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过去,就曾经有人献祭了一场战争死亡的数万英魂,换取了强大的力量,结果死神暴怒,隔界击杀了那个蠢货。
爱德华·蒂奇虽然献祭的不是英魂,但十万灵魂足以让死神发怒,到时候一根指头就足以碾死这个家伙。
“你以为这是谁的错,谁的错啊!”
爱德华·蒂奇,伟大的骷髅王突然暴怒起来,“都是因为你啊,若不是你,我才不会冒这样的险,都是因为你,我才会选择这条路啊,巴雷特,易·巴雷特,你才是害死着十万人的罪魁祸首!”
第42章血系魔法
污蔑,这完全是污蔑。
庄明歌做了什么,什么都没有做啊,他觉得自己比时臣还要冤枉,你献祭十万灵魂关我鸟事,为什么要算到我头上啊。
“你大脑有毛病……我忘了,你已经没大脑了。”他讥讽的笑着说道。
骷髅王冷静下来,幽幽的血瞳死死的盯着庄明歌,“你以为我是在胡说吗?破坏了我的计划,我完美的计划,已经可以脱身吗。”
“所以说,我到底破坏了你什么计划。”
“百鬼夜行。”
庄明歌顿时恍然,“原来如此,你想要找到【亡灵号角】借助它的力量成王?”
骷髅王冷笑起来,“【亡灵号角】?屁!放屁!这种哄小孩子的理由你也信,我没有脑子你也没有脑子吗?”
庄明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吐槽。
骷髅王继续说道:“早在很多年前【亡灵号角】就消失了,世界上知道他下落的人凤毛麟角,不,也许一个人也没有,怎么可能找到这个传说中的魔导器,我想要的根本不是亡灵号角,是百鬼夜行啊!”
他的眼瞳内血色的火光蓦然强烈了好几分,恐怖的魔力一层层的爆发了出来。强大的魔力干涉了现实,周围的空间开始扭曲,仿佛面团一样变化各种各样的形状。
这就是白银法师最为强大的地方了。
他们已经可以利用无形无质的魔力干涉现实,甚至可以把大脑里的幻想拿出来,侵蚀现实世界,形成独立的空间。
骷髅王爱德华·蒂奇是典型的白银顶峰级别魔法师,这种魔法师强大到不可思议,一举一动都可以扭曲现实。
庄明歌和他比起来,就好像刚出生的婴儿和大力士之间的区别。
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干掉他。
庄明歌的脑袋瓜飞快的转动了起来,他努力的从骷髅王的话里分析出了一些线索,“百鬼夜行,你想要百鬼夜行,你要百鬼夜行做什么,难不成你想要……”
蓦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庄明歌几乎跳了起来。
“你想要献祭百鬼夜行?”
“准确来说,我只是想要献祭百鬼,那些妖怪的灵魂比起人类的灵魂,强大了百倍,千倍,万倍,只要献祭了他们,我就可以获取更加强大的力量,没有人会找我麻烦,天堂的天使不会,地狱的恶魔不会,冥界的死神更不会。”
庄明歌不得不承认这话说的有道理。
妖怪死亡后,有妖怪的去处,不会前往冥界,前往冥界的都是人类的鬼魂,死神也不会因为这些找他的麻烦,恶魔估计会乐的合不拢嘴,天使觉得死掉这么多妖怪,简直大快人心,所以没有人会找骷髅王的麻烦。
“结果,一切都被你破坏了,我只好用十万人类的灵魂代替,虽然效果差了一点,但足以让我成为王了。”
骷髅王低声笑了起来。
这么说,一切还真是我的错了?庄明歌不淡定了,要不是自己挡住阻止了骷髅社,骷髅王这个家伙也不会拿十万灵魂代替,但是……
“要不是你们骷髅王突然劫走了温琴佐,我根本不会和你们骷髅社作对,说来说去,还是你们的错啊。”
“温琴佐,谁?”骷髅王疑惑的问道。
庄明歌没好气的说道:“一个偷偷学习了死灵魔法的学生,原本要送到魔法议会接受公审,结果你们的人把他劫走了,所以我才会遇到你们骷髅社,并且阴差阳错阻止了你们骷髅社的计划。”
“那个小家伙吗?”
