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的,嫌犯巳中有一名身亡,可能还有一名受伤,但此时没有人敢百分之百确定。在逃的——有三至四名,目前也不确定——困守在一间废弃的汽车旅馆中。不知是旅馆中还有可通的电话,或者更可能的是嫌犯带着网路式行动电话,通知了新闻记者,现在情况简直是场大混乱,比电视上的闹剧还要乱。当地分处长尝试利用媒体,来挽救他仅剩的职业名望,但却没料到,应付远从丹佛及芝加哥新闻网派来的采访小组跟应付刚从学校毕业的地方记者,完全是两回事。你实在很难摆平这些新闻界老手。
“萧比尔会把这家伙的鸟蛋摘下来当明天的早餐吃。”瑞利小声怨道。
“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包森答道,接着又说:“再说这家伙有蛋吗?你那边有没有看到什么动静?布雷克透过保防无线电问道。”
“只有一些人影移动,但看不清楚他们是谁。”瑞利答道,“这儿的灯光颇差,这些家伙也许是傻,但他们可不疯。”
“嫌犯刚要求让电视新闻记者进去采访他们,分处长已经同意。”
“布雷克,你有没有劝——”包森激动地差点儿暴露了位置。
“有啊,但他不听,”布雷克回答,“他说是他在指挥。”局里的谈判专家,是一位专长于这类事务的心理医生,目前还要两个小时才会抵达,因此分处长急着为晚间新闻制造点新闻。布雷克实在想掐死这家伙,当然他不可能如此做。
“我们也不能以无罪的罪名逮捕这家伙。”瑞利对着手中的无线电话机讥讽道。既然这些混蛋手上唯一缺的就是人质,我们就给他们几个吧,这样局里的谈判专家才有事情干。
“布雷克,你那儿如何?”包森问道。
“我授权你们,展开接战准则。”身为特勤督察员的布雷克下达命令,再说道:“采访记者为女性,二十八岁,金发蓝眼,摄影记者是个黑人,黑眼黑发,身高六尺三寸。我跟他讲过那里可走,他相当机灵,也相当合作。”
“收到了,布雷克。”
“包森,你就射击位置多久了?”布雷克接着问道,手册上规定狙击手保持充分警戒不得超过三十分钟,届时观测手与狙击手就得交换位置。布雷克猜想,组员中应有人该换手了。
“差不多十五分钟,布雷克。我没事……没事,我看到那两个记者了。”
“他们已经相当接近,离建筑物的门前只有一百一十五码远,四周光线很差。再过九十分钟太阳就会下山,狂风咆哮着吹过每个人的脸庞,燥热的西南风吹过这片草原,风沙刺痛眼睛。更糟的是,速度高达四十节的强风的风向刚好跟他的瞄准线垂直,使得他的瞄准误差可能会高达四寸。
“小组组员待命,”布雷克说道:“我们刚得到折衷授权。”
“至少分处长并不是全然的混蛋。”瑞利透过无线电回答,他气得不在乎分处长是否听到这句话。更可能是,这混蛋刚在瑞利心中又被掐死了一次。
这两名狙击手与观察员都穿着迷彩服,并花了两小时才慢慢地趋近就定位,目标根本看不到他们。身上的迷彩使他们溶入了背景的杂木及草原中。瑞利盯着两名记者逐步地接近建筑物。尽管干燥的狂风把这名女记者脸上的妆和头发搞得乱七八糟,他还是觉得她长得真不错。那名摄影记者则长得高壮,看起来可以打职业美式足球的后卫,也许够快够狠还能够替明星中卫清路。瑞利禁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摄影师有穿防弹背心,女孩没有穿”。你这愚蠢的贱人,瑞利心想,我知道布雷克已经告诉你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凶狠角色。
“布雷克说过这名摄影师满机灵的。”。包森将狙击枪转向建筑物。“门口有动静!”
