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忽地童心大起,呵了口气在上面,手指在上面画着
(ps:话说某女给某人又逼着去应对某猪,小魔女我实在是看不过眼了,特此施下**,但愿她能摆脱这悲惨的厄运吧。再看看日历,今天居然是4号,不过日子嘛,好像蛮好的,宜出行。其实在上个月,没装电脑前,还打算今天去旅游的,哎,长这么大还没远行过,难得现在有旅游的钱和时间,却偏偏又去不成了。一来惦记着这个,二来掐指一算,过几天,可是某日子,看来还是乖乖呆在家算了。好想去玩呀)
第五十九章11()
在民间,家中若有白事,短期内是不能办喜事的,但也有例外的,比如说是“冲喜”。不过像燕若梦他们这类的天师,倒不觉得这是什么冲喜,生老病死不过是生命的一个历程,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若果如古代那样,动不动就守孝三五七年,那人生又有几个三五七年呢。
如果说当初洛绛雪提出的联婚,他们答应下来,只不过是各自为了私心而设的局,那么这一次他们经历了生死,倒是真的有了执手携老的念头。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就好像本该如此,没有人再去怀疑。
东西都是现成的,不再需要另外准备些什么了,只是双方都没有长辈在,且又不喜欢热闹,所以他们选择了低调处理,地点选在城郊的一个小小的教堂。
随着婚礼进行曲的音量缓缓下降,神父的声音也响了起来:“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
“婚姻是以身相许的承诺,在这个承诺中,两个人付出自己、也找到自己。在婚姻中,两人彼此分享、共同成长,世间没有其它关系能够与婚姻相比拟。婚姻的承诺是身体、心灵,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在纯洁的爱中,婚姻包涵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在婚姻中,妻子与丈夫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知己、恋人、老师、听众以及辅导。在婚姻中,有时候,我们所爱的人难免伤心或者病痛苦恼,这时我们的爱,就好象一个父母抚慰怀中哭泣的孩童”
“当两个人承诺在婚姻中彼此关心、疼爱,他们也创造独一无二的生命,这生命比世间任何字句、文辞,更能让他们彼此紧密结合成为一体。婚姻是一项承诺,一项潜力,在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心中滋长、茁壮,这样的婚姻是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承诺”
偏僻地方的小小教堂平日也不知能有多少人来“光顾”,可是这位年长的神父倒也不是混的,长长的祷词说得就像是电台的dj那般,抑扬顿挫,听得人心旷神怡,直想着诚心去听、认真去做。可惜虽然念得不快,但想来下面的听众也没几个真的能记住些什么,也就是觉得他说得好罢了。
好不容易他终于“演讲”完毕,那位长者才轻轻扶了扶鼻间的老花镜,微微抬首,瞧向底下的一对新人。那眼光还真有点像天主降临世间,望着虔诚的教徒,然后赐福世人。音乐就在这时变了变调,却见他微微一笑,继续用他那好听的声音道:“请问凌天恒先生,你愿真心诚意与燕若梦小姐结为夫妻,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康健或软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一意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幸福的家庭!你愿意吗?!”
凌天恒侧头瞧着身旁一身白色婚纱的燕若梦,往日那位冷傲的黑衣天师,今日换了别的装束,而神态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羞赧。这是多不一样的她!他出了神般瞧着她,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她的腮,仿佛间他好像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神态,垂眸含羞、娇憨妍丽。好熟悉,真的好熟悉。是在哪里呢?什么时候见过的呢。一时间他记不起来,不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这一刻,以后的每一刻,他会将他和她的每时每刻都瞧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愿意。”
素来不喜欢凡尘俗世的烦文儒节,可是在这一刻,他愿意随波逐流。执子之手相伴到老。
曾经他也参加过不少婚礼,中式的、西式的,不管是堂前三拜,抑或只是交换枚戒指,他都觉得那是种仪式,一种给别人看的仪式。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上面的主角会换成自己。他淡薄名利,洒脱不羁,行事素来不拘泥于小节,可是他也觉得在众人面前扮演这上面的角色也实在是令人难为情,然而在这一刻他好像有那般豁出去的感觉,不过却是心甘情愿的。
神父对着他笑了笑,很显然很满意他这样爽快。接着他瞧向一旁的燕若梦,依然用那一种带着平静,却又是满心替人欢喜的声音问:“燕若梦小姐,你愿真心诚意与凌天恒先生结为夫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你愿意吗?!”
“我”
身旁的这个人,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还是出现了。在自己最徬徨无助时,缠绕在心头,支撑着自己走下去。他的疼,他的宠,使自己觉得原来自己也可以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可以弱,可以娇,可以蛮,可以靠。
其实他就是自己一直想找的人,对吗?