骷髅王眼瞳明灭不定,低声叹了口气,“原本以为那个小家伙学习的死灵魔法很有趣,没有想到居然是破坏我计划的罪魁祸首。”
庄明歌失笑道:“天意如此,你有什么办法,我看,这纯属是老天阻止你,不想要你成为王,你还是乖乖的躲起来吧。”
骷髅王冷笑着瞪了他一眼,庄明歌顿时感觉全身的力气被抽走,心跳加速,血液暴动,意识逐渐模糊,眼瞳扩散,仿佛随时都要步入死亡。
几秒钟后,骷髅王收回目光,他脱离了这种状态,贪婪的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这只是一个教训,记清楚你的身份,不要给我太嚣张了,俘虏。”骷髅王冷冰冰的教训了他一顿。
庄明歌趴在地上不说话,毫无疑问,骷髅王的强大不是自己可以抵御,不过这并不代表庄明歌死定了。
【苍天号】的自爆估计早已经惊动了静悟六一郎,他现在留在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只要自己几天没有回去,傻子也知道自己出事了,到时候救援队就会出现。自己就有脱困的可能性,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护自己的性命。
不要轻易的死在这里。
骷髅王每天都会有四个小时的时间浸泡在血池里,吸收着强大的血气来壮大自己的魔力,这种邪恶的力量不是死灵魔法,死灵魔法不需要这种邪恶的东西。
这是血系魔法。
有魔导书爱丽西亚的帮助,庄明歌对天下诸多系别的魔法有了大概的了解,眼界开阔,已经不是当初刚刚学习魔法的自己可以比拟的。
血系魔法按理说并不是禁忌魔法,但一般来说,学习血系魔法的人并不多,因为修习血系魔法会吸收其他的血液,鸡血,鸭血,牛血……这些动物的血液实在不是什么美味的东西,人血才是最棒的,但血系魔法的第一条规定就是禁止使用活人的鲜血来练习魔法。
所以学习血系魔法的人,大多数会购买医院血库里面的血液来修习。
但离开人体一小时后的鲜血活性会大大的减弱,修习的效果会减慢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所以一些人会铤而走险,杀害活人用鲜血修习魔法。
这,便是邪道。
坠入了邪道的魔法师必定会受到万千魔法师的追杀,一直到死亡为止。
而且修习了血系魔法的魔法师,必定是最佳的猎物,通常会受到一些坠入邪道的血系魔法师追杀,踏入这一条道路,基本上就代表着邪道魔法师的追杀,还要时刻忍耐邪道的诱惑,困难重重,这才导致了血系魔法的一蹶不振。
不过,唯一的好处是血系魔法师一旦修习有成,便在同阶内少有敌手。
曾经就有一位青铜级别的魔法师偷袭一位白银级别的魔法师,并且成功的杀死了这位白银法师的故事。这也是血系魔法师直到现在还没有断绝,最根本的原因。
骷髅小镇没有活人的食物,两天后,庄明歌被饿的前肚皮贴着后背,不停的思考着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救自己的时候,突然有骷髅来报,救援的大军出现了。
居然是军舰。
更加扯淡的是和庄明歌几个人一共被带来的那位憔悴的夫人,居然是某国海军司令的夫人,这种三流小说构成的清洁毫无疑问在现实中上演,狗血了一地有木有。
先不说海军司令的夫人为什么会乘坐普通的轮船,光是司令把国家的舰队用来救自己夫人这种事情,就足以把这位司令送上军事法庭了啊。
该说一怒为红颜吗?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能够做到司令的人都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应该不会有这种傻子吧,他的脑袋被驴踢了吗?
