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至尊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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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至尊巫师-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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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倒是可以施展法师护盾让自己不受燃烧殆尽的飞路粉尘和炉灰影响,然后法师护盾这个术,远不如清理一新节俭,所以……

    他承认hp世界的法术的确有自己的魅力,这也是他愿意去霍格沃茨的一个原因。毕竟是学校,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有令人缅怀的校园生活,有著名的大图书馆,闲暇还有千年的魔法城堡可以探索,想想也还不错。

    至于眼前的对角巷,在他的认知中,这是一条娱乐主题风格的另类商业街。连成年巫师都可以冠冕堂皇的在这里游玩。

    一路上满是风格独特的小商铺,售卖的那些稀奇古怪的魔法物品,在凯恩看来,大都缺乏价值。

    蝙蝠脾脏、鳗鱼眼珠、龙肝凤爪……他都不用看,远远的用他的天赋魔力感知探一下,就知道不是过期了,就是没处理好。这意味着那些魔法物品其实跟臭鱼烂虾也没啥区别了。

    魔眼商会如今已有自己的魔法材料渠道,对材料的要求非常严格,为此不惜对采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这样的做法相当程度的规范了材料市场,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好评。

    如今,受过魔眼商会专门培训、并且有专门的资格证的采集者,去全球任何同类行业求职,都能获得最好的待遇。

    而魔眼商会使用的材料,则更高级,一般都是把有效的成分提炼出来,然后用于实验或魔药制造等等。

    这使得包括魔泪的制造,看起来更像是全自动化无尘无菌基因实验室的工作现场,而不是凡人印象中躲在阴暗的洞穴里,又是杀蝙蝠、又是碾虫子,然后血呼哧啦的搅拌,冒点颜色怪异的烟雾……

    科学的方法进行实验和制药,斯内普虽然有了这样的习惯,并且努力在霍格沃茨应用推广,可他那套还是过时了,是人类化学家两百年前的玩法。

    工艺的全面进步,这就是为什么迄今么有魔药师制出如魔眼商会售卖的魔泪那般优良的魔药的原因。

    既然专业物品从材料到器物都不值一提,那么对角巷也就剩文化类的、娱乐类的店面商铺。

    这是条道路和建筑都歪七扭八的古街,偏偏用繁华凌乱和色彩斑斓装点成狂欢节的热闹效果。

    旁人做不到,可颇有阅历的凯恩,却足以看穿浮华背后的一些东西……

第四十四章 黑暗与沉眠() 
在凯恩看来,翻倒巷的风格,才是hp巫师社会的真实写照。

    氛围总是透着阴暗、诡秘、不确定性、以及若隐若现的危险,精神病和傻子充斥其间,冒充精神病和傻子的徘徊游荡,目的难以捉摸……

    就是这样,这就是成年巫师们所处的社会环境。

    巫师世界本来就不是什么美好社会。

    魔力是弹药。

    施法是战技。

    魔杖是枪支。

    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是另类的西部牛仔的世界。

    巫师决斗,跟西部牛仔的对决何其相似?

    那么,想想在那个西部拓荒、只有法警而没有成型的律法的年代,人跟人是如何相处的,就不难想象巫师世界人与人的关系。

    西部拓荒者的自力更生、顽强、对他人的戒备等等特征,都能在巫师们身上找到既视感。

    这才是真实的,当大家怀里都揣着枪,都能抬手杀人,都会出老千、玩匕首和巧妙的下毒,就算是认识,也充满了提防。

    这样的情况下,热闹的酒馆中,到底有几多温馨,几多算计,可想而知。

    恐怕也只有从孩童的眼睛里,看到的才仅是热闹、搞笑、奇特之类的内容。

    所以凯恩解读对角巷和翻倒巷,从来不是什么善良于邪恶、光明与黑暗、繁华与污秽,这些说法都太感性了,他觉得应该用面具与真实来描述。

    包括魔法部的类官方威慑力在内的种种原因,让巫师们戴上面具生活,可既然有戴这个动作,就有卸这个动作。

    在对角巷,戴着面具宛如在过威尼斯狂欢节,进行一些让人愉悦的、欢快的节目,购物、聊天、喝下午茶,微笑着和彼此打招呼……绅士与淑女,还有乐淘淘的熊孩子点缀其间。

    那么在翻倒巷中呢?