她的吞吐,在神父的意料之中。向来男士答得都快,而女士因为矜持,往往都是一副嗯嗯啊啊的羞答答的。于是他含笑,并不耐烦地又再问了一遍。
“我”
翘首抬眸对了上去。
曜石般的黑眸闪烁着异样的光彩,不再是沉沉的压抑,也不是无声的隐痛,明明是阅遍了数千年的岁月,却像是个毛头小子般殷殷期盼。
那眼神,她好像见过。
那是一片碧波,却荡出一缕的白。
“千秋万世,同心同栖,相依相惜,不离不弃。”
“我”
仍只是一个“我”字,之后却说不出下文。
“呵——”
双眼一翻,跟着一阖,身子毫无预兆往后倒下,手中的百合花束也无力跌落。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了空抢在洛绛雪前把手指搭在燕若梦的脉搏上,半分钟后,便道:“休息一下,便没事了。”他有意无意地挡住了洛绛雪前来探视,并示意凌天恒抱着晕倒的燕若梦离开。。
洛绛雪微微蹙了下眉,反倒瞧向凌天恒,只见他紧抿着唇,神情有些恍惚,凌天宇却没上前,只是皱着眉头把头撇到一边。
那神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嘴边仍挂着那职业般“上帝爱世人”的微笑,仿佛这些场面见得多了,紧张加激动晕过去乃是常事,故此并没有说什么。
就这么散了场。
主角一直没醒,戏也就无法演下去。
常康宁瞧着那两个神色异常的人,想要缓下场,刚要说句什么来,谁知才张了张嘴,洛绛雪已瞪过来,吓得他急忙把嘴合上,还差点咬到了舌头。
“没什么大碍,应是前些日子的事所致,休息一下就没事了。”回到家后,了空再次给燕若梦把脉,并且给出这样的解释。洛绛雪瞥了他一眼,并不作声。
了空似是没看到,反倒拎着凌天宇的衣领往外走,“走吧,小子,别在这当电灯泡了。”
凌天宇不满地嚷:“小和尚,你喊爷爷什么?”
“小毛孩,小心我打你pp。”
“小龙女姐姐,救命呀。”
洛绛雪瞟了眼那依旧昏迷不醒的燕若梦,终于还是走了出去,顺便还是带上了门。刹时,房内便像与外界隔绝了般。
凌天恒静静坐在床侧,定定地瞧着仰面躺着的燕若梦,虽说只是个走走场的仪式,但小玲小当她们还是很细心给她打扮了一番,出于专业人士之手的“作品”又岂是业余人士的糊弄比得上的,他记得她走上红毯的一刹那,他呆住了。不是紧张,也不是无奈,是惊讶。
几千年来,他见过的绝色美女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审美的度数也不会随着花多眼乱而变化,自认识她以来,他从来也不觉得她是个美女,最多也不过是无损市容罢了。可是在那一刻,他惊呆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目光落在她身上就再没移开过。当初同意洛绛雪的提议,与她订婚。不过是觉得欠了她想偿还,出于侠骨仁心想保护她不让人欺负。可后来分开后,看着她与周致斌一块,虽然明知是作戏,但是心里还是一阵阵的痛,直到她被夜小昭所伤,命悬一线,他觉得天地似是倒转了般,万物俱灰。那一瞬,他有种感觉,假如她活不下去,那自己就要用天地万物为她陪葬。他从来就不是那么冲动的人,除了凌天宇出事那会儿,他又何时会失了方向。可如今却因为她,在教堂上看着她向自己走来,一步一步,他知道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不再是与天宇两个人,还会有她。十年,二十年,还是更长远呢。直到她晕倒,他才猛地惊醒,直想刮自己几巴掌,自己怎么样可以这么自私!
(ps:话说前段时间去参加同学婚礼,听着上那个司仪一口气的念着,忽地想起打斋的那些师父,他们也是噼里啪啦的念念有辞,感觉他们非常厉害,就非常认真地去听了,结果一句也记不了!!!相信好多人也都是只有一个听,至于效果,想必也大多是听不进的。第二个深刻印象是,那人在说,宾客们则是只顾着拿手机在拍照。压根子就没几个配合的,就连鼓掌、恭喜这些表面功夫也没有。瞧着就觉得好笑,不过也并非落不了台,最起码还有两位主角给他耍得团团转。看着他们忘我的念着,忽地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样,只管做好自己的那份工作。正如我写这文,不管还有没有人看,只管写下去。不是任务,而是心愿。这几年来唯一的心愿,唯一的寄托。)
第六十章()
不再是当日的苍白,也不会是无知无觉的晕睡,她不过是累了,休息一会罢了。红如玫瑰的薄唇轻轻抿着,略施粉底的脸蛋晶莹剔透,同样轻阖的双眸掩去了她的孤傲、她的哀愁。不自觉地伸手过去,却又怕打扰了她的憨睡,手住在她的脸侧,不小心触到几根飘起的发丝,仿佛有电似的,一下就将手缩了回来。视线下移是v领的婚纱,上紧下松的设计使得她,呼吸不是很畅,长而缓,胸口起伏有力。只因灵鹫不满他们的婚事,气得躲了起来,而了空似是有意无意地不让洛绛雪靠近,故此燕若梦仍是穿着那一套的婚纱。他暗暗叹了口气,拉起被子替他盖上。