不管如何,舰队算是来了,浩浩汤汤的舰队在海面上展开方阵,形成包围之势,将孤岛包围起来,庄明歌严重怀疑,要不是骷髅王故意的,这支舰队根本找不到孤岛所在地。
不过,他们要是不来救人,骷髅王的计划如何得逞。
大战轰轰烈烈的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庄明歌在山洞里听着外面炮火连天,轰鸣不绝,打的十分热闹,仿佛回到了那种坑日烽火的年代。
英雄革命铺成的史诗岁月。
唯一遗憾的是,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不会有任何改变。
半个多小时后,轰鸣终于减弱,变得零零星星,又过了一会,消失不见了。
这时,一个骷髅跑进来报告。
大概的意思是凭借着骷髅不死不灭的特征,硬生生的把这只舰队磨死了,所有人都被杀掉,没有一个人活下来,人数大约是几千人,距离十万的十分之一差不了多少了。
这样的舰队要是再来几波,十万灵魂就足以筹齐了。
骷髅王对于这次战斗十分满意,大利嘉奖了勇猛战斗的骷髅,并且发表了战后演讲,布置下了命令,让所有人把新鲜的尸体送过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让庄明歌几乎吐出自己的内脏。
一具具尸体被抬进山洞,然后分尸,飞溅的血液让重现填满了血池,浓郁的血气几乎令庄明歌呕吐到死。
庄明歌并不是冷血之人,不如说正义感强烈,看到这么多人因为骷髅王的一己私欲被杀,他的眼瞳内闪烁出惊人的杀意,低着头,不让骷髅王看到。
同时暗自奇怪,两天的时间,为什么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的救兵还不来。
不过,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如果过了今夜,圣罗兰的救兵还没有抵达,他就亲自出手,拼死一搏。
第43章逃跑
时间到了深夜。
圣罗兰的救兵没有抵达,骷髅王沐浴在血池之中,惊人的血气翻涌,一道道可怕的气息在血池的上空沸腾,然后钻进骷髅王的眼瞳内。
每时每刻,骷髅王的气息都在提升,仿佛没有极限。
血系魔法最奇特的地方就是利用其他人的鲜血来增强自己的魔力,比起其他魔法的苦修方式,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只要有足够的血液,修炼血系魔法的魔法师进展可以说是一日千里。
当然,魔法师并不是小说中的武者,魔力强大深厚就可以称霸世界。
对于王来说,即使白银法师的魔力是自己的十倍,百倍,照样可以一根指头碾死他,不费吹灰之力,境界的压制足以令人崩溃。
庄明歌低下头一直思考着到底应该如何脱困,骷髅王吸收血液中的血气转化为自己的魔力,按理说应该不可能察觉到自己的异动,就算自己悄然离开,对方也不会有所察觉才对。
可惜的是,这只是“按理说”而已。
白银法师的强大不是自己可以想象的,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杀死自己,万一惊动了骷髅王,自己估计会死的很难看。
就算他不杀掉自己,也少不了一翻折磨。
不过,庄明歌也不想一直在这里等待下去,脑海飞转起来,思考如何脱困,一个个想法从脑子里冒出来,然后又一次次的否定,不停的完善着自己的逃跑计划。
突然间,一个奇妙的主意从庄明歌的大脑里冒了出来,并且不断完善,确定值得一试后,庄明歌毫不犹豫的付之于行动。
他悄然的站起身,蹑手蹑脚的向山洞的出口走去。
脚步放轻,落地无声。
“你要去什么地方?”
就在庄明歌快要接近山洞的出口时,背后的骷髅王眼瞳内的血色火焰明亮的几乎可以照亮整个山洞,如同白昼。
庄明歌冷静的说道:“我要去厕所。”
“不准。”
“那我拉在这里可以吗?”