“只要有人轻举妄动的话。”瑞利自言自语。
“看到一号目标,”包森报告道,约翰此时正走出来,“一号狙击手锁定目标。”
“看到他了。”三个声音立即回答。
“约翰·罗素长得很壮,身高六尺五寸,重达二百五十磅以上,但曾像运动员的肌肉现已松驰,上身赤裸,只穿着牛仔裤,黑色头发上绑着头带。胸前的刺青有的是出自职业的手笔,但大都是牢里克难手法刺成的。平时条子看到这种人,大概都会宁愿手里最好握着一把枪。他的举止吊儿郎当,像是随时想破坏各种规则那样。
“一号目标带有一把大型蓝钢质左轮手枪,”瑞利通知其他组员;像一把大型史密斯左轮……“我,呃——布雷克,他看起来怪怪的.....”
“有什么奇怪?”布雷克立刻问道。
“瑞利说得没错,”包森接口,用望远镜观察约翰的表情,他的眼神有一股野性。“布雷克,他好像沉迷着什么东西,是吸了毒品。召回那两名记者!”但已太晚了。
“包森继续瞄准着约翰的脑袋,此时对他来说,约翰不再是个人类,只是个物体,一个目标。目前人质救援小组正依折衷权限的规定行事,分处长至少做对了这件事。在折衷权限下,万一事情出了大差错,这个小组无论采取任何运行,只要是组长下的命令都是合法的。再者,约束包森的狙击手接战规定也变得更明显,只要目标有威胁任何干员或平民生命的迹象,他的食指就可以对精确设定的扳机扣上四磅三盎斯的力量,干掉目标。
“看在老天的分上,最好大家都冷静点。”这名狙击手轻声喘道。他枪上恩托公司出品的狙击镜中;有十字瞄准线和测距刻度。包森不自觉地再度估了一次距离,然后屏气凝神,同时脑子里正忙着估算阵风造成的误差。瞄准镜内的准星对准了约翰头部的耳朵,因为此处是一个良好的瞄准参考点。
整个情况看起来既恐怖又可笑,女记者面带笑容,手上的麦克风随着步伐前后摆动,魁梧的摄影师肩上架着迷你摄影机,还带有一具强力灯光,随着主人的移动四处探照,消耗着摄影师腰间带的电池组。只见约翰大声说话,但由于逆风的缘故,瑞利和包森都没有听到他讲些什么。约翰的表情一开始就显得怒气冲冲,而且未见有平缓的趋势。不久,他的左手握成拳头,握着手枪的右手指开始蜷曲。女记者丝质的上衣被风吹得紧贴的皮肤上,显出她没穿胸罩的胸部。瑞利记得,约翰好像有性犯罪的前科,但此时约翰的表情却呈怪异的茫然,他的表情由茫然转为激昂,可能是药物的刺激加上被联邦调查局人员包围的精神压力所致,虽然在这瞬间他又平静下来,但平静的神情下彷佛还有一股隐茂的乱流冲击着。
那个混蛋分处长,瑞利心咒骂着,他们大可在这儿守株待免,等他们自己跑出来。反正现在的情况已经稳定,他们那儿也去不了。我们可以用电话跟他们谈谈,等待他们自己走出来。
“有麻烦了”
约翰没握枪的那只手,突然抓住女记者的右手臂。她想抽回手臂,却有如蚍蜉撼树。摄影师的手此时突然离开了摄影机,也许他只是想放下机器。不过他庞大健壮的身躯却带给约翰威胁感,此时的动作更激怒了他,握着枪的右手开始扬起。
