她办公室的短信,以此证实陈彩英系雇凶伤人元凶,强烈要求警方依法查处。 
  在检察院起诉阶段,俞又向吴江市检察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司法部门却把三被告分案诉讼,故意减轻高文国和高荣的民事责任,使受害人无法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主体上将三被告列为共同被告,连带责任无法确定。 
  与此同时,俞瑞金将欠债不还的陈彩英告吴江市人民法院。2007年3月20日,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法庭的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陈彩英竟然通过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一份俞瑞金在2005年7月10日向其打的收条,企图以此证实俞瑞金已经在2005年7月10日收到借款10万元和利息1660元;陈彩英还特意让手下的会计周勤出庭作证。对方称,收条上的内容系艺龙集团总会计师陈根珠所写,签名为俞瑞金本人所写。 
  但俞瑞金根本就没有在这样的收条上签名,也没有收到过1660元利息和借款10万元。因此,她当庭提出要求对收条上的字迹进行鉴定,并要求庭对陈根珠进行及时取证。  
  谁知,到了3月23日,被告陈彩英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认该收条系伪造,〃非俞瑞金本人所写〃。   
  原告的代理律师指出,被告陈彩英伪造收条并串通证人作伪证,意图向法庭陈述俞瑞金已经收到返还的借款;陈彩英伪造收条并和手下人串通作伪证,其行为与正在侦察中的她涉嫌雇黑伤人重大刑事案件具有极大关联,妄图隐蔽陷害他人,以逃避刑法处罚。这已严重破坏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 
  尽管如此,吴江市法院的一位副院长还是决定强行判俞败诉,有关法官只好将实情告知俞,并让其赶紧撤诉。无奈之余,俞被迫撤诉。   
  追回十万元欠款无望,伤害丈夫的的主要雇凶真凶陈彩英又一直逍遥法外,尽管俞瑞金四处投诉,但当地司法机关认为,缺乏认定陈彩英有罪的证据。   
  2007年3月,走投无路的俞瑞金只好来到北京上访,并四处求助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正因为地方司法部门存着不少腐败,俞瑞金大姐就把希望寄托在北京上访,并希望通过我找到人大代表为他们伸张正义,谁知,两回都扑了空,让她的希望成为泡影。      
  在呼呼的寒风之中,我看到失望至极的俞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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