    巫师的生活中,往往有着比普通人更多的沉重内容,就像对西部牛仔而言,从马上摔伤和枪伤,往往是必不可少的点缀一样。

    而出现在翻倒巷,多半就是为了解决沉重的麻烦,不用戴面具,因为没人吃那一套。

    黑暗是巫师世界的真实底色。

    熊孩子们偶尔也能发现真相。

    他们会发现,原来失去灯火光芒的霍格沃茨可以那么阴森。

    而对角巷,当夜色降临,那些热闹、那些斑斓色彩就会彻底消失,变得跟翻倒巷一样,崎岖难行、鬼气森然。那些在白昼看来好玩有趣的歪斜和不拘一格,也成了扭曲和混乱,让人感到不适。

    所以凯恩从来不喜欢怪诞,因为怪诞总是跟混乱关联,混乱则是秩序之敌,文明之敌。

    偏偏hp世界的巫师,大多是混乱阵营的,包括善良巫师也是。

    他给巫师世界带来了更多的秩序,魔眼商会,就是具像。法度森严、有板有眼,日光下庄严,月光下肃穆,充满了文明的端正与秩序感。

    崇尚秩序的他,自然是不将扭曲歪斜、花里胡哨的小破巷放在眼里,搞怪、狂欢,在他眼里这叫逗逼风。

    像古灵阁,在他眼里,这幢建筑也是很有既视感的。

    在{疾速追杀}中,杀手云集的那间大陆酒店,具体位于曼哈顿,是芝加哥学派早期代表性建筑之一,古典范儿十足。

    三角型,面向街口的正门是其中一个角,以圆润的弧度替代棱角,有台阶和柱廊……

    然后,古灵阁将这一看起来很有感觉的建筑风格给糟蹋了,不但没有那种挺拔耸立,还歪斜扭曲,看的凯恩一阵阵蛋疼。

    大厅倒还整齐有序,可一帮妖精全都死了爹般拉着脸,不友善三个字就差写在脸上,凯恩心中的想法就四个字‘沐猴而冠’。

    不管妖精多聪明,让这种生物把控巫师社会的金融行业,给凯恩的感觉,等于是巫师们已经放弃跟妖精们比智商。

    要知道金融,就是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这把刀掌握在异族手中,说句全体巫师都是给妖精打工也不为过。

    在妖精的引领下,从一条狭窄而陡峭的阶梯通道,抵达一个小小的悬崖式的月台。

    妖精一声口哨,一辆矿石推车级别的轨道车自行移了过来,乘上这车,过山车之旅就开始了。

    凯恩面无表情的观看沿途景致,他的空间感非常好,记忆力更棒,将这地形记下来完全不是问题。

    小破车仿佛自己记得路,根本不用妖精操作,一路咔哒哒的前行,左拐右拐走中间,经过许多岔口。

    然而在凯恩的头脑中,一副立体的方位图已经渐渐生成。

    其实地下金库就存在于一个巨型穹隆中,凯恩前世在费伦的幽暗地域,远见过比这里更空阔壮观、以及险峻和神奇的超巨型穹隆。。。

    古灵阁的小破车绕来绕去就算不是故作花样也差不多了,上层是四通八达的迷宫结构,下面是架起过山车车道的大孔洞,就是这么个地形。

    迷宫也不比大型写字楼内部复杂多少,只不过建的颇不规则,储户房间近的近、远的远。

    而大穹隆,参观过科罗拉多峡谷或横断峡谷,这里就根本不算什么了,至于那条飞涧瀑布,看过庐山开先瀑布,就不用再看它了,唯一值得称道的,也就是在地下,若隐若现,没于黑暗中,不知道的还以为多深,可实际上通过水声判断,也就不到三百米的落差。