“瞄准瞄准瞄准!”包森急促地连报三声,停止,你这王八蛋,马上停止!他不能让约翰的枪对着人,脑中急忙盘算整个状况。这把可能是点四四的大口径左轮枪,一打在人身上一定会造成一个大洞。也许嫌犯只是以此加强他的语气,不过包森不知也不想知道约翰在说些什么。约翰可能只是告诉摄影师停住摄影机,他手中的枪好像指的是摄影师,而非那个女孩但他的枪继续往上移动,不知要对.....霎时一声枪声好像使时间暂停,定住整个画百。包森的食指业已扣了扳机,似乎毫不受大脑的指挥,但平时的训练使他自动把持住自己。狙击枪因后座力震了一下,此时包森已拉了一下枪机,将第二颗子弹上膛。突然吹来的一阵狂风,使得子弹的落点稍稍偏右,结果子弹没有正中约翰的脑门,反而打中耳朵前的脸颊部门,射中骨头的子弹,马上变成碎片,刮下脸部的一部分头骨,鼻、耳及前额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只剩下还在尖叫中的嘴巴仍然完整,同时血从头部的大伤口不断出,像一个阻塞不通的莲蓬头,虽然约翰已经垂死却未气绝,而倒在女记者身上之前,赏了摄影师颗子弹,后者马上被击倒在地上,而女记者只是傻傻地站在那儿,甚至还没有时间去害怕身上及脸上被溅沾到的血肉。约翰的手往原来还是一张脸的地方抓了一抓,然后僵在那儿。有人在包森的无线电耳机里,大叫:“上!”但他没有理会,反而将第二子弹装入枪膛。包森发现房子的窗户里又露出一张脸孔,他记得档案照片里有这号人物,是其中一名嫌犯,也是下一号目标,手上还有武器,看似一支老式的温契斯特式长枪,并且开始向人群瞄准。包森的第二发比第一发准得多,正中二号目标,一个叫威廉·爱姆斯的家伙的脑门。
时间好像再度开始流动。全身皆黑,穿着防弹背心的人质救援小组,立即冲人现场。两名组员将女记者拖离现场,另两名对摄影师做相同的事,他依然紧紧地抱着摄影机。另一名人员把一枚闪光震撼手榴弹从破窗扔人屋里,布雷克及其余三名组员立即破门而人。屋内毫无动静,十五秒后,无线电里又传来嘈杂的声音。
“这里是组长,完成屋内的搜查。两名嫌犯已经死亡。二号目标爱姆斯及三号目标托恩。后者胸部中两枪,好像死了有一阵子。嫌犯的武器清除完毕,此地危险解除。重复,危险解除。”
“老天!”这是瑞利在局里十年来,首度遇到实际开枪的场合。此时包森提起步枪,收好脚架,然后立起身子,快步走向屋子,却赫然发现拿着自动手枪的分处长,竟然站在约翰的尸体上。约翰头部的伤口恰好贴着地面,他的每一滴血现在已流入略裂的水泥走道下。
“干得好!各位。”分处长告诉大家。这是他整天内犯下的最后一个错误,而他们已经受够了。
“你这个傲慢无能的大混蛋!”包森把他推到墙上,骂道:“这几个人都是因为你才会死在这儿!”瑞利马上跳入两人中间,把包森推离一脸惊讶的分处长。接着布雷克出现了,面无表情。
“收拾你的东西。”他说道,在场面更火爆前,带领他的手下离开这儿。“两个记者有没有事?”
只见那名摄影师躺在地上,还在到处乱拍,而女记者则跪在地上呕吐,她的确有很好的理由呕吐。虽然一名干员已经帮她拭去脸上的血迹,但她身上昂贵的上衣依然沾满了斑斑的血迹,只怕未来的数周内,夜夜都忘不了她今天所经历的恶梦。
“你没有事吗?”布雷克问道,“关掉那鬼东西!”
摄影师放下机器,关掉灯光,再摇一摇头,摸一下肋骨下方,说道:“老兄,多谢你的忠告。我一定要写封信感谢这件防弹背心的制造商。我真的很一一”说到一半,突然觉悟到今天的惊险,这震撼开始攫住了他整个人。“噢老天,噢,仁兹亲爱的救世主啊!”