“对不起。”
轻轻的语声带着深深的谦意似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了过来,却又是那么的清晰。
手背撞上了一片冰凉。他低头看着自己被握着的手,依稀间他好像回到不久前,那晚他们出去喝酒,她醉了,他抱着她回房,替她盖被的时候,她也是这样抓着自己的手,只不过那时她说的是“别走陪我”。他知道她其实并没有醉,但是她仍是当她是醉了,也当自己喝醉了,俯身抱着了她
可是今日两人都没有喝酒,头脑比平日更为清醒。。
“我明白。”
轻轻地抽出手,替她掖好被子。
燕若梦陡地睁开双眼,看着他,有些忐忑不安的道:“有些事我还没想明白。”
凌天恒抿了抿嘴,低头轻轻吻向她的额。
“不急。”
没有人再提起那次没完成的婚礼,正如那次热热闹闹拍婚纱相只是为了引某人的到来,就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一切好像又回到了不久前,了空依旧躲在实验室中不知搞什么名堂,洛绛雪和燕若梦仍是呆在房中久久不愿出来,雪鹰和灵鹫则站在凌氏兄弟身后,十足贴身护卫般。可是前面那二人却是抱着手,遥望着远方,也不知在看些什么,这四人直直地站着,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四件雕塑。
卫宅里寄住的孤儿在前些日子已让符伟超和马铁成接了去,那些本就是确确实实失去了亲人的孩子,虽不是本地人,但只要有关系,还是可以在被某机构接纳的。没有了孩童们的打闹,宅子甚是冷清。就连平日嬉皮笑脸的常康宁也敛了笑容,闷声闷气提着铁剑,在前院里挥舞,驱魔家族就像是受了诅咒的家庭般。从来就不会人丁兴旺。到了他这一代,这一年,也还只剩下他和了空二人而已,可再过一些日子呢。他们还在不在这个世间,若果还是吊儿郎当,到时别说去保护别人,自己恐怕却不知还有没有命。
燕若梦倚着阳台的栏杆看着常康宁在下面执剑走步,曾几何时,她也是在这个地方,做着一模一样的事
夕阳西下,好不容易才从圆圈中挪开步子,她一边擦着汗,一边走到墙边拿起斜靠在那的那根棍子。棍子上还包着一层带花纹的塑料纸,而是端则有一寸长的螺旋圈,看样子可以往哪个东西上拧去。不错,这正是现代最普通又最常见的扫把地拖上的那种棍子。然而接下来她并非要把棍子往扫把头上套,而是双手执着棍子的中央抡起圈来,一圈又一圈。曾记得,很久以前看过的某部戏里,有个烧火的小丫头,她为了报仇偷偷躲在柱子后,偷看她家的大少爷练枪。看着对方在旋着枪杆,她自己也抡起手中的扫把有样这样模仿着。奇特的“兵器”,滑稽的动作,都让人开怀一笑。没想到时至今日,也轮到她来舞扫把棍了。幸好她聪明,把扫把头拧了下来,要不然没沾上扫把的一头灰,却惹来别人的一阵笑。可是她低头看着手中那支棍,小脸再次拉了下来,同样是棍,人家的打狗棒却是支绿竹杖,可是自己手上这个。红色的塑料纸,空白处是一朵朵的花儿,这明摆着就是扫把棍嘛,真是差人比人气死人,棍比棍也没法子比。不管有没摘下另一头,它的原身还是没变。要不还是撕开那层塑料纸吧,可是她又没忘记小时候给这些棍子上的刺儿扎到手的痛。就算隔了这么多年,她依然还记得当初可是哭了久,还抠了大半天才拔下刺来,想当初她还恨不得拿刀来割了。可是现在,她知道手的重要了,可万万不能让它有事呀。
糊思乱想间,手上的动作也就慢了下来。就在此时,“啪”地一声,一根柳条形码不知从何处刮了过来,结结实实打在她的手臂上,不偏不移正好是昨日挨打的那儿。两条痕一浅一深重叠在一起,旁边才是细细的血管。深红色的鞭痕,浅紫色的血管,一粗一细,一深一浅。果真是高手,这眼力还不是盖的!
再也不舞棍了,赶紧揉着手臂。他的一鞭虽不怎疼,可也触目惊心,得好久才消得去。想当年给学校里的老师那带刺的树枝打的,整整疼上一节课,偏偏下课后连半个疤痕也没有,然后次日继续。想投诉都不行。她不禁怀疑起来,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头,真的是武林高手吗?书中不是说高手伤人往往是肉眼瞧不着的,但是五脏六腑都烂个七七八八,那叫内伤。而眼睛可以看到的那些很明显的,就算是非常惨不忍睹的伤,也只是外伤,很容易好的。她瞟了眼对方,不知是该怀疑书本说的,还是该怀疑眼前的人。总之肯定有一个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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