    小破车再下了一个陡坡后,开始盘旋。

    凯恩借着穹隆中的微光,看到了穹隆底部的地湖。

    “这湖不错,许个愿!”凯恩说着将一枚金加隆用手指弹出,金币翻滚着坠入湖中。

    妖精始终沉默无语,车停下,进入沙菲克家族金库的甬道,从凯恩那里接过钥匙,然后连他自己带的钥匙,两把插入,同时拧动。

    大量的机关旋钮动了起来,一连串的咔哒声之后,厚重的门向一侧无声的移动,露出了金库内中的情景。

    这里曾一度空空如也,如今则堆满了金加隆。

    凯恩并没有兴趣做守财奴,在这里放钱,是因为一些业务往来,需要在古灵阁留有保证金。

    简单的说,巫师世界的不少业务,金钱方面,是跟古灵阁对接。古灵阁内部处理转账、扣除税金等业务。通过信鸟向异国的同行传递信息。

    这么干自然谈不上什么效率,可别国的巫师们就都是用这个金融流通体系,脱离了就不知道该怎么玩。跟这类废柴打交道,也只能是入乡随俗。

    凯恩这次来不是取钱,而是放钱的,已经经过鉴定的高价值魔法宝石,由三个天鹅绒宝石袋盛装,每一袋的价值都超过五十万金加隆,这三个由古灵阁完成了魔法封印的宝石袋放到显眼的位置,任务就算完成了。

    凯恩随手从侧面的小金币堆上取了一盒金加隆。

    他家的金加隆,都是这么个码放法,用水晶盒盛放,一小盒百枚,一中盒千枚,一大盒万枚,很好计算。

    离开的过程中,凯恩再次瞅了一眼地湖,这里被妖精们奴役的、当作守卫的那头龙,他根本不放在眼里,但地湖里沉眠着的生物却让他很在意。

    很少有什么生物能够让他感到毛骨悚然,所以他特意留下了坐标,时机合适,他会来探个清楚。

    隐约间,他怀疑那是另外一个深渊守护者,他怀疑此地不能施法等特异就由其而来,他甚至有个恶意的猜想:

    妖精们是因为足够傻大胆,才对异常危险的一面视而不见,而利用其有益的一面,并沾沾自喜吗?

    也许。

    也许妖精们跟守护者达成了协议,又或干脆就是其仆从种族或眷族……

第四十五章 传说人物() 
奥利凡德魔杖店,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就制作魔杖。

    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

    那一年世界上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凯恩在思索,并且想起来一些。

    相对考究的说法,东方是楚悼王任吴起为相,西方是斯巴达的弗比达斯占领了底比斯卫城。

    那么英国呢?

    没有英国,那个时候是凯尔特人的天下,贝林努斯王大约还是在位的,估计仍旧在沃布鲁克汇入泰晤士河的沼泽地带码石墙,以及在南边建码头。

    贝林努斯是谁?这就要从公元38年英国威尔士蒙茅斯小镇一名叫做杰弗里的基督教牧师的著作《不列颠诸王史》说起了。

    该著作是这位牧师一生中的最大业绩,凯恩曾翻看了下,第一个人物篇章就看的辣眼睛。

    按照牧师杰弗里的说法,不列颠的第一代国王叫做布鲁图斯。

    这位布鲁图斯来头可大了,他是特洛伊之战里的大英雄埃涅阿斯的曾孙。

    一提特洛伊之战,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阿格硫斯,那哥们儿的真金钟罩铁布衫的确是不含糊,除了脚脖子这一罩门,完全刀枪不入的说。

    埃涅阿斯是哪根腿毛?