包森走回勤务车中,把枪收到枪匣里锁好,瑞利和一名干员在旁跟他讲,他今天所做完全没有错,直到他放松下来为止。这并不是包森第一次杀人,虽然每一次的状况都不同,但共同点却一样,总是有令人遗憾之处。不像电视那样,事情过后不会有广告。:
女记者目前有点歇斯底里,忘记自己没有穿胸罩就扯下血迹斑斑的上衣。一名干员见到,立即替她围上毛毯,并在一旁安慰她。现在又有几名记者前来采访他们大都直接往屋子去寻找资料。布雷克带着手下整理武器,并协助这两名记者。过了数分钟后,女记者终于振作了一点,还问是否有必要开枪,然后才发现她的摄影师中了一枪,所幸有防弹背心保护,早先她自己还拒绝人家劝她穿上防弹背心的忠告。接着她的心情转为欣喜,庆幸自己还活得好好的。虽然恐怖的感觉马上会回来,但她是个聪明的记者,尽管年轻无经验,可是今天已学到重要的一课。下次有人给自己好的忠告时,一定要听,日后的恶梦将会加深今天这一课的印象。三十分钟后,她已经能够不靠别人的帮忙,自己站稳脚步立直身子,穿上备份的衣服,在录影机前。以不舍情绪却略带颤抖的语调描述事情的经过。但CBS位于黑岩的总部,欣赏的却是这卷事件经过的实况录影带,摄影师将会得到新闻部部长的一纸褒扬信。这卷带子里各种噱头应有尽有:戏剧性、死亡、勇敢(漂亮)的女记者,肯定是今天平静的晚间新闻中的头条,也会在明早所有频道的新闻中重复播映。而且主播还会严肃地警告观众,这则新闻的画面可能会令人不安……以确定观众知道下面的节目将会有特别血腥的场面出现。由于重播了好几次,几乎没有人错过这段新闻,不少人还用录影机录下来。其中一名便是战士联盟的首领,约翰的哥哥马文·罗素。
刚开始夸提的病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早上起床后胃里总是一阵翻腾。工作一早上即感到疲倦,他感到有点奇怪。他告诉自己,你已经三十好几,不再是过去的年轻男孩了。再者,他一向是生龙活虎的。可能只是感冒,病毒感染,或是喝了不干净的水,不然就是胃里有些寄生虫,·熬一熬自然就好了。他在袋子里加了一些重量,一支步枪加上装满子弹的弹匣。他只是懒了,这是很容易矫正的毛病。如果连这点毅力都没有,他早已一无是处。但个把月来,这股病痛却一直持续下来,他甚至比以前更容易疲倦,但他想多了五公斤的行李当然会更累。他把这股疲劳当作战士天性的明证,吃更简单的食物,强迫自己起居正常,这的确有帮助。目前肌肉的酸痛跟以往日子的艰苦感觉并无不同,而且他现在睡得比较安稳。可是这股病痛愈来愈厉害,尽管他的意志强迫自己的肉体忘掉它。难道他会打不过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菌吗?难道在更大更可怕的动物中,他不是最棒的吗?这种比较与其说是有毅力,还不如说是十分可笑。自许为最具毅力的人,他的竞争对手竟完全是自己,他的肉体反抗意志的命令。
但是它从未自动消失。虽然他的身体愈来愈结实且无赘肉,酸痛与反胃却持续不断,他开始感到不安。起先这股不安出现于平时的玩笑之中,当他的老战友发现这种现象时,他将它称之为害喜,引起哄堂大笑。又不舒服了个把月,他不得不把他的负荷减轻,以免脱队。这是他一生中,首次隐约地怀疑到是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一生,接着便发现它已不再是个可掉以轻心的玩意儿。
他的情况又持续了一个月,但尚未扰乱其日常的作息,除晚上多睡了一个小时。除此之外,他的情形更糟——或更精确地说没有好一点。最后他不得不承认,也许真的是岁月不饶人。无论他是如何努力增进自我,毕竟还是个凡人。虽然他曾极力预防这点但这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最后他终于开始埋怨他的病痛。同志们都很体谅他,他们都比夸提年轻,其中很多人跟随他已五年有余了。他的顽强曾经赢得他们的崇敬,或许现时他的顽强有些许的瑕疵,但这不也证明他不过是个凡人,岂不是更令人崇敬吗?其中有人提供了祖传秘方,最后他一位亲密的战友骂他太傻,不会去找当地一位医生……他的妹夫就是个好医生,而且还曾经放洋到英国习医。因此他下定决心不在这方面如此克己,该是接受一个好忠告的时候了。
这名医生跟别人传说得一样好,身穿白色医师服坐在桌子后面,他先听取了病人的完整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