“哪来那么多废话,呆在这里那也不准去,否则杀了你。”
“我真的拉在这里了啊。”庄明歌开始胡搅蛮缠,并且动手要脱裤子。
骷髅王眼瞳顿时一亮,一股可怕的力量从他的身上爆发出来,轰然一声巨响,血池内的鲜血倒卷上天,然后化作漫天血雨,纷纷落下。
庄明歌被这股可怕的力量击中身体,咔嚓一声,身上的骨骼几乎全部断裂,身体犹如断线的风筝般飞来出去。
“找死!”骷髅王震怒,他阴寒的说道:“既然你这么想死,我现在就杀了你,拨出你的灵魂,放在地狱之火上日夜烧烤,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地狱。”
说着,又是一声巨响,第二道可怕的力量分开了血池,令人作呕的浓郁血腥魔力宛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刃,斩向庄明歌。
庄明歌身体的骨头十之八九全部断裂,意识模糊,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死亡,心头却只有一个想法,“我都快要死了,你还不出来,快一点出来啊,求求你,出来吧,救我一命啊!”
下一秒,他体内的黑铁级别的魔力种子突然变成了鲜红的颜色,娇艳的如同一滴鲜血。
随后,一股可怕的力量从种子内部爆发了出来。
自从拥有了预测之瞳后,庄明歌就知道自己的魔力种子不简单,发生了异变,到底是什么异变,他也不太清楚,不过他大概知道,体内的魔力种子好像蕴藏着一股可怕的力量,非常的可怕,可怕到了极点,只有王才能够抗衡那股可怕的力量。
它平时不怎么显现,但如果自己到了生死边缘,绝对会出现保护自己。
毫无疑问,庄明歌赌对了。
自己被重创,九死一生,这股可怕的力量终于出现了,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席卷了庄明歌的身体,身体断裂的骨骼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自动痊愈,一股澎湃的力量从庄明歌的身上轰了出去,骷髅王的血系魔力被庄明歌一拳打爆。
轰然巨响中,山洞内顿时掀起了十二级风暴,穹顶震荡,墙壁碎裂,无尽石灰簌簌落下,血池翻滚,仿佛要炸的四分五裂,骷髅王猝不及防之下,直接被撞飞了出去。
“什么!”
骷髅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属于蝼蚁的某人一瞬间翻身,变成了苍天般的巨无霸,可怕到令他恐惧的力量从对方的身体内一波波的爆发了出来。
以庄明歌为中心,四周的空间都被压塌,仿佛无法承受这种可怕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崩溃。骷髅王转身就跑,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十分清楚,对方的力量要比自己强,再不跑可能就会死在这里。
他的身体仿佛一把利刃,撞在山洞的墙壁上,径直切开了墙壁,用身体开出了一条通道,几秒钟的时间就贯穿了大山,跑到了外面。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选择逃跑的时候,庄明歌同样转身逃跑了。
庄明歌知道他有几斤几两,别看他现在威风八面,可怕的力量倾泻出来,连虚空都压塌,但这种力量不是他自己的,根本不能够操控,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收敛,消失不见,所以他压根就没有趁机干掉对方的想法,而是选择逃跑。
于是,骷髅王和庄明歌都不敢看对方,一南一北疯狂逃跑,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远。
事实证明,庄明歌的想法是正确的。
他跑出山洞不久,那股可怕的力量就急速收敛,几乎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就尽数收敛,消失不见。
当骷髅王感觉不到对方的威压,又不放心的疯狂跑了一会,一直跑到海边才停了下来。
与此同时,庄明歌也跑到了小岛的另一边海滩,毫不犹豫的跳海,继续前进。
整个骷髅小镇可以说是鸡飞狗跳,当初庄明歌体内那股可怕的力量爆发出来,几乎席卷了整个岛屿,所有的骷髅们都仿佛感觉到了世界末日降临,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不敢出来。
这也是庄明歌没有受到阻拦,顺利逃出岛屿的主要原因。
当骷髅王犹犹豫豫的回到自己的山洞,发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时,眼瞳内的血色火焰几乎可以烧穿苍穹。
不过庄明歌可以说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龙如大海畅游自在。远远的把那座岛屿甩在了身后,就算是骷髅王也不可能抓住他了。
如果是在陆地上,骷髅王还可能凭借着蛛丝马迹抓住庄明歌,不过这里是大海,广阔无边的大海,深不可测,神秘异常,从古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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