    好吧,埃涅阿斯大家不熟,但他妈大家肯定很熟,阿芙洛狄忒,也就是希腊爱神维纳斯。

    杰弗里的《不列颠诸王》中的一百多个国王,大都只有希腊神话那样的互殴故事,没什么可以分析考证的资料。

    萝卜里边挑大个,有个跟现实世界有点交集的国王,就是第二十三代国王贝林努斯,原文后面是有‘大帝’这一修饰词的,凯恩念不出口。

    按照记载,这位国王曾带领布利吞人劫掠过罗马。

    所谓布利吞人就是不列颠岛上的凯尔特人,这是为了跟不列颠人区分,因为后者是指所有生活在不列颠岛上的人,包括后来的盎格鲁人,诺曼底人等等。

    凯尔特人的确劫掠过罗马,具体是在德国南部,当时那里叫高卢,凯尔特人当时很有古代游牧民族抢一把就走的风范,当然,他们基本没马,仅仅是一帮住茅屋、睡草垫、没有管理系统、甚至没有文字的野蛮人。

    凯恩觉得,威尔士小镇的基督牧师杰弗里拍脑门编历史,把凯尔特人少有的几个亮点事件硬是从欧洲内陆搬到不列颠岛,然后说是国王事迹。

    还有,大名鼎鼎的亚瑟王,也是在这本《不列颠诸王》中第一次提及的。。。

    这位公元五世纪的人物,比贝林努斯都要晚近九百年。

    那么说,亚瑟王比较真实?

    不,亚瑟王是公认的传说人物。

    什么是传说人物?中国的炎帝、黄帝,就算是传说人物。

    传说人物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当时的文献没有记载,隔了几百年后才有书提及,然后越是距离人物存在的那个年代久远的相关书籍,故事就越是丰满生动。

    38年,十字军东征期间,神权在西方世界很臭屁,牧师言词等于真理、真相。

    考虑到这个时代背景,凯恩对《不列颠诸王》这部重要历史著作的成色也就愈发的明了。

    英国一度牛到全球插旗,这么牛掰的国家给自己找些‘歪瑞飞沫丝’的祖宗,这点虚荣心能理解。

    不过这都是他前世故乡的典故,这个世界也许会不同呢?

    所以他想听听加里克·奥利凡德、能‘捯饬’出什么样的先祖奇闻。

    与这个比起来,魔杖不值一提。

    以他所知晓的魔法器物制作知识和卓越级的手艺,他觉得他给奥利凡德当老师,那都是对方高攀。

    奥利凡德的魔杖店狭小破烂,展示橱窗里只摆着一根没什么特色的魔杖,这门面让凯恩很无语。

    对角巷奥利凡德魔杖店的确是声名在外,甚至可以说已成为英国巫师界的一枚文化符号。

    都玩企业文化了,为什么不能将门面稍微拾掇下?

    历史悠久又不等于破烂,神秘是需要格调的,眼前这种分明就是乞丐风,莫非这是丐帮对角巷分舵?

    进门一看,嗯,像是到了管理不善的滞销文具盒仓库,并且还是那种遭遇过水淹、火烧、以及一场沙风暴的。

    唰!一条人影从某足以遮挡视野的货架后闪了出来,手中魔杖对准了凯恩。

    是名老头,他那对水晶体颜色很浅的眼睛,在店铺内黯淡的光线衬托下,像两轮闪亮的月亮。

    凯恩感到惊讶,但仅仅是一怔之后,他就恢复了从容。

    “鹅耳枥木,原则与荣誉,不问善恶,与那些拥有天赋、同时对事物有着单一而纯粹热情的巫师相性较高。我猜你这魔杖用的是龙心弦,强能强力,强强联手。”凯恩侃侃而谈:“不过你这个样子有点失礼了。放心,我不是伏地魔。”

    老头神色复杂,有些犹豫,又有些凝重,最终还是讪讪的收起了魔杖。

    凯恩盯着老头,道:“以前没能留意到你的细节,其实认真想想,你的银眼就是个漏洞,纯正的银青色水晶体,漆黑的瞳仁,这是月之瞳的变种,祖上有人被吸血龙蜥咬过并产生了变异,还是干脆就是其眷属?”

    凯恩又道:“难怪连海格那个粗货,见你都会生出惧意,他的野性直觉是要比普通巫师强上不少。”

    老头就是加里克·奥利凡德,他有着极为特殊的天赋,真视之眼,他能看到一些更本质的东西,所以他总是能一眼就认出巫师的血脉,从而分辨出对方属于哪个家族。

    可现在,他看不出凯恩的血脉,凯恩太过特殊,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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